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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大明肃贪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周建行
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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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周建行所著的《大明肃贪》生动讲述了明朝14个反贪案件,介绍了明朝反贪防腐的措施,以小说的形式再现了明朝反贪的经过。全书在尊重历史史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小说的加工,对一些案件的细节进行了想象和补充,使得整部书稿既有历史的厚度,又有小说的精彩。

内容推荐

周建行所著的《大明肃贪》讲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苦农家,他乘时应运,戡乱摧强,十五载成就帝业。当上皇帝以后,他决定以严、猛治国。洪武一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惩治贪官污吏最严厉、杀戮官员最多的一段时期。

尽管朱元璋以严刑峻法镇慑臣民,但贪官们仍然前仆后继地以身试法。有的依仗自己位高权重,老子天下第二,除了皇帝谁也管我不着,如本书中的左丞相胡惟庸、中书左丞杨宪;有的仗着兵权在握,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肆无忌惮地跋扈横行,如蓝玉、朱亮祖、冯胜之流;有的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或掌握一个地域或部门的实权,贪婪让他们利令智昏地走上不归路,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总之,贪官们恰似夏夜中扑火的飞蛾,那炫目的财富让他们丧失了理智,不顾一切地扑上去贪婪地攫取,结果葬身烈焰之中!

目录

代序 明朝的刑罚制度与惩奸肃贪

第一章 洪武第一案:工部韩铎等贪污窝案

第二章 刘伯温祈雨斩李彬

第三章 争夺相位的第一道血光

第四章 “逍遥宫”——明代“红楼”

第五章 吞没赈银的赃官是谁毒杀的

第六章 驸马欧阳伦走私案

第七章 “空印案”与开济卖放死囚案

第八章 郭桓盗卖官粮贪污大案

第九章 贪财好色擅杀县令的总兵官

第十章 勒索降臣强娶蒙女的大将军

第十一章 胡惟庸擅权贪腐的阴谋叛乱

第十二章 蓝玉北征吞没战利品奸污元妃

第十三章 宦官与边将骇人听闻的贪腐

第十四章 太监之祸:王振擅权乱政卖官贪腐案

试读章节

第一章 洪武第一案:工部韩铎等贪污窝案

朱元璋定都应天(今南京),建立了大明王朝以后,巍巍钟山脚下这座虎踞龙盘的都城开始了规模宏大的建设。首先把原来仅有十余里长的城墙扩展了三倍有余,直抵紫金山麓。然后填平波光潋滟的燕尾湖,筑新宫于钟山之阴。

今天南京城内的明故宫遗址仅剩几处柱础供游人瞻仰。当年朱元璋在称帝之前,常偕同精通天文地理的军师刘伯温,在金陵城内外寻找合适的皇宫殿址。一日,他们于清晨来到城外的燕尾湖畔,站在土阜上朝东望去,只见湖面上氤氲的雾气袅袅升腾,几与紫金山麓的岚云相接。刘伯温当即兴奋地道:“主公看见了吗?燕尾湖上有王气升起,上接钟山岚云,采其虎踞龙盘之灵气。这正是修筑新宫再适合不过的地方了。”

朱元璋皱眉道:“奈何燕尾湖水域宽阔,如何建得宫殿?”

刘伯温以阴阳五行之说论证道:“金生水,水生木,主公今年三十八岁,生肖属木,居此必然大吉。”

朱元璋大喜,回衙之后又派勘舆师前往燕尾湖勘察测量,最后决定填湖造地,筑新宫于钟山之阳,限令工部于新城建成同时完工。

朱元璋出身于平民,虽当上皇帝对于修建皇宫不事奢华,比如大量殿基石不用外地产的汉白玉,而以就近采集的青石代替,宫殿规模也仅及北京故宫的三分之一。

负责修建新宫的将作司正卿单安仁原是一个木匠,元末组织义兵保卫乡里,归顺朱元璋后,朱元璋用他之所长,让他主管工部将作司。修建新宫时,单安仁亲自绘制施工图样,日夜在工地督工。遇有疑难时亲自上阵拿起墨斗画线,操起斧刨砍削,俨然一掌作师傅。在他的带领下,三大殿和新皇宫如期落成,巍然耸立于紫金山下。朱元璋论功行赏,厚赉单安仁,立刻擢升他为正二品工部尚书,仍领将作司事。

