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今日初长成》属文学类,散文、随笔作品集。在美国大学任教的80年代著名校园诗人程宝林,被海外媒体誉为讲流利英语的“农民作家”。作家的成长道路, 伴随着中国社会开放和进步的脚步,从乡村出发的少年, 经历了怎样的乡情, 亲情的濡染和熏陶? 对自己的儿子——在美国长大的少年, 有怎样的父爱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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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少年今日初长成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程宝林 |
出版社 | 中国社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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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少年今日初长成》属文学类,散文、随笔作品集。在美国大学任教的80年代著名校园诗人程宝林,被海外媒体誉为讲流利英语的“农民作家”。作家的成长道路, 伴随着中国社会开放和进步的脚步,从乡村出发的少年, 经历了怎样的乡情, 亲情的濡染和熏陶? 对自己的儿子——在美国长大的少年, 有怎样的父爱关怀? 内容推荐 《少年今日初长成》属文学类,散文、随笔作品集。在美国大学任教的80年代著名校园诗人程宝林,被海外媒体誉为讲流利英语的“农民作家”。作家的成长道路, 伴随着中国社会开放和进步的脚步,从乡村出发的少年, 经历了怎样的乡情, 亲情的濡染和熏陶? 对自己的儿子——在美国长大的少年, 有怎样的父爱关怀? 《少年今日初长成》一卷在手, 关注中国乡村与农民的海外知识分子的内心情怀, 跃然纸上,感人至深。 目录 第一辑 学子情 我的歇张小学 笔缘 乡村“塾师”列传 老师 同学 我心悲凉 怕见家信 看电影《留守孩子》 星条旗下《毕业歌》 少年今日初长成 端午一哭 第二辑 骨肉情 灶火, 秋天的絮语 善良 父亲 终身大事 母亲二题 堂叔 堂姑 堂妹 小金 归葬 第三辑 故土情 水稻 旧宅纪兴 屋前宅后 祖坟 祖屋 天井的记忆 一树红霞曾照我 故土苍茫 民如鸟兽 来家吃饭 回家吃饭 民间饮食 荆门乡村的美食 江汉小镇青未了 沙洋:地图上有图钉的地方 试读章节 差不多有10年的时间,我只使用圆珠笔。一个粗糙的细竹筒,再加上一根价值9分钱或1角1分钱的笔芯。这样简陋的装备,在大学里,简直像一个游击队员。我喜欢圆珠笔,倒并不全然归因于我的贫困,而是这种自制的圆珠笔,多少有一点古朴自然的美。握着一根细小的竹管,似乎已成竹在胸、文思如泉了。有时候竹管破裂了,我便用白胶布紧紧裹上,使这支笔更加像一个负伤的战士。那时候,罗中立还刚刚画出成名作《父亲》,把一管竹制圆珠笔夹在耳朵上,差不多成为校园里的一种时髦。用这样的一支笔来对付考试、写诗和情书,该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有时我天真地想,马克思是多么了不起,仅仅用一根鹅毛,就写出了《资本论》。同样了不起的还有鹅毛笔时代的大师歌德、普希金……在我宿舍的窗外就是竹林,从南方运来的竹子被强行地栽种在这里,每天早晨我都能看到园林工人用水管给竹子虔诚地浇水,可它们还是不曾扎下根来,大多数竹子都先后死去了。我的这支笔管正是来自这一片竹林。每当握笔在手,我便要想起我的南方的故乡,在那里我像一根幼竹不断受到砍伐却最终能顽强地成长。 我的故乡有竹林环绕。我把少年时代的第一支钢笔遗失在某一处竹林里。那是一支红颜色的、很短小的笔,上墨水的方式很奇特,不是普通的胶囊,而是一支汲水管,跟我们这些乡下孩子用竹筒制成、用来打水仗的“水枪”原理相同。这是我们家唯一的一位城里亲戚送给我的礼物,当时的价格是5角9分钱,大致相当于一斤鸡蛋的售价。这支笔成了我的朋友。