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场景。在这里我要暂停一下,再次歌颂我们的制作设计师泰伦斯·马什(这不会是最后一次)。大部分人都以为出现在这部电影里的巨大狱舍(在这个场景里第一次出现,只是惊鸿一瞥)是一座真实的监狱。其实不然,这实际上是特里设计的布景,是由他的团队在离监狱大约一英里外的某个仓库里建造出来的(真正的俄亥俄州州立改造中心的狱舍没法打光或拍摄)。这是个绝对值得惊叹的、我所见过的最宏大的布景:4层楼高,200个独立牢房,通过气压系统开启和关闭狱室(向道具车间主管伊萨多诺·拉波尼致谢)。如果我蒙上你的眼睛,带你走进那间仓库,然后拿掉蒙眼布,你会发誓自己正身处一座真正的狱舍。就是有那么棒。
不仅仅是狱舍,要让监狱真实地呈现在镜头前,还有惊人的大量工作要做。大规模的修饰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制作了许多布景来对拍摄地的室内外进行整修(比如说,有多个监狱图书馆的布景)。还不止这些,特里和他的团队在还原、修复整个监狱上的成就令人赞叹不已。我是说,当我们到达那里的时候,整个监狱就是个废弃的垃圾场。连续几个冬天没有供暖,让整个室表留下了油漆脱落后的无数条纹。(第一次走进三层楼高的食堂时,就好像迈进了一座悬着数干钟乳石的巨大洞穴。)诺顿典狱长的办公室,在电影里看上去金碧辉煌,但它最开始的样子就好像刚有人在里面引爆了一颗大当量的炸弹。我从来不会忘记在前期制作期间的某天,我去了现场,看到特里像往常那样不紧不慢,计划修复足有10吨重的监狱外墙——墙体在某天夜里倒塌,压在了路上。(说到查漏补缺,特里和他的团队在整个拍摄过程中都在努力保证这段墙体不会垮掉。)
以下感言不是我酸葡萄,这完全是我真实的想法:我真心认为特里·马什应该因此获得美国电影学院奖的提名,因为人们没有意识到这次挑战有多么巨大,也没有意识到他的作品的价值。他们只是想当然地以为我们去了一座真正的监狱,然后就开拍了。他的工作实在太天衣无缝,反而被人忽视了。我想这只能算是我古怪的抱怨(就像传说亚瑟·克拉克曾经抱怨过“《2001太空漫游》之所以没有获得奥斯卡最佳化妆奖,是因为评委们没有意识到猩猩们是由人类演员扮演的”)。
21—29号场景。对于电影中这段“胖屁股被狠揍”的展开,我比较感兴趣的是它能体现出音效在电影中的表现力。有些人曾经说过,在你认为你从银幕上看到的内容里,有一部分实际上是由你听到的音效传递的。按照这个说法,这个场景的成功是因为你听到了银幕之外的犯人们的声音——嘲讽、喊叫、重复的谩骂,占据了你的耳朵。真相是我们在拍摄这些场景时只用了最多几十个临时演员(包括看守),但是你会觉得满满当当的200个牢房里都是冷血疯子。这多亏了芭芭拉·哈里斯和她那天才剧团“循环”的出色工作。他们单独演出这些声音,然后在后期制作时将声音混合进去。之后由音效编辑约翰·史塔西和他的团队整合所有的元素,最终再通过对话混音师鲍勃·利特的出色技术,像实施脑部手术一般精准地完成所有声音元素的放置。(这部分场景的另一部分重要贡献来自于我的好兄弟,一位出色的作家,大卫·J.斯科,他代替在后期制作时已经焦头烂额的我,敲出了好几页囚犯们喊叫用的台词。这几页台词的价值无可比拟。因为当时我们已经做完了电影末尾的演职员表,所以我一直没有机会在电影中感谢他,希望在此致谢可以弥补一二。)
为了一个小小的龙套,我们在俄亥俄州当地进行了几次试镜(这是非常常见的做法,省掉了从洛杉矶或是纽约找个只说一句台词的演员飞过来的麻烦和费用)。在21号场景开头喊出“熄灯”的看守由约翰·萨默斯扮演,他是在新监狱(从旧监狱一路往上走)工作的真正看守(之前也在旧监狱工作,也就是你在电影里看到的这座。他一直工作到1990年这座监狱被关闭)。