南京曾是六朝古都,但因历经战乱,数百年前的繁华城郭荡然无存,作为明朝都城必须重新建设。因此建国后,京城的建设任务极为繁重。朝廷五府六部的衙门,公侯府邸和尚书、侍郎们的官邸,十几位即将成年的藩王府,乃至彪炳开国功臣纪念阵亡将领的功臣庙和麒麟阁,以及建于鸡鸣山下规模宏大的国子监。建国的前几年,南京城几乎成了一个脚手架林立熙熙攘攘的大工地。

洪武六年朝廷重定官职,工部改组,由原来仅辖一个管建筑的将作司,改为辖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将天下山川物产、道路桥梁、水利建设与屯田垦种等均划归工部管辖。工部官吏设尚书一人(正二品)、侍郎二人(正三品)、四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及主事一至二人。

因为单安仁在将作司任内为修建皇宫及三大殿等重要建筑做出了卓越贡献,朱元璋钦点他出任工部尚书,由从三品越级擢升正二品。考虑到这位尚书大人因为痴迷建筑,终年不在衙署办公,连皇上传唤他都要到工地上去找人,传旨的太监要从高高的屋梁上把他老先生请下来。朱元璋为他配置了一位饱学而干练的文官做副手,工部左侍郎韩铎是元朝末年的进士,任庐州枢密副使,他以城归降明军,得以进入朝廷任职。

韩铎为人城府很深,平时不苟言笑。唯其是这样,工部各司的下属官员都对他心生畏惧。因为单尚书不管事,右侍郎李敏在外巡视水利和驿道的建设,韩铎大权独揽,工部各司的人事布局全由他掌握。不出半年,工部要害部门的主管全换了他的人,或是同乡姻亲,或是故旧亲信。

明朝官吏的薪俸很低。除了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开国元勋封公封侯,享禄一千五百石至五千石;朝廷文职官员连正一品的丞相俸禄也不满一千石,二三品的尚书、侍郎仅六七百石。可是当官的开销却不少,要置办官服靴帽,要养仆役家奴;仅上朝的轿马仆从花销就不少。因此廉洁奉公的官员生活颇为拮据。

不过与一些清水衙门相比,工部的官员似乎个个肠肥脑满,殷实得很。只因工部管着京都许多重要的营建工程,大量的物资、人力在他们手中流动。凡人一旦心生贪念,敛财的机会就无时不在诱惑你。韩铎手下这些狐群狗党,原本不是正经读书人,多出身于市井商贾,眼瞅着大量物资和白花花的银子在自己手里过,哪能不雁过拔毛陡生窃占之心?

明朝开国之初,朱元璋治国的重点一方面是指挥大军北伐,攻取元大都,驱逐和消灭元朝余孽;一方面是逐步完善朝廷的机构和官属的设置,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这一段时期,朱元璋杀人不少,但多数是政治上的反对派和叛逆者,及一些觊觎篡夺权位的阴谋分子。整肃贪腐澄清吏治还没提到他的议事日程上来。

其实随着政权的稳固,战乱消弭,赋税充盈,农桑日渐发达,京城也日渐繁荣起来。商铺林立,货物充实,就连秦淮河畔的茶楼酒肆和青楼妓馆也日见兴旺起来。一些有钱的商贾和达官贵人徜徉其中,大把大把地挥霍着银子。其中自然也不乏贪赃枉法敛聚了大把钱财的朝廷官员。开始时他们畏惧朝廷任命的官员不许嫖妓的禁令,往往是乔装商贾轻车小轿偷偷摸摸前往。慢慢胆子大了,有些人竟然敢于亮出官号,狎妓在秦淮河上的花船里饮酒作乐。

