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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朱雀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葛亮
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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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亚洲周刊》年度全球十大华人小说。当代最具大师潜力的年轻小说家——葛亮代表作——首次于内地出版。台湾中国时报“开卷严选”推荐好书,香港国际书展二十周年重点推介书籍。2010年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新人奖决选作品,哈佛大学王德威教授专文作序。

内容推荐

六朝烟水,盛世流离。他来自异邦,因为她,无尽的陌生打开了缺口。她游走民间,背负家族宿命,默然成长。他们的身后,是人性的地图,触碰间彼此温暖与伤害。滋生交错,丰盛为城市的声音。

故事发生在千禧年之交,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回到父亲的家乡南京留学,在秦淮河畔邂逅了神秘女子程囡,由此引生了三个世代的传奇。故事回到一九二三年,女孩叶毓芝随着父亲来到南京继承祖业。一九三六年,亭亭玉立的毓芝与日本人芥川热恋,在战争前夕生下一个女婴。毓芝在南京大屠杀中惨死,她的女儿辗转由妓女程云和收养,取名程忆楚。时间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忆楚已经是大学生,爱上马来西亚侨生陆一纬。然而好事多磨,一纬被划为右派,发送北大荒。“文化大革命”爆发,程家无从幸免,云和自杀,忆楚下嫁给强暴她的一个工人。“文革”结束,忆楚守了寡,旧情人陆一纬却又不期然的出现……

目录

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

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

第二章 大兴的拉斯维加

第三章 古典主义大萝卜

第四章 她及她的罗曼司

第五章 无情最是台城柳

第六章 基督保佑着城池

第七章 雅可或着裤的云

第八章 布拉吉与中山装

第九章 阿尔巴尼亚年代

第十章 东边日出西边雨

第十一章 依旧烟笼十里堤

第十二章 母亲与一个丧礼

第十三章 龙一郎的图画夹

第十四章 错落的五月八日

第十五章 洛将军守卫墓园

第十六章 归去未见朱雀航

后记:我们的城池

试读章节

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

他本无意于这一切了。

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局外人。只因为有了她,这无穷尽的陌生才对他打开了一个缺口,施舍似的。

他是个有尊严的人,可站在这堂堂皇皇的孔庙跟前,还是有了受宠若惊的表情。那匾上写着“天下文枢”。牌坊是新立的,洒金的字。字体虽然是庄重的,但还是轻和薄,像是那庙门前新生的胡须。但就是这样,他还是被镇住了。

他茫茫然地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当时他在英伦北部那个叫格拉斯哥的城市。是个地形散漫的城,却养就了他中规中矩的性格。那里的民风淳厚,举世闻名的大方格裙子是个左证。厚得发硬的呢子,穿在身上其实是有些累赘的,似乎并没有人想起去改良过。穿时要打上至少二十五道褶子,必须是单数的,这也是约定俗成,无人非议。然而外地的人们关心的却是这裙子附丽的讯息,他不止一次被人问起他们苏格兰的男人穿这裙子时,里面到底有没有底裤。他就会脸红,仿佛这习气的形成都是他的罪过。在这城里,他听着风笛长大,这乐器的声音尖利而粗糙,总让人和思乡病联系在一起。而他长着黑头发,眼睛也是黑的,他对这城市的感情就若隐若现。这里面有些自知之明的成份,他明白,他并不真正属于这里。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孩子不同,他和这城市有着血脉的隔阂,他对它的亲近过了,就有了矫揉造作的嫌疑。

有一天,父亲对他展开了一张地图,指着一块红色的疆土,说是他祖父的出生地。这国家让他陌生,因为它的疆界蜿蜿蜒蜒,无规则而漫长的海岸线让年幼的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相信复杂的东西总是更文明,就像是大脑沟回多些的人总是更聪明。他父亲指着海岸线边上的一个小点,说,这是他们的家乡,南京。

