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斯科塞斯,被誉为“电影社会学家”的美国殿堂级导演,2010年金球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斯科塞斯的电影是全球各大电影院校的必修范例,本书以斯科塞斯早期经典影片为论述案例,其中包括了《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好家伙》等被列选为“世界最伟大的电影”的经典影片;语言幽默,叙事清晰,即便是没有看过影片的读者也能够轻松阅读。字里行间不乏点睛之笔,每每阅读至此,不觉莞尔——这便是阅读的乐趣。
马丁·斯科塞斯是当代最有成就的电影导演之一。他的作品十分多样化,从描写纽约黑帮的《穷街陋巷》、《好家伙》,诙谐幽默的《喜剧之王》,改编自经典小说的《纯真年代》,到在社会上引起极大争议的《基督最后的诱惑》,直至为他赢得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的《无间道风云》,他的事业一步步走向辉煌。在多样化的表面风格之下,马丁·斯科塞斯有着自己一以贯之的追求。他是一个既不曾牺牲个人视角,又赢得了主流成功的导演,是美国电影文化中的一支奇葩。
本书以其早期经典影片为论述案例,从描写纽约黑帮的《穷街陋巷》、《好家伙》,诙谐幽默的《喜剧之王》,改编自经典小说的《纯真年代》,到在社会上引起极大争议的《基督最后的诱惑》……文本风格轻松幽默,声情并茂地呈现了影片的精彩片段,同时也揭示出斯科塞斯作品的精神本质。本书被美国评论界誉为“对斯科塞斯作品的最佳解读”。马丁·斯科塞斯,美国当代最有成就的电影导演之一。其作品类型丰富多样,善于以极具争议性的现实主义视角撕去人类的伪善面具,用强烈的表现主义风格凸现一个暴力的、扭曲的、充满人性困惑的世界。
《穷街陋巷》是马丁·斯科塞斯早期电影艺术的一个分水岭。这部片子有一股猛劲儿,似乎要把他关注的所有问题都表现到极致。查理(斯科塞斯化身)身陷于教会戒律和黑帮纪律之间,挣扎着“去过一种美好的生活……尽管周围的环境……就是不允许……这就是这部电影的主题,那时我以为那很可能是我惟一的一部电影,我以为我将不得不为另外一些人,拍另外一些片子,一些不那么个人化的片子,再说《穷街陋巷》也许永远不会发行。于是,在这部片子里我倾注了一切,特别是我对宗教的理解”。惩罚从教堂转向了街头,这就是《穷街陋巷》“对宗教的理解”。这一理解是决定性的,它将主人公对拯救的追求世俗化了。“街头,也可以意味着好莱坞。”斯科塞斯曾经这样提醒采访者。一旦获得了世俗化的解决,曾经激发了《谁在敲我的门?》和《穷街陋巷》的教堂/街头冲突便不复存在。当然,道德问题和宗教符号并未从斯科塞斯的电影中消失,只是天主教不再像以前那样,作为道德问题的源泉和仲裁者在影片里出现。此外,整部影片也不再围绕着宗教来结构自己的故事。随着教会的退却,上帝也隐身而去了。直到《基督最后的诱惑》,上帝才再次现身。并且也只有到了那一刻,上帝才会重演他当年在《穷街陋巷》中的荣耀出场。
通过拍摄《谁在敲我的门?》和《穷街陋巷》,斯科塞斯一面努力驱除内心的魔鬼,一面努力与自己的过去诀别。当《穷街陋巷》在1973年得以发行时,斯科塞斯善于自我审视的特征,已经在这部成熟之作里表露无遗。需要注意的是,《穷街陋巷》固然获得了评论界的好评,但它却只吸引了有限的观众,而且绝大多数是城市观众。换言之,喜欢斯科塞斯作品的,是那一类特定的、有可能也喜欢迈克尔·鲍威尔和约翰·卡萨维茨电影的观众。毫无疑问,这两个人都是斯科塞斯的偶像,他非常崇敬他们挑战传统的做法,但他也同样渴望获得他的偶像们从未获得过的主流成功。从1960年末到1970年代初,在等待《谁在敲我的门?》获得发行的漫长日子里,在为生存而挣扎,任何与电影有关的工作都肯接的拮据日子里。斯科塞斯很有可能对这种慢车道上的生活渐渐失去了热情。再这样下去,他可能一生都是个局外人。他恐怕自己再也无法得到拍电影的机会。迟至1991年,当时他已经名声显赫,不愁没片拍的时候,他坦承当年在《恐怖角》(Cape Fear,1991)开拍的前夜,曾感到十分“紧张”:“这关系到自信,关系到我对自己拍电影的能力是否越来越满意。”是《穷街陋巷》给这位30岁的导演带来大量的工作机会,将他从电影工业的边缘一举拉至中心地带。不过,这已经是后话了。1970年秋天,斯科塞斯来到了好莱坞。走这一步棋,除了地理上产生变化之外,对他还有更重大的影响:斯科塞斯本质上是个纽约人,如今他却被连根拔起——既包括物质的也包括精神的根。但无论如何,这一段好莱坞岁月(此时他尚未拍出《穷街陋巷》),对于斯科塞斯导演艺术的成熟,是至关重要的。
在1960年代晚期,斯科塞斯做了几个与他的主题(小意大利背景和个人生活)无甚关联的项目:《剃须记》(The Big Shave,1967)、《伍德斯托克音乐节》(1Woodstock,1970)和《街景》(Street&enes,1970)。在这三部电影里,斯科塞斯分享并记录了1960年代风起云涌的反文化浪潮。斯科塞斯表示,《剃须记》是为一个长达一周的反战示威而拍的,该示威的主题是“愤怒的艺术家反对战争”。当时,关于“越战”的尖锐争论正在把美国人分成两个阵营,而我们可以把这部影片看做是斯科塞斯的政治表态。全片长6分钟,用恐怖的画面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如何对自己的脸进行摧残。该片参加了1968年在比利时举办的雅克·勒杜实验电影节(Jacques Ledoux’s1968 Festival of Experimental Cinema),并且获得了“金色时光奖”(Le Prix de L’Age d’Or)。