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关于家庭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家庭的起源
第二节 家庭的本质
第三节 家庭的法律含义
第四节 家庭的结构类型
第二部分 我国家庭财产制度的历史
第一节 封建社会的家庭财产制度
第二节 近代时期的家庭财产制度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家庭财产制度
第三部分 世界其他国家的家庭财产制度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家庭财产制度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家庭财产制度
第三节 国外立法中可资借鉴的家庭财产制内容
第四部分 我国家庭财产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一节 现行法律中关于家庭地位的规定和社会实践的差异
第二节 关于家庭财产共同共有的性质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不同法律在调整家庭财产关系中的冲突
第四节 重个人轻家庭的立法现状与社会现实的差异
第五部分 我国现代家庭财产制度的重新构建
第一节 家庭在现代法律中的重新认识与定位
第二节 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
第三节 家庭共有财产的基本理论
第四节 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
第五节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类型
第六节 家庭共有财产制度与家庭其他财产制度的关系
第七节 家庭内部财产侵权法律问题
参考文献
家庭具有其他任何一种社会组织所无法代替的功能,建立和谐、有序的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保障个人健康幸福的根本,家庭财产关系作为家庭关系中举足轻重的部分,理应成为法律调整的重要对象。由于历史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原因,我国的民事法律规范对夫妻共有财产以外的家庭财产制度均缺乏明确、系统的规定,在实践中产生很多矛盾和纠纷,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和规定终究无法代替家庭财产制度。安宗林和肖立梅和潘志玉编著的《比较法视野下的现代家庭财产关系规制与重构》通过全面深入研究我国家庭财产制度的发展历史,比较研究世界其他国家的家庭财产制度,结合我国现代家庭的实际状况及现行民事法律规范,采用比较研究方法、逻辑分析方法、社会调查方法等实证分析法和价值分析法,从家庭的基本理论、我国家庭财产制度的历史、世界其他国家的家庭财产制度、我国家庭财产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现代家庭财产制度的重构等五个方面对家庭财产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该研究对家庭财产制度进行了全面设计和论证,既弥补了当前法律规定的不足,又为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也为将来家庭财产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安宗林和肖立梅和潘志玉编著的《比较法视野下的现代家庭财产关系规制与重构》是在研究2011年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中国民事立法中家庭财产制度的缺陷与重塑”的过程中产生的,其从关于家庭的基本理论、我国家庭财产制度的历史、世界其他国家的家庭财产制度比较借鉴、我国家庭财产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和我国现代家庭财产制度的重新构建等五个方面对家庭财产制度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