后来到他大学读了一半,学校里实行了与国外高校的学生交换计划。他就填了地处南京的著名大学。倒不见得完全是寻根的需要,这大学的物理专业在国际上是有声望的,和他的所学也相关。不过这也无法为他看似寻根的举动找一个充份的借口,或许和寻根互为借口。在出发之前,他用功地做了准备的工作,学了一个学期的汉语,又翻看一些有关南京的资料。后来发现了一张英国人绘成的明朝地图。那时的南京,是世界上的第一大城,并不似中国以往的旧都,有体面庄严的方形外城,而是轮廓不规矩得很,却又奇异地闳阔。这局面其实是一个皇帝迷信的结果。然而到了下一个朝代,外城被打破了,这界线有些地方残了,有些更是不受拘束地溢了出来。后来他很得意自己的直觉,这城市号称龙盘虎踞,其实骨子里有些信马由缰,是六朝以降的名士气一脉相传下来的。

他也预习了有关这个城市的文学,听说了文言文的深奥可畏,他就找了白话文来读,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姓朱的作家写的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后来又读到了姓俞的作家写的一篇,同题异笔,说的都是这条河流的好处。

到了南京的第一天,他就要去看这条河。然而竟一时忘记了河的名字,就对接待他的中国大学生说,他要去看这个城市最著名的River。叫小韩的大学生是个很热心的人,带着他就上了一辆巴士。下了车,他们站在了很大而陈旧的铁架桥上。桥头是一座汉白玉的雕像,好像是三个身份不同的人,摆出很革命的姿态。他往桥下张望,底下是有些泛黄的滔滔的水。他顿悟了,说NO,这是扬子江,我要去的是另一个河。小韩想了一下说,你是说秦淮河吧,那我们去夫子庙。

他这就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

……

P4

序言

朱雀是南京的地标之一。在上古中国神话里,朱雀被视为凤凰的化身,身覆火焰,终日不熄。根据五行学说,朱雀色红,属火,尚夏,在四大神兽中代表南方。

早在东晋时期,朱雀已经浮出南京(建康)地表。当时秦淮河上建有二十四航(浮桥),其中规模最大、装饰最为华丽的就是朱雀航。朱雀航位居交通枢纽,正对都城朱雀门,往东有乌衣巷,东晋最大的士族王、谢的府邸皆坐落在此。多少年后,王、谢家族没落,朱雀航繁华不再,唐代诗人刘禹锡因写下: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葛亮选择《朱雀》作为他叙述南京的书名,显然着眼这座城市神秘的渊源和历史沧桑。南京又称建业、建康、秦淮、金陵,曾经是十朝故都;“金陵自古帝王州”,从三国时期以来已经见证过太多的朝代盛衰。而南京的近现代史尤其充满扰攘忧伤,南京条约、太平天国、国共斗争、以及南京大屠杀,无不是中国人难以磨灭的记忆。

然而《朱雀》又是一本年轻的书。葛亮生于南京,刚刚跨过三十岁的门坎。他写《朱雀》不仅摩挲千百年来的南京记忆,更有意还原记忆之下的青春底色。小说横跨二十世纪三个世代,但葛亮要凸显的是每个时代里的南京儿女如何凭着他们的热情浪漫,直面历史横逆,甚至死而后已。神鸟朱雀是他们的本命,身覆火焰,终生不熄。

在古老的南京和青春的南京之间,在历史忧伤和传奇想象之间,葛亮寻寻觅觅,写下属于他这一世代的南京叙事。而连锁今昔的正是那神秘的朱雀。仿佛遥拟六朝那跨越秦淮河的朱雀航,葛亮以小说打造了他的“梦浮桥”——跨过去就进入了那凌驾南方的朱雀之城,进入了南京。

1.

葛亮是当代华语文学最被看好的作家之一。他出身南京,目前定居香港,却首先在台湾崭露头角,二零零五年以《谜鸦》赢得台湾文学界的大奖。这样的创作背景很可以说明新世代文学生态的改变。《谜鸦》写一对新世代的男女因为饲养一只乌鸦而陷入一连串的离奇遭遇,葛亮以流利世故的语气描绘都会生活,对一切见怪不怪,却终究不能参透命运的神秘操作。这是一则都市怪谈,有谜样的宿命作祟,也有来自都会精神症候群的虚耗,颇能让我们想起三十年代上海新感觉派作家如施蛰存的《梅雨之夕》、《魔道》一类作品。诚如葛亮所说,他想写一则

关于宿命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剔除了传奇的色彩,其实经常在你我的周围上演。它的表皮,是司空见惯的元素与景致,温暖人心,然而,却有个隐忍的内核,这是谜底的所在。

