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把任何人扔进伦敦塔!”小姑娘回答道,“永远都不可以,绝对不行。这是法律规定的。”
“那就让女王和我通电话,”那个声音又说道,“我要制定一条新的法律,就是现在,一条能让我随意抓人并制裁他的法律,就是今晚!”
小姑娘顿时被这句话吓得目瞪口呆。
“还在等什么,你这个蠢丫头?快去!难道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首相!还有,你现在马上把嘴巴给我合上——你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一条大金鱼!还是一条傻乎乎的金鱼!就算是一个破闹钟看起来都比你现在的脸蛋更聪明!”
首相的女儿被吓得魂不附体,连头发都立起来了。她赶紧转过身去,试着把头发轻轻抚平。
“喂,金鱼脸!让大家都知道我是认真的!否则我就不客气了,听到没有,金鱼脸?”
说罢,首相又像个少女似的咯咯地笑了,吓得他的小女儿立刻尖叫了起来!
“小婴儿是世界上长得最古怪的东西。”宁录目不转睛地说。
“我是说,他们是非常非常霸道的,不是吗?”
宁录去纽约看望他刚刚出生的小外甥和外甥女——约翰·冈特和菲莉帕·冈特。此刻,他正站在医院的婴儿床旁,带着一丝近似于恐惧的眼神凝望着这对小双胞胎。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小孩子,这大概是因为他依然还记得自己脏兮兮的、连上厕所都不能自理的婴儿时光吧。这在成熟的灯神当中是很常见的现象,灯神们一般都会拥有强大的记忆力,他们会记得所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无法忘怀。“很奇怪,不是吗?他们简直和温斯顿·丘吉尔或是贝尼托·墨索里尼一模一样。看看他们流口水的样子还有好斗的架势,更别提他们总想吸引别人注意的可怕嗜好了。”
宁录的姐姐蕾拉,也是一位灯神,她直挺挺地坐在医院的床上,听着她弟弟的那些固执的、越来越恼火的满腹牢骚。而那对小双胞胎似乎感觉到了他们舅舅的那种近乎苛刻的厌恶之情,开始齐声啼哭了起来,就像一对饥饿的小猫咪似的。
“这对双胞胎啊!”宁录提高了嗓门,试图压过这阵哭闹声,“绝对会成为你的大麻烦的,我亲爱的姐姐。看到这两个小野兽,我就开始相信罗马创立的传说了。罗慕路斯和勒莫斯这对双胞胎就是这样被放在水槽里扔进了台伯河,最后都能被一头母狼和一只啄木鸟救了起来。事实上,他们真的快要把我的耳朵震聋了。尤其是他们挥舞手臂的样子,简直像一对没炸透的大龙虾。”
“你来这儿还有别的什么事儿吗?”蕾拉耐心地微笑着问道,“还是说你大老远从伦敦赶过来,就是为了对我的宝贝们说些粗鲁的话?”
“粗鲁?我?我才没有呢,”宁录抗议着,顺手从地上捡起了一个鞋盒子,“作为他们唯一的舅舅,我为他们带来了灯神族的传统礼物:量身打造的神灯,每人一盏。注意,那可不是马来西亚的锡质的破烂货。它们都是纯银的,是真正的好东西,产自奥斯曼帝国。里面都是为你精心打造的图案。”
“那么,你现在可以把它们都带走了,”蕾拉说道,“我要把孩子们抚养成人,而不是去做什么灯神。”
“请说清楚点,蕾拉,”他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就像我说的那样,”蕾拉说道,“他们的父亲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不行呢?”
“他确实是一个非常可爱亲切的人,”宁录回答道,“可是孩子们却根本不会、也不可能成为那种凡夫俗子啊,你明明知道这一点。”
“如果你能不使用那个词,我会非常感激的。”蕾拉说道。
“凡夫俗子?”宁录喊出声来,“哪里不对了?人类不就是一群凡夫俗子吗,我亲爱的姐姐。灯神的魔力会通过母亲遗传给下一代,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啊。早晚有一天——很有可能是在十到十二年以后,当孩子们长出了智齿——你和爱德华就会不得不面对现实:你们的孩子究竟是谁,到底是什么。他们就是灯神之子啊,蕾拉。”P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