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法律与历史:体系化法史学与法律历史社会学(精)》由谢鸿飞著,本书对历史法学派内部罗马法学派与日耳曼法学派的分裂着墨较多,因为两派的离合聚散,折射的是19世纪中期后德国社会的各种思想冲突:文化与文明、事功与理想、实用与浪漫、心性与物质、与时俱进与精神思乡……哪一个转型中的社会不是如此呢?源于此,作者可以比较顺利地“想象性重构”德国社会,对19世纪德国文献的解读,“拈花微笑”未必可能,但也多少能“同情地理解”,触摸这些文字的余温。
导论
一、历史法学派与萨维尼的学术命运
二、历史、法制史与民法
上编 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第一章 历史法学派的兴起
一、历史法学派的诞生
二、历史法学派与历史主义、浪漫主义
三、历史法学派与文化民族主义
第二章 历史法学的理论脉络
一、导论
二、欧陆历史法学的理论谱系
三、英美历史法学的理论谱系
第三章 历史法学派的洞见与“危险”
一、历史法学与自然法学
二、历史法学与社会契约论
三、历史法学与法律变迁
四、历史法学派的“危险”:从民族精神到国家精神
第四章 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一、历史法学派的分裂:罗马法学派与日耳曼法学派
二、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中编 体系化法史学
第五章 “体系”战胜“历史”
一、导论
二、历史法学派内在机理的矛盾
三、“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一):罗马法的特质及其继受
四、“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二):立法需求
五、“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三):神圣罗马帝国
第六章 体系方法的操作及其理论脉络
一、体系方法及其操作
二、从“决疑术”到“体系方法”:欧陆民法发展的线索之一
三、体系方法与历史方法冲突的调适:直观
第七章 从潘德克顿体系到概念法学
一、潘德克顿体系的形成
二、潘德克顿体系与日耳曼私法体系
三、从潘德克顿法学到概念法学
第八章 《德国民法典》与“德意志民法帝国”的诞生
一、《德国民法典》诞生前的德国社会
二、《德国民法典》的诞生
三、德国民法的体制中立:以《德国民法典》草案的批判为例
四、“德意志民法帝国”的兴起
下编 法律历史社会学
第九章 法律历史社会学的历史观与法律观
一、导言
二、法律历史社会学的历史观
三、法律历史社会学的法律观.
第十章 法律历史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一、语境方法
二、移情与理解
三、归纳方法
四、法律历史社会学方法的运用:以拾得物为例
第十一章 法律历史社会学的理论运用
一、导论
二、历史中的“活法”:“王氏之死”与清代民法
三、法律的功能替代物:原始人的“法”与中世纪共同体责任制
四、法律的变迁:刑法改革与美国法的变迁
结论
第十二章 法学的体系、历史与价值:以“买卖(不)破租赁”为例”
一、法学的价值:基尔希曼与拉伦茨之争
二、《德国民法典》中的“买卖(不)破租赁”
三、“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体系、历史与价值
四、法学中的体系、历史与价值
参考书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