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尸布(精)/经典印象小说名作坊》编著者约翰·班维尔。
是谁在说话?是她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脑海。我担心,在我的心脏停跳之前,这个声音都不会消失。当我费力地沿着这些鹅卵石街道挪动时,这声音缭绕在我耳际,说些我并不想听的事。有时,我会回应它,出声抗议,要求它别来烦我。昨天,在圣托马索街上我常光顾的那家面包店里,我一定喊出了什么,也许是她的名字,因为刹那间,拥挤的面包店里,所有人都注视着我。而现在,我又一次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他们的眼神中既没有警惕,也没有反感,倒是充斥着单纯的好奇。现在,他们全都认识我了,面包师、屠夫、菜贩子和顾客们莫不如此。来逛这些店的都是些涂着散沫花染剂的家庭主妇。她们大多如鸽子般肥硕,喷着香水,戴着丑陋的首饰,眼睛又大又黑,神情茫然。她们的腿异常纤细,她们从上往下逐渐变老,因为她们的腿虽然有点像罗圈腿,但一定还保持着二十多岁甚至更年轻时的样子。显然,我引起了她们的兴趣。
《裹尸布(精)/经典印象小说名作坊》编著者约翰·班维尔。
《裹尸布(精)/经典印象小说名作坊》内容提要:范德是一位杰出的年长学者。然而,他不是他表面上的那个人。一天,一封信不期而至,信里威胁说要将他的秘密和他小心掩藏起来的身份公之于世。于是,范德赶赴都灵去见信的作者,一个名为凯瑟琳的神秘女人……约翰·班维尔是一位雕琢语言的大师,他用钻石般的优雅和光芒去描绘欺骗、恐惧、欲望,以及死亡。
呸。
我试图站起身,却力不从心,“啪”的一声又陷到椅子里,椅子在我身下发出痛苦的嘎吱声,我那条死腿在地上如木头般滚动。我讨厌这条腿,这位我暮年不离不弃的同伴。我对它的厌恶甚至超过我对那只瞎眼的厌恶。每天早晨照镜子时,那只眼睛都从镜子里呆滞地怒视着我。它浑浊不清,色彩暗淡,就像一只死信天翁的眼睛。现在,我就这副模样:一堆挂在我自己脖子上的死气沉沉的重物。这种状态不会持续多久了。最近,我已经开始觉得自己正在逐步坍塌,这身老朽的肥膘臭肉正在骨架上溶化。很快,一切都将烟消云散。我不会介意,我会感到高兴。那时,我会站起身来。那时的我业已剔除所有可有可无的东西,那时的我骨头闪闪发亮,肌肉如蜡烛般平滑光洁。那是一个全新的我,一个陌生的我,一个终于成为真我的我。在我酩酊大醉或是极端清醒时,我常常经历一个特殊的时刻——据说,心脏病患者在心脏病发作时的痛苦挣扎中,有时也会感到这个时刻的来临:我仿佛脱离了自己的躯干,向上漂浮,悬在空中,冷漠地俯视着自己。现在,这个时刻又来临了。我看到自己四肢摊开倒在椅子上,随着身体一阵剧烈的起伏,我又一次转动身子,像一匹四脚朝天的马挣扎着想站立起来,一边发着牢骚,一边用腿脚在四周无力地踢打。我伸手拿起写字台上的酒瓶,举着瓶颈,贪婪地出声吮吸。整日的酗酒已使我的嘴巴红肿疼痛。我让手臂在转椅边滑下,酒瓶从我指间脱落,在锃亮的木地板上晃悠悠地轻轻颠摇,酒咕噜咕噜地洒了一地。随它洒去Ⅱ巴。事实上,我并不喜欢波旁威士忌酒那烟灰似的味道,不过先前我已经选定它作为我最爱喝的酒了,作为把现在的我和过去的我区别开来的策略之一。这也是一种防卫手段,就好像一个演员在鞋里放块鹅卵石来提醒自己饰演的角色是个跛子。那时候,我正在彻头彻尾地改造自己。我得创造出这些细微的区别,得在真实的我和虚构的我之间保持平衡,想想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棘手的事啊——没人能知道那有多难了。假如我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他们会为我的精湛手艺鼓掌喝彩。也许这是我的错误:我不应该偷偷摸摸的,相反,我应该堂堂正正、引人注目地完成这一切。那样的话,他们会喜笑颜开,他们会原谅我。丑角哈利奎恩总能得到宽恕,总能幸免于难。
我听见有张纸在转椅的小脚轮下噼啪作响,听上去仿佛是一阵警告的窃笑。是那封信。看哪:我斜靠在椅子上,咕哝着拾起它,用一只拳头把它在扶手上摊平。圆锥形的黄色灯光下,尘埃扬起,如金粉一般四下飞舞。我再一次阅读那封信,这时我的全身——包括我那年老的倾斜着的脑袋,乱莲蓬的头发,倾侧的肩膀和布满绳索般青筋的手——都沐浴在我不配享有的慷慨灯光下。打字机打出来的字行和着我太阳穴的律动,忽隐忽现。我费力地使单词的位置保持稳定,呈一条直线,那只完好的眼睛辛苦地直流泪。她在安特卫普——安特卫普,亲爱的上帝!她刻意呈现的学者语调让我觉得颇为有趣。我努力集中注意力,仔细推测她可能知道多少。过去,我曾以为我已经成功地蜕去了那身陈年的旧皮,可现在有证据显示,它不可能完全脱落。事实上,它依然拖在我的身后,中问连着一两条已然变干的细细黏液。
那时,借着醉酒时的清晰思维,我想好了接下来该怎么办。这个随机的世界以一种多么奇怪的方式来做出它诡秘的暗示啊。我在写字台上的纸堆里翻找,终于找到了那张印着浮雕图案的卡片。它在写字台上已经躺了一个礼拜。我用轻蔑的眼神,龇牙咧嘴地读着上面言辞浮夸的花体奉承话:最亲爱的教授!大会主席以最高的敬意和莫大的欢喜正式欢迎您访问都灵……当然,我原本想用一张藐视的短便条谢绝这次邀请,不过现在我意识到我必须去,然后让她到都灵来见我。假如她的到来意味着我的毁灭,我还能在哪个比都灵更适宜的地方面对这一切?
我刚读这封信时,第一个念头是要消失,就像我从前做的那样:站起身,走出我的生活,异常完美地完成这一切。然而,这次没那么容易了:在那时,我还只是个无名小卒,可现在,我周围有人
一小群精英,但毕竟是一群~一他们不知横跨了几个大洲,他们都知道阿克塞尔·范德这个名字。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能成功。我已经制订了详细的逃亡路线,取出了秘密银行里的存款,我的几个避难所也已门户紧闭,正在等待着我……当然,我在夸大其词。但是,有那么一会儿,我确实打着逃亡这个主意,而且还想得兴致盎然。这个念头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位敢于冲锋陷阵的勇士,一名危险人物,让我觉得自己又一次焕发了青春。那个挥动毒笔的人,无论她是谁,能否猜到她的信给我造成的影响?她会不会在给我逃逸的时间呢?不过,说真的,我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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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情节扑朔迷离,令人浮想联翩的小说……即便是最伟大的哥特式小说家也写不出如此优美而又富有纪念意义的挽歌。
——《泰晤士报》
这部小说融合了纳博科夫精妙的嘲讽、贝克特尖刻的幽默和菲利普·罗斯大胆的叙述……一座神秘而令人敬畏的迷宫。
——《爱尔兰独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