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
第一部 摘自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撰写的回忆录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匹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是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一个月以后,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已经糟糕透了,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使我休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像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窘迫起来。我不久就看了出来: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定了后一个办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花费不大的住处。
就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伦敦城的茫茫人海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日并不是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向他招呼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街道的时候,他很惊奇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了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叙述了一下。我的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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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毛姆(英国著名小说家)
血字的研究
第一部 摘自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撰写的回忆录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演绎法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警察栾斯的叙述
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特白厄斯·葛莱森大显身手
一线光明
第二部 圣徒的国家
沙漠中的旅客
犹他之花
约翰·费瑞厄和先知的会谈
逃命
复仇天使
再续华生回忆录
尾声
四签名
演绎法的研究
案情的陈述
寻求解答
秃头人的故事
樱沼别墅的惨案
福尔摩斯作出判断
木桶的插曲
贝克街的侦探小队
线索的中断
凶手的末日
大宗阿格拉宝物
琼诺赞·斯茂的奇异故事
福尔摩斯回忆录
银色马
黄面人
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
赖盖特之谜
马斯格雷夫礼典
福尔摩斯新探案
皮肤变白的军人
王冠宝石案
三角墙山庄
吸血鬼
三个同姓人
雷神桥之谜
爬行人
狮鬃毛
戴面纱的房客
肖斯科姆别墅
退休的颜料商
我担心福尔摩斯先生也会变得像那些时髦的男高音歌手一样,在人老艺衰之后,还要频频地向宽厚的观众举行告别演出。是该收场了,不管是真人还是虚构的,福尔摩斯不可能永不退场。有人认为最好是能够有那么一个专门为虚构的人物而设的奇异的阴问——一个奇妙的、不可能存在的地方,在那里,菲尔丁的花花公子仍然可以向理查逊的美貌女郎求爱,司各特的英雄们仍然可以耀武扬威,狄更斯的欢乐的伦敦佬仍然在插科打诨,萨克雷的市侩们则照旧胡作非为。说不定就在这样一个神殿的某一偏僻的角落里,福尔摩斯和他的华生医生也许暂时可以找到一席之地,而把他们原先占据的舞台出让给某一个更精明的侦探和某一个更缺心眼儿的伙伴。
福尔摩斯的事业已经有不少个年头儿了,这样说可能是夸张了一些。要是一些老先生们跑来对我说,他们儿童时代的读物就是福尔摩斯侦探案的话,那是不会得到我的恭维的。谁也不乐意把关乎个人年龄的事情这样地叫人任意编排。冷酷的事实是,福尔摩斯是在《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里初露头角的,那是一八八七年和一八八九年之间出版的两本小书。此后问世的一系列短篇故事,头一篇叫做《波希米亚丑闻》,一八九一年发表在《海滨杂志》上。书出之后,似乎颇受欢迎,索求日增。于是自那以后,三十九年来断断续续所写的故事,迄今已不下于五十六七,编集为《办案记》、《回忆录》、《归来记》和《最后致意》。其中近几年出版的最后这十二篇,现在收编为《新探案》。
福尔摩斯开始他的探案生涯是在维多利亚朝的中叶,中经短促的爱德华时期。即使在那个狂热的多事之秋,他也不曾中断他自己的事业。因此之故,要是我们说,当初阅读这些小说的青年现在又看到他们的成年子女在同一杂志上阅读同一侦探的故事,也不为过。于此也就可见不列颠公众的耐心与忠实之一斑了。
在写完《回忆录》之后我曾下定决心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因为我感到不能使我的文学生涯完全纳入一条单轨。这位面颊苍白冷峻、四肢懒散的人物,把我的想象力占去了不应有的比例。于是我就这么结果了他。幸亏没有验尸官来检验他的尸体,所以,在事隔颇久以后,我还能不太费力地响应读者的要求,把我当初的鲁莽行为一推了事。对于重提旧业我倒并不后悔,因为在实际上我并没有发现写这些轻松故事妨碍了我钻研历史、诗歌、历史小说、心理学以及戏剧等等多样的文学形式,并在这些钻研之中认识到我的才力之有限。要是福尔摩斯压根儿就没存在过的话,我也未必能有更大的成就,只不过他的存在可能有点妨碍人家看到我的其他严肃的文学著作而已。
所以,读者们,还是让福尔摩斯与诸位告别吧!我对诸君以往给我的信任无限感激,在此谨希望我赠给的消遣良法可以报答诸君,因为小说幻境乃是避世消愁的唯一途径。
阿瑟·柯南·道尔谨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译本)》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译本)》讲述:在充满雾气的伦敦贝克街上,住着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福尔摩斯。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们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伴随了一代义一代人的成长。
清瘦的高个子,身披大氅,嘴衔炯斗,鹰钩鼻,目光锐利。在与罪恶与魔鬼的较量中,他运筹帷幄、抽丝剥茧,一步步驱散了笼罩在各种案件上的阴云。最后一刻,我们总是恍然大悟,并惊叹于他敏捷的思维与过人的智慧!打开本书,让我们随着福尔摩斯一起去挖掘隐藏在黑暗中的真正凶手!
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全译本)》结构严谨,环环紧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福尔摩斯仿佛真的成为了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有血有肉的活人,许多人都在寻找福尔摩斯,并坚信确实有这样一位伟大侦探存在。即便是没有看过侦探小说的人,也知道福尔摩斯这号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