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里发生的一件事使我们主人公的一生发生了幸运的转变。我们的主人公在面包车的后座上几乎窒息,并第一次尝试了格子裤。
我特别感谢长约翰·鲍德瑞,是他在火车站的长凳上发现了我,是他使我成为一个歌手和表演者,而这还仅仅是开始。他活着的时候,我热爱他;他去世的时候,我比悲伤。我把他的相片放在钱包里随身携带,而且,我要告诉你,我每一天都会想起他。
那次邂逅发生在伦敦西部的特威克南车站,1962年和1963年我常经过那里。我去俱乐部看乐队表演,想着自己能否成为其中的一分子。虽然我很确信我可以,但是具体我能在哪方面发挥作用,还有待发现。
从特威克南坐车过去,到里士满站下,车站的对面就是小龙虾俱乐部——其实就是一个酒吧的里屋,当里面满是疯狂舞动的人群时,感觉非常棒。我就是在那里看到并且爱上了新兵乐队。他们的吉他手叫埃里克·克拉普顿,看起来技艺不错。小龙虾俱乐部后来还是关闭了,因为过于喧闹。不过这也没什么,大家就到里士满竞技俱乐部,那里没有舞台,乐队就站在观众面前表演。气氛棒极了。
而那个极具传奇色彩的鳗鱼饼岛酒店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那是建在泰晤士河一个小岛上的一家古老潮湿的舞厅,需要从一座摇摇晃晃的人行木桥上走过去。那个地方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被用作舞厅,后来改建成爵士乐场地,而到60年代早期,它开始引进一些节奏蓝调的乐队。在桥的尽头,会有两个穿着裘皮大衣的老妈妈等着向你收门票。
俱乐部里面的吧台跟墙一样宽——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杯子不够用的情况,这有点奇怪,因为每晚到尾声的时候,那里一项著名的节目就是把啤酒杯扔到河里去。那里还有一个经久不衰的争论就是,到底是因为地板有弹性,还是因为有一边地板烂掉了。因为每次只要左边有人在跳舞,右边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上下晃动。
乐队的更衣室是一个奇怪的笼子,像一个玩具屋,悬挂在舞台上方,上面有几扇挂着帘子的小窗,表演者可以透过窗子看到观众。要下到舞台需要经过角落里一个狭窄的楼梯。很多歌手想要以夸张的方式走下这些楼梯,而结果就是屁股着地地出现在观众面前。
这个独特王国的统治者是一个精明的家伙,叫阿瑟·奇斯诺尔。我开始在那里表演后,我发现阿瑟付给乐队的钱都是用面额一镑或五镑的纸币——从来没有用过大面额的钞票。每晚结束的时候,他会清点钱,然后你离开时手里会拿着一叠厚厚的纸币,因为口袋装不下。
不过一开始我是以付钱的顾客身份去那里的——先坐地铁到滑铁卢,然后坐火车到特威克南。从我住的阿奇维路坐到那里,真的是相当长的一段路。而且晚上回来时可能会更长,我有时会因为筋疲力尽睡着了,而坐过了阿奇维那一站,直到列车开到终点站巴尼特街停下来时车身一震,我才醒过来。不管怎样,这些奔波都是值得的。当你穿上华丽的衣服,精心梳理好自己的发型,出发前往鳗鱼饼岛酒店的时候,你会有种感觉好像正在前往一个非常美丽迷人的地方。俱乐部的会员卡像一本护照——标着“鳗鱼饼岛”——比清楚地传递着这样的信息:这个地方就是一个独立的王国。这个王国里满是音乐狂热者、艺术类学生,还有穿着短裙的漂亮女孩子。就像乔治·梅利说的,“你能感受到鳗鱼饼岛上方性的气息,就好像开水壶上方的蒸汽一样。”那里真的是一个让人比激动的地方,就是在那里,我真正理解了节奏蓝调的力量。
我当时18岁,正在跟苏珊娜·博费交往。苏珊娜有一个叫克里西的朋友,一天晚上她叫我俩去看她男朋友的乐队在里士满的表演。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歌手。我和苏珊娜都答应去看看。
克里西,姓施林普顿,她男朋友是米克·贾格尔,他的乐队叫“滚石乐队”。我在想他们会是什么样子,直到那晚我看见了他们,他们坐在高脚椅上,穿着开襟羊毛衫,唱的是蓝调歌曲和几首他们自己创作的歌。主唱确实能吸引住全场的注意力。长约翰后来把贾格尔描述成“中世纪的妖怪”,形容得很恰当。我当时没有跟贾格尔说话,不过我觉得这个乐队很棒,同时心里也不断地想着:“我也可以做到。”事实上,我可能甚至觉得,“我的嗓音比他的还要好。”我在海滩上抱一把吉他就可以吸引一群人到我身边,为什么不可以提升一个层次,到舞台上迷住一大帮人呢?