在29号场景接近最后的部分,看守们把“胖屁股”抬上担架的镜头被舍弃了,我们将此改为让哈德利简单地交代“把这死胖子送去医务室”。从戏剧化的角度来说,让整个场景在他威胁整座狱舍之后结束会更好,而不是将银幕时间浪费在拍摄担架运送的路途上。此外,让看守飞快地带着担架冲进来,我觉得这可能会令他们看起来有一点像“吉斯通警察”(比如说,你会不会觉得他们总是抬着一副担架跟在拜伦·哈德利身后,以防他脾气发作而胖揍某人一顿?)。
22—25号场景。虽然我很乐意再多抓拍一些其他新囚犯待在牢房里的镜头(里面有不少大人物),但时间不允许。而且在看过剪辑好的段落镜头后,我觉得没有那些镜头问题也不大。讲这些是为了说明,如果没有把握而且时间很紧的话,只要拍了你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一般来说就是主要角色的镜头),就不会错得太离谱。
P155-158
来自壕沟里的备忘录
弗兰克·达拉邦特
《来自壕沟里的备忘录》最初是作为客座随笔,稍加改动于1995年发表在大卫·J.斯科设在《方格利亚》杂志的“胡言乱语”专栏上的(感谢戴夫邀请我)。在这里重新刊登本文,是希望它能为在座的各位编剧和导演同行们带来一些启发。
到现在,我有幸成为职业编剧(新近又成了导演)已经快十个年头了。人们常常会问我,干我这一行是怎么样的感觉——这个问题本身无可厚非,只是话里的语气仿佛在说,如果我的回答不如他们所预期的那般诱人和有趣的话,他们会大失所望。这是非常有意思而且获益良多的生活,拿什么我都不愿交换——尽管我必须公平公正地说,日常的编剧工作和我在孩提时代对电影行业的幻想几乎毫不沾边。
就在不久前,我执导了一部根据中篇小说《丽塔·海华斯和肖申克的救赎》改编的电影,这篇小说出自斯蒂芬·金的《四季奇谭》(这是金最棒的书之一,如果你还没买过的话,就去看一眼吧)。影片由蒂姆·罗宾斯和摩根·弗里曼出演。还有一批激情四射的演员,包括克兰西·布朗(非常受欢迎的类型演员,他饰演过的角色包括《挑战者》中的科根和《新娘》里弗兰克斯坦的怪物),《虎胆龙威II》里的硬汉威廉·桑德勒,《异形》里大战虫子马克·罗斯顿,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却依旧是真正的国宝的詹姆斯·惠特摩尔(近来因为出现在美乐棵的电视广告里而被众人所熟知,不过在我心里,他永远是《X射线》里那位同巨大的蚂蚁作战的和善狱警,或是罗德·瑟林那部令人难忘的剧集《迷离时空》里《周四我们出发回家》一集中被流放到遥远星球上的幸存者们的领袖)。在指导拍摄的过程中,我和斯蒂芬·金终于在通过电话和信件交往了十四年后,第一次见面、吃饭(他到剪辑室来看了几卷样片,然后我们到圣丹斯咖啡馆,吃着鳄梨、培根和起司汉堡,喝着百加得)。我还认识了杰出的电影导演罗伯·莱纳,并有幸得到他的指点(他和金也很相熟,执导了《伴我同行》和《危情十日》——至今为止我看过的金的小说的最好改编电影——还要算上柯南伯格的《死亡地带》)。我把接近成片的电影拿给乔治·卢卡斯点评(他非常喜欢这部片子),还和诸如芭芭拉·史翠珊、比利·克里斯托、汤姆·克鲁斯、杰克·尼克尔森、阿诺德·施瓦辛格和苏珊·萨兰登等等名人会过面。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从上面的描述来看,你们当中有多少人觉得我干的这份事业听上去超级光鲜亮丽和有趣?来,我们举下手。
