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而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因而属于历史文化的范畴。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至特定文明阶段的产物,并总是与特定的社会整体文明发展状况相对应,相联结。当今研究法律文化的学者不少,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法律这个现象,从民族、地域等不同的视角研究不同类型的法律文化。作为开放教育本科阶段的通识课教材,饶文平主编的《法律文化导读》以“法律文化导读”命名,表明了编写本教材的出发点,我们不能去研究法律文化本身,不能用学者的眼光来看这个还属于法学研究领域中比较前沿的话题。
本书的编写意图是要将法律文化的载体呈现在读者面前,试图引导大家去认识法的产生、发展及现行面貌。“国学大师”钱穆先生曾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法律也正是如此,由文化问题产生,也将由文化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