工部营缮司管辖京城大大小小的建筑工程,每天服役的工匠达两万多名,还有一万二千名军丁在各工地充小工。工匠的进出调度全部由营缮司郎中丁嗣中管理,他实际上是营缮司权力最大的官员。另一位郎中翁经正则负责各工地数万工匠军丁的伙食,每日耗费银两也有数千两之多。另外两名员外郎胡顺华和姚能玉分管芦柴和木炭,每日的出进也不在少数。后来的事实证明,工部这几名掌握实权的官员,无一例外都是利欲熏心监守自盗的蠡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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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明朝的刑罚制度与惩奸肃贪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苦农家,他乘时应运,戡乱摧强,十五载成就帝业。当上皇帝以后,他“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明史》太祖本纪),决定以严、猛治国。洪武一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惩治贪官污吏最严厉、杀戮官员最多的一段时期。

朱元璋在立国之前的吴元年,即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参知政事杨宪、傅献,御史中丞刘基,翰林学士陶安等20人为议律官,开始制定明朝的律法。至洪武六年,《大明律》初创完成,学士宋濂奉表以进,律令凡六百零六条。洪武二十二年又作了一次增补修订,至洪武三十年《大明律》刊定颁布行天下。

《大明律》是参照《唐律》制定的,但对罪犯的刑罚远较《唐律》严厉。如官员受贿枉法者,受贿一贯以上杖七十,受贿八十贯以上处绞刑;监守自盗者,一贯以上杖八十,至四十贯处斩刑。

现实生活中,大凡贪官犯赃,动辄以十万百万计,按律该杀几百回了。因此皇上龙颜动怒圣旨一下,凌迟、枭示、族诛,甚至诛连三族,剥皮实草、抽肠、刷洗、称竿、锡蛇游等惨绝人寰的酷刑全使上了。

明朝的执法部门有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称为三法司。刑部管司法,都察院司监察,大理寺审谳驳正。还有作为皇帝耳目的锦衣卫以及后来的西厂、东厂等特务机构,它们也有奉圣谕拘捕关押审讯罪犯的权力。在其势焰炽盛时,连三法司都要仰其鼻息。

明朝为了监督各级官员,有庞大的监察系统。中央设都察院,由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和左右佥都御史领导全国监察系统。地方设与各省布政使平级的按察使及副使。都察院还对应全国13个布政使司,设置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各省御史人数不等,有的七八员,有的十员。监察御史是七品官,与知县平级,但他们有权监督举劾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大小官员。有的派到某地做巡按御史,或清军、巡盐,代替皇帝巡视地方,权力很大。有明一代,出过许多著名的御史,如洪武朝的韩宜可、永乐朝的顾佐。正统朝的给事中林聪、叶盛更以敢于犯上直谏著称于世。  明朝的言官是个庞大的群体,除了隶属都察院的御史们,还设有六科给事中,是专门监视中央六部官员的机构。朝廷共设58名给事中,吏、兵、户、礼、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3名管辖之。

监察御史和给事中共有170余人,他们负责监督各部和各地的官员,每年必须履行职责,向皇帝上疏,举劾官员们的贪腐渎职和其他不当行为,甚至也可以直接批评皇帝的过错,提出各种建议。一个言官如果碌碌无为,一年内毫无建言,可能会面临解职的危险。且监察御史和给事中犯法,按例罪加三等,犯赃罪从重处罚,严重的要处死刑。

尽管朱元璋以严刑峻法震慑臣民,但贪官们仍然前仆后继地以身试法。有的依仗自己位高权重,老子天下第二,除了皇帝谁也管不着我,如本书中的左丞相胡惟庸、中书左丞杨宪;有的仗着兵权在握,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肆无忌惮地跋扈横行,如蓝玉、朱亮祖、冯胜之流;有的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或掌握一个地域或部门的实权,贪婪让他们利令智昏地走上不归路,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总之,贪官们恰似夏夜中扑火的飞蛾,那炫目的财富让他们丧失了理智,不顾一切地扑上去贪婪地攫取,结果葬身烈焰之中!

洪武十八年发生的郭桓盗卖官粮案是史上有名的典型案例。郭桓是山西一名按察使佥事(从五品),吏部的考核材料称他为官特别清廉,从不参加地方绅商宴请,送礼求情的人都被他轰出去,平日居家永远穿一件打补丁的粗布长衫,门口贴一幅“廉洁夜夜安枕,贪婪步步惊魂”的对联谢客。

这样清廉的好官自然得到朱元璋的赏识,他立刻下诏越级提拔郭桓任户部左侍郎(财政部副部长)。一下子由从五品的行省按察使佥事蹿升位列公卿的正三品侍郎,连郭桓自己也没想到这样的美事会落到头上来。当初他揣着十万两银子来京城活动,原本只想寻个京官当当,没想到竟会有这么大的造化!

