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侦探福尔摩斯笔记》由兰萨姆·里格斯著,尤金·史密斯插图,刘臻译。
全球唯一一本全方位展现福尔摩斯一切的书,带你走进福尔摩斯的大脑,剖析神探的破案方法,与福尔摩斯并肩作战,破解不可思议的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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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大侦探福尔摩斯笔记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兰萨姆·里格斯 |
出版社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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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大侦探福尔摩斯笔记》由兰萨姆·里格斯著,尤金·史密斯插图,刘臻译。 全球唯一一本全方位展现福尔摩斯一切的书,带你走进福尔摩斯的大脑,剖析神探的破案方法,与福尔摩斯并肩作战,破解不可思议的罪案! 内容推荐 1879年,举世闻名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柯南·道尔爵士的笔下诞生,一个半世纪后,他是人们心中无可替代的神探。 但神乎其神的福尔摩斯也是个凡人,上帝并没有指引他找到真相,一切都是依靠他非凡的侦探才能。而《大侦探福尔摩斯笔记》,就将带你走进神奇的“福尔摩斯世界”,将神探的破案过程抽丝剥茧般一一为你展现。福尔摩斯是如何看破细节的?福尔摩斯假死的那段大空白时期究竟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是否真有其人? 不看这本《大侦探福尔摩斯笔记》,你心中的福尔摩斯是不完整的。 本书由兰萨姆·里格斯著,尤金·史密斯插图,刘臻译。 目录 译者序 引言 PART I 侦探技能 如何进行分析推理 科学家福尔摩斯 如何盘问嫌疑人 如何破解密码 如何分析脚印 福尔摩斯世界中的动物 如何查找密室 如何在犯罪现场检查尸体 如何分析子弹证据 维多利亚时代的枪械 如何打开保险箱 福尔摩斯的罪行 如何分析指纹 苏格兰场 如何分析打字文件 贝克街221号乙 PART Ⅱ 生存技能 如何保护自己 运动生活 如何智胜罪魁 真正的莫里亚蒂愿意站出来吗? 如何假死 大空白 如何跳下瀑布却大难不死 维多利亚时代的怪病和“奇”药 如何伪装自己 维多利亚时代风尚 如何湮灭痕迹 PART Ⅲ 生活技能 如何戏剧性登场 真实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如何识破骗局 秘密社团和黑社会 唯灵论和超自然 如何处理与朋友和亲属的关系 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夏洛克那更聪明的哥哥 如何管住孩子 对于福尔摩斯的普遍性误解 如何对待女性 如何保持思维敏捷 福尔摩斯与音乐 维多利亚时代的鸦片和麻醉剂 如何同皇室打交道 如何养蜂 附录 阿瑟·柯南·道尔小传 福尔摩斯语录 福尔摩斯正典 后记 夏洛克·福尔摩斯:法庭科学的先驱 试读章节 如何进行分析推理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河,他能从一滴水中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生活宝鉴》(《血字的研究》) 既然你在看这本书,那么就能针对你的性情做出一些基本的推测:你对罪犯和犯罪感兴趣;至少你同时对文学艺术也有所了解;和其他许多人一样,你希望能让人们明白(甚至也会去模仿)福尔摩斯推理天分几乎是超自然的,只消一瞥就能绝对准确地明白其中缘由。他那著名的方法被称为“分析推理”,再加上广博的法庭科学知识,结果就变得惊人了。你也许可以用下述方法进行推理。 ·成为一个擅长观察细节的人。当遇到案件时,主要的推论往往依靠小细节。比如,《四签名》中,福尔摩斯所说的:“在任何一件日用品上面,很难不留下一些能显示使用者特征的痕迹,受过训练的人是很容易辨认出来的。”华生对此并不服气,于是他交给福尔摩斯一块最近才得来的表。华生想测试一下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便要求他描述一下“旧主人的性格”。福尔摩斯仔细检查了这个物件,得到了如下的观察结果: ①表是金的,购买的时候价格不菲。 ⑦至少有五十年的历史。 ③表的背面刻着H.W.两个字头。 ④表的里面刻着四位数字,这是那时候当铺通常会留下的标记。 ⑤表的上面有划痕和凹痕。 ⑥在上紧发条的钥匙孔周围有特别深的划痕。 ·从观察到的事实推测一系列可能的原因。比如H.W.的字母组合也许意味着这只表曾经属于华生的某个亲戚,也可能是某个外人,只不过此人的姓氏首字母碰巧也是W。划痕和凹痕也许可以解释为,粗心的主人将表放在一个装着钥匙和硬币的口袋里,或者带着它打仗,或者让动物咬过。钥匙孔周围的划痕表示,在试图给表上发条的时候手眼缺乏协作,原因也许是患有某种脑部疾病、失明、醉酒,或者经常在颠簸的马车里上发条。 ·排除最不可能的原因。