同《谜鸦》收入同一小说集(《谜鸦》)的作品,如《37楼的爱情遗事》、《私人岛屿》、《无岸之河》等或写露水因缘、或写浮生琐事,就算是光天化日,总是隐约有些不祥的骚动。而那“隐忍的内核”成为叙事的黑洞,不断诱惑作者与读者追踪其中的秘密而不可得。

葛亮的下一本小说集《七声》以白描手法写出七则南京和香港的人物故事,包括了外祖父母毕生不渝的深情(《琴瑟》),一个木工师傅的悲欢人生(《于叔叔传》),一个叛逆的女大学生素描(《安的故事》),一个弱智餐馆女工的卑微遭遇(《阿霞》)等。葛亮不再诉诸《谜鸦》的神秘奇情,转而规规矩矩的勾勒人生即景;故乡南京的人事尤其让他写来得心应手。他的叙事温润清澈,对生命的种种不堪充满包容同情,但也同时维持了一种作为旁观者的矜持距离。

《谜鸦》和《七声》代表葛亮现阶段两种写作风貌,一方面对都会和人性的幽微曲折充满好奇,一方面对现实人生作出有情观察,而他的姿态始终练达又不失诚恳。有了这样的准备,葛亮于是放大野心,要为南京城的过去与现在造像。

《朱雀》故事发生在千禧年之交,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回到父亲的家乡南京留学,在秦淮河畔邂逅了神秘女子程囡,由此引生了三个世代的传奇。故事回到一九二三年,女孩叶毓芝随着父亲来到南京继承祖业。一九三六年,亭亭玉立的毓芝与日本人芥川热恋,在战争前夕生下一个女婴。毓芝在南京大屠杀中惨死,她的女儿辗转由妓女程云和收养,取名程忆楚。时间到了五〇年代,忆楚已经是大学生,爱上马来西亚侨生陆一纬。然而好事多磨,一纬被划为右派,发送北大荒。文化大革命爆发,程家无从幸免,云和自杀,忆楚下嫁给强暴她的一个工人。文革结束,忆楚守了寡,旧情人陆一纬却又不期然的出现……。

如果以上的介绍已经让读者觉得头绪繁密,这还只是冰山的一角。葛亮也告诉我们程云原先和国民党军官生有一子,暗恋异父异母的妹妹忆楚;忆楚有个儿子却非亲生,女儿程囡的生父也另有其人。程囡和母亲和外祖母一样不简单,十八岁爱上了美国人泰勒,后者竟是个特务;和许廷迈谈恋爱的同时又和颓废的艺术家雅可难分难舍。小说最后,程囡发觉怀了情人的孩子。

葛亮的文字工整典丽,叙述各条线索人物头头是道。饶是如此,他的故事缠绵曲折,让读者兴味盎然之余,也许会陷入叙事的迷阵里。但有没有另一种方式来看待《朱雀》里众多的巧合和繁复的结构?

《朱雀》以时势动荡为经,家族三代的历练为纬,其实是现代中国历史小说常见的公式。但仔细读来,葛亮又似乎架空了这样的公式。南京大屠杀、国共内战、反右、文革、唐山大地震、毛泽东逝世充塞在小说之中,然而历史事件毕竟只是《朱雀》里人物——尤其是女性人物——的背景。她们以个人的爱恨痴嗔将大历史性别化、民间化。这一部分葛亮显然呼应了张爱玲(《倾城之恋》)到王安忆(《长恨歌》)的传统。但我更要说在此之外,葛亮还在思索一种另类的历史,而他的女性角色也只是这“另类”历史的载体而已。

我们不禁想起葛亮写作《谜鸦》的动机是要诉说一个“关于宿命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剔除了传奇的色彩,其实经常在你我的周围上演。”在《朱雀》里,葛亮为他“宿命的故事”找到了一个坐标——南京。南京“作为”一种历史,意味着千百年来一再重复的兴衰故事:六朝的帝都,太平天国的天京,南唐在这里风流过,南明在这里腐朽过……。比起来,国共政权所铸造的南京只能说是瞠乎其后。正因为曾经过太多沧海桑田,在南京,野心与怅惘、巧合与错失层层积淀,早已经化为寻常百姓家的集体经验了。

