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一位极具天赋的侦探顾问,生活在“雾都”伦敦一所简陋的公寓里。他拥有敏锐的直觉和严密的思维,善于将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植物学、地质学、化学、解剖学等运用到实际案例中,重视调查和研究,还精通提琴和刀剑拳棍,可以说是跨时代的全才。在柯南·道尔编写的《皮肤变白的军人》一书中,他又将侦破什么案件呢?敬请阅读。
一位勇敢善战的军人,竟被他的父母拘禁起来,成了幽灵般的蜡面人。为什么?福尔摩斯又将如何在勘察现场前识破玄机,决定蜡面人的命运呢?欲揭开谜底,请看由柯南·道尔编写的《皮肤变白的军人》。
这篇《皮肤变白的军人》是由我——福尔摩斯本人——记录下来的,可以说是我一生中经历过的最奇怪的案子。
过去我一直被称为“名侦探”,那都是被华生的生花妙笔给捧出来的。华生虽然是医生,却对侦探工作有着浓厚的兴趣,每逢我侦查案件,他都尽心尽力地帮忙,算是我的得力助手。
巧的是,当我答应承办这件案子时,正逢华生和梅丽小姐新婚,同时开设了华生医院。华生医务繁忙,不能前来,我只好单独行动。
在我的记录簿里,这件事发生于公元一九○三年一月,在“布尔战争”结束之后。
一天,一个体型壮硕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寓所。他看上去约二十四五岁,身高一米八左右,虽然没戴军帽,而且穿着一身灰色的便服,但从他的站姿来看,我断定他曾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他似乎有些害羞,站在我面前好一会儿都不说话。
我开口问道:“请问贵姓?”
“我叫詹姆斯·多德。”他声音很宏亮,节奏也是军人说话时所特有的。
“你请坐!用不着太拘束。”我示意他坐在一张大椅子上。
“好的。”他坐了下来,腰背挺得笔直。
“请问有什么事?”
他看了我一眼,缓缓地说道:“我发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特地前来请教福尔摩斯先生您。”
“是什么事?”我很好奇。
“我……并不相信有幽灵这种东西。”
“这话怎么讲?”
“是这样的,我曾亲眼看见一个战友的幽灵。”讲这句话时,他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
“哦?什么时候?在哪里?”
“两天前的夜晚,我在战友戈弗雷·埃姆斯沃斯家里看到了他的幽灵……” “你的战友?那么你一定是从战场上回来的了?”
“是的。我曾参加南非的战事,前不久才回到英国。”
“那么,你古铜色的皮肤是在非洲的烈日下晒出来的了?”
“即使是白种人,到了那里,经过一段时间,肤色都会变得和当地人差不多。我回英国后,已经白多了。”
“非洲的事我们暂且不谈。你说你曾看到战友的幽灵,那么你那位战友已经死了吗?”
“不,据他的家人说,他去环游世界了。”
“哦?这件事倒是有些意思。”
“我……戈弗雷是……”年轻的多德先生似乎有点不知从何说起。
“这样吧,你先扼要地把当初是怎样认识戈弗雷·埃姆斯沃斯的,以及后来又是在何种情况下看见他的幽灵的这两件说给我听吧!”
“好的。”多德连连点头。他仰头沉思了一会儿,似乎在整理记忆,然后他开始陈述:
“一九○一年一月,我加入了伦敦义勇军,和戈弗雷·埃姆斯沃斯隶属同一中队的同一班。我们彼此欣赏,同甘共苦,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我们所属的那个团奉命开往遥远的非洲腹地,征讨当地的军队。我们抱着为国家荣誉而战的决心奔赴战场。
“那是一场非常艰苦的战役,在一年的战斗生活中,我和他共患难同生死,偶尔也一起憧憬平安回到家乡的情形。谁知天不从人愿,有一次在钻石山附近作战时,戈弗雷像往常一样勇敢地前进杀敌。我当时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亲眼看见他的身形停顿了一下,突然整个人倒了下去。他被大口径猎枪击中了右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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