不要去猜测一一福尔摩斯忠告说:“猜想是很不好的习惯,它有害于做逻辑的推理。”——而是用奥卡姆剃刀原理取而代之。这一原理指出,最简单的解释往往就是最正确的解释。在排除的过程中,我们也许要放弃这样一些假设,包括表的前主人是和华生不相关的人,此人将表带去打仗,而且失明。这样的方法并不能总保证获得准确的结果——甚至福尔摩斯也会承认他那出色的推论不过是“可能性的平衡”——但是加入了一些运气和直觉,那么你的分析正确的时候要比错误的时候多,虽然普通人会发现,他们在这方面不能与有着特殊才能的福尔摩斯相提并论。下面是大侦探从他少量的观察结果中做出的推论: ①从表的新旧程度来看,他推测:“对一只价值五十畿尼的表这样漫不经心,说明他生活习惯不好,粗心又不负责任!单是这只表已经如此贵重,若说遗产不丰富,也是没有道理的。” ②H.W.的刻字很可能是华生自己的名字。福尔摩斯发现这只表有五十年的历史,于是推理它可能属于华生的父亲。按照习惯,凡是珠宝一类的东西,多传给长子,因此这是华生的兄长所继承的遗产。 ③当铺的标记表示主人常常生活窘困,不过多次典当这只表之后,又“境况转好”,使得他至少三次将表赎回。 ④钥匙孔周围的划痕很明显是他没有对准所导致的。“清醒的人插钥匙,不是一插就进去吗?”福尔摩斯如此推测。 ·将推测组织成能解释事实的故事。福尔摩斯将他的演绎总结起来,编织出如下一段叙述:华生的兄长“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当初他有很光明的前程,可是他把好机会都放过去了,所以常常生活潦倒,偶然也有时境况转好,最后因为嗜酒而死”。华生目瞪口呆,他不得不承认福尔摩斯的分析“没有一样与事实不符的”。福尔摩斯交了好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交了好运,但是擅长运用分析推理的原理,才使得他向正确的方向前进。 科学家福尔摩斯 他对于我的问话也淡然不理。整个晚上他在那里忙着做一个玄妙的化学实验,蒸馏瓶加热后所发出的恶臭,使我不得不离开这间屋子。 ——华生医生(《四签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推理大师,更是一名科学爱好者。《血字的研究》中,当华生第一次与他相遇的时候,福尔摩斯正在一间化学实验室里做实验。他的第一句话相当生动——“我发现了!我发现了!”这位年轻的侦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华生跑来,大声说着:“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别的都不行。”两人共同的朋友解释说,福尔摩斯的研究非常古怪:他“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在学院里的同事们并不知道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些独一无二的技能,靠着这些技能他将跻身世界上第一批法医科学家的行列,或者按照他的话来说,“闲来无事,便专心研究各门科学,以便将来有所成就。”福尔摩斯将科学方法带入侦探工作,使得他成为一名最有成就的犯罪调查人员。 在自然科学中,福尔摩斯最热衷的是化学,他将大部分空闲时间都花在贝克街的寓所里进行化学实验。《最后一案》假死之后那神秘的三年大空白时期,他曾待在法国几个月,研究“煤焦油的衍生物”。(福学家约瑟夫·丹斯解释说,那是化学研究中“最丰富的领域之一”。)尽管与今天相比,维多利亚时代的化学缺少许多尖端的仪器设备和方法理论,但是现代化学家如今都认为,福尔摩斯的时代正是发现新事物的黄金时代,几乎每年都能发现新的元素,加入元素周期表。许多自然界中存在的有用物质尚未被发现,大部分化学家所要做的就是——发现它们,并给它们分类。 福尔摩斯的时代,地质学也是获得广泛研究的领域。就地球年龄的问题产生了激烈的争论(直到二十世纪中期才得以准确测定),估计的年龄范围从数十万年到数十亿年不等。地质学家一般分成两派:灾变说者相信,地球相当年轻,因为一系列突发的劫难(比如圣经中提到的洪水)导致如今的地貌。而均变说者认为,地球十分古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慢慢形成如今的地貌(与达尔文的理论相吻合)。夏洛克·福尔摩斯“不愿去追求那些与他所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对这一问题也没有想法。因此华生对他的地质学知识评价为:“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不过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就算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福尔摩斯愿意费心的也只是与谋杀、偷盗以及其他人类不道德行为有关的方面。 植物学是他的另一项专长,特别是涉及“颠茄、鸦片和毒剂”。他“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华生如是说。这与福尔摩斯的兴趣相一致:他宁愿遇到被致命茄科植物杀死的受害人,而对花园土地里长出的东西却毫无兴趣。在福尔摩斯的时代,与相对处于发展期的化学和物理学相比,专业的植物学家所研究的领域要成熟许多。这时期有前途的学者不愿意研究植物学,因为这一领域可以想到的发现几乎殆尽了。 