好,这也许听起来是有点诱人,但直到现在我才有时间去回顾一番。大部分时候,这份工作意味着数不清的苦活累活和异常珍贵的一丁点儿光彩——那也是被《今夜娱乐》或是《E!》硬生生地灌到你嘴里的。一年365个残酷无情的日子。不相信?让我们来看看这份职业介绍的背面:我们在1993年1月开始《肖申克的救赎》的前期制作——决定角色,选择拍摄地点,和主要的技术人员开开不完的会,你能想到的都要做。我的制片人和我为此都积攒了许多飞行里程数,在许多个深夜里费尽脑汁考量这个那个演员的优劣(多亏了我们的选角导演迪布拉·阿奎拉,让一个个深夜变得物超所值,让我们笑到前仰后合。我们也不甘示弱一我发誓,时间越晚,我们就闹得越厉害)。前期阶段持续了五个月(三个月在洛杉矶,两个月在俄亥俄州的拍摄地点),到最后我真是精疲力竭了。你听说过那句俗语么,独腿人去参加踢屁股大赛——说真的,筹备电影会让你觉得像被独腿人在屁股上重重踹了一脚。
接下来,真正的工作开始了。在俄亥俄州曼斯菲尔德历时三个月的拍摄,一星期开工6天,每天15到18个小时,几乎没有坐下来的时间。然后到了星期天(就假设那天是我的休息日),我得坐下来计划接下来一周要拍摄的场景(换句话说,就是做功课)。用“疲惫”这个词来表达还不够强烈——他们得再发明一个更合适的词。你像僵尸那样晕晕乎乎,拧紧发条后像个自动导航仪一般工作,退化到像斯蒂芬-金的小说《跋涉》里的孩子那样,只知道让一只脚迈在另一只脚前面。终点线像是某座神秘的应许之地,你要试着不去想它,以免因为恋家和绝望而发狂;也知道要是掉了链子的话,他们会一枪毙了你,然后留你在这里任由秃鹫分而食之。睡眠变成了一种模糊不清的回忆。你需要无比的精神和体力。紧张带来的压力远胜过坚定信念。
不过,当拍摄的最后一天到来时,恭喜你,虽然步履艰难,但你已经成功挨过了八个月的前期制作和拍摄的耐力测试,活像华纳兄弟的老版拳击电影里出来的被揍得晕头转向的拳手,蹒跚而行。准备扔毛巾投降了?真遗憾,小鬼!因为拍摄电影的滚滚车轮已经转向了后期制作——比之前的遭遇要温柔一点——本身仍然是一场耐力测试(后期制作的最后一个月,我们把一周七天的时间都用在最终的音效混合上:混合对话、音乐和声效,直到我们的脑浆都要从耳朵里流下来)。
好了,现在听来还诱人吗?
嗯,我还能看到几双手。
我曾经问乔治·卢卡斯,为什么他有二十年没再执起导筒了。他的回答是这份职业苛求得太多了,从你身上掏走了许多,直接让你变得空无(这段话竟然出自一位我所见过的最不知疲倦、最有工作操守的人)。现在我自己也导演过了电影,明白了个中的意味。这部电影耗掉了近一年的时间,还有我的半条命。朋友,这里面一点也不光鲜,稍微有点弥足珍贵的快乐,然后电视里的评论家们大概会花上30秒钟给我个拇指朝上或者拇指朝下的评价。不过这些评论家们不知道的是,任何电影,最神奇的地方并不在它们的品质优劣,而是它们终于被拍出来了。这就很神奇了。
现在,你大概在对自己说:这个叫达拉邦特的家伙听来像个不折不扣的蠢蛋。看看他,他有机会拍主流电影,结果却满口都是抱怨。他是要博同情么?等着有人拍拍他的背安慰,再叫来小提琴拉首伤感的歌?
答案并不是上面的任何一个。我不是要寻求什么。只是因为你们有人问起,所以我把自己每一天的实际经历讲给你们听。同情应该留给那些有需求的人,而不是像我这样有幸达成自己毕生梦想的人。没有人说过实现梦想会很简单,也没有人能保证这个过程会很有意思。我必须做到自己准备要做的事,在去做的过程当中我会产生深深的满足感。如果你问我,我会告诉你,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幸运的人之一。
不过,如果这件事既不诱人,又没有一点意思,如果这份工作让人除了恶心反胃外一无所获,那为什么还要去做呢?
