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统治者经过长期的立法实践,到明代中叶时,建立起以《会典》为“大经大法”、以律和重要的单行行政、问刑条例为“常法”、以则例、事例、榜例为补充法的完整的法律体系。《明代立法研究》共收入杨一凡研究明代立法的论文9篇,均以明代各种基本法律形式及其表述的立法成果为主要研究对象。《洪武〈大明律〉考》、《洪武朝峻令、重刑禁例和法外用刑补考》、《明代<问刑条例>的修订》、《明代三部代表性法律文献与统治集团的立法思想》、《明代的则例》、《明代榜例考》6篇已发表过,收入论文集时做了一些文字的修订,按照《学部委员专题文集》的统一体例,对原文的脚注进行了处理。为了使方便读者查阅引文,在脚注中尽量用新刊印的古籍标明文献出处。《明代地方性法规编纂要略》是作者的新作;《<大诰>考》中前5部分是对1988年前旧作的缩写,第6部分是近期研究的成果;《明代重要法律典籍版本考述》是在几篇阐述明代法律典籍版本成果的基础上重新编写而成。
本书收入作者研究明代立法的论文9篇: 《洪武〈大明律〉考》、《〈大诰〉考》、《洪武朝峻令、重刑禁例和法外用刑补考》、《明代〈问刑条例〉的修订》、《明代三部代表性刑事法律文献与统治集团的立法思想》、《明代重要法律典籍版本考述》、《明代的则例》、《明代榜例考》、《明代地方性法规编纂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