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丁铭编著的《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以企业破产法的完善为中心)》专题研究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相对于破产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法中具有基础地位,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在其他破产程序中往往具有共通性。本书的研究思路,可概括为“l+3”模式,即以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基本理论构建为基础,从财产控制、财产管理和财产分配三个维度展开,深入研究了我国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背景下保护债权人利益存在的立法和司法问题。经过努力研究,作者在这些方面都取得了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以企业破产法的完善为中心)》由郭丁铭编著。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以企业破产法的完善为中心)》简介:
债权人利益保护是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立法宗旨与核心价值,为此,相关制度设计需要遵循财富最大化原则、平等分配原则、意思自由原则和鼓励参与原则。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对1986年的《企业破产法(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但还有待完善。一是从财产控制的维度看,需要参照国际破产立法惯例修订破产原凶,增加破产保全制度,完善自动中止制度;二是从财产管理的维度看,需要强化破产管理人的调查权,科学界定债权人会议和破产管理人的破产财产管理权限,合理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的责任承担及人员组成,完善破产撤销权制度,细化破产企业管理人员对债权人的责任;二是从财产分配的维度看,需要加强对侵权债权人和劳动债权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同时增加体现实质公平的劣后债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