让我再透露个小秘密给你吧。我认为我们被这个国家的花言巧语给欺骗了。我们已经被完完全全地洗脑了,沉醉在虚假的类似啤酒广告词的宣传里,把“乐趣”当作了丈量一切努力的标准——一切值得做的事情理论上都应该挂上“有趣”的标签。我们对自己的期待的标准已经被侵蚀了。我们被MTV化和任天堂化了,瞬间就能得到满足,被家庭购物频道的垃圾信息所麻醉。我们的偶像不再是这个世界上的达者——比如爱因斯坦们、施韦策们、林登伯格们——现在我们有了巴特·辛普森、瘪四和大头蛋作为楷模,他们让无能变得似乎稀松平常,不仅如此,甚至是很酷的。这是不对的,我可不是那些应当受批判的毛头小子,相信瘪四和大头蛋是我们所有罪恶和痛苦的根源——我拒绝给予他们这样的评价—一旦这些年来面对那些庆祝和粉饰懒隋及任性的蠢事,我的耐心越来越少了。无知或是无能都不应该是骄傲地挂在身上的勋章。很遗憾,我们走“政治修正”路线的社会开始相信,不应该让任何人显得愚蠢。所以,如果强尼不认字,我们不要逼着他去学习——我们还是降低学校的教育标准吧,这样强尼就不会被孤零零地当成傻瓜,就不会觉得受伤害了。很棒的点子,强尼和他的同学们只会变成另一个迷惘的一代——等到他们从高中毕业,假设他们还能毕业的话,他们甚至会文盲到连自己的学位证都看不懂。
抱歉,伙计们,但我不认为我们的祖先在推崇追求幸福的时候,脑海里真的有过“及时行乐”的念头。生活可不附带“快乐保修卡”。我们也不是拿着游乐园VIP门票出生的。生活是由我们创造的,而最悲哀的损失,是你不能在获得的短暂时间里去探索你的潜力。
如果这段演说听上去开始像一场启示性的布道,那也是有原因的。迄今为止,在不少学院和大学里做过相当数量的演讲之后,我意识到一件事——电影学院不会教你怎样学会相信自己。而且从不断重复的问题和回答来看,我一直觉得学生们需要一份保证,来确认他们的目标和愿望——尽管看上去非常遥不可及——能够真的实现。
不过这需要努力。如果我也算个好范例的话。在以编剧的身份谋生之前,我度过九年的饥饿、打拼、磨炼。那些年月也过得贫乏无味,相信我。但是在那九年里我也不曾停止过工作。我认为自己非常幸运;但我也相信,任何人,只要勇于运用决心和努力去攻坚克难,只要能够抓住每一个哪怕微不足道的机会,培育对自己的坚定信念,都是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幸运的(这个理念也潜藏在《肖申克的救赎》的核心里,同样也是我爱上金的小说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我最常说的笑话——事实上,我是很严肃地在说——在这个国家的鞋店和汉堡王里或许有着无数比我更有天赋的编剧和导演,不同之处在于我愿意投入九年的时间去努力,而他们没有。重点在于,托马斯·爱迪生在点亮那只该死的灯泡之前尝试了一千次。想象一下,要是他因为受到太多打击,在第九百九十九次之后便放弃了呢?