华生还注意到福尔摩斯对于解剖学的知识“准确,但无系统”——我们可以推测他是自学的。这也就解释了某些传闻,据说年轻的福尔摩斯“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对其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他对天文学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这令华生惊讶不已,“在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应该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作为对此和其他科学不了解的理由,福尔摩斯厚颜无耻地说:“一个人应当给他自己头脑的小小阁楼里装满他可能需要使用的一切。”——其他的可以几乎一概不要。P2-7 序言 你知道,目前我很忙,但是我想在我的晚年写一本教科书,要把全部侦查艺术写进去。 ——《格兰其庄园》 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刊登了一部中长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作者是当时还默默无名的阿瑟·柯南·道尔医生。不料,就是这样一篇“试水”之作,却从此开始了福尔摩斯的传奇,一直延续至今。 作为一个虚构作品中的侦探,福尔摩斯却被当做真实的存在而敬仰着。他的侦查技巧已经在一个多世纪的淘洗中,被定格为一种科学,一门艺术。《血字的研究》中曾经摘录了福尔摩斯自己撰写的《生活宝鉴》,其中写道: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河,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瞬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以及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还有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其后所有的六十篇案例都是在为此做诠释。虽然约翰·H·华生这位传记作者将一部分重要案件记录下来,但我们始终没有等到福尔摩斯自己撰写的那部“全部侦查艺术”的教科书。我们仿佛是在观看魔术大师表演的观众,虽然因为他的表演而大呼过瘾,但始终在心中有一个小小的疑问: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在一个多世纪之后的今天,美国作家兰萨姆·里格斯试图回答这个疑问,揭开谜底。 读者不禁要惊呼:怎么会有这样的书!或许惊人的还不止这一点,要知道,难以计数的福尔摩斯迷们早已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门研究福尔摩斯的学问——福学,其研究文章和书籍汗牛充栋,已经出现了专门收集这类文献的图书特藏室,蔚然大观。 已知最早的这类研究文章是1902年1月23日发表在《剑桥评论》上署名“F.S.”(弗兰克·西奇维克)的一封致华生的公开信。这篇文章中讨论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oFTL4-日期的疑问。同年,阿瑟·巴莱特·莫里斯在美国的《文人》杂志发表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矛盾》和《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更多理论》。 福学中有不少是很正统的研究,比如对福尔摩斯故事中医学、化学的研究。这些论文甚至发表在《英国医学杂志》等严肃性十足的专业杂志上。不过,大部分研究是只有福迷们本身会觉得充满乐趣,这就是所谓的“福学游戏”。 福学游戏的“开山鼻祖”是英国侦探小说家罗纳德·诺克斯。诺克斯的本职是教会神父,他不务正业地创作了几部侦探小说,名声鹊起。在他还没有动笔创作侦探小说的1911年,诺克斯发表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文献研究》。其本意是用研究《圣经》这一高等的批评方式来“嘲弄”福尔摩斯故事。不料,福迷们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之后便争相效仿他的手法,将“嘲弄”变成了正经八百的研究。 参与这一游戏的研究者数量众多,从普通人到各类学科的专家学者、社会名流,无所不有。比如著名侦探小说家多萝西·L。塞耶斯、埃勒里·奎因,著名科幻小说家艾萨克·阿西莫夫,甚至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也写过几封信阐述福尔摩斯是美国人。 福学游戏的规则其实并不繁琐,它将夏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看作真正存在的人,而柯南·道尔不过是华生的文学代理人。既然是现实存在的,福尔摩斯和华生自然有了树碑立传的基础。除了六十桩案件以外,他们的一生还有许许多多的经历,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用以研究的资源就是六十篇故事,这些被称为“正典”(Canon)或“圣典”(Scared Writings),此外都是外传野史了。 