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不能改变你的人生,却能陪你度过一个难眠之夜。从本书的英文书名The Little Sleep来看,是对推理大师雷蒙德·钱德勒《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的致敬之作,总体来说,可以视作一本硬汉派侦探小说。但与传统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冷硬、客观迥然不同,本书的语言非常生动传神,幽默慧黠,又不失真诚和感动。以幽默随意的文风写推理,连女人和小孩子也喜欢读,是崔布雷的书最大的特点,也是美国推理作家评价的所谓“新黑色”。本书的主人公作为侦探,可谓史上最尴尬难为的了,患有不可治愈的发作性嗜睡症;毒舌;貌丑(因为车祸导致);单身;无作为(连帮人寻猫寻狗的案子都难接着),虽然如此,他却有着最坚忍的意志力和最善良的心。他的奇遇也因其矛盾的处境而绵绵不绝。本书得到了美国诸多专业推理作家的赞颂,台湾推理评论名家黄罗为其热情推荐和专文分析。
十年前的一场车祸,使马克脑部受创,罹患不可治愈的发作性嗜睡症;睡意随时来袭,无法抵挡。而发作性嗜睡症的奇特之处就在于:患者意识是模糊的,身体却能够如常行动,甚至能与人自如应对。
多么危险又易受控制!偏偏,他是个需要精神高度集中的私家侦探。他的怪病为他带来一连串的麻烦,为此,他受尽同侪嘲笑。
一天,地方检察官漂亮的女儿珍妮弗来找他,悲愤地哭诉说有人偷走了她的手指,并且拍下她的不雅照片企图勒索。保罗沉吟间,女孩消失不见,仅留下两张暧昧的照片。
珍妮弗究竟有没有来过?她的手指到底在哪?这一切是真实发生的,还是保罗嗜睡症发作时的一场幻象?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件隐没几十年的死亡事件、一段迷乱荒诞的青春,渐渐浮出水面。保罗没有想到的是,这些,都直接跟现今本地的一位著名人物有关,而且,也与他自己挚爱的父亲密切相关……
早春三月,下午两点左右。南波士顿下着冰冷的大雨,抹煞了人们关于阳光的所有回忆。不过,这场大雨对我没有丝毫影响,因为我安然地待在办公室里。我身上的二手羊毛西服有二十年的历史,它棕色的颜色早已过时。脚上是黑色的马汀鞋,配黑色袜子。我没刮胡子,显得又脏又邋遢。虽然没喝酒,可是感觉晕乎乎的。
一个女孩坐在我桌子对面。我不记得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可我知道,她叫珍妮弗·泰姆斯,是本地一个二流明星,参加了“美国之星”选秀节目,是萨福克县地方检察官的女儿。她比我的西服大不了几岁,小麦色的皮肤,嘴唇微翘,五官标致。她身材高挑,大老远从北缅因赶到波士顿,一路风尘仆仆,此刻却故作娇小地蜷缩成一团,坐在那里,像一本合上的书。她只穿了件白色T恤,和一条刚到膝盖的短裙,在这个季节显得过于单薄,可是我并不介意。
我带了一顶软呢帽,过分摆酷,反而显得有点落伍,或者说是反潮流,我也不知怎么形容合适。办公室的门关着,百叶窗也拉了下来,光线很暗,该开灯了。
我说:“你不是应该在好莱坞吗?我没看电视节目,可我知道你已经进了决赛,实况比赛明晚就要开始了。”
“他们送我回来的,在购物中心和曾经的母校拍些宣传片。”她回答说。我不太喜欢她谈论母校的口气,仿佛它已经搬走了很久,而不是仅仅一个月。
“你很幸运嘛”。
她没笑,反而一脸严肃,“我需要你的帮助,詹尼维奇先生,”她边说边举起搁在腿上的双手,它们都带着白手套。
我说:“我不信任戴手套的人。”
她嗔怒地瞪着我,仿佛我说了最不该说的话,或者根本就没听她的故事,尽管她还没讲。她摘下右手的手套,露出绑着绷带的手指。绷带包扎得很马虎,纱布没有缠牢,乱七八糟地翘着,有如用旧棉纸裹着圣诞礼物。
她说:“我要你找出偷我手指的凶手。”
我想到拉开百叶窗,也许亮些更好;我想到清理桌上的空苏打罐;我想到退掉南波士顿这套房子的租约,这个办公室兼公寓前面停了太多车;我想到无限膨胀的宇宙……,所有这些都比她说的事情更有意义。
“你说什么?”
