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华所著的《外交保护法新论(1952-2012)》是一本运用新港学派的政策定向法理学对外交保护法进行考察的学术著作。该书把外交保护过程看作全球权威决策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对谁是外交保护过程的参与者,他们各自的理念是什么,求偿国进入外交保护的权威场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他们为保护本国国民所运用的策略有哪些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外交保护权威过程的决策成果,并且面向未来,展望外交保护法的发展。全书通过五章进行描述,内容完整,结构清晰。
引言/1
第一章 全球权威决策过程中外交保护的参与者/16
第一节 全球性权威决策过程/17
一、全球社会过程/18
二、全球有效权力过程/19
三、全球权威决策过程/21
第二节 传统国际法学说的国际法主体理论/24
一、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25
二、个人是唯一的国际法主体/27
三、目前的主流观点/29
第三节 外交保护过程的参与者/32
一、外交保护过程中的国家/33
二、外交保护过程中的个人和公司/39
三、外交保护过程中的国际组织/53
第二章 外交保护过程中的理念冲突/66
第一节 全球权威决策过程中的理念/66
一、传统法学流派对理念的态度/67
二、政策定向法学派对理念的态度/77
第二节 南北世界的理念冲突/79
一、外国人待遇的历史决策趋势/82
二、发达国家的理念——国际正义标准/84
三、发展中国家的理念——国民待遇原则/89
四、南北理念冲突对全球权威决策过程的影响/94
五、国际法的发展对外交保护的理念的影响/99
第三节 卡尔沃条款/103
一、卡尔沃条款的决策背景/104
二、卡尔沃条款的决策形式/106
三、契约中的卡尔沃条款的效力/118
四、卡尔沃条款的新发展/126
第三章 外交保护权威场合的进入(一)
——求偿的国籍/128
第一节 国籍国与外交保护权/129
一、外交保护权属于国家/130
二、国家对实行外交保护拥有自由裁量权/137
第二节 国籍联系原则/141
一、国籍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国内法事项/142
二、有效(或者真正)联系原则/143
三、国籍的持续性/147
第三节 双重国籍时的外交保护/152
一、针对非国籍国的外交保护/153
二、国籍国之间的外交保护/157
第四节 无国籍人和难民的保护/161
一、传统外交保护的对象不包括无国籍人和难民/16l
二、居住地国的保护/163
三、关于居住国保护的争议/165
第五节 公司的国籍/168
一、确定公司国籍的依据/169
二、公司国籍国与股东国籍国的竞争/175
三、直接侵害股东时的保护/181
第四章 外交保护权威场合的进入(二)
——用尽当地救济办法和“干净的手”理论/183
第一节 用尽当地救济办法原则/184
一、用尽当地救济办法原则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185
二、应当用尽的救济办法/186
三、用尽当地救济办法原则的适用范围/192
四、用尽当地救济办法原则的性质/197
第二节 用尽当地救济办法原则的例外/202
一、当地救济办法不能提供有效救济/202
二、东道国放弃用尽当地救济办法的要求/209
三、被告国和外国人之间没有相关联系/212
四、被告国不当拖延或者阻碍受害人利用当地救济办法/216
第三节 “干净的手”理论/22l
一、干净的手理论的内涵/221
二、干净的手理论适用的范围/225
三、干净的手理论在外交保护中的作用/228
第五章 外交保护的价值基础和策略运用/233
第一节 外交保护的策略/234
一、外交方法/236
二、司法程序/243
三、外交保护和领事协助的区别/248
第二节 外交保护与使用武力/253
一、关于禁止非法武力使用的一般国际法/253
二、外交保护法对武力手段的限制/262
三、外交保护与自卫权/264
结论:决策成果与未来展望/268
参考文献/275
后记/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