这里要传达的意思很简单,约翰·F.肯尼迪说得最贴切:“我们决定登陆月球,不是因为它轻而易举,而且是因为它困难重重。”简单翻译一下?如果你有个梦想,就赶快行动起来吧,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的前面去。在我而言,不管任何时候,相比瘪四和大头蛋,我更相信爱迪生和肯尼迪。
丽塔·海华斯和达拉邦特的救赎
斯蒂芬·金
我热爱电影。
当人们问起,为什么我有那么多部作品被拍摄成电影(二十五部左右,包括五六部经典之作),我说这很简单:因为我热爱电影。有无数次,那些小气巴拉的评论家们指责我将写脑海中出现的电影当作头等大事,我何必要这么做呢?写书赚的钱要多上三倍呢……如果说我们非要用金钱来衡量的话。事实上,我不是在脑子里写电影,而是一直用眼睛在写。当被问及我作为小说家为什么这样成功时,我的第一任编辑比尔·汤普森如是说:“斯蒂芬的脑袋里有架投影仪。”我可没有(那玩意儿的块头可不小,而且肯定没法通过机场的金属探测),不过的确有时候会有类似的感觉。我的书就是我在脑海中看到的电影。我把它们写了下来,然后某个制片人说:“嘿,这本子能拍部好片子。”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已经是一部电影了。
从第一次看电影起,我就爱上了电影。想象一下,一个穿着短裤,已经开始戴眼镜的小男孩,坐在影院的第五排,张大着嘴,盯着《小鹿斑比》里巨大的动画角色。这个小男孩的两只手在裤裆前拧了起来,他已经憋坏了,却不想让他的妈妈带着去厕所。哪怕只是这一丁点儿时间,他也不愿落下。从那时候起我就热爱电影,现在也依然热爱(当然,在47岁这个岁数,我得多跑几趟厕所了)。1977年前后,当我开始小有成就,我找到了一种方法,可以把电影曾给予我的快乐贡献一小部分出来,当作回报。
1977年,年轻导演——大多是大学生——开始给我写信,想要将我发表的短篇小说(首先是《玉米田的孩子》,之后是《被诅咒的手》)拍成短片。虽然我的会计师预见到了诸多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但我还是不顾他的反对,制定了一条沿用至今的规矩:我授权学生导演可以将我的任意短篇(长篇小说就不成,那样的授权太荒谬了)拍成一部电影,只要保证电影版权仍然由我指定即可。我要求他们签署一份文件,保证在未经我许可的情况下不会对成品进行商业性展映,另外还要把完成后作品的录像寄我一份。对于这份一次性版权,我的要价是一美金。和接下这份序的时候一样,我顶住了会计师的抱怨和他做抱头捂脸状的抗议,成交了大概16到17笔“一块钱交易”——这是我的叫法。被拍成电影的短篇包括了《玉米田的孩子》里的《夜晚冲浪》《夜魔》和《最后的阶梯》,《被诅咒的手》里的《该隐站起来》和《厕所有老虎》,还有一部18分钟时长的《太阳狗》,取自《午夜禁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大部分改编并不出色,不过也有少部分作品展现出了一星半点的才能。导演有没有才能,对我来说几乎没差别,不过呢,我还是希望能对这些年里获得的——那些在黑暗当中度过的欢乐时光——做出些许回报。于是我会观看这些影片(多数时候独自一人,而且只看一遍。大多数情形下,能看完一遍就算人类可承受的极限了),然后把它们摆到一个被我标上“一块钱宝贝”的架子上。
事情唯一一次偏离轨道,就是碰上了弗兰克·达拉邦特。这个20岁的导演写信来要求拍摄《玉米田的孩子》里的一个短篇,《房间里的女人》。我初看时,觉得这个请求非常地与众不同。因为《房间里的女人》和《玉米田的孩子》里其他大部分短篇截然不同。这一篇写于我母亲和宫颈癌长久战斗却最终失败之后,类似于源自我心底的呐喊。她的痛苦——她痛苦中的毫无意义——从最根本处深深地震撼了我,促使我用一个崭新又审慎的视角来看待世界。除开父亲或母亲在仅仅62岁的年纪过世带来的切身悲痛,这是我的另一番感悟。