因此,这本《大侦探福尔摩斯笔记》与传统意义上的“福学游戏”又有所不同。它并不强调挖掘福尔摩斯故事中的“八卦”,而是通过故事中透露出的一些方法,勾勒出福尔摩斯的办案手段和生活技能,作为那些对调查案件感兴趣的人的参考。比如,《米尔沃顿》中提到福尔摩斯有夜贼的工具,还通过钻孔的方法打开保险箱。小说中只是一笔带过,但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空屋》中提到福尔摩斯懂得东方武术,但柔术怎样制服对手呢?这些谜团对于案件真相自然关系不大,但是对于热衷研究福尔摩斯的人来说,就不是小事了。 或许普通读者还有这样一个疑问:福尔摩斯的侦查方法真的有效吗?答案是肯定的。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侦探的代名词,与他这套侦查方法是分不开的。作为一名虚构的侦探,他不仅让公众从案件中得到消遣和娱乐,也让犯罪学家和科学家从小说中获取知识和灵感,对犯罪侦查学尤其是法庭科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刘臻 2012年1月 后记 夏洛克·福尔摩斯:法庭科学的先驱 刘臻 2000年,一部描述法医科学家的电视剧《犯罪现场调查》(CSI)在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BS)播出,此前美国广播公司(ABC)认。为这部剧对于一般人来说过于艰深,因此没有接纳。不料,该剧播出之后出奇地受欢迎。到2009年已经播出了第十季,甚至引领美国刑事电视剧的风潮,并衍生出多个同类型的电视剧。这部片子的流行,让普通观众对那些埋首实验室的法医科学家有了深入了解,更令人惊叹的当然还是那些高科技的法庭科学技术。可是,如果我们将时间回溯,寻找史上第一位将法庭科学带人公众视线,并且取得广泛关注的虚构作品,那么可能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系列。 “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别的都不行。” 这是福尔摩斯第一次登场时说的第一句话。那时,他发明出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在犯罪侦查学方面的意义非凡。“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不仅如此,正如传记作家皮埃尔·诺顿所说:“事实上柯南·道尔第一本书的出版与刑事侦查科学的兴起有着重要联系。柯南·道尔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并没有专门涉及推理,而是强调了观察和科学方法的重要性。” 十八世纪以前,侦查人员主要靠三种方式办案:第一,每天单调无味的思考;第二,枯燥无味的逻辑推理;第三,告密者的情报。那时大量清白无辜的人被荒谬的推理和主观臆断认定为罪犯,而真正的罪犯却可能逍遥法外。十八世纪中叶,资产阶级的新型诉讼模式的建立,亟需公诉制度、侦查制度与之相适应。侦查独立和科学侦查的呼声越来越高。 十九世纪初期,各国刑事侦查机构不断独立,在英美法系的国家中,允许私人侦探介入侦查活动,更加促进了警察机构的建立。英国人口迅速增长并大规模向城镇集中,引发了社会治安的急剧动荡。为此,1829年英国上下两院一致批准了罗伯特·皮尔的警察改革方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支现代化的警察组织——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因其办公地点位于苏格兰场,因此“苏格兰场”成为警察厅的代称。 虽然组建了正规的受薪警察部队,但是早期侦查案件的任务仍然交由1753年弓街推事亨利·费尔汀创立的弓街包探负责。1842年,苏格兰场成立了侦查科,成为调查犯罪的专门组织。它根据犯罪案件的性质分为凶杀案件、盗窃案件、诈骗案件等不同类型,然后将侦查人员划分为不同的专案大队,分别管辖不同性质的犯罪案件。专业化的侦查模式提高了侦查破案的质量,警方的侦破技能不断提高。因此,1887年《血字的研究》发表时,专门的警察侦探队伍成立还不超过五十年。 工业革命之后,西方自然科学迅猛发展,促使许多科学研究人员在研究自然科学的同时,也对刑事侦查方法发生了浓厚兴趣。从这个时期起,自然科学中的许多新发现被迅速引入到刑侦工作中,促进和推动了刑事侦查活动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法庭科学”(Forensic Science,或称法科学、司法科学、鉴识科学)。 要想探讨福尔摩斯与法庭科学的关系,不能不先谈谈柯南·道尔与科学的关系。虽然今天我们一提到柯南·道尔就把他当成一名作家,但是仍然要记住,他是爱丁堡大学医学院毕业的医学博士,曾经开业行医,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医生。这段经历不仅让他早期能找到得以谋生的职业,而且对他一生以及创作事业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医学院的几年学习生活使得他逐渐产生了对化学、医药以及实验技术的浓厚兴趣,并且受到了严格训练。 