但是跟谁一起合作好呢?我曾经跟一个叫“突击者”的乐队合作过,他们知道我会唱歌,不过结果并不是特别理想。音乐制作人乔·米克给了这个乐队一次试音的机会,他们叫我去做主唱。米克是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令人生畏的家伙,他的头发很有摇滚的风格。他在霍洛韦路一处三层楼的公寓里有一个录音室,在一家皮制品店的楼上。我们爬上楼梯,在录音室里摆好架势,唱了几分钟——我不记得唱的是什么了。不过我记得,唱完后,米克从控制室里走出来,直视着我的眼睛,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拿起外套。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正式的面试。从那之后那个乐队就成了单纯演奏乐器的乐队。不算幸运的开头吧。P38-40
得知自己要翻译的是罗德·斯图尔特的自传时,有一种意想不到的缘分之感,因为他的那首《航行》是我一直很喜欢的一首歌。苍茫悠扬的旋律,在他的略带沙哑的嗓音演绎下,有一种理解人生各种苦痛的沉郁气质。译完全书后,上网搜了一下作者的新闻,发现他书中提及的正在酝酿的最新专辑,取名“时光”(Time),已经发行,世界巡演也在火热进行中,不由感慨良多。与他同时代出道的众多摇滚歌手里,许多因吸毒、酗酒、混乱的生活而葬送了自己的事业,仅在歌坛中昙花一现,甚至英年早逝。而他自20世纪60年代出道至今,依然活跃在舞台上,力求变革,推陈出新,不断挑战自我的创造力。他的人生仿佛就像他唱的两首歌那样:《有些人拥有所有的运气》、《青春永驻》。
罗德是一个很有童心的人,人生过得很有趣味。你看他住酒店,就把里面弄得天翻地覆(当然不值得提倡);在饭店里吃饭,还要趁服务员不注意,偷偷挪桌子;在自己家里,也要捉弄自己的孩子,把他们房间里的灯泡悄悄取下来,等着看他们懊恼的样子。他的演唱会也犹如派对,他会把麦克风杆抛向空中,有一次抛得如此之高,以至于再也没掉下来;他会在舞台上弄个吧台并喝上一杯,会把上好的足球往观众席里踢几个。这样好玩的演唱会,就算不是摇滚乐迷,也会想去感受那种快活的氛围吧。
罗德也是个害怕孤单的人。他不是那种享受孤独的歌手。他喜欢热闹的大家庭,喜欢嘻哈的乐队,喜欢一群人踢足球。当别人建议他去苏格兰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带把吉他,静静地找找写歌的灵感,他会觉得那跟地狱没两样。
罗德可能不算是一个以创作为主的歌手(他还在继续努力),他自己也常为此苦恼。他不像鲍勃·迪伦那样酷爱读书,如果他多爱读书一点,也许会发觉创作没有那么难。罗德也很爱物质。他喜欢一辆接一辆地买最炫的跑车,一幢又一幢地买大房子,又买好多幅名画把房子装饰起来。
音乐方面,鲍勃·迪伦曾带给罗德最大的震撼。不过他俩显然是截然不同的人。鲍勃·迪伦几乎已被架上圣坛,不管他自己愿不愿意。而罗德并不是让人肃然起敬、敬而远之的人,他的发型、他的装扮、他的顽童气质,不会让人害怕,只会令人莞尔。他还很爱卖弄自己的唱片销量、自己的各种荣誉,不掩饰自己的小虚荣。
罗德的父亲留给他的一句话很有智慧,一个人要快乐,必须要有三样东西:一个职业、一项体育运动和一个爱好。罗德始终遵循着这条教诲,做他的摇滚歌手,踢着他的足球,忙着他的铁路模型,执著、乐观、踏实地筑造他的精彩人生。
