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世俗的图景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历史真相:中华第一忠臣文天祥和中华第一汉奸留梦炎,他们是如何隔空交手的?孔子的最嫡系的后裔,是在曲阜,还是江南?中国第一家族有一件怎样的秘密?一部口语化的写作,怎么会有那么多不一样的故事:结绳记事的年轻人,怎样用一根绳子表达心中的爱恨?死去的人,用什么继续操纵着身后的时局?绝世棋书对后人的忠告,是教人热爱日常生活吗?卜卜卜、嘡嘡嘡,作者不动声色地叙述着刀剑相击的声音,大有用意。兵临城下的高歌,如此风流,何等潇洒。文中诸多反常的描述,更显出作者不一样的讲述功力。作者最想告诉我们的,一定是在全文结尾处。好像一切都为了一场战争,可战争真的来了,作者却不著一词;当你真的忘记这场战争时,戏子们却登台编唱了这场战争。谁在高歌?谁被封喉?这也许就是本书的阅读密码。
一个戏子,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来到了信安城,却与仇家的女儿纠缠不休互生爱意;一个目不识丁的土匪儿子,无师自通学会了结绳记事,为了一个女人他也进了城。 城里,更多的年轻人读书、做生意、逛街、求道、逃婚私奔、争风吃醋,还有给女人下春药的。连傻瓜、卑微的女工也加入到爱情角逐中来了。这天,戏子演戏时,手里的木制道具发出了铁器相击的声音,异族人要来了。 于是,萧将军奉命来到了信安城,大家千方百计组织着抵抗力量,甚至去土匪窝借兵。好不容易凑足了二百人马,在仙霞关一役全军覆没,异族人旋即兵临城下。萧将军阵亡前把几位戏子送回城里,大家按萧将军的计谋继续牵制着敌军。烂柯山上,一位青年女子还用自己的方式阻止了敌军屠城。敌军的首领,竟然是十年前的老熟人。秘密浮出水面,大家发现,一切都是萧将军为“至尊行动”布下的局。 那么,死后的萧将军是靠什么控制局势的?牵制敌军东进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至尊行动”又怎样影响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一晃十年,信安城里又响起锣、鼓、铛、钹、管、埙、笙、笛、琴、瑟、箫、梆子、琵琶、响板的声音。戏班子过来好些天了,每天都有很多人跑去做看客。有个年轻人也跑去了,不过,他只是去那儿找人。他千山万水地挤到了看客们的前面,一眼就看见了他要找的人。这人多有特点,正张着嘴看着戏,好像他的眼睛长在嘴巴里。假如说这世上有个人用嘴巴看戏,他就是慎家大公子慎天卿。
年轻人在天卿的肩膀拍了一把,叫他赶紧回家。天卿回过头来,慢吞吞说,有天大的事也得让人把这出戏看完吧。他撇撇嘴,往旁边挤了挤,挤出一个能放下屁股的地方。年轻人无奈了,只好乖乖地坐了下去。戏台上是一场武戏,有个男伶背后挂着几片破布,还能在台面上翻筋斗,那一跳一跳的,活像一条撒娇的小狗。几个筋斗再配上一个跳跃,那就跟狗扑向一根骨头没什么两样。要命的是,他扑骨头后,也不吃骨头,偏偏要做出一个动作,亮那么一相。“好鱼跳哇——”看客们都叫了起来。天卿这才有了点笑意,他告诉年轻人,刚才台上那戏子跳出了一个上佳的鱼跳。
“哦,我以为是小狗扑骨头呢。”
天卿皱皱眉。那个鱼跳,只有戏班子的当家小生跳鱼儿才能做,怎么成了小狗扑骨头?年轻人远远望了一眼,跳鱼儿模样还不错,只是那脸上抹着那些胭脂,让人浑身不舒服。哪有一个大男人也这么涂脂抹粉的。
天卿眼睛放出光芒来,原来又出来个女旦。这女旦迈着小碎步出场了,念白道,南国员外乐颠颠,不知北兵马蹄健……台下的这些看客也一样叫着好,天卿干脆站了起来,挥着双手想引起那女旦的注意。年轻人没想到天卿会这么痞气,立起身扭头就走。“你不回家,我一个人回去了。”他这一扭,出事了:他的帽子掉了,一头青丝就像瀑布一样倾泻下来。这下子没人看戏了,看客们从东西南北看了过来,啊,原来是慎家小姐。
