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借着好友家中的官司与他相处,一开始,他也不过是抱着游戏的态度,冷眼旁观,却渐渐发觉,她平淡的表面背后,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略微的好奇,日深的相处,他慢慢爱上了她,甚至越陷越深。可当他预备向她求婚的时候,却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局……
她天真纯善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所谓爱情,竟只是一个局,是谁,明知是局,仍在局里,浮浮沉沉,不可自拔?
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出现,又令他们陷入了另一个迷局。
那些恩恩怨怨,那些爱恨情仇,在无数的欺骗和谎言背后,他们又该何去何从?
欲知晓答案,请看由立誓成妖的言情小说《狗男狗女》。
本书是由立誓成妖编写的言情小说《狗男狗女》。《狗男狗女》的内容简介如下:
杯中水倾覆,淋湿了大萨摩的毛发。自指缝滑落的水珠仿佛流转的光阴,逝者无痕。十二年前,那个头发短短的青涩小丫头站在校园的老槐树下,仰着脸对他一字一顿地认真说:“何决,阿资木哇,阿搭西哇!”两年前,那个仍是留着利落短发却已然成熟独立的都市女子在他们的小窝里,笑闹着对他大声说:“何决,阿资木哇,阿搭西哇!”
原来,她早就对他说过“我爱你”。而且,不止一次。原来,早在那么久那么久以前,他们就互相喜欢了。只是,彼此不知。原来,死灰真的会复燃,心冷了也还是可以再暖。仅仅因为,一句话。
第二天,一架飞机在湛蓝的天空留下一道纯白轨迹时,显示的时间恰好是——2013年1月4日,9点9分。
南瓜是我的死党兼闺密,如今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面露坚毅地表示不认识我,我表示很心痛,很心痛。
导致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是我们面前的大荧幕正如火如荼放映中的《赵氏孤儿》,导火索则是几秒钟前,从范美人儿的樱桃小口中缓缓道出的一个名字——程勃。
我立马深刻领会了其中的含义,且一不小心笑出了声,在观影秩序良好、充分体现了国民素质的超大放映厅里……
这让坐我旁边的南瓜觉得非常丢人,以至于决然地和我断交了整整一个半小时。
看完电影,我俩手拉手跑到哈根达斯去体验冷艳高贵的小资情调,顺便庆祝第一百零一次恢复邦交。
冰激凌火锅端上来的时候,南瓜语重心长地道:“木头啊你实在是太饥渴了,得赶紧找个男人才行!”
我一边磨勺霍霍,一边深以为然地连连点头:“是呀是呀,谁让我就是对女人不感兴趣呢?”
她瞪我一眼:“扯淡!你总不能真跟你家木木过一辈子!”
我义正词严:“本人对木木情比金坚,此生此世不离不弃……”
她终于发飙,一巴掌拍飞了我的深情告白:“少耍几句贫嘴能死啊?为个男人浪费三年还不够吗?过几天给老娘滚去相亲!”
在她霸气的女王姿态下,我弱弱地屈服了……
见我就范,南瓜顿觉神清气爽,满意地吃了一大口冰火两重天:“哦对了,过几天有个新片上映,咱俩一起去看吧!”
“啥片儿?”
她含含糊糊说了一个名字,我“哇”地大叫一声两眼放光:“广电总局什么时候尺度这么大了,这种片名居然也能通过审核?”
南瓜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什么意思?”
“《浪子荡妃》嘿,听听,多露骨、多淫荡!”
“……”
后来我才知道,那片子的名字其实是叫《让子弹飞》……
我姓薛,因为出生的时候恰逢暮色降临,所以单名一个暮。
可惜这原本如诗如画的名字叫着叫着,就被叫成了毫无美感可言的朽木,比较熟的朋友都喜欢亲昵地喊我木头。
本人性别女,有点宅,有点腐。
目前的同居者是与我生死不离的薛木木,性别男,有点坏,有点萌。
薛木木是我儿子,只不过我们母子俩虽然同为哺乳动物,种族却有些不同。
我是人类,它属犬科。
回到家,我刚把门打开一条缝,立即便有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硬挤了出来。紧跟着是两只小爪子搭上我的膝盖,佛山无影脚般一阵狂挠。
我家木木有着淡金色的秀发,养尊处优的圆润身材,与肚皮保持同一水平面的四肢,以及像是被轧路车碾过一样的扁扁的脸……
携子完成每天的例行遛弯后,我抱着电脑坐进沙发,薛木木驾轻就熟地跳上来,脑袋枕着我的腿蹭了一会儿,随即一个翻身四脚朝天,露出软软的小肚皮。
我用手指给它挠了挠,它闭上眼睛发出舒服的“哼哼”声,还不时扭来扭去变换姿势,以便每块痒痒肉都能被服侍到。
当初我要买薛木木的时候,刘翔升是不同意的,他说:“狗总会比人先死,它又不能陪你一辈子。万一到时候养出了感情,不是纯粹给自己找难过添堵吗?”
其实仔细想想,这话说得并没有错,如果选择养小动物,就要做好亲手送它离世的心理准备。
只不过,那会儿我刚大学毕业没多久,实在不习惯房间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活物,所以还是坚持把只有巴掌大的小肉团子给带回了家。
那好像是我第一次没有听刘翔升的话,他因此非常不高兴,与我冷战了半个月。
后来,我们和好了,再后来,我们就分手了。
刘翔升便是南瓜所说的,我为之浪费了三载大好时光的男人。
狗狗的确不会陪我一辈子,却会用它的一辈子来陪我。而那个信誓旦旦将与我共度一生的人,只给了我四年时光。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男人不如狗的观点是完全成立的……
在网上浏览了一下八卦新闻,我打开微博,看到有人转发了一首网络原创歌曲。
顺手点入,歌声响起。
曲风悠远苍凉,充满古意。吟唱的声音,低沉而辽阔,带着微微的仿若烟熏的沙哑,泼洒仗剑江湖的豪迈。
我原本轻轻给薛木木顺毛的手指猛一哆嗦,直接掐住了它的脖子,“嗷”的一声尖利的狗叫与音响里传出的浑厚男中音,相映成趣。
顾不上答理薛木木悲愤的小眼神,我迅速找到了原唱者的微博。
姓名:茄子。
所在地:德国汉堡。
微博刚刚开通没两天,界面很干净,信息更是少得可怜。
但对我而言,似已足够。
我深呼吸,慢慢敲下一句话,发了一封私信给他。
使劲瞪着我却被无视的薛木木觉得很受伤,转头冲着电脑屏幕打了一串连环喷嚏,然后一爪子狠狠拍在了键盘上。
小本悲鸣,慨然赴死。
我只得赔着笑,好言好语安慰着,轻手轻脚安抚着,又伺候这位小祖宗吃了排骨喝了水,等它终于心满意足地跑去跟自己的毛绒玩具缠绵时,才总算有机会再度打开电脑。
微博界面显示有新私信,我迅速点开查看。
同学,欢迎你成为我们的一员,社里正好缺个大妈音。
是对我之前所发的那条私信的回复。
为什么你唱歌的声音那么有力,可说话的声音却那么成反比
这两句,是我与何决第一次见面时的对话。
那时候,我大一,何决大三,刘翔升也是大三。
那时候,我还是个很傻很天真的文艺小清新,还没有变成现如今的猥琐女流氓。
那时候,天很蓝云很白,2012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普通数字。
那时候,距离现在,已有整整九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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