是在这一意义上,《朱雀》里的种种因缘奇遇纷纷归位,成为南京历史轮回的有机部分。葛亮对故事情节刻意求工,加倍坐实了在神秘的历史律动前,个人意志的微不足道。故事里的女性角色都有敢爱敢恨的特性,生死在所不惜。但与其说她们凸现了什么样的主体意识,不如说她们的“身不由己”纔是关键所在。她们是朱雀之城的女子,注定惹火上身,而我们记得神话里的朱雀是火鸟,身覆火焰,终生不熄。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葛亮对青年雅可的塑造。雅可耽美敏锐,染有毒瘾。葛亮有意将这个角色和苏格兰回来的许廷迈做对比,后者的纯洁正照映了前者的颓废。雅可我行我素,出没有如游魂,和程囡正是一对当代南京的惨绿男女。雅可的欲力虽然摧枯拉朽,终究气体虚浮,他最后的死亡几乎是顺理成章。但对葛亮而言,惟其如此,雅可体现了这座城市一种虚无失落的悲剧性底蕴。

但宿命传奇只是《朱雀》的一部分。葛亮同时反其道而行,深入南京日常生活的肌理。他明白南京在外人眼中所呈现的反差,《七声》里就写道,南京虽号称古都,但却“好像是个大县城”。“南京人过日子……大多时候,是很真实的……因为日子过得很砥实,对未来没有野心,所以生活就像被砖块一层一层地叠起来。”(《洪才》) 借着许廷迈局外人的观点,葛亮写南京人“大萝卜”般的质朴,足球的狂热,熙攘的喧哗。回看历史,他强调笔下那些女性人物哪怕命运多舛,毕竟都是过日子的能手。妓女程云和解放后洗尽铅华,成为称职的主妇和母亲,程忆楚和老情人幽会的同时不忘生火造饭,甚至程囡经营她的古玩铺和地下赌场也似乎就当作是家常营生。

葛亮细写这些情节,很有些动人片段。而他又提醒我们逆来顺受的生活毕竟不能掩盖蛰伏其下的情绪。“它的表皮,是司空见惯的元素与景致,温暖人心,然而,却有个隐忍的内核,这是谜底的所在。”这不仅显现在主要人物的遭遇上,甚至小说里的配角也莫不如此。语言老师李博士风姿绰约,却不知怎的爱上了个非洲来的学生,因此红杏出墙,酿成大祸。从故事结构来说这不是必要的插曲,但葛亮必定以此暗示在南京普普通通的日子下,永远暗潮汹涌。

就着雅可和他周围的人物放浪形骸的生活,葛亮写出南京的颓废面。但所谓的放浪形骸也有它不得不然的历史因由。南京“这城市的盛大气象里,存有一种没落而绵延的东西。”这东西兀自在城市的边缘或底层生长繁衍,

或许,是见不到光的,并非因为惧怕。而是,为了保持安稳的局面。因为,一旦与光狭路相逢,这触须便会热烈地生长,变得峥嵘与凶猛。

南京仿佛将养着一道心照不宣的伤口,岁岁年年, 把日子过下去。但隐忍甚或颓废的另一端是暴烈,而且每每一触即发。这是南京历史的吊诡,也是《朱雀》希望传达的魅力。

2.

作为一本关于南京的小说,《朱雀》不能自外一个巨大的书写传统。早在中世纪左思《三都赋》中的《吴都赋》就描写了三国时代南京(建业)的风貌;庾信有名的《哀江南赋》则写于“大盗移国,金陵瓦解”的侯景之乱后。明清以来孔尚任的《桃花扇》、吴敬梓的《儒林外史》都是以南京作背景。而又有什么作品能够超越《红楼梦》对南京——金陵——的追怀?

