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当邻居和亲戚们在电视上看到埃尔维斯的舞蹈时,他们都回想起了格拉迪丝当年的舞姿,然后感叹道:“埃尔维斯不愧是格拉迪丝的孩子。”
弗农有着迷人的双眼,长得很好看。他很穷,真的很穷,甚至连个尿壶都没有。弗农一直好吃懒做,但“大萧条”到来之后,他还是做了所有可以找到的工作。格拉迪丝来自一个大家庭,父亲是佃农,母亲是一个结核病患者。终其一生,格拉迪丝都在努力工作,种田、缝缝补补。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她在一家成衣厂工作,计件取酬。尽管她每天努力工作十二个小时只能赚到两美元,但在图珀洛的工作让她拥有了自立的机会、社交生活和冒险精神。
他们始于1933年的婚姻,显然是冲动的后果。弗农是令人难以抗拒的,但他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给予格拉迪丝。他太年轻了,甚至都来不及证明自己,而时代的艰难更是前所未有。况且,他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尽管学过木匠,但除了普通的手工劳作,他几乎找不到什么工作机会。在那个年代,像弗农一样的年轻人可以为任何可能的机会努力拼搏,但最终还是会一无所获。
1935年,埃尔维斯出生的时候,弗农正在做送奶工。他一无所有,只能为别人工作,如为谷物和豌豆播种、锄地之类。他们那些人都是农民,但没有自己的土地。那时在南方农村,拥有土地的人已算得上是中产阶级,即使这些人没什么财富,也是靠天吃饭,依靠农作物和牲畜维持生计;对于普雷斯利这样的家庭而言,生活显得更加艰难。他们生活在一个狭小、贫穷的世界中,家人既是恩赐,也是负担。结婚之后,格拉迪丝时不时地就要求助于邻居和亲戚以度过艰难的日子。有些时候,她只能依靠政府的救济过活,这让她觉得很羞愧。
埃尔维斯出生在一座新建的“散弹枪式”的房子里。房子是弗农和他的兄弟韦斯特借钱盖的,但建房的地皮仍属于别人。所谓的“散弹枪式”,原是非洲人的建筑样式,很简单,在当地也很流行。房子南北通透,便于两个房间的通风(一颗子弹可以毫无障碍地由前厅穿后屋,便是这种房屋名称的由来)。格拉迪丝是在一个小棚屋里长大的,所以尽管在别人的眼中这座“散弹枪式”的新房十分简陋,但对她而言这实际上是一个宽敞而且充满爱意的家。格拉迪丝是一个灵巧、爱干净的女主人,因为有了自己的房子而倍感高兴,而且这房子还有柴炉和外置的厕所。
1935年1月8日凌晨四点,杰西·加伦出生了,但却是个死胎;四点三十五分,埃尔维斯·亚伦出生了。作为双胞胎的幸存者,埃尔维斯深受家人喜爱与呵护,但那个死去的婴儿一直活在普雷斯利家人的心中。格拉迪丝相信,埃尔维斯身上集合了两个孩子的力量。但对埃尔维斯而言,随着年龄渐长,就好像有一半的自己缺失了似的。他很内疚,甚至想象在母亲子宫中,是不是因为自己才导致哥哥窒息而死,后来他又想象死去的哥哥是否也有与自己一样的天赋。因为死去的孩子以及无法再生育的现实,格拉迪丝将所有的母爱都倾注在埃尔维斯的身上。她纵容他、宠爱他,也招致了“溺爱是祸害”的风言风语。埃尔维斯也总是黏着母亲,格拉迪丝拾棉花的时候,他会牵着母亲的麻袋一角跟在后面。他很早就意识到了父母的困境,从小就立下了让父母摆脱穷苦的志向。还只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埃尔维斯就向母亲许诺会买一辆凯迪拉克送给她。
埃尔维斯出生于一个精神匮乏的家庭:他们屈从于权威,粗鲁无礼地大喊大叫,因贫穷而自卑,还有对“上顿不接下顿”的生活的恐慌。图珀洛当时是一个由少数古老家族统治的小镇。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镇上仅有两家工厂,一家生产乳制品(后来发展成为伯顿奶制品品牌),一家生产肥料。在这个小镇上,微妙的社会地位等级划分跟简·奥斯丁在小说中描述的别无二致:镇中心豪华的房子与边缘地带的贫民窟形成鲜明的对比。离开自己的家庭及所属社会阶层时,埃尔维斯总是感到局促不安。当他从东图珀洛的小学转到图珀洛较大的学校时,同学们总是因为他的穿着嘲笑他是乡下来的土包子。他的家人谦恭、多疑且不愿与他人接触,他们用这样的自豪感掩饰着他们的自卑。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他们对“白人垃圾”称号的抗争激烈且从未间断。格拉迪丝总是教导埃尔维斯要彬彬有礼,当面对长辈或其他权威的时候,他总是充满敬意地低下头,称他们为“先生”、“女士”。她教会他适当地谄媚,就像汤姆叔叔一样,这是一种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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