正是用它,我写下了漫长文字生涯中最初的稚嫩文字,在作文课上,也因此获得老师的称赞。那些少年时代写下的文字,现在当然早已湮没于时光,在人生的变迁中荡然无存,但我曾怀着一颗怎样的痴心,长久地凝视着写在纸上的字,看新鲜的墨汁渐渐干枯,颜色也由蓝而黑,终于变成一种固定的、经久不褪的东西,成为内在生命的一种呈现形式。 故乡平原上那水平如镜的方块形稻田,和那些方格的稿笺存在着某种相似性。弯腰于稻田和俯身于稿笺,从本质上讲都是一种呕心沥血的耕耘,但我最终还是选择了稿笺而不是稻田来消磨我或长或短的一生,却并非出自偶然,而更像是天意注定。我过1岁生日时,为我预卜前程的父母用筛子端出了一些具有象征意义的小物体:几枚硬币,一支从邻居家借来的、老掉牙的笔,诸如此类的一些东西。我选择了笔,而置钱和坚硬的糖果于不顾,这也许暗示着我的一生并不那么富有和甜蜜。钱当然是好东西,糖果也不多余。如果能三者得兼,当然是天下至美的事情。但如果只能选择一样,我还是宁愿再一次握紧笔。 在乡村学校里,男同学和女同学之间,一般是不公开来往的,交谈也很少。没有谁这样规定,但也没有谁觉得这不可思议。笔往往在男女同学之间建立起一种有趣的联系。写字的时候,笔会突然干枯,我就用胳膊碰一碰身边的女同学,示意她把自己的钢笔拧开,挤给我几滴墨水。和我同一根长凳坐着的,还有男同学,前排和后排也有,但我还是愿意向女同学借几滴墨水。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会将笔管拧开,将墨水一滴两滴地如数挤还给女同学。当然有时候我也会赖账,根本不打算偿还。我愿意和女孩子们闹一点小小的纠纷,背负着欠下的这一点可笑的债务走向生活和人生。当我在大城市里,在一栋高耸入云的大厦里用一支价格昂贵却非我所买的笔写这篇关于笔的文章时,那些借给了我无数滴永远也偿还不清的墨水的女同学,早已嫁到四面八方的乡村里,此刻正坐在农闲时节的屋檐下,一边晒太阳,一边纳鞋底。除非为了记账,收入和支出——这些日常生活的流水,她们不会想到她们也曾拥有过笔,更不会想到她们引以为荣的男同学,此刻会在远方的大都市里,因一支新投入使用的高级金笔而怀想起她们,在眼前浮现出她们那红润、质朴、敦厚而善良的面容。 像一段注定了要流逝的岁月,那支城里亲戚送的珍贵钢笔,还是无情地遗失在故乡的竹林里了。我甚至无法描述出我对世界的绝望心情,因为我的笔丢失了。我循着放学时走过的路,每一条田埂、每一个小沟,每一蓬枯草,一直找到那片竹林里,翻遍了每一片竹叶。许多年过去之后,我才悟出这原来是一种吉兆。那支遗落在故乡草丛和泥土中的笔,吸足了故乡泥土的气息、草木的气息、天地之间的灵气,在我如今的笔下,化作清澈透亮的汩汩清流淌出来,使我不至于变得干枯,像在大都市的人海中被烈日晒干的一条咸鱼。早在1985年,我在诗集《雨季来临》的后记中,就明确地提出过“笔应该插人土地,诗理应走向世界”的响亮口号。如今我对于遗失在故乡的那支笔,存在着的不是惋惜而是感激之情了。我深深地知道,一个作家或诗人,仅仅靠汲取墨水是写不出任何东西的。P8-10 序言 我终将为他们作传 1 1980年7月7日至9日的高考,是中国恢复高考后的第4届。这3天,决定我这辈子,将永远离开歇张村。我拿着大队开具的介绍信,到公社所在地烟垢粮管所,办理了粮食户口迁出手续。这就意味着,我跳出了“农门”,即将成为吃“商品粮”的人。 “狗日的吃商品粮的!。” 记得在村里的稻田里,在烈日下戴着斗笠劳动时,村道上过来一个骑着飞鸽车、穿着“的确良”、戴着上海表、脚登黑皮鞋的干部模样的人时,田里的妇女们,就会抬起斗笠下汗水湿透的脸,无限羡慕地望着那个人,渐渐驶近、又渐渐走远。如果那个骑车者,不识相地、夸耀地故意将自行车的铃铛摇响,他就会得到这样的一句咒骂。 在村子的东边斜坡上,有几间当地唯一的砖瓦房,带有一个颇为宽敞的院子,是我们那里唯一的单位,全称应该是“漳河水库管理局大碑湾三干渠管理处歇张管理段”,简称“管理段”,但在村民们口中,却成了“管你蛋”。因为在湖北乡间口音中,“段”(duan)和“蛋”(dan)同音。在我童年发生的事件中,包括这样一件:某个夏天的傍晚,5里路外的吴集放电影,我们一群孩子在去看电影的路上,管理段的段长李胖子,骑着一辆自行车,神气地从后面追了上来,地点正好是一座已经干涸的堰塘。