这年轻人就是城里的有名的美女慎淇儿。不知怎么,美人儿今天穿起男装了。慎天卿这下没办法了,只好站了起来跟着走了。他回头对着台上那个女旦喊道:“这是我妹妹,真的是我妹妹……”淇儿都替哥哥脸红了,赶紧逃出了戏馆。
他们到家时,家里的人早就坐定了,一张张严肃的脸。关键是,有一个人的脸还绷着。他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信安城里有些人望的慎长亭。他把家人叫齐,有事要安排。原来,慎家开着一家织坊,织坊织的不是绸缎、绫罗,只是一些土布。可别看这些土布,那也算江南一带的抢手货,天下毕竟穿土布的人多。这地界开土布织坊的有好几家,但谁都做不过慎家,十年下来,慎家织坊就慢慢成了这一带最大的一家。
除了织坊,慎家在乡下还有一些棉花地。这些天,棉花吐絮了。慎长亭把儿女们叫来,就想看看明天谁能带人下乡去采棉花。他看着长子天卿,天卿马上收回眼光,拼命躲着。慎长亭摇了摇头,心道,算了,你还是回去侍弄那些琴箫吧。
天卿如释重负,不过他也只能暗暗吐口气。慎长亭的眼光已经移到老二淇儿的脸上,又扫了过去。淇儿是女的,可以忽略。这时,慎天殊开口了,明天他去。按琴棋书画的排列,天殊是慎家老三。慎长亭还是摇摇头,天殊有些惊愕,他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慎长亭慢吞吞地说:“天殊,你知道爹的想法吗?”
天殊竖起了八只耳朵,其他六只是老大、老二和老四的。慎长亭的想法很简单,慎家算得上是个大户人家了,吃点用点没什么关系。只是,慎家从来就没像状元坊的留家一样出个状元。他一有机会就把子女往书院里赶,就是因为这。天殊有些不敢想,状元,多少个里面才出一个啊?“唉,我是打个比方,也没说你一定要弄个状元回家。”慎长亭望着天殊,眼光柔了,“我们家,只有你是块读书的料,光宗耀祖的事就指望你了。你别学你哥,整天不做个正经事。至于织坊里的生意,也用不着你操心。”
天殊没说话,他要低调,他不想让大家都盯着他,还好这时候爹让他先回房看书,他马上走了。再过几个月,他就要到临安赶考了。天卿看三弟走了,也想偷偷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昨天刚弄到一管箫,他想去试试箫的音色。不料他才挪步,就感觉爹的眼光钉在他的后背上,让他动弹不了。慎家老四最聪明,还没等爹扫视过来,抢先说,明天的事他早就安排好了。
天化,可真是一个举世无双的好儿子哪。慎长亭有些惊讶,但也不太惊讶。这些年来,这个最小的儿子一直在帮着打理织坊。他只是想在今天用这个方式来明确一下天化的地位。天化压抑着心里的欢喜,却对爹娘说,天色不早了,他要到织坊里去安排安排明天的事。
“好,去吧,这个家要你当了。”慎长亭当着大家的面宣布了他的决定,接着吩咐道,“其他我没什么交代的,就是千万别和张家做什么生意,他们家可没什么好东西。”
天化倒退着出了大堂。淇儿觉得今天真奇怪,连堂前的燕子也不鸣叫了。她看看也没什么事,刚想回房,被爹叫住了。慎长亭朝着女儿,却转过去对宁英说,他累了,宝贝女儿的事,还是做娘的来说比较好。说着,就想站起来。天卿走上前,伸出手去,没想到被他推开了:“用不着,你吹你的箫去吧,到时可以给我送终啊。”
不知怎么,慎长亭今天的肝火特别大。他一走,堂上的气氛稍微活了些。从小到大,儿女们是不怕娘的。淇儿听见堂前的燕子也开叫了。不过,她还是有些不安,不知娘要说些什么。过了好久,宁英开口了,她想知道这么大的女孩子,经常穿着男装在外面疯疯癫癫的干嘛。