拍摄该片所用的10卷爱克发彩色胶片系由比利时电影艺术馆赞助。由斯科塞斯自编自导的《剃须记》是一个关于自我毁灭的血腥寓言。该片篇幅虽然不长,但却有力地表现出对暴力的麻木,而最终这种麻木又反过来毁掉了冷漠的施暴者。致命的一刀发生在白得耀眼的浴室里。那里空间十分狭窄,摄影机几乎无法移动。剃须者和旁观者被双双束缚在陋室里,彼此的角色已经注定。一个必须将流血进行到底,一个必须将旁观进行到底。画外响起邦尼·贝里根于1939年录制的《我无法动手》(I Can’tGet Started),斯科塞斯似乎是在讽刺说:无法动手总比无法住手要好。一旦开始动手(就像“越战”一样),剃须者便向自己的脸砍去,对喷薄而出的鲜血毫无察觉。这种一心一意的、血腥的,甚至是自杀性的行为,完全就是“越战”的翻版。影片结尾字幕:“梅尔维尔的白色”(“Whiteness by Herman Melville”)以及“越南67”,揭示出电影的两个主题,即剃须者对暴力的沉迷和影片对越战的影射。
所谓“梅尔维尔的白色”,就是《白鲸》(Moby-Dick)里面阿亥伯船长不顾一切追捕的那条著名鲸鱼,暗示因执著的追寻而导致的毁灭性——这与美国在越南的作为颇有相似之处。作为人类欲望的隐密对象,白鲸最终拒绝被定义。它神秘莫测,不可捉摸,也和这场美国历史上最长的战争一样。这场战争的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亦变得越来越难以说明。单凭着剃须者的不由自主和异常洁白的浴室,斯科塞斯就有足够的理由将自己的作品类比于“梅尔维尔的白色”了。不过,此时他心里也许还想着梅尔维尔的另一个著名短篇小说《放债人巴特雷比》(Bartleby the Scvener)。小说主人公巴特雷比也和斯科塞斯的剃须者一样,平静地在狭小封闭的环境中自我毁灭,无路可逃(前者的环境是办公室和监狱,后者的环境是白色浴室)。斯科塞斯曾考虑在《剃须记》结尾中使用一组越南战争的记录镜头,也曾想过把它拿到纽约反战游行中去放映,但最后都没有实现。实际上,这部短片首映于1968年纽约电影节上。首映时,战争镜头被去掉了,只在字幕上保留了“梅尔维尔的白色”以及“越南67”。若没有这两条密码似的字幕,《剃须记》也许不过只是“一部电影艺术的完美之作,一个黑色喜剧的单纯练习”。
在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的“越战”纷争中,斯科塞斯究竟站在哪一边?这可以从他为《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所做的感人工作中看得一清二楚。这部划时代的纪录片,记录了在1969年8月,纽约州贝塞尔(Bethel)附近马克斯·雅斯格(Max Yasgur)的农场上所举办的长达三天的摇滚音乐会。这部片子激情四射地为1960年代的反文化运动摇旗呐喊,并被一些评论家视作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音乐会电影。《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导演迈克尔·沃德利(Michael Wadleigh)是斯科塞斯的老朋友,也是斯科塞斯在纽约大学的同事。沃德利曾经为《谁在敲我的门?》做过16毫米部分的摄影。这一次,他请斯科塞斯作《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助理导演和剪辑指导。传统看法认为,《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成就主要在于它忠实地呈现了现场的原貌。这个看法是十分公正的,但是大多数人却忽略了它在技术上的卓越成就,比如它那复杂的分割画面(split-screen)的叙事技巧,以及震撼人心的录音效果。在为纪念“导演剪辑版”(“Director’s Cut”)发行20周年所撰写的文章中,评论家乔纳森·罗森鲍姆(Jonathan Rosenbaum)指出:《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宏大的拼图结构”,使它“超越了单纯记录的表象……尽管运用了精湛的剪辑技巧,并且引入了多重视觉形象的手法,画面总是与音乐的节奏和发展息息相关。导演所做的判断(比如摄影机的角度和镜头),从未进入风格化的模式之中”。于是,在为《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电影成就欢呼的同时,罗森鲍姆无意中提出了一个疑问:《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究竟是谁的作品?迈克尔·沃德利是它名义上的导演,他的事业起步于此,同时也终结于此。换言之,沃德利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所取得的是昙花一现式的成功。罗森鲍姆在他文章的结尾,用一个括号欲盖弥彰地指出:“马丁‘斯科塞斯,是这部片子的主要剪辑,也是这部影片的助理导演。”
P57-61
本书对“美国最好的和最诚实的导演”(斯皮尔伯格对斯科塞斯的赞誉)作了生动的、信息量极其丰富的描述。
——《图书馆学报》(美国)
本书是我们能想象得出的对斯科塞斯作品的最佳解读。
——《波士顿图书评论》(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