那是大旱之年的1972年,我读小学2年级。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一拥而上,有的拉自行车的后架,有的干脆朝上面跳。车头东扭西歪,终于,李胖子连人带车,跌进了泥塘里。 而最要命的是,在李胖子跌人泥塘之前,最后一个抓住他自行车的人,就是我。他咒骂着爬起来,将自行车拽上堰堤时,其他的孩子早就一哄而散,跑得远远的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傻傻地愣着,等待他扬起满是污泥的大手,给我一巴掌。这一巴掌拍在我的后背上,并不很疼,却将后背糊上了一大块污泥。李胖子掉转车头,在月光下,朝他的小小王国——那几间砖瓦屋骑去,来时的白色身影,此刻变成了黑色。 管理段的段长,自李胖子开始,后来换了好几茬。李胖子是吃“商品粮”的,每月的伙食,来自一个神圣的、神奇的粮本。凭着那个本子,他每月骑自行车,或是差手下人,到几里路外的粮站,称来几十斤大米。后来的段长,却得自己每个月从家里用自行车将大米驮来。村民们就说:“这个段长是‘款’米袋子的。”“款”是当地土话,动词,“背”的意思。很多年之后,我的父亲,也曾到这个管理段当过帮工,负责巡视渠道,并在菜地里干点杂活,每月“薪水”80元。在一次中暑昏倒后,我坚决逼迫父亲,辞去了这份还算体面的“工作”。 当年的李胖子,如今尚在人世否?他给我的一巴掌,恰到好处地教训了我的恶作剧。记得他从泥塘里爬上来,见到是我时,气呼呼地骂道:“好小子,妄图谋害革命干部!”我知道,他指的是我糟糕的家庭成分。胖子通常善良,他并无意于真正害我。他的话,只是那个荒诞扭曲时代的流行语,一种类似于今日的时髦而已。果然,第二天,老师也只是在班上严肃地点名批评了我,却并没有将它上纲上线到“谋害革命干部”这样的严重程度。 2 将中国人划分成吃“商品粮”和不吃“商品粮”的两类。种粮食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90%,人多理应势众,却在中国社会中处于低人几等的地位。这是我的童年少年时代,在中国农村生活最深刻,也最难忘的体验。在旧中国,从农村进入城市的道路,有许多条。比如,到城里的商铺当学徒,进工厂当徒工,慢慢熬成老板或师傅,在城里安家立业。1949年之后,尤其是公社化的1958年之后,这条路被彻底堵死。一个农家女孩,无论如何聪明,貌如天仙,也没有一个城里人肯将她娶回。因为,她在城市里没有,也不能获得户口。没有户口就没有工作,没有工作就没有收人。在那个近乎赤贫的时代,一般的工薪家庭,绝对养不起一个吃白饭的人。她只能留在农村,白汗黑流。更要命的是,人民政府将所生子女的身份,跟母亲一方挂钩,也就是说,新生儿出生后,是吃“商品粮”,还是“‘款’米袋子”,视乎母亲的身份而定。母亲是农民,子女就是农民,哪怕父亲是城里的干部。 这样的歧视,不胜枚举,几十年不废。 1975年夏天,公社组织了现场批判会。我家附近的小庙大队,一位大号熊传飞的回乡知青,在田边地角的小块荒地上,种上了自己的庄稼:水稻或小麦。当时的口号是:“斗笠大、扁担长,块块种上革命粮。”熊的罪状是:种下这些粮食,落入自己口袋。结果,数以万计的公社社员,以及全公社十几所中小学的全体学生,分期分批来这个村里,观看“资本主义复辟”的活样板。我小学班上的女同学彭金娥,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运动中,将瞎眼爷爷种在路边荒地上的烟叶,扯得干干净净,换来了一张大红的喜报:《斗私批修扯烟叶》。我在自己菜地旁,挖了一块大约两平方米的荒地,作为我的“小菜园”,种了几棵菜瓜和西红柿,也被举报到学校,遭到老师的批评。班主任还亲自到我家的菜地踏勘,看那两平方米的“小菜园”是否确实属于非法开荒,是“资本主义尾巴”。“举报”我的,可能是村里最喜欢到我这里借书但后来打过架的一位伙伴;我一报还一报,“举报”他在自己院子里种西红柿,结果被班主任当堂驳回。热爱大自然,热爱植物与种植的童心童趣,就这样被荒唐而严酷的政治践踏,而“举报”之毒,这样早,就普遍植入了无知少年的心灵深处。