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综合、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与纠纷处理、产权交易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五个方面,同时还附录了各地关于国有资产评估与产权界定的法规。本书所收文件截止到2000年年底。
本书内容全面,查阅方便;可供广大法律工作者及相关人员参考。
一 综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
二 国有资产评估
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
三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与产权纠纷处理
1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集体企业或经营单位产权归属问题的通知
……
四 产权交易管理
1 国家体改委 财政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
……
五 国有资产管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节选)
……
六 各地关于国有资产评估与产权界定的法规
1 北京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工作程序(试行)
……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就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