这个时代,书院规定不收女孩子的,可书院的山长孔元龙和慎家关系不错,就特许淇儿去读书了。只是淇儿在书院读书时,必须换上男孩子的服装,免得被别人说了闲话。淇儿去书院都已经十个年头了,宁英不会不知道这些,她可是另有所指的。
淇儿一声不吭的,她知道出去找人下棋的事败露了。三弟读书光宗耀祖,四弟经营家业,她不知道自己一个女孩子能干什么。可宁英说:“你可以做做女红啊,我们是规矩人家。你这样嫁得出去吗?”淇儿抬起了头,她算是明白了,今天爹把大家叫来,一是宣布叫天化当家,二是有心嫁女了。她一张嘴,肺里的气流一冲出来就是气话,嫁不出去就不嫁了,这样倒省心。宁英呆了一下,倒是旁边一直没开口的天卿恶作剧了,说,要嫁出去太容易了。他给妹妹出了个好玩的主意,抛,绣,球!
宁英有些恶心,自从天卿迷上看戏后,她也像丈夫一样,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大儿子了。她忍不住骂道:“天卿,你戏看多了吧?抛绣球,你还不如说比武招亲更排场呢。”嘿嘿,嘿嘿,天卿干笑着。他在想,近来的戏馆里,演过比武招亲的戏吗?娘真是好玩,怎么想到的?谁也没想到淇儿突然叫了起来:“就这么定了!”
屋子里响起一阵阵荒诞不经的箫声,像是应和着淇儿荒诞不经的想法。天卿在摆弄着新买的箫了,那样的箫声实在让人听不下去。隔壁的天殊用手指堵住了耳朵洞,还是不行,实在是看不进书。他只好亮出嗓门大声朗读着子曰,没想到隔壁的涛声依旧着。他想,还是出去走走比较好,临安赶考的事,搁一搁再说了。他走出自己的房间,听见有人大骂道:“胡闹!”他吓了一跳,夹着尾巴就溜了。
隔壁的隔壁,慎长亭在病床上这么叫着,差不多就像咆哮了。他这下骂的不是吹箫的天卿,更不是天殊,而是想比武招亲的淇儿。刚才宁英进屋来说这事,他被吓坏了。宁英觉得,淇儿这次不像是胡闹。女儿说过,除了这个方法,她就不想嫁人了。慎长亭道:“唉,老慎家作了什么孽哦,四个孩子……你听听,你听听,一个整天吹那个曲子,好像催我的命。一个更好,要比武招亲了。去叫那小子别吹了,实在在家呆不住,让他去看戏好了。”一会儿,箫声停止了,估计那小子欢呼雀跃去了。过了很久,宁英说出了自己的意思,就依女儿的吧,女儿闹疲了,也就不闹了。
“那不行,门都没有!”慎长亭转过身去,背朝着宁英。宁英看到靠床的案头上,不知什么时候摆上了一局棋,盘上黑子、白子都是老头子一个人摆弄的。慎家世代都为棋家,但孩子们长大后,无心学棋。淇儿是个例外,却不是老头子鼓励的。慎家的棋术历来传男不授女,几代都这样。没有对家,老头子也好久没动过棋子了。宁英觉得有戏了,轻轻对着丈夫的背脊说,孩子们只有淇儿还有心于此,不如叫她过来陪您解解闷。
慎长亭的肩膀微微抽了一下,却被宁英看得仔细。她犹豫了一会,起身去叫女儿。比武招亲的事,她想趁这个机会让女儿自己和爹讨论,也许父女俩真的说开了,什么事也没了。慎长亭想阻止,张了张嘴,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一声叹息,余音绕梁。
不一会,淇儿过来了,她看到的同样是一副脊背。其实这时,宁英还是希望女儿能丢弃那怪念头,可是淇儿不肯。刚才在堂前她说的还是气话,现在她已经坚定下来了,她有自己的主意。只有这样,她才能达到她内心深藏的目的。这世上谁也不知她心里的这个小九九。
东方出版社刘丽华、傅跃龙两位资深编辑约我为他们要出版的新书《黑白令》写个封面推荐语,稿子发来一看,这本书的作者周新华,竟然是我的老相识。我就告诉他们这个情况,两位编辑家因为我熟悉作者,就说,干脆,你给这本书写个序,也算是对老朋友的支持啊。我见东方出版社对此书如此重视,也就欣然从命了。