在中国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夫妻互相“举报”,父子彼此“揭发”,反伦常被歌颂为“立场鲜明”,反人道被标榜为“斗志坚强”,这样的悲剧可以说无处不有,其来有自。 从1958年的不准搭火车外出逃荒,到1975年不准在荒地上私种庄稼,“宁长社会主义的草,不长资本主义的苗”,一脉相承的,是对人民利益,尤其是农民利益的轻贱和漠视。 前些天,给我家乡的少年伙伴打电话。他时常关注我的博客,对我批判那个时代及当时主要领导人的文章,既不以为然,也隐隐担心。他说:“你那样评论,是不对的。哪个国家没有经历曲折呢?就像我们自己,哪个人的路走得很顺?” 在越洋电话中,我无言以对。这是我小时候常常睡一个被窝的伙伴,在村里门与门相对。因为阅历、视野与审视的角度不同,他将那些年的那些事,看作是“无心之过”,而我,觉得是“制度之恶”。如果执政者,不牢记“治大国如烹小鲜”的古训,隔三年五年,就来一番“一刀切”、“全国一盘棋”、“一风吹”之类的折腾,那样的荒诞、荒唐、悲惨,还会重演。近年来,“半夜偷加印花税”、“人民币一夜‘勃起’”之类的事情,不是一再发生,跌破了国人与世界的眼镜吗? 3 当我第一次在美国的中文报纸上读到一位读者对我的评论,称我为“农民作家”时,我忍不住笑了。我的笑,带有点自嘲的味道,但更多的还是自豪。毕竟,从1991年,写下第一篇关注“农民、农村、农业”的“三农”散文《水稻》以来,我这一题材的散文作品,已经多达近百篇,许多都被收入全国性选集中。2004年由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的《一个农民儿子的村庄实录》,更获得中美两国约60家报刊载文评论,并入选“网络信息杯上海市民最喜爱的20本书书目”。我从网络检索得知,郑州市第11中学,更将该书列为当年高中生10大课外必读书。在网友的博客中,提及、摘录这本书的文章,据我偶尔检索,竟然有50多篇。这令我甚感欣慰。 我笑的原因,还在于我,不仅远离了农村,甚至远离了中国。如今,我在被称为“人间天堂”的美国夏威夷任教,靠汉语,更靠英语,挣一碗洋饭吃。然而,在村民大多搬离那个村子,村庄一天比一天破败冷清的情形下,我于2007年年底,以我微薄的财力,资助父母了却了多年的心愿,将几间早已废弃、东倒西歪的土屋拆除,新建成了三间瓦房。父母故土难离,田园难舍,又从100多里外的城里,搬回村中,成了村里唯一没有责任田的“编外”村民。 我的内心,既略感安慰,也甚觉凄凉。那三间瓦房,耗资不过两万元人民币,竟然成了村里近十多年来唯一修起的新房子,而且,千真万确,成了村里最“漂亮”、最“气派”的房子,与周围老旧、衰败,毫无生气的土屋,形成了刺眼的对照。 越来越多的人家搬走了,土屋被拆掉,只剩下断墙残壁。连以前热闹喧哗、孩子们打来打去的“大街”上,母亲也种上了蔬菜。南宋词人曾有“故宫离黍”的悲叹。昔日的宫殿,如今长满了“黍”这种古老的庄稼,这种沧海桑田的变迁感,令人悲不自禁。我祖屋前的街道上,母亲种植的这一片蔬菜,其“农村凋敝”的象征意义,实在不必明言了。令我困惑与深思的,却是这样一个命题:为什么中国的城市日新月异,现代化的程度,甚至超过了美国,农村却人去村空、房倒屋塌,只剩下老弱病残,独守着孙儿孙女?中国经济三十年奇迹般增长,为什么没有惠及我老家,那个江汉平原边缘,东距沙洋县城不过30分钟车程、北距荆门市不过一小时车程、到处是肥沃黑土、亩产稻米千斤的村庄? 4 我记忆里的村庄,有40多户人家,近200口人。村子位于一处高岗上,村北曾有一座古庙,称为“歇张庙”,据说道教祖师张天师,曾在此留驻,稍事休息,因而得名。庙中佛殿,想必是用铁所铸(距离我家数百里的武当山顶峰的佛殿,就是铁铸),所以,也被称为“铁庙子”。庙在村北半里许的一处高岗上,是全村的制高点,风水应该很好,周围一圈,挖有深深的壕沟。那里曾被开辟成生产队的禾场,修有一间土屋,当作仓库。我曾在那里,将晒干的稻谷扛进仓库里。后来,禾场被废,成为麦地,土地深处,时常还有残存的瓦片被耕出来,令人回想清末民初,寺庙里香客如云、香火鼎盛的情景。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偶尔会在一张白纸上,试图将我小时候村庄的格局,完整地画出来。我的努力总归于失败,因为我并无任何绘画才能。