爱丁堡本身就与法庭科学有着很深的渊源,是英国法庭科学的诞生地。十八世纪,安德鲁·邓肯就在爱丁堡开设了警务医学课程,1807年苏格兰王发诏任命邓肯的儿子为法庭科学教授——而由于法庭科学过于新鲜,爱丁堡议会认为政府的做法乖谬越轨。其后爱丁堡大学有了克可斯蒂松·特雷尔、亨利·利特尔约翰等著名的法医专家。柯南·道尔在爱丁堡大学也遇到了一些著名的医学界人士,其中就有约瑟夫·贝尔博士。 贝尔博士是那个时代英国著名的医学专家、爱丁堡医学院老师,他对柯南·道尔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柯南·道尔读完二年级的时候,贝尔博士慧眼识英才,把他选作了自己的助手。柯南·道尔后来说不知道老师看上了他的什么优点,也许这是谦虚。贝尔曾对记者说:“我讲课时,道尔总是在作笔记,他似乎想把我说的每一个宇都记下来。很多次,当病人离开诊室后,他就缠着我,要我重复对病人的观察意见,这样他才对所作记录的准确性放心。”后来,贝尔又说:“我一直把他看作是我所见到的最优秀学生之一,他对一切与诊断有关的东西都特别感兴趣,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别人看来不足为怪的微小细节。” 贝尔曾写道: 我记得,有一次一个病人走进我们诊室坐了下来,我招呼他:“早安,我的爱尔兰朋友。”因为不难看出他是个爱尔兰人。 “您早,大夫。”病人回答说。 “你今天是从城南边过来的,经过了那片生长着杂草的海岸沙丘。”我很有把握地说。 “是的,”这个爱尔兰人惊讶地说,“奇怪,先生,您在哪里看见我了?” 当然,柯南·道尔看不出这些,反而觉得可笑。在这样一个阵雨天里,当一个人从海岸沙丘走过时,沙丘光秃处的红色泥土会粘在靴子上,留下点点痕迹。而在该镇数英里内,别处是没有这种泥土的。根据病人靴子上的泥迹,我断定病人是从南边沙丘来的。 当病人一走,柯南·道尔立即要我给他解释有关靴子和泥土的事情,我给他作了解释。他把我说的都记在他的小本子上了。 贝尔博士也亲自参与过办案。波士顿的《医学和外科期刊》指出,许多人知道贝尔博士的法医学工作,还肯定地宣称,贝尔曾经担任过里特伍德医生的助手(里特伍德是英国巡回刑事法庭的法医学官方顾问)。但是根据贝尔的传记作者伊利·里伯的调查,博士确实和一位著名的法医学专家一起工作过,即担任爱丁堡警方法医官的亨利·里特约翰,而他在案件调查领域最大的成就可能是成功破获了尤金·香垂尔(Eugene Chantrelle)的案件。 香垂尔曾经是一名医学学生,他常常自称香垂尔医生。很多说法证实他是一个身强体壮、相貌英俊的恶棍。1866年,他从法国来到爱丁堡,担任语言老师。在1867年末,他勾引了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女孩伊丽莎白·(利兹)·戴尔,并与之结婚。但是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他们之间的关系相当恶劣。香垂尔常常虐待妻子,更有甚者,他扬言说要毒死她,而且他的手段高明,就算爱丁堡大学的医生也不能察觉他的手法。 1877年10月,香垂尔为妻子投保了一份超过1000英镑的保单。12月的一个清晨,距离投保还不到三个月,女仆听到女主人卧室传来奇特的声音,类似憋住气时发出的呻吟声。她冲进卧室,发现香垂尔太太已经不省人事。在床旁的法式小桌子上放着半杯柠檬水,几片橘子以及一些葡萄。她很聪明,先是去叫男主人,接着找来一位医生。她回来的时候,注意到杯子里已经没有水了,水果也没有了,男主人匆匆从窗户旁转身回来。医生立刻派人去叫亨利·里特约翰爵士,告诉爵士他遇到了一起典型的煤气中毒个案。这位法医学专家和约瑟夫·贝尔博士一起来到了香垂尔家。他们检查了卧室,并立刻将伊丽莎白送到皇家医院。几个小时之后,她就不治身亡。香垂尔对认识的人说,妻子卧室里的煤气有问题,但是不久他就因为谋杀遭到传讯。 贝尔和里特约翰发现了不少下毒的证据。香垂尔太太的枕头上有许多褐色的污迹,睡衣上也有一些,经过分析这些污迹含有鸦片成分,还有一些微小的葡萄籽成分。她的食道里也发现了同样的物质。贝尔医生从附近的药店了解到,香垂尔最近购买了至少三十剂鸦片。 香垂尔大呼自己是清白的,宣称在卧室里闻到煤气的味道。女仆却坚持说她闻到煤气味道是在喊医生回来之后。煤气公司经过调查也确实在死者居住的卧室外的百叶窗后面发现煤气罐有破损。这位女仆在这家工作的几年时间里耳闻目睹了夫妻间的不合,她觉得是香垂尔本人将管道弄破的。香垂尔反对说他甚至不知道这根管道的存在。贝尔博士觉得此事可疑,他找到一名管道工,此人在大约一年前修理过香垂尔家的煤气管道。他还记得香垂尔对于修理工作显示出很大兴趣。随着事件的发展,香垂尔的许多信件暴露出他经济状况拮据,因此他被送上了审判席。四天的审判在爱丁堡举行,在七十分钟的讨论之后,陪审团得出“裁定有罪”的判决。 1878年5月31日,香垂尔被送上了绞刑架。根据当事人的回忆,行刑的那天早晨,香垂尔衣冠楚楚地出现在绞刑台上,还抽着一根贵重的雪茄烟。里特约翰法医也在一旁。在被捆绑住之前,香垂尔摘下帽子,最后吸了一口烟,并且同里特约翰法医握了手,他说:“再见了,里特约翰。别忘了向乔·贝尔道贺。你们两个干得不错,终于将我送上了绞刑架。” 尽管贝尔医生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这桩谋杀案的官方文件里,不过,当时确实有人证明贝尔医生和这桩案子有着重要的联系。 而且,贝尔博士是一个实验方面的专家,讲究动手能力。