我和新华兄相识于2002年秋天,那一年,我和几个作家应邀去了浙江衢州,在那里的几天的时间里,我和当地一位媒体记者聊得很好,特别投缘,他就是周新华。因为他很懂文学,尤其是现代派文学。没想到,他还是个实力派小说家。后来,我到《青年文学》杂志担任主编,就有些稿件往来,看了他的不少小说,感觉到在他的文字里,很有些探索性的东西。我喜欢那种在形式上锐意进取的作家。可以说,他的作品发表得并不顺利,这和中国的阅读环境和对先锋、实验文本的接受程度低下也有关系。新华在立身之作《民国六年风调雨顺》发表之后,就成了一个坚持个人写作、决不媚俗的写作者,也就是说,他写他的,不太在意别人怎么说,好多小说写得很好,但就是不容易发表,都是因为叙事艺术的实验性和形式感过强。一晃七、八年过去了,这一次,我翻阅了这本厚厚的《黑白令》,却大吃一惊,我惊诧于他的文风及叙事方式的逆转:我们的新华兄什么时候回归了传统,老老实实写起这么文风平实、专注于讲述漂亮故事的“传统”小说来了?
作者声称,他写这个小说的起因,是为搞电视剧的朋友提供一个精彩的故事,所以,这部作品从叙事上就真的像一部标准的电视连续剧,按照场景来变换和设置故事情节。可以说,这是一部宏大叙事的历史题材的作品。小说叙述的是慎、张、留三大家族的恩恩怨怨,并隐约以历史风云的变幻作为一个广阔而模糊的背景。同时,那些社会边缘人,比如戏子、智障青年、土匪儿子、织坊女工,作为穿插的人物,先后加入到三大家族年轻一代的爱、恨、情、仇中,让这小说显得波澜壮阔、细密厚重,充满了读者所期待的离奇的人生故事。小说中,情爱、读书、做生意、求道、逃婚私奔、争风吃醋、调戏、江湖寻仇纠结在一起,铺陈出大历史下的日常生活的丰富魅力。作者一边让读者不断笑场,一边又用煽情戏赚足了他们的眼泪。一些家常小事也被他写得风生水起。到了下半部,小说的节奏、叙事方式都有了变化:元兵要来了,原来的幸福生活立即走了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大家组织起来抗元,连草寇们也参加进来了。别以为作者只是把一个抗日故事搬到了南宋末年,他在这里是虚晃一枪。在军事抗争的背后,他精心构置的是另一场抗争,这才是作者真正的着力点。而两场抗争中都充满了计谋,比如萧将军,阵亡后还通过某种安排,掌控着身后的局势。尘埃落定之际,人们才发现,民众的抵抗热情背后,还隐藏着更大的计谋。这些大大小小、层出不穷的计谋,让小说的后半部充满了悬念,由此强烈地吸引了我。
周新华敢于对历史动真格。为了让题材更独特,更吸引人,他巧妙地把一件史实拉了进来:他揭示了号称中国第一家族的历史真相。一般来说,国人都以为,曲阜孔庙里的孔氏后人是孔夫子唯一的嫡系大宗,但史实是,靖康之难后,孔氏的嫡系大宗在孔氏大家长、衍圣公的带领下,跟随宋廷南渡,并被皇帝“赐家于衢”,一呆就是几百年。先后传了六代公爵后,改朝换代了,新的统治者、元朝政府命令衍圣公带着爵位重新回山东曲阜,结果被衍圣公拒绝。衍圣公把爵位让给了曲阜的族弟,自己留在江南,从此,天下孔氏分为南北二宗。在许多汉族知识分子眼里,从未与异族合作过的南宗则更为正统。这个历史事实很少被国人所知,一旦流传开来,会引起国人的热议。作者把这些史实写进小说,既增加了小说的厚度,又增加了可看性,顺便还让小说有了个潜在的热议话题。我想孔门说不定出来要争吵和计较这事,这对于这本书可就有福了。
我还特别关注到了这部小说中所刻意描述的颜色和声音:这本长达30万字的小说,只写了两种颜色和两种声音。小说的题目《黑白令》,就体现了这黑白两色。作者认为,黑与白是人世间最丰富的两种颜色。在他的小说里,黑、白并非指代某种实体上的东西,而是人性中黑与白。“不管好人还是坏人,每个人的心里都有黑有白,有时候黑多,有时候白多,黑与白就像阴和阳,彼此互根、对立、平衡、消长。”因此,作品中没有那种太坏的人,连元军统帅有时候也让人肃然起敬。而一身铜锈的张家大公子,对织坊女工的调戏,也不乏真诚的一面。此外,作品中充满了声音,箫声、歌声、鞭炮声、哭闹声,热热闹闹的,但作者真正叙述的,是两种物件相击的声音:一是铁器相击的嘡嘡之声,一是木器相击的卜卜之声。文中多处不露声色地描述着这两种声音,其实各有象征。卜卜之声代表着木剑,是戏剧中的道具,在书中引申为文化、精神之剑。这些世俗热闹的故事背后,作者偷偷想说的,应该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卜卜的木剑其实更锋利,敌军元帅“浴血十年,见过各种兵器,但世上所有的剑,只有这把剑能让他害怕”。