郭桓上任以后,首先视察下属的宝钞提举司这个极神秘的地方。精明的他立刻觉察出宝钞印刷的报废废钞中有猫腻,经过几次试探,宝钞提举司提举冯良被迫暗地孝敬他十万贯宝钞,暗藏在他放“四书”、“五经”的新书柜中运回侍郎府。

洪武十七年郭桓以钦差大臣身份巡视江浙灾区,他一路搜刮中饱私囊。在浙江衢州,郭桓查出知府黄文通有190万石秋粮未上仓,黄文通被迫向郭桓行贿五十万贯宝钞。

后来郭桓由于肆无忌惮的贪婪,竟因吞没区区8万贯渔税银子,被江西布政使和一名御史告发。朱元璋感到受郭桓愚弄,勃然大怒,下令逮捕郭桓和北京布政使李或等人。旋即在郭桓府中抄出黄金三千两、白银一万余两,以及来不及兑换的数十万贯宝钞。

郭桓一案牵扯出全国犯贪污行贿罪按“律”应斩的官员多达二万余人。首犯郭桓被凌迟处死,尽诛三族;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北京布政使李或、按察使赵全德等枭首弃市;六部左右侍郎以下涉案官员全部处死。凡在郭案中犯贪污贿赂罪的各省、州、府官员,赃满80贯者一律处死!

朱元璋在他亲自编写的《大诰》中两度宣布郭桓等案犯的罪状,并下令追赃700万石,致令浙东、浙西巨室富户十室九空,“豪民巨族,剥削殆尽”。这样,朝廷和百姓的矛盾被激化了,朱元璋只得将主审此案的右审刑方庸杀了谢罪,以平息人们的怨恨。

除了纯粹的惩处贪官,朱元璋还借肃贪惩奸来杀戮功臣,剪除异己,以巩固朱氏王朝的统治。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和洪武二十六年的蓝玉案,最初都是因为胡、蓝相权、军权在握,大肆卖官鬻爵敛聚财富,或吞没金珠宝玉等战利品,最后却被朱元璋设计请君入瓮,以谋反罪名株连九族。死于胡案的有:左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延安侯唐胜宗、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宣德侯金朝兴、靖宁侯叶异、申国公邓镇、济宁侯顾敬、临江侯陈镛、营阳侯杨通、淮安侯毕中;大将毛骧、李伯异、丁玉和学士宋濂的孙子宋慎等,宋濂也贬死茂州。死于蓝玉党案的有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开国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普定侯陈桓、宣宁侯曹泰、会宁侯张温、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屿、东平侯韩勋、全宁侯孙恪、沈阳侯察罕、东筅伯何荣、徽山伯桑敬和都督黄辂、汤泉等人。至此,军中勇武之士剪削殆尽,武臣中只剩下主动交还兵权告老还乡的汤和、恭谨顺从主动退还庄田佃户的李景隆、郭英等人,他们都是朱元璋信得过的皇亲国戚。

朱元璋为了震慑臣民,亲自编写了《御制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这几本书除朱元璋自己写的序文外,全是历年三法司判定的案例。据书中统计:凌迟、枭示、族诛的有几千案,弃市以下有一万多案。朱元璋还下令将《大诰》、《大明律》与“四书”、“五经”列为国子监学生必修课本。洪武二十四年令:“今后科举岁贡生员,统以《大诰》出题试之。”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狱中犯人如拥有一本《大诰》可酌情减刑。可见朱元璋普及法律知识不遗余力。

我不是研究历史的学者,只是一个写小说的作家,但我的小说中的人物故事均于史有据,不是向壁虚构,更不是凭空捏造的。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段名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当前党中央号召反腐倡廉,严惩贪官,“老虎”、“苍蝇”一齐打的形势下,读一读这些古代的肃贪惩奸故事,也许是有所裨益的。

作者于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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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8: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