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民法》当中,著者张民安介绍了大量的、迄今为止国内没有任何人介绍过的一些让人闻所未闻、匪夷所思甚至振聋发聩的民法理论,诸如法国人法当中的管理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理论、法国人法当中的“动物权利主体”理论、法国家庭法当中的三类六种家庭理论、法国债法总则当中的并列债、选择债和随意债、法国侵权法当中的客观过错理论、法国侵权法当中“三类六种侵权责任”理论、法国担保法当中的独立担保、意向函、流质契约的有效性以及人的担保地位的优越性理论等。
作为世界上历史发展最为悠久、适用范围最为广泛和影响力最为巨大的一部民法典,法国民法典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在发生频繁的变动,除了其篇章结构、法律条款数目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发生了质的变化之外,它所规定的大量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均已不同于20世纪60年代之前,使法国民法典完成了从法国旧民法典向法国新民法典的嬗变。
张民安编著的这本《法国民法》第一次在国内对法国新民法典所规定的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作出了立体式的、全方位的和概括性的阐述,内容涉及法国新民法典当中的人法、家庭法、债法总则、契约法、侵权法、物权法和担保法。此外,为了保持全书结构和体例的完整,本书还对法国民法总论做出了提纲挈领式的介绍。本书所援引的法文资料丰富翔实,几乎涉及了法国当今所有主流学者的著作;所翻译的法文词语精确干练,能够反映这些法文词语的内涵和外延;所介绍的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内容新颖,其中的许多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均为国内首次介绍。
本书除了有助于我国民法学者了解法国当代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之外,还对深化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和完善我国民法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