最后交代一下翻译方面的一些考虑。为了适应各个年龄层的读者,本书没有使用过于新潮的词语。全书的翻译里,最反复斟酌的是一些名字的译法。一般的人名,大都按照商务印书馆出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对照翻译。一些成名已久的人,则采用约定俗称的译名。而有些在国内没有较一致的中文译名,如the Faces乐队,最后选择了“脸孔乐队”这一译名。又如罗德早期所在的另一个乐队theHoochie Coochie Men,几乎没有现成的中文译名,而且这几个词在字典中都很难查到。这个名字是出自马蒂·沃特斯的同名歌曲,在参考了这首歌的歌词和维基百科的相关解释后,采用了“浪子”这个译名。罗德的一张专辑《A Nighton the Town》,这标题是个短语,意为吃喝玩乐。国内有些人译为“乡村的夜晚”,其实并不确切。最后我决定还是采用另一个现成的译名“城里的一夜”,比较接近灯红酒绿、吃喝玩乐的生活。另外,一些极有影响力的专有名词在国内有旗鼓相当的两种译法,我这里就凭个人喜好选择其一了。例如Beatles,有人译为“甲壳虫乐队”,也有人译为“披头士乐队”,本书选择了前者;blues,有人译作“蓝调”,也有人译作“布鲁斯”,本书选择“蓝调”。有不同喜好的读者请见谅。至于其他乐队名称、专业术语,我参考了《欧美流行音乐指南》、《韦氏新世界音乐词典》、《新格罗夫爵士乐词典》等,在此一并致谢。
在此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刁克利教授的引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费小琳女士耐心细致的专业指点,还有父母双亲的仔细审阅和建议。在他们无私的帮助下,这本书的翻译才能如期顺利地完成。
由于书中乐队、歌曲等细节众多,疏漏之处恐在所难免。望读者不吝指正。
吴振寅
2013年8月于杭州
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在飞行旅程中撞上一只大雁。
我们把它叫作“先行一步”,这是演出结束后避开拥挤的人群最好的办法。在最后一次返场加演结束后,我大汗淋漓地朝着高声呼喊、热烈鼓掌的观众鞠了一躬,然后小步跑下舞台,一直跑到边厢,那里会有人拿块大毛巾把我裹住。剧场里,灯光依旧很暗,观众还在呼喊着要我第三次返场。不过我已经走过了后台亮着荧光灯的过道,那里比舞台上要凉快许多。走出了场馆的后门,钻进一辆等候在那里的轿车,那些鼓掌和跺脚的声音都留在了身后。豪华轿车的门关上后,就完全听不到那些声音了,轿车疾驰。
这是1995年7月的一晚,轿车开到哥德堡附近的一个机场跑道,那里停着一架私人飞机。轿车里早就备好了替换的衣服,我在车上就换好了衣服。身后是三万名欢呼着的瑞典粉丝。等待着我的是一小段飞行,飞回伦敦。跟我一起的是几个乐队成员,他们也享受演出结束后先行一步的待遇。这次名为“阻碍”的巡演始于6月,计划一直进行到明年的5月,不过行程里有一小段空当,于是我就决定回家一趟。
通常这个时候,当飞机开始加速、升空时,我会伸直双腿,放松神经,让之前两个小时活跃的‘肾上腺素平复下来,想着将要在自己的床上安睡一晚,也期待工作一天之后,心满意足地享受着空服人员绐我准备的美餐,还有冰冻的白葡萄酒。
可惜这次不是……
砰!
“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刚刚升空不久,飞机的左侧就突然遭遇重击。
“刚才是机翼发出的声音吗?”