再狡猾的狐狸也会不小心露出自己的尾巴,虽然作者声称自己回归内敛、平实、低调的叙事风格,但是,他这个貌似老实地写作的长篇,还是不经意间显露了他的文学野心和叙事的高超技巧:从下半部一开始,小说就叙述了一场呼之即来的战争。可战争真的到临时,作者却荡开笔,刻意隐去这一残酷和血腥之战。就在读者快要忘掉这场战争时,作者又回过头来,重提这场战争。为了再现宋元之战,作者竟然让一群戏子在戏台上,用戏曲表演来演绎了这场战争。他还原这场战争的方式,真够后现代和超级象征主义的。再比如,跳鱼儿是小说中的重量级人物,十年来,复仇就是他的精神支柱,当奇迹发生,原先的仇恨竟然是来源于一场误会时,他没有像读者所期待那样狂欢不已,而是“瞬间被抽空一样”被击垮了,“他的力气没了,他的血没了,他的心也没了,漫长的十年变得毫无意义了”。就这么一个细节,作者也把它写得逼近了人性的真实。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还不经意间显露了他过去那些实验性强的几个小说中具有的特征,那就是,小说一般都有个宏大的时代背景,如改朝换代和历史风云。也许,朝代的更迭可以让小人物们的遭遇更具有戏剧性、更容易被铺陈成小说吧。当然,作者的这部洪钟大吕,与他以往作品大为不同,在一个人类大苦大难不断降临的背景里,他笔下的这些小人物照样唱戏、看戏、对弈、观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世界观?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注意到,全文中多处用到了“狂欢”、“快乐”这类词语,与之相关的,是小说中那些身处绝境却不绝望的亡国奴们。因此,我觉得,他的这个长篇比他早期那些风格诡谲的作品显得更加明亮、大气、丰富、开放多了。比如,我相信读者一定会被小说中一段描述所触动:城破前夕,城里的居民发现,围城的敌军所用的军帐,竟然是黑白二色,纵横交错,井然有序,让人想起了围棋的棋局。不错,这些蒙古包就像黑白二色的棋子,把信安城牢牢围在天地大棋盘的中央。这很有画面感,也很适合拍成场面好看的电影,由摄影师出身的张艺谋来导演,就最好了。本书的封面主图,就选用了这个场景。还有,小说中到处飘扬的令旗,拍起来也会很好看。
不过,我个人还是喜欢小说的结尾处,作者意外地让反派人物留梦炎提出一个可怕的问题:萧将军牺牲了众人生命,就是为保护小皇子过境,这又把苍生百姓放在了什么位置上?也许,这个问题有可能削弱了萧将军们的忠烈形象,但却深化了小说的思想性,让故事更有真实感。因为,作者真正关心的对象,就藏在全书的最后一句里。他在搁笔前才说出了心中最想说的话,很沉得住气。同样,诠释《黑白令》题意的几个情节,也被他安排在临结尾处。畅销书的写法,文采飞扬的点缀,加上深度提问,什么样的读者都能在这部小说中找到他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小说中人物的性格塑造也十分鲜明:慎淇儿是个古灵精怪的江南女子,她的性格、外形类似于作者的同乡、影视明星周迅。我看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女一号由周迅来饰演,就很恰当。