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秋良选择了24个典型心理干预的案例,编写了这本《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以札记形式生动叙述24个故事,这是一本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写给家长的书,饱含了上海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真情,凝聚了上海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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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 |
分类 | 经济金融-管理-管理学 |
作者 | 王秋良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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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在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秋良选择了24个典型心理干预的案例,编写了这本《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以札记形式生动叙述24个故事,这是一本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写给家长的书,饱含了上海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真情,凝聚了上海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心血。 内容推荐 《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总共汇编了案例24篇,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两个部分进行撰写。2013年11月起,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处牵头,开始启动这本书的编写工作。案例初稿的作者大部分是一线办案法官,一线教学、研究的心理学教授及实习生。这些案例中的“法官心语”部分由法官完成“见习观察”部分由实习生完成,“专家支招”部分由教授完成。本书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秋良担任主编。 目录 第一部分 刑事篇 1.花样美男的空姐梦 2.离家出走的少年 3.唤起天使的重生 4.风雨之后又见彩虹 5.与父母的争斗 6.走出困惑的青春少年 7.花儿重新绽放 8.都是玩笑惹的祸 9.血浓于水的父子情 10.姐弟情深 11.贩毒女孩的回归路 12.永不凋零的花朵 13.为了那一抹清澈眼神 14.阳光天使 第二部分 民事篇 15.被父母遗弃的孩子 16.夺女大战,输否?赢否? 17.一记耳光触发的恩怨 18.两个再婚家庭的夺女悲喜 19.我就是想要回孩子 20.我要和女儿一起生活 21.向左走,向右走 22.谁都不要的孩子 23.渴望平静生活的孩子 24.孩子,你是好样的 后记 试读章节 “小齐小时候不是这样的,他之前的学习成绩很好……” 在一系列的引导之下,高女士终于打开了话匣子。我用心地聆听着高女士的每句话,同时观察着她的表情,时不时地递过纸巾,时不时地用“嗯,然后呢?”等话语鼓励高女士进一步地诉说。这些事可能在她心里憋了很久,她需要将这些委屈一吐为快。 小齐从小随父母和姐姐一起来上海生活,小学就读于上海某农民工子弟学校。母亲当时在一家美国学校工作,家里条件还算不错,吃穿不缺。母亲回忆小齐小学阶段的关键事件,小齐小学四年级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超市,同学偷了超市里的东西跑了,小齐没有拿东西但是被抓住了,母亲被告知后去超市赔了300元钱。父亲回家得知此事,没有和小齐做任何交流就直接把他扔人河中。 2007年,小齐回安徽老家就读初中,母亲就随其回老家陪读,在一家幼儿园当老师。初一阶段,小齐学习成绩很好,一般在前五名左右,但初二开始小齐便沉迷于网络游戏,成绩下滑,经常逃课。当时,小齐的老师都是其母亲的同学,一旦发现小齐逃课就会通知其母亲,母亲就会从网吧中将其找回。初三的时候面对中考,小齐又开始恢复学习,中考600分进入高中。母亲回忆小齐初中阶段关键事件,初中时候因为小齐个子矮小,经常被一个同学欺负,母亲曾多次去学校反映。 进人高中后,小齐仍然沉迷网络游戏,而且网瘾越来越严重,逃课次数增多,还会采取双向欺骗的方式逃课上网。高中阶段的老师也是其母亲的同学,因此一旦小齐逃课,母亲就会得到消息,并去网吧找寻。高中阶段,小齐仍然会在深夜翻窗、跳楼出去,并偷拿家中的钱去上网。母亲曾在情急之下用钢筋将小齐脑袋打破。小齐多次要求母亲回上海,让其自己照顾自己。母亲回忆高中阶段关键事件,高二时,有次小齐逃课上网,母亲在网吧找到他后,问其还要不要读书,指责其现在这种样子就是不想读书。小齐回答母亲,不读就不读,并将学校的书本搬回家中不再上学。后来,母亲让租住在她家的高中同学将小齐的书本搬回学校,并让其老师来家进行劝说,小齐才重新上学。上学后,小齐告知母亲,在学校很丢脸,原因是自己书本都搬回来了,现在又回去上学,很没面子。而且,老师在学校班级里会经常说有些同学不好好学习,逃课上网,在小齐听来就是含沙射影,指的就是他。为了小齐网瘾的事情,母亲曾托同学找过心理咨询师,见面后小齐直接和心理咨询师说,“你想说的话我都知道”,此次心理咨询也没有完成。后来,小齐向母亲提出要求,要他继续读书就得允许他出去单独住,每月给他500元,不同意就辍学打工。母亲告知父亲后,父亲赶回安徽老家,前两天小齐躲了起来,第三天小齐出现后,父亲告知其这是他自己选的路。于是小齐就在高二辍学随父母来上海打工。 辍学来上海后,小齐随父母、姐姐和姐夫同住。父亲帮其介绍过很多工作,但每次工作时间都不长。春节前,父亲介绍其在一家饭店工作,小齐表现蛮好,也能得到店主认可。小齐领了第一份工资后,给家里买了豆浆机,给父亲买了剃须刀。但是,春节后就辞职不做了,父母不知道原因。春节后,通过姐夫托关系介绍小齐去姐夫工作的厂里上班,父母为他买了电瓶车和电脑,想鼓励他好好工作。母亲说,此段时间家中的气氛还是蛮好的,每天小齐和姐姐、姐夫一同上下班,家中有电脑,小齐也不再去网吧上网。工作期间,小齐告诉母亲谈了个女朋友,和小齐是一所高中的同学,在高二因病辍学。有次过节,小齐和母亲说,想请女孩来家里吃饭。但母亲因为觉得小齐年纪还小,不适合现在就谈婚论嫁,于是告诉小齐说,可以过四年再提亲,如果女孩现在来,会告诉她小齐上网的事和抽烟的习惯。这迫使小齐放弃了请女友来家的想法。小齐当时非常生气。在姐夫介绍的厂里工作两个月后,小齐跟姐姐说要去做房地产中介,就辞职了,为此事姐姐和姐夫都很不高兴。 从厂里辞职后,小齐提出要搬出去住,但家里人不同意。在一个周末,家里人都出去的时候,小齐悄悄拿好东西搬了出去(第一次离家出走)。出去后,还是和母亲一直保持联系。