我批准了年轻的达拉邦特先生的请求,而且在信中提到说,他是我接触过的所有导演当中,仅有的写东西不像文盲的两位导演之一(顺便提一句,另一位同样拍出了非常优秀的短片)。达拉邦特的一美金支票随信寄了过来,而我随后就把他忘掉了。 三年之后,到了1983年,我才在匆忙中想起。弗兰克把他的电影的录像带寄给了我,我近乎目瞪口呆地看完了片子,还有些泪腺发酸的感觉。二十年之后,《房间里的女人》依然被保留在我最喜爱的改编电影的简短名单里。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也许可以到当地的音像店里去找找仅存的租赁录像带(或许片子会被错摆到恐怖类的架子上)。这是常常会被拿来和杰夫·史禄引人入胜的短片《太阳狗》相提并论的一部作品。
弗兰克凭《女人》一片赢得了一个奖项,他和我之间有过几封愉快的通信,随后就回归各自的生活里去了。我猜想他通过我的书籍追随着我,而我则从他在《幽浮魔点》翻拍版和《变蝇人》续集等电影的职员表中的偶尔露脸来了解他的踪迹。
然后——大约在1987年,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弗兰克写信来问他能不能挑选《四季奇谭》里的某部小说来拍摄,那是个吉米·卡格尼时代的华纳兄弟风格的越狱故事。随后他写下了这样一个长长的、虚构一样的篇名:“丽塔·海华斯和肖申克的救赎”。我几乎是胡乱地就答应了弗兰克。我压根就没有想过他能把电影拍出来,不过《房间里的女人》珠玉在前,我在给他许可时从未有过怀疑,我知道如果他这一注赌赢了,真的把电影拍出来了,那或许会是一部相当有趣的作品,哪怕并不完美。
另外,我也想看看他能从故事中演化出怎样的剧本来。虽然小说里也拥有为数不少的视觉元素,但总的来说比《凶火》(我最具视觉效果的小说之一,同时也是一败涂地的一部电影)之类的作品要逊色许多。《丽塔·海华斯和肖申克的救赎》的创作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马克斯·布兰德,他在40年代创作了《基戴尔医生》和一系列令人拍案叫绝的西部小说。布兰德有个小技巧,就是让旁自先是平淡无奇地说着“我想要跟你说说我那位神奇的朋友”,接着却通过各种谦逊又不经意的方式说起自己。我一直很喜欢这种把次要角色塑造成一位英雄的写法(类似于把华生变成夏洛克·福尔摩斯),而且我决定在《丽塔·海华斯和肖申克的救赎》里尝试这样的手法。结果我写出了一部颇为文艺范儿的令人伤感的小说……一般来说这并不算能拍出好电影的材料。
但是我也应当牢记,正是这类东西,才会时不时催生出一部杰出的电影来。
我说到哪里了?对,拍摄合同,我们完成了这一部分。然后过去了五年。在这段时间里,弗兰克导演了一部棒透了的有线电视电影《活埋》(我记得是给美国有线电视网拍的),除此之外,我几乎看不到他的踪影。我以为他要不是在剧本上遇到了麻烦,就是觉得选得不好干脆放弃了。接着,在1992年的某一天,一份来自达拉邦特先生的超重量级剧本被送了过来,我的意思是这个宝贝看上去几乎和中篇小说原文差不多长了。一开始,我没有翻开剧本,只是坐在办公椅里,将它拿在手上,心想:“这不可能,弗兰克,小子。我连翻都不用翻开,就知道正常人绝不会拿这部怪兽剧本来拍电影。这东西拍出来能有《1900》的导演剪辑版那么长了。”
不过最终,我还是把这些猜疑抛到一旁,开始阅读。这部剧本简直太出色了——出色到我认为加利福尼亚州的任何一家公司都拍不出来。我不认为这个持续消费铁血战士和终结者,而条子们最棒的台词只有“走着瞧,王八蛋”的电影产业里,会有《丽塔·海华斯和肖申克的救赎》的一席之地。不过我还是续签了弗兰克的合同(我记得我好像从没有兑现过第二张支票),然后将我的祝福一并寄给了他。
然后,他找到了城堡石娱乐公司,后者曾因翻拍我的一部作品而获得了不可思议的成功:罗伯·莱纳导演的风格独特、充满乐趣的《伴我同行》,这部影片改编自《尸体》,同样出自《四季奇谭》,赚得盆盈钵满。这些年来,城堡石或多或少挽救了我在电影行业内的声誉,使我免于成为票房毒药。而没有哪一部电影,比那部最终以“肖申克的救赎”而闻名的电影(虽然并非那些爱挑字眼的评论家所认可的最佳片名,不过,你又准备用什么名字呢?西碧尔·丹宁火烧屁股了?西碧尔·丹宁根本就没在电影里出现!)更加成功了。就在我写下这段序的时候,《肖申克》一片获得了七项美国电影学院奖提名,包括最佳影片奖(弗兰克被残酷而且很难以理解地排除在了最佳导演提名之外,天知道是为什么),而且很可能赢得一两座小金人。看上去可能性不大,不过,嘿,在这个“破坏者”道格拉斯这样的家伙都能击倒迈克·泰森的世界里,一切皆有可能,对不对?