虽然周迅显得单薄,但是演技还是很好。张福来是小说中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也是作者用来让读者笑场的小丑,他的傻和他的可爱,有时候完全抢了主要人物的风头。当他死于非命时,我相信所有的读者都会唏嘘不已的。看似纨绔子弟的慎天卿,其实并不吊儿郎当,他只是天生胆小,家人对他所有的期望都会吓着他。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做个谁都看不起的戏子,于是他痛恨自己出生在大户人家。这样的人生错位,在小说中比比皆是:织坊的苦力詹良是个“天生的儒者”,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读书识字,但他偏偏生在土匪窝里,只好用结绳记事的古老方法自创了世上最浪漫的象形文字;他和女工七丫之间的卑微爱情,堪称本书中最伟大的爱情;天殊有书不读,整天念叨着“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这样的前人诗句,最后,他投笔从戎、战死沙场,成为戏班子里咏唱的对象;白音蔑儿是个杀人集团的首领,但他对中华文化的崇敬竟然大大超过了状元出身的宰相留梦炎——也正是这么多的错位,让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充满了个性魅力和立体感。
阅读这部小说,我有一种故地重游的感觉,回想到了当年和新华同游的日子。除了城市的名字故意用了“信安”以外,小说中所有的地名、名人诗作、典故、历史人物都是真实的,里面有些景物,我就探访过。作者竟然把这些互相不关联的东西有机地交织起来,却几乎天衣无缝。比如文天祥写给留梦炎的诗歌,被他解读为文化领域的战书,掩卷想想,也很有道理,用在此处确实恰到好处。作者对各类素材有强大的调度能力,让我很期待他以后的作品。
可以说,周新华是一个江南才子式的小说家,这部长篇小说也是广义的南方小说的路数,他把文化小说、历史小说、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都打通了,小说又十分好读,很不容易。正像书中的“作者简介”写的那样,新华从这部作品开始,是“坐下来讲故事”了,那么,我们也坐下来,听他讲这个绵长、复杂、生动的故事吧。
草就于2010年5月1日劳动节
(作者系《人民文学》杂志社主编助理、编辑部主任)
周新华是一个江南才子式的小说家,这部长篇小说也是广义的南方小说的路数,他把文化小说、历史小说、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都打通了,小说又十分好读,很不容易。
——《人民文学》杂志社主编助理、编辑部主任 邱华栋
畅销书的写法,文采飞扬的点缀,加上深度提问,什么样的读者都能在这部小说中找到他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人民文学》杂志社主编助理、编辑部主任 邱华栋
再狡猾的狐狸也会不小心露出自己的尾巴,虽然作者声称自己回归内敛、平实、低调的叙事风格,但是,他这个貌似老实地写作的长篇,还是不经意间显露了他的文学野心和叙事的高超技巧。
——《人民文学》杂志社主编助理、编辑部主任 邱华栋
一本适合各种人群阅读的小说:世俗故事背后,有那么多让人掩卷长思的东西;情爱、求仙、江湖寻仇、和解、搞笑、悲情、思想的控制、智力游戏、人性黑白,还有崇高的牺牲……总有一种吸引你。
——人民出版社文化编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