小齐告诉母亲,自己找了份工作,住公司宿舍。趁父亲出差在外,小齐经常在周末回家和母亲一起吃饭。一段时间后,小齐告诉母亲,外面好累想回家,母亲心疼,同意他搬回来,但父亲不同意,还责怪母亲。 回家后,小齐没有找工作,整天在家玩电脑,有一次下大雨,母亲在洗衣服,看见小齐在玩电脑,让其帮忙,但小齐还是自顾自地玩电脑,母亲就过去打了他一下,小齐一气之下冒着大雨离家出走(第二次离家出走)。父亲回来后给小齐打电话,他才回来。 母亲回忆小齐最后一次离家出走,小齐跟妈妈说要找份印刷厂调颜料的工作,但要介绍费400元,母亲什么都没问就给了他400元,可心里还是怀疑他是为了去上网。父亲回来责怪母亲,不该这么轻信他。后来父亲对小齐说,要去看看他工作的地方,小齐再次离家出走(第三次离家出走),没有任何联系,直到案发后接到派出所通知。 交谈中,高女士已停止了哭泣,时而恨铁不成钢,时而无奈叹气。在一段时间的倾诉后,高女士的情绪明显稳定了很多,也渐渐地把这次谈话变成了谈心。是时候进行阶段总结,并深入了解家庭情况了,我心里暗想。 “在小齐的成长过程中,好像你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对小齐的学习和生活都花了很大的精力,但好像小齐的爸爸总是认为你对小齐太溺爱,感觉你们夫妻间对小齐的教育好像意见始终不太一致,能和我谈谈你们家里的情况吗?”20-22 序言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和谐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使命。 这是一本写给家长的书。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在孩子成长期负有教育、监护的第一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常把违法少年称为“失足少年”。造成“失足少年”的原因是复杂的,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但家庭和家长对孩子的关爱、教育、监护的缺失或不当,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有的人说,“问题孩子”的背后大多有一个“问题家庭”。一些家长因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的成长;一些家庭残缺,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一些家长过分溺爱子女,教育方法不当;还有一些家长自身存在不良行为,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孩子在成长的关键期,在特别需要得到家庭、父母的关爱、教育和监护的时候,却得不到应有的关爱、教育和监护,导致他们误人歧途,成为“失足少年”、“问题少年”。如上海法院2009年至2013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情况分析显示:在7263名未成年被告人中,非沪籍的6095人,占83.92%;父母离异的509人,占7%:父母一方亡故的290人,占4%;父母双亡的25人,占0.34%;未接受或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1854人,占25.53%。又如曾震惊全同的“瓮安事件”,就有一大批青少年参与其中。通过对有较严重违法行为的104名青少年(94名是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占31.7%:父母在外做生意的占19.23%;父母在乡务农的占35.6%;家庭残缺(离异单亲)的占11.54%,这其中有45.83%的孩子因为父母长期在外自己在县城租房念书。可见,家庭、父母对孩子成长是多么的重要。 这是一本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写给家长的书。 自1984年11月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探索创新了一系列关于少年审判工作的体制、机制。长期的司法实践使我们认识到依法审判是人民法院的责任,教育、感化、挽救更是人民法院的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不仅要依法公正地审判好每一起案件,而且要通过对每一起案件的深入剖析,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心理症结、问题根源,从而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实施教育、感化、挽救他。为此,上海法院探索建立了将心理干预工作引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工作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心理干预机制,是指由少年法庭组织具有专业资质或者专业知识的人员,通过对心理干预对象进行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疏解消极情绪,转变消极认知,为未成年人的个性化矫治和社会观护提供科学参考,以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系列心理干预措施的总称。1998年,上海法院将心理测评报告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参考依据。2011年5月,上海法院选聘50名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参与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心理疏导工作。2011年10月,上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和书记员进行心理课程培训。2012年11月,上海法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同建立心理学专业硕士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实践基地。2013年起,浦东、普陀、闸北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心理咨询室陆续建成并启用。经过三十年的不懈探索,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已经形成了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官为主力、院外专业机构心理咨询师为指导、高校心理学研究生为补充、院内心理辅导员为辅助的“内外结合”、多层级心理干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即对于一般心理问题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官、心理辅导员进行疏导,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则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学研究生共同进行心理干预。