一九二三年代朱自清、俞平伯夜游秦淮河,各写下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开启现代文学的南京想象。一九三二年鲁迅回到曾经求学的旧地南京,有了“六代绮罗成归梦,石头城上月如钩”之叹;到了一九四九年,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毛泽东一句“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顾盼之际,道尽历史天翻地覆的感怀。

当代的南京作家书写南京最富盛名的首推叶兆言。他的《夜泊秦淮》遥想民国风月,戏拟鸳蝴说部,很能托出南京那股新旧时间错置的暧昧感触。但《夜泊秦淮》只是短篇合集,未能成其大。其它如稍早的朱文(《我爱美元》)和当红的毕飞宇(《推拿》)则写下当代南京的平民风情。至于苏童虽然不以南京为小说题材,作家本人却在南京定居多年,耳濡目染,已经成为南京书写的另一种代言人了。

葛亮其生也晚,连文革都没碰上,何况更早发生在南京的风风雨雨。然而在世纪之交成长,葛亮毕竟有他独特的经验,如何将其融入古老的记忆,是《朱雀》最大的挑战。葛亮更有兴趣的应该是召唤一种叫做“南京”的状态或心态;南京于他与其说是怀旧,不如说是近于耽美的向往。当小说写着叶毓芝的父亲在船头吹着箫来到南京、当许廷迈和程囡在明代陵寝废弃的石碑顶上做爱,我们不禁要会心微笑:青春的想象如醉如痴,可以让任何沉重的历史也多情起来。就此《朱雀》延续了当年锺晓阳《停车暂借问》的特色。

更进一步,葛亮要说南京是一种“瘾”,而且这瘾可能是有毒的。作为南京的魂魄,雅可在喷云吐雾中方生方死。许廷迈初尝南京有名的咸水鸭头,一上口就欲罢不能——我们后来才知道炮制鸭头的秘方不是别的,是罂粟。

在这一方面《朱雀》的两个男性角色——许廷迈和雅可——值得我们再思。许廷迈是有着南京血统的异乡人,雅可则是古城最新一代的“遗少”或“废人”。一个站在南京的外围雾里看花,一个是陷在南京的内核里难以自拔。葛亮对这两个角色都有偏爱——他们都是作家的分身。有意无意间他们尴尬的处境也投射了葛亮本人的两难。我们的作家其实错过了南京的辉煌与堕落,是个实实在在的后之来者,但生于斯长于斯,南京又是他与生俱来的存在经验。借箸代筹,我以为葛亮可以由这两个角色经营更有张力——或更有反讽意味——的南京叙事,《朱雀》的面貌或许又有不同。

《朱雀》里的南京虽然未必令人发思古之幽情,却突出另一种空间的辐辏力量。南京特殊的吸引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外来者到此一游,以致流连忘返。苏格兰的华裔青年、日本的艺术家、美国的间谍、俄国的妓女、南洋的归国华侨、非洲的、新西兰的留学生轮番出现在葛亮的小说中。而南京经验流散出去,可以在加拿大、在苏联、在北欧激起波澜。南京的“瘾”是会蔓延的。

葛亮以空间辐辏的概念写南京,看得出香港和台湾经验给予他的启发。南京无论如何保守,毕竟进入了新的世纪,所谓历史长河到此漫漶出去,成为一种穿梭空间、湮没边界的体会。如此,葛亮将六朝风月与后现代、后社会主义的浮华躁动并列一处,或糅合、擦撞种种人事巧合就显得事出有因。叶毓芝和日本情人芥川在抗战前夕恋爱不奇怪;芥川的子女在南京大屠杀七十年之后,成为救赎原罪的奔走者,同时叶的外孙女程囡又和芥川的儿子相互有了性的吸引——这几乎已经到了隔代乱伦的边缘。相似的例子是程忆楚异母异父的哥哥暗恋妹妹,甚至向她求婚。历史在南京的离散与聚合如此盘根错节,以致失去了原有一以贯之的正义诉求或伦理线索。南京的“谜底”深邃不可测,这是葛亮的用心所在了。

葛亮似乎与鸟有缘,从《谜鸦》到《朱雀》,短短几年的成绩令人惊艳。徘徊在南京的史话和南京的神话之间,《朱雀》展现的气派为葛亮同辈作家所少见。在长篇叙事的经营和历史视野的构筑上,葛亮不妨与当代书写城市的小说名家继续对话。

