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红旗,清代八旗之一。八旗是清代满族的一种军队组织和户口编制,以旗的颜色为号,有镶黄、正黄、镶白、正白、镶红、正红、镶蓝、正蓝八旗(正即整字的简写),凡满族成员都隶属各旗。这是“ 满洲八旗”,以后又增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八旗成员,统称“旗人”。老舍隶属“满洲八旗”的“正红旗”,所以这篇自传体的长篇小说,即取名为《正红旗下》。
《离婚》是一部关于小市民的故事,它的主人翁,是一群国民政府中的科员,而这些小人物的烦恼,也无非是老婆、孩子、办公、升官、外遇……如此等等。“烦恼”不如“痛苦”浪漫——不至于死人;然而“烦恼”却如影随形,挥之不去,比之“痛苦”,更加难以摆脱,它不会轰然摧毁人的肉体,但却会一点点侵蚀人的灵魂。
本书除了收录上述两部长篇小说,还收录有老舍的《我怎样写<离婚>》。
本书包含老舍先生两部长篇小说,分别是《正红旗下》(未完)、《离婚》。
《正红旗下》是老舍自传体长篇小说。清朝末年,社会动荡,民风腐化,旗人们的生活也日见窘迫。庚子年间,随着义和团的到来,老北京顺民们看似平静的生活陡起波澜。面对这破碎的河山、残存的家园,经受了劫掠的老北京人只能将这段历史永远地铭记在心。老舍隶属“满洲八旗”的“正红旗”,故本书取名《正红旗下》。
《离婚》通过小市民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喜剧性矛盾,揭示了小市民的灰色人生和卑微灵魂。小说以其对旧时北京小市民具体而鲜活的刻画描绘,显示了老舍现实主义创作的独特性和深刻性。
还要声明一下:这并不是为来个对比,贬低大姐婆婆,以便高抬我的姑母。那用不着。说真的,姑母对于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十分关心;要不然,到后来,她的烟袋锅子为什么常常敲在我的头上,便有些费解了。是呀,我长着一个脑袋,不是一块破砖头!
尽管如此,姑母可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我大姐的婆婆进行激辩。按照她的说法,我的母亲是因为生我,失血过多,而昏了过去的。据我后来调查,姑母的说法颇为正确,因为自从她中年居孀以后,就搬到我家来住,不可能不掌握些第一手的消息与资料。我的啼哭,吵得她不能安眠。那么,我一定不会是一股煤气!
我也调查清楚:自从姑母搬到我家来,虽然各过各的日子,她可是以大姑子的名义支使我的母亲给她沏茶灌水,擦桌子扫地,名正言顺,心安理得。她的确应该心安理得,我也不便给她造谣:想想看,在那年月,一位大姑子而不欺负兄弟媳妇,还怎么算作大姑子呢?
在我降生前后,母亲当然不可能照常伺候大姑子,这就难怪在我还没落草儿,姑母便对我不大满意了。不过,不管她多么自私,我可也不能不多少地感激她:假若不是她肯和大姐婆婆力战,甚至于混战,我的生日与时辰也许会发生些混乱,其说不一了。我舍不得那个良辰吉日!
那的确是良辰吉日!就是到后来,姑母在敲了我三烟锅子之后,她也不能不稍加考虑,应否继续努力。她不能不想想,我是腊月二十三日酉时,全北京的人,包括着皇上和文武大臣,都在欢送灶王爷上天的时刻降牛的呀!
在那年代,北京在没有月色的夜间,实在黑的可怕。大街上没有电灯,小胡同里也没有个亮儿,人们晚间出去若不打着灯笼,就会越走越怕,越怕越慌,迷失在黑暗里,找不着家。有时候,他们会在一个地方转来转去,一直转一夜。按照那时代的科学说法,这叫作“鬼打墙”。
可是,在我降生的那一晚上,全北京的男女,千真万确,没有一个遇上“鬼打墙”的!当然,那一晚上,在这儿或那儿,也有饿死的、冻死的,和被杀死的。但是,这都与鬼毫无关系。鬼,不管多么顽强的鬼,在那一晚上都在家里休息,不敢出来,也就无从给夜行客打一堵墙,欣赏他们来回转圈圈了。
大街上有多少卖糖瓜与关东糖的呀!天一黑,他们便点上灯笼,把摊子或车子照得亮堂堂的。天越黑,他们吆喝的越起劲,洪亮而急切。过了定更,大家就差不多祭完了灶王,糖还卖给谁去呢!就凭这一片卖糖的声音,那么洪亮,那么急切,胆子最大的鬼也不敢轻易出来,更甭说那些胆子不大的了——据说,鬼也有胆量很小很小的。
再听吧,从五六点钟起,已有稀疏的爆竹声。到了酉时左右(就是我降生的伟大时辰),连铺户带人家一齐放起鞭炮,不用说鬼,就连黑、黄、大、小的狗都吓得躲在屋里打哆嗦。花炮的光亮冲破了黑暗的天空,一闪一闪,能够使人看见远处的树梢儿。每家院子里都亮那么一阵:把灶王像请到院中来,燃起高香与柏枝,灶王就急忙吃点关东糖,化为灰烬,飞上天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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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样写《离婚》