他在皇家医院他的病房里建立了一个小小的实验室,在爱丁堡的公寓里还有一个高级实验室。约翰·奇纳回忆道,无论什么时候走进第十一号病房,都能看到贝尔正埋头在本生灯(是德国化学家R.W.本生为化学实验室发明的加热器具。)下聚精会神地工作。据说,1892年时,贝尔曾提议写一篇福尔摩斯与细菌凶手斗争的故事,并提及了所涉及到的知识。但是,柯南·道尔仔细研究之后发现,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他们对细菌这种东西了解并不多。 柯南·道尔一生都崇尚科学,虽说他从医几年之后便弃医从文,却始终没有丢掉自己的医学知识,甚至不亚于长期执业的医生。哈罗德·戈登医生就回忆了这样一次经历: 事情过去已有几十年了,但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当我还是学生时,阿瑟爵士访问爱丁堡时令人难忘的两件事……我不敢确切地讲究竟是哪一年,他给我们讲过话,后来还走访了一个诊所。我想可能是1912年或者是1913年的事…… 很荣幸,当他查房时我也在场,因为我是专长肺结核和胸部疾病的罗伯特·菲利普大夫的助手。当我跟随阿瑟爵士走进一间非隔离的普通病房时,一进门,他突然停步,用鼻子嗅了嗅,然后大声说:“你们知道吗?你们这里有个伤寒病人,我能够嗅出来!”你知道我们是多么吃惊。他仅仅停了一会儿,直接走到一个病人的床边(用帘子相隔),对这个病人说:“你现在头痛好些了吗?”的确,这人面容憔悴,还有点微烧。病人点点头说:“好些了,就是有点口渴。”当时病人还在观察之中,未确诊。这样说着作为开场白,然后,他很快在病人背上发现一些伤寒斑。后来证实病人患的正是伤寒热。我想一定是阿瑟先生回忆起了布尔战争时的经历,同时凭直觉和经验做出了正确的诊断(我要是还记得以后的事是怎样发展的就好了)。 过了一会儿,我们停留在一个两岁或两岁半左右孩子的病床前,孩子的母亲在旁边守护着。阿瑟先生几乎毫不犹豫地用和蔼而又带着权威性的口气对这位母亲说:“太太,今后你不要再用油漆刷小孩的床了。”的确,这个孩子是铅中毒,我们是知道这个诊断的。但我们问他为什么能很快地做出正确的判断,他微笑着说;“这个小孩虽说是吃得很好的样子,但脸色不好,没精打采,想抓玩具连手腕都提不起。这位母亲虽说穿着很干净,但她右手指上有白色油漆斑点。小孩子都喜欢用牙咬床栏杆,所以很可能是铅中毒。” 此外,作为福尔摩斯系列的作者,柯南·道尔对于当时社会上重大的犯罪事件一直很关心,这一方面出于自身兴趣,一方面可能也是为撰写小说而收集素材。今天的读者或许不知道,福尔摩斯侦办的一些案件其实真有其事。 《铜山毛榉案》(1892)中,柯南·道尔讲述了一个奇怪的故事。一位名叫维奥莱特·亨特的年轻女子受雇成为家庭教师。雇主愿意支付优厚的报酬,但是却提出了一些古怪的要求,包括剪掉她的长发,穿上铁蓝色的服装,在一天的某个特定时刻坐在窗户前,等等。福尔摩斯接手案件之后发现,雇主实际上是想借亨特小姐扮成他的女儿,而真正的女儿被软禁在家中,使她不能与心上人见面。之所以这么做都是为了金钱,因为一旦女儿结婚就能继承已故母亲留下的遗产。动机的灵感或许源自1877年的一桩真实事件。在那桩案子里,路易斯·史丹顿及其情妇、兄弟和弟媳一起设计谋害哈里特·理查德森。史丹顿发现理查德森有钱有房产,于是千方百计和她结婚,婚后,他将妻子软禁起来,不让她吃东西,指望将其饿死后侵吞财产。虽然有证据表明理查德森的死因是结核性脑膜炎,但是禁食也加速了她的死亡。最终,陪审团认定史丹顿和他的家人有罪。 《归来记》中的《米尔沃顿》(1904)和《第二块血迹》(1904)都牵涉到勒索案件,故事中两位女性受到坏人的要挟,不得不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对名声看得很重,上层社会的人们更是注重自己的名誉,一旦出现丑闻将会引起轩然大波,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勒索就成为了十分有利可图的犯罪手段。这类现实生活中很流行的犯罪活动,必然给予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小说的灵感。著名的案件包括1895年哈托普离婚案,此案的当事人哈托普夫人是一名交际花,也是查尔斯·克拉多克一哈托普爵士的妻子。因为几封情书的公开,使得哈托普夫人和约翰·维奥比爵士之间的关系暴露,许多高层人士卷入此案,引起社会的轩然大波。 《威斯特里亚寓所》(1908)中,凶手是一个名叫唐·默里罗的人,他一度被称为圣佩德罗之虎。“在那些打着文明的招牌统治国家的暴君中间,他是以最荒淫残忍出名的。他身强力壮,无所畏惧,而且精力充沛。他刚愎自用,对一个胆小怕事的民族施加残暴统治长达十一二年之久。他的名字在整个中美洲是一种恐怖。”这篇小说十分接近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新闻,当时有报道关于尼加拉瓜总统何塞·桑托斯·萨拉亚(1853—1919,1893—1909在位)的独裁统治。后来萨拉亚被赶下台,流亡国外。(关于圣佩德罗之虎暗指的对象还有其他人选,比如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他对刚果的独裁统治令柯南·道尔很关注,撰写了《刚果的罪恶》(1909);以及巴西末代皇帝佩德罗二世,他因政变而流亡国外,但在历史上他并非暴君。) 霍利·哈维·克里平案是二十世纪初的一桩重大案件。柯南·道尔曾经在1910年出席过此案的审判会。克里平是一个美国人,谋杀了他的妻子,并将尸体埋在自家的地下室里。