比如王安忆的《长恨歌》写上海六十年的沧桑变幻,古典诗歌里感天动地的情史化作十里洋场的欲望传奇,海上风华的诱惑与怅惘也以此展开。又如贾平凹的《废都》写当代西安的声色犬马,极颓废也极感伤。长安的气象在盛唐过后就每下愈况,废都之“废”因此不是一时一地的感慨,而是积压千年的块垒。台湾的朱天心在上个世纪末以台北为背景写下《古都》。对朱而言,台北毫无历史或历史感可言,但借着召唤一个海市蜃楼般的古都台北,作家写出了她无处感怀的怀旧,难以发泄的忧伤。香港的董启章在九七回归前夕创作了《地图集》和《V城繁胜录》;前者有卡尔维诺式“看不见的城市”的政治隐喻,后者则谐拟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笔意,预先怀念香港将要消失的繁盛。旅美的施叔青曾有《香港三部曲》以女性眼光看香港百年起伏,但张北海的《侠隐》才更出奇制胜,沿用会党侠情小说的形式,为七七事变前的故都北平写下回光返照的一页。

这些作家各自为心仪的城市述说故事,也因此延续了每个城市的“神话”氛围。葛亮写《朱雀》想来也抱有同样的野心。就此我们回到小说最重要的意象——朱雀——以及一只朱雀形状的金饰。这只金饰朱雀曾被叶毓芝、程忆楚、程囡三代母女彼此流传,而朱雀又随着女人们的情爱对象不断转手流浪。朱雀的“旅行”,从家人到情人,从南京到北大荒,甚至到了加拿大,一方面诉说世事无常,一方面暗示因缘巧合,南京和南京人谜样的命运也随着朱雀的线索迤逦展开。小说最后高潮,朱雀的来源真相大白,我们这才理解所谓偶然和必然,冥冥的宿命和人世的机巧其实此消彼长,一件民间工艺品竟是见证——甚至救赎——历史混沌的最后关键。

在写作的层次上,葛亮可以更为自觉地作为说故事人,他何尝不就像是个打造朱雀的手艺人,他的小说就是那神鸟又一次的神奇幻化。如此,他的叙事更有可能将上古的神话嫁接到后现代的“神话”上。这让我们想起小说最后,许廷迈遇到朱雀最原始的主人的一段描写。后者端详多年以前的对象,不胜唏嘘,他于是在小雀的头部缓缓地锉。动作轻柔,仿佛对一个婴孩。

铜屑剥落,一对血红色的眼睛见了天日,放射着璀灿的光。

朱雀开了眼,南京的“谜底”灵光一现,这是小说最动人的时刻。而如何持续打磨自己的记忆和技艺,让作品放出“璀璨的光”,也应该是葛亮最深的自我期许吧。

《朱雀》结尾相当耐人寻味。程囡知到自己怀孕,决定生下无父的孩子。她与远在太平洋彼岸的许廷迈联络,廷迈兼程赶回南京。当他到了“西市门口,他默然站定,觉出脚底有凉意袭上来。”他为什么回来?果然会和程囡重逢么?回到了南京他会就此待下来么?

这最后一章的章名是“归去未见朱雀航”。游子归来,一切恍如隔世,但一切似乎又都已注定。那曾经绚丽的神秘的朱雀何在?早已消失的朱雀航可还有迹可寻?命运之轮缓缓转动,南京的故事未完,也因此,《朱雀》不代表葛亮南京书写的结束,而是开始。

后记

今年夏天,我走进了长江路上叫做“1912”的地方。这地方,有着相当朴素的面目。外观上,是一个青灰与砖红色相间的建筑群落。低层的楼房,多是烟色的墙,勾勒了泥白的砖缝,再没有多余的修饰,十分平实整饬。然而,在它的西面,毗邻着总统府,又与中央饭店遥遥相对。会让人不自觉地揣测它的渊源与来历。这里,其实是南京新兴的城市地标,也是渐成规模的消费小区。“昔日总统府邸,今朝城市客厅”,商业口号不免降尊纡贵,内里却是亲和恳切的姿态。民国风味的新旧建筑,错落在你面前,进驻了“瀚德逊河”﹑“星巴克” 与 “粤鸿和”。

1912,是民国元年,也曾是这城市鼎盛过的时日。境迁至今,四个鲜亮夺目的阿拉伯数字,坐落在叫做“博爱”的广场上,成为时尚的标记。通明的灯火里头,仍有寂寥默然的矗立。或许这矗立本身已经意兴斓珊,却是言简意赅的附会。这附会的名义,是“历史” 二字。

许久前,在一篇关于南京的文章里,我这样写过:

这个城市,从来不缺历史,有的是湿漉漉的砖石碑刻供你凭吊。十朝风雨,这该是个沉重的地方,有繁盛的细节需要承载。然而她与生俱来的脾性,总有些漫不经心。你看得到的是一个剪影,闲闲地背转身去,踱出你的视线。你再见到她时在落暮时分,“乌衣巷口夕阳斜”,温暖而萧瑟。《儒林外史》里头,写了两个平民,收拾了活计,“就到永宁泉茶社吃一壶水,然后回到雨花台来看落日。” 

如今,回头再看这段文字,却令自己汗颜。这文字言语间虽则诚实,却不太能经得起推敲,是多少带着浪漫主义色彩的浮光掠影。事实上,“历史”于这城市唇齿一样的关联,并非如此温情脉脉。在规整的时代长卷之下,隐埋着许多断裂与缝隙,或明或暗,若即若离。

当年,诸葛亮铿然一句,“钟山龙蟠,石头虎踞,此帝王宅也。”言犹在耳,李商隐便在《咏史》里唱起了对台戏:三百年间同晓梦,钟山何处有龙盘﹖一语问到了伤处,因为关乎的便是这断裂。三百年岁月蹉跎,历史自是繁盛。然而,孙吴至陈,时局变动之快,兴衰之频,却令人扼腕。

说到底,这是座被数次忽略又重被提起的城市。历史走到这里不愿绕行,总是有些犹豫和不舍,于是停下脚步。世转时移,还未站稳脚跟,却又被一起事件,甚至一个人拉扯出去了。关于这其中的更迭,有许多传说,最盛的自然事关风水。峥嵘的王气,是招人妒的。楚威王在幕府山下埋了一双金人,秦始皇开挖秦淮﹑掘山断陇,都是为打击这“气”而来。政治肥皂剧甫一落幕,这气便也“黯然收”了。“玉树歌残王气终”,你所看到的沉淀,其实也都是一些光影的片段,因为薄和短促。只是这光影累积起来,也竟就丰厚得很。

想一想,南京与历史间的相濡以沫,其实有些不由衷。就因为这不由衷,倒让这城市没了“较真”的兴致,无可无不可,成就了豁朗的性情。所以,你细细地看,会发觉这城市的气质,并非一脉相承,内里是颇无规矩的。担了数代旧都的声名,这城市自然风云际会,时日荏苒,却是不拘一格。往远里说,是王谢乌衣斜阳里,更是盛产六朝士人的风雅处,民国以降,几十载过去,在喧腾的红色年代竟也诞生了作派汹涌的“好派”与“屁派”,豪犷凌人起来。其中的矛盾与落差,看似荒诞,却大致标示了这城市的气性。

给这气性的下一则定义,并非易事。但用一个词来概括,却也可算是恰如其分。这个词,就是“萝卜”。一方水土一方人。这词原来是外地人用来褒贬南京人的。萝卜作为果蔬,固然不是南京的特产。然而对萝卜产生地方认同感的,却唯有南京人。龚乃保《冶城蔬谱》云:“萝卜”吾乡产者,皮色鲜红。冬初,硕大坚实,一颗重七八两,质粉而味甜,远胜薯蓣。窖至来春,磕碎拌以糖醋,秋梨无其爽脆也。这则描述的关键词,在于“大”与“实”两个字。外地人便引申出来,形容南京人的“木讷,无城府和缺世故”。南京人自己倒不以为意,将之理解为“敦重质厚”。这是不错的心态。的确,南京人是不大会投机的,说好听些,是以不变应万变。南京人对于时局的态度,多半是顺势而为。大势所趋或是大势已去,并非他们考虑的范畴。因为没什么心眼儿和计算,与世少争,所以又渐渐有了冲淡平和的作风。 “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由是观,“萝卜” 又是荤素咸宜的意思,说的是人,也是说这城市的开放与包容。有关于此,前辈作家叶兆言,曾引过一则掌故,说的是抗战后南京征选市花,名流们各执己见,梅花海棠莫衷一是。终于有人急了,打岔说代表南京的不是什么花,而是大萝卜。这段子引得令人击节,忍俊不止处,却也发人省思。