那一间间屋子,如此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里,我画在纸上的,却完全是另外的样子。有时候我想,要是当年有照相机,能为我的村庄,留下一些照片,该有多好。 在我六七岁之前,我家的房子,并非我们家独居,而是和后来担任过多年大队长的范维志家合住,隔着天井,他们家住一侧,我们家住另一侧。这一点,怕是我的弟弟妹妹们,都未必知道。他们家后来搬出去,在村子南街的那棵大树下,另建新屋,这座土屋才归我们独居。当时两家是如何协商的、有哪些补偿条件,我至今对此一无所知。好在父母健在,我可以了解清楚。 我家隔壁,就是全大队的最高领导、村支书程应海家。他家晚饭吃得最晚,“夜深犹唤儿吃饭”,那个细节已被我写进散文《回家吃饭》中。而《回家吃饭》中写及的那个当镇长的本家兄弟,又成了散文《探监记》中的主角。所谓世事如云,命运弄人,大概就是如此吧?程书记的隔壁,是队长曾祥生家。这个当权时凶巴巴的精瘦老头子,我对他颇有好感,因为他曾几次弄电影到村里,在大白天将仓库关起门来当电影院,使四邻八村对我们村羡慕得要死。他还曾请了一个河南的梆子戏班,在村里连唱三天大戏,轰动四乡,出够了风头。我尤其记得,他将一个河南讨饭的老头,收留下来,安顿在村外的养猪场居住,提供口粮,让这个异乡人,在我们村过了好几年安生日子,直到他的家人找来,将他接回河南。老人离开的时候,家家户户都送了些大米。这个讨饭的异乡人和他的儿子是背着满满两大袋大米离开村子的。有一年,我回家探亲,他光着上身,走到我家门前。我敬了一根烟给他,他感伤地说:“宝林,你下次回来,怕是见不到我这个老头子了!”与我非亲非故,当权时曾多次欺负我家成分不好的这位前队长,对我说出的这句感叹,令我感动和感伤。他的善,出自本性;他的“恶”,归于时代。 曾祥生家的隔壁,就是刘汝谦家了。一个农民,竟然有如此儒雅的名字,这是我儿时常常思索的问题。他会所有的农活,但他却能在墙上用石灰水刷白一块地方,将那里变成语录栏,写上“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之类的语录。刘汝谦是个任何时候都笑哈哈的农民,他脑子运转得越快,眼睛眨动的频率就越快。他原本是正牌的武汉师范学院的大学生,武汉某中学的语文老师,莫名其妙,没有任何文件和手续,他就当了右派,先是送去伐木,后来被赶出武汉,回乡来当了农民。有好几年,他在队里的窑上烧瓦,将黄泥做成“瓦圈”,晒到半干后,—拍成四瓦,手艺属一流。他后来成为我的地理老师,我高考的地理成绩是81分,这其中就有他的教诲。 5 这样一家家地想下去,我有了一个坚定的念头:为什么我不能为这个村庄写一本《村庄史》?在这本只涉及一个中国小村的“断代史”中,我要发扬太史公秉笔直书的精神,让那些默默无闻死去的人,其姓名和生平传略能借我的文字,留存下去。这些如蝼如蚁的生命,曾经承载了中国的一个时代。那个时代,无情地夺走了他们的劳动成果,留给他们的是两代人的赤贫,是如今的断墙残壁、冷清无人的街道,是街道上我母亲种下的蔬菜。 有许多史实,需要核定。比如,1974年2月的那场大火,烧毁了半个村庄,成为我们村子的一大劫难,它究竟是怎样引起的?比如,1975年,大队的民兵,用绳子牵着我家对面的曾姓富农的老婆,游街示众,甚至到小学里敲锣,在全校师生,包括其子女前面,自我辱骂。她的胸前,吊着一双破鞋和一把稻谷。她真的偷过队里的稻谷吗?游街示众的决定是谁作出的? 宋代儒者张载著名的“横渠四句”是这样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时代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这几句话里彰显无遗。时易,境迁,这些我都难以企及。只有“为生民立命”这句,也许勉强可以做一点尝试。“生民”这个词太大了,我所能替他们说几句话的,只有那些村民。 比如,写这样的一部《村庄史》。 这部书,我目前还没有写出来,但这是我内心深处的一个梦,一个承诺,一份责任。 是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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