之后,他的情妇装扮成他的儿子,两人打算逃离英国。这种假扮他人以掩人耳目的做法也出现在1927年发表的《肖斯科姆别墅》中。罗伯特爵士的姐姐去世了,但是他的一切都依靠姐姐比特丽斯夫人,而且他欠了一大笔债务,就靠着自家的赛马在比赛中获胜来偿还债务。他不能将姐姐去世的消息公开,如果债主知道了,那么就会没收他的财产,“债权人就会像一群秃鹰一样涌到我的地产上”。罗伯特爵士让姐姐的女仆相信,有必要让姐姐看起来还活着,并且想出一个办法,让这位女仆的丈夫装扮成他去世的姐姐,一直到比赛开始。虽然旁人没有看出破绽,但是福尔摩斯凭借敏锐的观察力,还是发现了端倪。 1908年12月发表在《海滨杂志》上的《布鲁斯一帕廷顿计划》可能对柯南·道尔来说意义更为重大,因为这篇小说所依据的真实事件牵涉到他的一位远房亲戚。这桩犯罪发生在1907年7月6日,地点是爱尔兰。柯南·道尔的远亲阿瑟·维卡斯爵士是北爱尔兰王室纹章官,当日爱尔兰王冠宝石被人从都柏林城堡的保险箱中偷走了。而维卡斯是唯一拥有保险箱钥匙的人,并且有传闻说,他对宝石的保管并不仔细。维卡斯在宝石失窃之后并没有立刻报告警察,这样的做法也贻人口实。 柯南·道尔一听说自己的亲戚卷入这桩事件,便立刻开始着手调查。他发现这桩案件有几处非常值得注意的地方:首先,在维卡斯的同事中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都有“纹章官”的头衔,据信其中绝大部分人都是同性恋。其中一个“纹章官”名叫弗朗西斯·夏克顿,他有过赌博和犯罪嫌疑的历史。在柯南·道尔和警察寻找线索的时候,当局宣布调查终结了。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这位同性恋的夏克顿和王室成员关系过密,王室担心如果夏克顿被送上法庭质询,那么同性恋的事情就会曝光,从而让王室陷入丑闻,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最好的做法就是让整个事情结束掉。维卡斯被迫离职,而爱尔兰王冠宝石至今也没有找回来。 不久之后,柯南·道尔就以此事为原型创作了《布鲁斯一帕廷顿计划》。不过被偷的东西并非王室珠宝,而是政府建造潜水艇的图纸。借助这篇福尔摩斯小说,柯南·道尔希望为他的亲戚维卡斯辩护,并通过故事里那位非常值得尊敬的詹姆斯·瓦尔特爵士来挽回维卡斯的声誉。小说里,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向弟弟寻求帮助,要求查明偷窃一份高度机密的潜艇图纸的窃贼的身份。正如柯南·道尔不相信自己的亲戚偷窃了爱尔兰王冠宝石一样,迈克罗夫特也不相信所谓的最有嫌疑的人就是罪犯,他这样形容詹姆斯·瓦尔特爵士: 其中管理秘密文件的官员是政府的著名专家詹姆斯·瓦尔特爵士。他的荣誉和头衔,在人名录里占了两行的位置。他在职务上是个老手,是一位绅士,一位出入上流社会的受人欢迎的客人。此外,他的爱国主义是不容置疑的。有两个人掌管保险柜的钥匙,其中一把就由他掌管。 詹姆斯爵士暗指维卡斯,那么,爵士的弟弟法伦廷·瓦尔特上校就是暗指夏克顿。最终的调查结果显示上校利用哥哥身为保管员的地位复制了钥匙,偷窃了机密的潜艇图纸。而柯南·道尔认为夏克顿以同样的手法获得了保险箱的钥匙。同时,瓦尔特宣称他偷窃图纸的目的是换取钱财弥补股票上的亏空,而柯南·道尔认为,夏克顿将宝石变卖为的是弥补大笔赌债。由此看来,柯南·道尔撰写这篇小说的目的就是以此宣扬他对爱尔兰王冠宝石失窃案的看法——因为王室的原因他无法公开地指名道姓,说出实际情况。 柯南·道尔还曾经直接将真实案件写成纪实文章。1901年3月,《海滨杂志》刊登了一个新的系列,名为“来自现实的研究”。这个系列都是根据真实的犯罪写成,案件发生的时间都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只是有的变动了一些名字,为的是不让遗族受到伤害(实际上并没有做出多少改动)。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章的插图作者就是因福尔摩斯故事插图而名声大振的西德尼·佩吉特。柯南·道尔原本打算写出十二篇,但他对这些文章不是很满意,而且当事人家属也写信抱怨将案件公开的举动,加上此时还要忙于创作《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于是刊登了三篇之后便终止了。 对于1888年轰动一时的开膛手杰克案件,柯南·道尔也提出过自己的看法。根据他的儿子艾德里安·柯南·道尔的回忆:“(柯南·道尔)觉得很有可能凶手对外科学有一定了解,或许装扮成女人样子,这样能不引起怀疑地接近受害人。” …… 维多利亚时代的某些观点在今天看来也许并不那么科学,比如颅相学。1819年,德国人解剖学家弗郎兹·约瑟夫·加尔出版了第一部颅相学著作《精神系统及脑部的解剖学,以及人和动物的头颅的形状,测定其智力和道德品性之学说》(后改名为《大脑机能》)。颅相学认为,人的种种“心能”分别对应于头盖骨上的某个区域,一种心理机能的过度发展是脑内相应区域增大的结果。由于这种学说看来好像能使人简单方便地了解自己的个性品质,故而在十九世纪中叶一度风靡欧美各国。《蓝宝石案》中福尔摩斯推断贝克先生很有学问,《最后一案》中莫里亚蒂教授觉得福尔摩斯的前额并不像他所想象的那样发达。这都是与颅相学有些关联。 在犯罪学领域,意大利精神病学和犯罪学家切萨雷·龙勃罗梭(1836—1909)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理论。