以上种种,于这城市性情中的丰饶,其实不及其一。作为一个生长于斯的人,若非为要写这部小说,也不太会着意地深入了解与体会。这大概也是一种带着“萝卜气”的习以为常。

虽然在外多年,每次回到南京,从未有过近乡情怯之感。但还会生出一丝踌躇。因为,南京也在变迁,只是步子和缓些。新街口的市中心,有了林立的高楼与喧腾的商圈。因为城市建设的缘故,中山东路上法国梧桐蔽日的浓荫,也日渐有些稀薄。关乎记忆的,还有和年少时老友的约见,谈起一间叫做“乱世佳人”的酒吧。这酒吧座落在湖北路上极偏僻的地方,在年轻人中却有着不变的声名。依稀记得仄仄弯转的木楼梯,闪烁于其间的,是蓝紫色的光影。如今,却也在“1912”开了分店。分店有着阔大的店面,几乎可以用堂皇来形容。口碑依旧,因此却有了“大小乱”的说法。“先大乱,后小乱” 是近年流传于南京青年人口中的经典,出处是本地的一个说唱乐队的作品。这句话一定要用南京话来念,才口味地道。千变万变,南京话的鲁直是不会变的。

这城市的“常”与“变”,犹如年月的潮汐,或者更似暗涌。当有一天我倏然发觉,自己写的小说,正在这暗涌下悄然行进的时候,已过去了许多时日。在此之前,我时常敬畏于这城市背景中的丰盛与厚重。以致于,开始怀疑文字微薄的承载力。极偶然地,外地的朋友,指着一种牌子叫做“南京”的香烟,向我询问烟壳上动物的图案。那是一头“辟邪”,之于南京,是类似图腾的神兽。朋友被它敦厚而凌厉的神态吸引,兴奋地刨根问底。问答之下,我意识到,他的很多问题,是我从未设想过的。是因为惯常于此,出于一个本地人的笃定。我突然醒悟,所谓的熟悉,让我们失去了追问的借口,变得矜持与迟钝。而一个外来者,百无禁忌,却可以突围而入。于是,有了后来的寻找与走访,以一个异乡人的身份。在原本以为熟识的地方,收获出其不意,因为偏离了预期的轨道。一些郑重的话题,在我的同乡与前辈们唇间,竟是十分轻盈与不着痛痒。他们带着玩笑与世故的口吻,臧否着发生于这城市的大事件与人物。偶然也会动情,却是因一些极小的事。这些事是无关于时代与变革的,隐然其中的,是人之常情。

这大约才是城市的底里,看似与历史纠缠,欲走还留,却其实并不那么当回事,有些信马由缰。在靠近幕府街的旧宅子,一个老先生给我看了张照片。那照片用云锦包裹着,肃然间,打开了,暗沉的房间里头忽然就有了生气。上面是一对年轻人,在泛黄的背景上紧紧依偎。男的头发留着规矩的中分,身穿戴着毛领子的皮夹克,是老派的时髦,表情却明明是稚气的。女孩子更年轻,紧紧执着男子的手,疏淡的眉目将笑意包裹,终于又忍不住似的。

他们的脸让我如释重负。

这是有关《朱雀》的一些记录与感念。

这部小说,写了五年。如今完成,人已届而立。这五年间,于我之前单纯的人生,有了变故,也经历了苦痛。我并不确定我是否真的会因此而成长。而这小说,却是一个忠诚的时间见证。

始终需要心存感恩的,是这城市的赋予,在我尘埃落定的三十岁。

(戊子年于香港)

书评(媒体评论)

《朱雀》是那种属于“鸿篇巨制”的大作品。葛亮目前才三十出头,却展示非凡的创作力,写出雄浑大气、关于六朝古都南京的近代史诗。使人联想到五十年代生人莫言,在八十年代初捧出《红高粱家族》,文学成就远超抗日亲历者作家,名动海内外。

——《亚洲周刊》

葛亮的语言不属于一针见血,力透纸背、掷地有声的那种。往往是剥茧抽丝、纡徐回环,有时甚至是“顾左右而言他”,在看似漫不经心的太极推手中,读者已经被浑然不觉地“套牢”、“俘获”了。

——《大家》杂志

《朱雀》25萬字,葛亮寫了5年,從民國寫到千禧年。書中描寫的是一位歐洲華裔青年來南京尋根的故事。他說:“我希望看到一種時代記憶的南京。”年輕的葛亮容易讓人覺得這個年紀的人缺乏掌故,但是,通過《朱雀》就能看出他的功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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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0: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