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就如同下棋一样,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分出胜负,而实现这种结果的手段就是每一步棋、每一个子的争夺较量。无论怎样分类探究,博弈的本质与直接目的都是为了竞争,在竞争的基础上寻求共同点,并且获得最大的利益。
经典博弈理论一般将其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如果博弈参与者在行动时,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能与其他参与者达成某种有约束力的协议或默契,以选择共同的策略,那么这种博弈就是合作博弈。如果参与者彼此之间无法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那么这种博弈就是非合作博弈。
例如,企业之间联合定价的行为就属于合作博弈,而挑起价格战的行为便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并非完全不相容,合作博弈中往往包含着非合作博弈的因素,如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的建立就是合作博弈的产物,但各参与者之间为了保护各自利益而做出的超产和争吵行为又属于非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研究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选择策略,以使个人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比如,甲、乙两家公司合作建设一条机床的生产线,协议由甲方提供生产机床的技术,乙方提供厂房和设备。在对技术和设备进行资产评估时就会形成非合作博弈,因为每一方都试图最大化己方的评估值。
这时乙方如果能够获得甲方关于技术的真实估价或参考报价这类竞争情报,就可以使自己在评估中获得优势;同样,甲方也是一样。至于自己的资产评估是否会影响到合作企业的总体运行效益,则不会非常重视。这就是非合作博弈,参与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优先考虑的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目前经济学家所说的博弈论一般是非合作博弈,由于相对比较简单,它的成熟度要比合作博弈高。按照双方在博弈中的收益,博弈可以分为零和博弈与非零和博弈。所谓零和博弈就是指所有博弈方的得益总和为零的博弈,赌博就属于零和博弈。
例如3个人参加一场赌博,其中2个人总共输了800元,那么另外一个人必然赢了800元。期货交易市场上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也属于零和博弈。人们平常所说的“损人利己”实际上也包含着零和博弈的意思。
非零和博弈是指博弈双方得益总和不为零的博弈,这种博弈方式又可分为正和博弈和负和博弈。所谓正和博弈是指所有博弈方的得益总和等于大于零的博弈。例如两个人分西瓜,不管每个人分到的数量怎样变化,每个人都会有大于零的收益,这种博弈就是正和博弈。而在负和博弈中,不管参与者选择什么策略,所有参与者的得益总和都是负数。
根据博弈进行的次数或持续时间的长短还可以将博弈分为有限次重复博弈和无限次重复博弈。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每个参与者都不知道博弈会在什么时候终止,大家都会考虑为自己留后路,这就使得博弈中会有比较多的妥协和相对较好的信誉。参与者彼此之间可以达成合作,也能够采用有效的报复机制来威慑背叛者。博弈进入这种状态后,就比较容易形成良性循环。而有限次重复博弈因为存在最后一次,因此参与者的利益和行为的相互制约关系很容易被破坏,因而无法实现更高效率的利益均衡。
按照博弈参与者参加博弈时间的先后,可以将博弈分为静态博弈与动态博弈。如果博弈方同时或可看作同时选择策略并采取行动,这种博弈就是静态博弈。例如,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投出标书的时间,投标人在开标前一般都不知道其他投标人的标价,这种策略就可以看作同时选择策略和采取行动的静态博弈。
如果博弈方的选择和行动有先后之分,后行者可以根据先行者的策略选择来决定自己的策略,这种博弈就是动态博弈。如在价格战中,一个企业降价后,另一个企业也选择跟着降价等。
按照参与者对其他参与者的了解程度,可以将博弈分为完全信息博弈与不完全信息博弈。在完全信息博弈中,每一个参与者都拥有全部的相关信息,而在不完全信息博弈中,参与者只拥有部分相关信息。 严格地讲,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在博弈过程中,每一位参与者对其他参与者的特征、策略空间及策略组合下的收益函数有准确的信息,是博弈中所有参与者的“公共知识”的博弈。
对于不完全信息博弈而言,参与者所做的是努力使自己的期望支付或期望效用最大化。博弈论把“完全信息”这种情况概括为“各种对局情况下每个局中人的得益多少”是所有局中人的共同知识。
现实中的博弈多是不完全信息博弈,以军事斗争为例,敌对双方都尽量隐蔽自己的意图,秘密地调动部队,以期给对手以突如其来的致命打击。而指挥人员必须在敌方情况不明了的情况下制订作战计划,这样的决策过程就是一种不完全信息博弈。所以,在军事斗争中,侦察员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具体来说,所谓不完全信息博弈,就是至少有一个参与人不清楚某种对局情况下某个参与人得益的博弈。在不完全信息博弈中,如果各方在信息占有上是不对称的,则占有较多信息的一方在竞局中占优,因为他在分析计算时可以更明确。这就好比有人用魔术扑克和别人打牌,他可以有办法看出对方手中有什么牌,自然是稳操胜券了。
在不完全信息博弈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信息,如果一个人在掌握信息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那么从总体上是不占优势的。在分析水平相同的条件下,他必输无疑;即便是分析水平较高,也不一定能赢。因此,占有信息是不完全信息博弈的第一大事,谁在信息方面落后了,谁就先输了一招。
把静态和动态、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组合起来,可将博弈分为四大类,即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又称纳什均衡)、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又称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不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又称贝叶斯纳什均衡)、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又称精练贝叶斯均衡)。
就如同猫有黑白之分,但不论黑猫还是白猫,对它们来说,外在的差异并不重要,在差异之下隐藏着它们共同的本质,即要去捕捉老鼠。同样的,无论怎样分类,无论是什么博弈,其直接目的都是为了竞争,其次才是在竞争的基础上寻求共同点,以获得最大的利益。我们甚至可以说,博弈的本质就是竞争。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博弈论。P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