龙勃罗梭是现代“犯罪学之父”。1876年他发表了成名作《犯罪人》第一版。由于当时可供他研究的材料较少,故该书仅是一本小册子。而1906年到1907年《犯罪人》第五版问世时,已经成为一部共有三卷和附图一卷的巨著。第一卷和第二卷专讲人类学、法律学和刑事学关系中的犯罪人;第三卷讲精神病学;附图中有一百零二个图表,画有犯罪人的头颅、犯罪人的容貌和身体各部的尺寸、犯罪人的身体和精神的症候,以及语言文字等。 天生犯罪人成为龙勃罗梭早期著作中一个核心命题。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犯罪者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 2、犯罪人是人的变种,一种人类学类型,一种退化现象。 3、犯罪人是一种返祖现象,是蜕变到低级的原始人类型。 4、犯罪行为有遗传性,它从犯罪天赋中产生。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一经传播,马上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抨击。当看到龙勃罗梭搜集的那些相貌不对称和有特征的罪犯画像时,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德尖刻地挖苦说:“这些肖像看起来与龙氏朋友们的肖像一模一样。”在这种情况下,龙勃罗梭在后期的著作中也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从只注重犯罪的遗传等先天因素,到把犯罪原因扩大到堕落等后天因素的影响,而这种堕落是与一定地理环境与社会环境分不开。在1893年出版的《犯罪:原因和救治》一书中,天生犯罪人占三分之一,由此形成综合的犯罪原因论。 天生犯罪人在理论上固然有其荒谬之处,但首先把研究的重点从对犯罪行为法律概念的抽象分析转向犯罪人、犯罪条件和犯罪原因上,实现了犯罪行为向犯罪人的划时代的转变,为人身危险性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福尔摩斯没有直接使用这样的理论作为办案的依据。但是一些故事里的凶手构成似乎反映了此种观点的影响,比如《四签名》中凶手就是一名安达曼群岛的土人。而另一方面,天生犯罪人反映出对人类学和统计学的思想应用于对身份的鉴定方面。 《铜山毛榉案》中,福尔摩斯说:“对公众——广大不善于观察的公众来说,他们根本不可能从一个人的牙齿看出他是一名编织工,或从一个人的左拇指看出他是一名排字工。”他还写过“一篇新奇的小论文,说明一个人的职业可以影响到他的手形,附有石板瓦匠、水手、切软木瓶塞的工人、排字工人、织布工人和磨钻石工人的手形插图。这些对于科学的侦探术是有很大的实际意义的,特别是在遇有无名尸体的案件和探索罪犯身分等时都有用处”(《四签名》)。而《硬纸盒子》中,福尔摩斯提到:“人体上任何部分都不像耳朵那样千差万别。各人的耳朵各不相同,这是常理。在去年的《人类学杂志》上,你可以看到我所写的关于这一问题的两篇短文。”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尽管福尔摩斯的故事中出现了法庭科学的许多分支学科,但是没有证据表明使用现场摄影技术。在福尔摩斯的时代,1854年就出现了玻璃干板摄影技术,十九世纪末一直将此用于罪犯、受害人和重要犯罪现场的拍照。或许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当时的照相设备过于臃肿,不便于携带。 1932年,犯罪学家阿瑟顿一沃尔夫在《插图伦敦新闻》撰文认可福尔摩斯对法庭科学发展的贡献: 柯南·道尔发明的许多方法今天都在科学实验室中得到运用。夏洛克·福尔摩斯将研究烟灰作为业余爱好,这是一个新的想法,但是警察立刻认识到诸如此类的专业知识是多么重要,如今每一个实验室都有这么一个工作台盛放多种烟灰……不同的泥浆、土壤也按照福尔摩斯所描述的方式进行分类……毒药、笔记、血迹、尘土、脚印、车辙、伤口形状和位置、密码理论,所有这些以及其他好方法——它们都是柯南·道尔想出来的——如今在刑事侦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今天的法庭科学借助数不胜数的分析仪器和爆炸性的科学知识,使之变成包罗万象、错综复杂的多学科领域的知识。当回顾这门科学的发展历程,在那些伟大的前驱者名字里,的确也应该加上福尔摩斯的名字。实际上,福尔摩斯的功绩正越来越受到肯定。2002年,正逢《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发表一百周年,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决定授予这位家喻户晓的小说人物为该学会的特别荣誉会员,以表彰他将化学知识应用于侦探工作的业绩。这也是该学会首次将此殊荣授予一位虚构人物。 因此,福尔摩斯历经百年成为侦探小说的经典和代名词是不无道理的,这也解释了为何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在一百多年后仍然畅销全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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