飞机剧烈倾斜了一下,然后慢慢恢复平衡。
“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坐在座位里吓得身体有点僵硬,再看看机舱里的其他人,想寻求点安慰。坐在我旁边的是我的老友阿兰·休厄尔——结实、可靠的大阿尔,他是个二手车经销商,体格健壮,常被人误认为是我的保镖。这时他已经脸色苍白,身子有些簌簌发抖。
对面坐着安妮·查利斯,我的经纪人团队的一员。她给我一个宽慰的眼神,说:“肯定没什么大不了的,亲爱的。”不过她的表情有些勉强,所以也就没法让人真的放心。
坐在安妮旁边的是我亲爱的无所不知的经纪人阿诺德·施蒂费尔,他正全神贯注地看着最新一期的《建筑文摘》,好像完全没注意到什么,还在继续翻他的杂志。不过我看到他有些疑惑地用鼻子嗅了嗅。过了几秒钟,他居然开心地说:“闻起来像感恩节的味道。”
是真的。机舱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烤鸡的味道。现在就在加热我的夜宵么?好像有点早。
没有时间多想了。飞行员已经在驾驶舱对我们说话了。我们要回到机场去。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轻松。不过机组工作人员都这样,不管情况多么紧急。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接下来的几分钟,飞机勉强掉转头,试着降落,时间过得慢而沉闷。大阿尔还在哆嗦。安妮继续佯装镇定。阿诺德已经抛开了他的杂志和自信的风度,正在仔细研读《紧急逃生手册》,好像在做着准备。
一阵恐惧的寒流袭来,我开始想:这一天到了吗?今天就是一切完结的日子吗?我的人生是过得很充实——比我做梦梦到的都要更壮观、精彩,有过冒险、财富和爱情,比我应得的多得多。但即便如此,难道就要这样结束——在大阿尔的怀抱里,在瑞典的土地上吗?
飞机在急速下降。透过机窗,我看到机场跑道上已经喷洒了阻燃泡沫,机场四周闪烁着急救车的灯光。
我还是竭力保持镇定。如果这是上天的意思,那就这样吧。“不要紧。”我轻声说。然后,稍微大点声说:“不要紧。”接着有点喊出来:“不要紧!”最后是一声尖锐的大喊:“不要紧!”
确实不要紧。很显然,就是飞机与鸟相撞。一群大雁飞过,其中倒霉的一只卷进了飞机引擎。鸟没命了,引擎也坏了。还好飞机还有一个引擎,还能够降落。在我漫长而辉煌的生涯里,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小报提供头条新闻了:“罗德烹制了大雁。”
等我们开车回到乐队其他成员住的酒店,跟他们一起在吧台喝酒压惊,再绘声绘色地把整件事描述一番时,我才知道,就在前一天,我们的飞行员刚参加一个进修课程的学习,学的就是如何在飞机失去一个引擎的情况下控制飞机。真是万幸。
这件事确实有点概括了我的人生:一场漫长、奢华的飞行,只是有时会撞上一只大雁。
而每次撞上它的时候,不知什么缘故,我总能幸运地逃脱,活下来讲述这些故事。
与他深情和奇异的声音一样,《浪人情歌》像一部叙事曲,充满激情。在聚光灯之外,罗德·斯图尔特终于准备用坦诚和嬉戏的心态回顾他生活的每一个阶段。从他卑微的出身、他的乐队成员、他的爱(包括三任妻子和八个孩子)以及几十年周游世界的旅程,罗德展示了他个人引人入胜的最非凡的生活。罗德擅长再塑造,他不断地重新定义自己。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一个时而潇洒不羁、时而脆弱敏感的“摇滚公鸡”。他写书的风格跟他一贯的表演风格一样,真诚、坦率、煽情,不断挑逗读者,让人难以抗拒。
罗德·斯图尔特编著的《浪人情歌》内容分为19章,第1章:学校生涯;第2章:叛逆时期;第3章:致孕风波;第4章:乐队首秀;第5章:首张唱片;第6章:摸爬滚打;第7章:路遇贵人;第8章:小有名气;第9章:事业选择;第10章:爱情到来;第11章:美国征程;第12章:性警故事;第13章:成家生子;第14章:首次离婚;第15章:游戏花间;第16章:再婚情伤;第17章:癌愈反思;第18章:命中注定;第19章:辉煌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