不过,小金人并非我们关注的重点。你要知道有好几尊小金人曾经被一部保罗·纽曼骑着滑稽的自行车,B.J.托马斯唱着“雨点不停滴落在我头上”的电影获得。重点在于,在最辛苦、最不利的情况之下,天才依旧能绽放光彩。作为一个自从1976年被保罗·莫纳什签下《魔女嘉莉》之后就与电影界结缘的圈外人,我很享受自身这个非常独特的观察角度……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可以告诉你,弗兰克原本不可能获得投资来拍摄他根据我这部小说创作的剧本,而且就算他得到拍摄机会,他的影片也不可能原封不动,一刀不剪。可这样的事情就是发生了;我曾放在手中掂量,并因其过重而将其暂时搁置一旁的剧本里的每一个字和每个动作,几乎都出现在了电影里。本该老掉牙、动弹不得的设备一比如摩根·弗里曼无所不在的画外音——被擦拭一新,并经导演的雕琢和爱抚,再次绽放出光彩。演员们带来了出色的表演。而且这一次,电影的超常规时长非但没有影响票房,反而为其赢得更多赞誉。
接下来就是弗兰克的剧本了。我强烈推荐你阅读本书,享受它,而且为之惊叹:你正真真切切地阅读着一份美梦成真,阅读一部让艺术高于商业的,奇迹般的神作。至于我,我只是很庆幸认识了弗兰克,而且在第一时间体验到了达拉邦特的救赎。
1995年3月
班戈尔,缅因州
《肖申克的救赎》上映20周年纪念版。 热门美剧《行尸走肉》导演作品。 由悬疑大师斯蒂芬·金作品改编,奥斯卡最佳剧本奖获奖作品。 一场看似无懈可击的谋杀审判,一段跨越二十年的高墙抗争,一曲动人心魄的越狱传奇……蒙冤入狱的银行家安迪·杜弗雷在地狱般的肖申克监狱,凭借理性与希望,二十年如一日坚守自己的救赎之路,救人救己,穿越层层苦难,最终逃出监狱……这一个斯蒂芬·金的故事,经达拉邦特改编并拍摄,成为电影史上最激动人心的作品,曾获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剧本、最佳男主角等七项大奖提名。
翻开弗兰克·达拉邦特编著的《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除了重温电影曾带给我们的感动,重温那一幅幅感人至深的画面,还会有很多新的收获:情节逆转——在剧本里,原来竟有那么多情节是与电影不一样;导演解密——导演兼编剧达拉邦特通过对逐个镜头的详细解析,解密了《肖申克的救赎》是如何从剧本变成一部经典大片的;拍摄故事——影片当中的穿帮镜头和各种匪夷所思的拍摄花絮也是身为“肖申克迷”不得不知的秘密…… 这不仅仅是经典剧本,更是心灵读本。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是一部1994年上映的美国电影,由弗兰克·达拉邦特执导,改编自畅销作家斯蒂芬·金的作品。电影发行以来至今,《肖申克的救赎》在互联网电影数据库(IMDB)的史上最佳250部电影影迷评选中,一直以来都和《教父》形成第一名与第二名之间的拉锯战,也是至今最多影迷参与评分的电影。在1994年的奥斯卡金像奖上,本片获得七项提名。
弗兰克·达拉邦特编著的《肖申克的救赎》以电影剧本为主体,同时收录了编剧斯蒂芬·金、导演弗兰克·达拉邦特关于该电影的文章、剧照、脚本创作经历以及分镜剧本等内容,是向同名电影诞生20周年的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