也许这是个常有的经验吧:一个写家把他久想写的文章撂在心里,撂着,甚至于撂一辈子,而他所写出的那些倒是偶然想到的。有好几个故事在我心里已存放了六七年,而始终没能写出来;我一点也不晓得它们有没有能够出世的那一天。反之,我临时想到的倒多半在白纸上落了黑字。在写《离婚》以前,心中并没有过任何可以发展到这样一个故事的“心核”,它几乎是忽然来到而马上成了个“样儿”的。在事前,我本来没打算写个长篇,当然用不着去想什么。邀我写个长篇与我临阵磨刀去想主意正是同样的仓促。是这么回事:《猫城记》在《现代》登完,说好了是由良友公司放入《良友文学丛书》里。我自己知道这本书没有什么好处,觉得它还没资格入这个《丛书》。可是朋友们既愿意这么办,便随它去吧,我就答应了照办。及至事到临期,现代书局又愿意印它了,而良友扑了个空。于是良友的“十万火急”来到,立索一本代替《猫城记》的。我冒了汗!可是我硬着头皮答应下来;知道拼命与灵感是一样有劲的。
这我才开始打主意。在没想起任何事情之前,我先决定了:这次要“返归幽默”。《大明湖》与《猫城记》的双双失败使我不得不这么办。附带的也决定了,这回还得求救于北平。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开映。啊!我看见了北平,马上有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可是在我廿岁至廿五岁之间我几乎天天看见他。他永远使我羡慕他的气度与服装,而且时时发现他的小小变化:这一天他提着条很讲究的手杖,那一天他骑上自行车——稳稳地溜着马路边儿,永远碰不了行人,也好似永远走不到目的地,太稳,稳得几乎像凡事在他身上都是一种生活趣味的展示。我不放手他了。这个便是“张大哥”。
叫他作什么呢?想来想去总在“人”的上面,我想出许多的人来。我得使“张大哥”统领着这一群人,这样才能走不了板,才不至于杂乱无章。他一定是个好媒人,我想;假如那些人又恰恰的害着通行“苦闷病”呢?那就有了一切,而且是以各色人等揭显一件事的各种花样,我知道我捉住了个不错的东西。这与《猫城记》恰相反:《猫城记》是但丁的游“地狱”,看见什么说什么,不过是既没有但丁那样的诗人,又没有但丁那样的诗。《离婚》在决定人物时已打好主意:闹离婚的人才有资格入选。一向我写东西总是冒险式的,随写随着发现新事实;即使有时候有个中心思想,也往往因人物或事实的趣味而唱荒了腔。这回我下了决心要把人物都拴在一个木桩上。
这样想好,写便容易了。从暑假前大考的时候写起,到七月十五,我写得了十二万字。原定在八月十五交卷,居然能早了一个月,这是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天气非常的热——济南的热法是至少可以和南京比一比的——我每天早晨七点动手,写到九点;九点以后便连喘气也很费事了。平均每日写两干字,所余的大后半天是一部分用在睡觉上,一部分用在思索第二天该写的二千来字上。这样,到如今想起来,那个热天实在是最可喜的。能写入了迷是一种幸福,即使所写的一点也不高明。
在下笔之前,我已有了整个计划;写起来又能一气到底,没有间断,我的眼睛始终没离开我的手,当然写出来的能够整齐一致,不至于大嘟噜小块的。匀净是《离婚》的好处,假如没有别的可说的。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这回把幽默看住了,不准它把我带了走。饶这么样,到底还有“滑”下去的地方,幽默这个东西——假如它是个东西——实在不易拿得稳,它似乎知道你不能老瞪着眼盯住它,它有机会就跑出去。可是从另一方面说呢,多数的幽默写家是免不了顺流而下以至野调无腔的。那么,要紧的似乎是这个:文艺,特别是幽默的,自要“底气”坚实,粗野一些倒不算什么。Dosto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还有许多这样伟大写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伟大处永不被这些缺欠遮蔽住。以今日中国文艺的情形来说,我倒希望有些顶硬顶粗莽顶不易消化的作品出来,粗野是一种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种毛病。小脚是纤巧的美,也是种文化病,有了病的文化才承认这种不自然的现象,而且称之为美。文艺或者也如此。这么一想,我对《离婚》似乎又不能满意了,它太小巧,笑得带着点酸味!受过教育的与在生活上处处有些小讲究的人,因为生活安适平静,而且以为自己是风流蕴藉,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说:幽默是含着泪的微笑。其实据我看呢,微笑而且得含着泪正是“装蒜”之一种。哭就大哭,笑就狂笑,不但显出一点真挚的天性,就是在文学里也是很健康的。唯其不敢真哭真笑,所以才含泪微笑;也许这是件很难做到与很难表现的事,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我真希望我能写出些震天响的笑声,使人们真痛快一番,虽然我一点也不反对哭声震天的东西。说真的,哭与笑原是一事的两头儿;而含泪微笑却两头儿都不占。《离婚》的笑声太弱了。写过了六七本十万字左右的东西,我才明白了一点何谓技巧与控制。可是技巧与控制不见得就会使文艺伟大。《离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伟大,还差得远呢!文艺真不是容易做的东西。我说这个,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