自2011年以来,共启动心理干预39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从事这项工作的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强烈意识到,要把这些告诉家长,让他们知道孩子的问题所在、缺少什么、需要什么,从而履行好家长责任。正如在开展对“瓮安事件”104名违法青少年教育挽救工程时,一位帮教老师长曾对我说:在对孩子进行帮教时,首先要教会其父母如何当好家长。 于是在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之际,我们选择了24个典型心理干预的案例,编写了这本《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以札记形式生动叙述24个故事,这是一本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写给家长的书,饱含了上海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真情,凝聚了上海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心血。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注重故事性。本书结合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所长,将真实的案例如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语言朴实、通俗易懂,很容易引起读者共鸣。二是注重专业性。本书案例中既具有涉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起到很好的法制宣传作用;又富有很多心理学知识,很好地传授父母如何把握未成年人心理特征。三是注重指导性。本书从法官、司法心理学家、专业心理咨询师的角度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告诉您,您的孩子需要什么,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家庭、家长该如何关心、教育、培养好自己的孩子。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每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家长是第一责任人。我衷心地希望,此书的出版。能给家长们一些帮助,共同为我们的孩子们的健康、幸福、未来而努力。 是为序。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 崔亚东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后记 为进一步总结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开展心理干预机制工作的经验,反映少年法庭和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的合作成果,我们组织了全市法院少年审判法官、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及研究生,从工作中提取了鲜活的案例进行编写。本书的撰写经反复修改,三易其稿,于2014年9月完稿。 本书总共汇编了案例24篇,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两个部分进行撰写。2013年11月起,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处牵头,开始启动这本书的编写工作。案例初稿的作者大部分是一线办案法官,一线教学、研究的心理学教授及实习生。这些案例中的“法官心语”部分由法官完成“见习观察”部分由实习生完成,“专家支招”部分由教授完成。本书从资料收集、整理、各案例初稿完成、筛选、到修订、统稿和定稿历时11个月,作者们及编者们为这本书的编撰付出了大量心血。 本书编审委员会主任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担任:副主任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信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立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秋良担任;其他成员由设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院院长组成。本书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秋良担任主编,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处处长朱妙、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刘亚菁(博士、讲师)担任副主编。编者由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张麒(硕士、副教授)、李凌(博士、副教授)、严文华(博士、副教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处张世欣、陈慧、徐晨平法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乐宇歆法官组成。 本书在编辑过程中,得到了华东师范大学有关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上海市长宁区、闵行区、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闸北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王建平、夏盛、乐宇歆、李振武、夏莲翠进行了初次统稿:朱妙、张世欣、刘亚菁、张麒、李凌、严文华、陈慧、徐晨平、乐宇歆分别对案例体例及文字作了再次统稿。之后,朱妙、张世欣又进行了第二次统稿。刘亚菁、乐宇歆还承担了大量的事务工作。朱妙对全书审核定稿。我们谨向关心、支持和参与本书编撰的同志们致以衷心感谢。 限于水平和时间,本书的谬误或不足在所难免,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二○一四年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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