她的一双蓝眼睛死盯着我,仿佛试图确认事实的是她而不是我。她说:“昨天一觉醒来,我发现有人偷了我的手指,并换上了这些。”说完把手伸给我,仿佛我会把它们拆下来仔细研究似的。
“我能看看吗?”我轻轻接过她的手,解开假手指上缠着的纱布,露出一圈缝合的红线,像个愤怒的戒指。她忽地抽回双手,好像生怕时间一长,我就不把假手指还给她了。
“瞧,泰姆斯小姐,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你在说谎,但我还是认为,你说的情况不可能出现。”我指着她的手,我想说,她的手不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如果这是真的,那我那些《疯狂科学家周刊》算是白定了,上面虽然文字多图片少,可从没提到有这么偷手指的。”
“你信也罢,不信也罢,这不重要,詹尼维奇先生。因为只有在你替我查清楚以后,我才会付钱给你。”她斩钉截铁地说道。我感觉她还不习惯有人对自己说“不”。
我理了理桌上的纸,把有用的堆到一边,没用的扔进垃圾桶。我想抽根烟,但忘了烟盒放在哪里。“你为什么要找我?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一字一句地问道。
“这重要吗?”她蹦出的问题还挺尖锐。她本想再说点什么,把知道的和盘托出,但却欲言又止。或者,她只是跟其他人一样,对我失去耐心了。 我说:“我已经不再做实地调查了,泰姆斯小姐。我很早就退休了,早到我还没来得及找工作呢。看到这台电脑了吗?”我把纯平的电脑显示器转向她,屏幕保护程序上是变化无穷的埃舍尔 图形。“这才是我做的事:调查研究,画结构图,搜索数据库。通过这些,帮人寻找失物,核查在其它州担保的状态,或者查找地址。要是这些方法都不行,我就在克雷格分类广告网或者eBay网上登寻物启事。我是个宅男侦探,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直觉告诉我,你的手指不会在那儿。”
她说:“我会先付给你一万美元作为定金,”她把一张长方形的绿纸扔在桌上。我估计那是张支票。
“嗯?怎么不是装在牛皮纸信封里的现钞?”
“等你找到偷手指的人,我会再付你五万。”
我刚要义正辞严地谴责她挥霍老爸的钱财,她却在瞬时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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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小眠、却可大破常规的“嗜睡侦探”
文/黄罗
阁下若是个创作者,想要向心仪的大师表达敬仰之情,该采取何种方式为佳?
美籍导演格斯·范·桑特(Gus Van Sant)亲自做了一次示范。这位生于1952年的电影导演,为了向早他五十三年来人间报到的“悬念大师”希区柯克致敬,决定重拍希老问世于1960年的经典名作《惊魂记》(Psycho)。出人意料的是,一向秉持“作者论”的格斯·范·桑特,居然采取了shot by shot的拍摄方式,每个镜头的影像堆砌全然忠于原作的构图;换句话说,完成于1998年的新版《惊魂记》,其分镜表和1960年的旧版完全一样,两部作品的剪辑和运镜(包括镜头的摆位和移动)从头到尾几乎如出一辙。
想当然耳,这绝对是格斯·范·桑特主导下的结果。影片公演之后引发影坛哗然,甚至恶评如潮,多位影评人酸文假醋地指出导演的“复制艺术”根本多此一举。就整部电影而言,所做的唯一“突破”,就是用现今的彩色电影取代五十年前的黑白片。然而当年希区柯克拍片时,彩色摄影的技术早已诞生,也就是说希老是“有所为而不为”,是刻意用黑白片的效果来呈现杀人恶魔的异常世界。格斯·范·桑特敬老尊贤式的“完全复制”,却意外见证了希区柯克的真知灼见。匪夷所思的是,被人骂到臭头、差点信用破产的格斯·范·桑特,并非名不见经传的小导演,事实上他拍过《男人的一半还是男人》(My Own Private Idaho, 1991)、《心灵捕手》(Good Will Hunting, 1997)、《米鲁克》(Milk, 2008)等大受好评的佳片,在那之后还以《大象》(Elephant)赢得2003年戛纳电影节最佳导演与金棕榈大奖。从结果论的角度而言,或许格斯·范·桑特自知无法超越希区柯克,于是用近乎自曝其短的方式来表达另类的敬意。
有此前车之鉴,新进小说家若要向“冷硬派巨擘”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致敬,该采取何种方式为佳?美籍作家保罗·崔布雷(Paul G. Tremblay)以处女作《嗜睡侦探》(The Little Sleep, 2009)向前辈献上截然不同的敬意。但在谈书之前,咱们先来瞧瞧这位创作者的其人其事。
保罗·崔布雷,1971年6月30日生于美国中西部科罗拉多州的奥罗拉市,却长于远在另一端的东北部马萨诸塞州。此人颇具数字天分,1995年取得佛蒙特大学的数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高中教书,传授进阶微积分的课程。由于缺乏显赫家世,求学期间常前往当地的工厂打工、给牵引式挂车卸货、驾驶铲车、负责“大富翁”与“占卜板”等游戏生产线的人员配备,并为任天堂游戏机的试用版做过检测,俨然一副自食其力、身家清白的蓝领阶级。
崔布雷的理工背景扎实,但驾驭文学的能力却毫不含糊,堪称双刀流的文字工作者。他一方面担任杂志编辑,多年来编过恐怖、奇想、科幻等类型的刊物,同时身兼“雪莉·杰克逊文学奖”(Shirley Jackson Awards)的评委——雪莉·杰克逊何许人也?她可是活跃于1950年代的恐怖神秘小说家,对斯蒂芬·金(Stephen King)和尼尔·盖曼(Neil Gaiman)的影响甚巨;同时他自己也摇笔写作,从2000年起至今发表过四十多则短篇小说,另著有《老幼混合体》(Compositions for the Young and Old, 2004)与《城市码头上空和地下》(City Pier: Above and Below, 2007)等短篇故事合集,并曾荣获美国恐怖小说作家协会“布莱姆·斯托克奖”。原本你走进书店或图书馆,只能在“恐怖”和“奇幻”区找到他的作品。自从《嗜睡侦探》出版之后,崔布雷终于也能跻身推理作家之林。
光看上述的生平事迹,你会以为崔布雷是个聪颖又勤奋的有为中年,写出来的内容应属谨守正统路线的侦探小说。但实情可能会让你跌破眼镜,因为《嗜睡侦探》是一本非常后现代、近乎无厘头的冷硬派作品。 《嗜睡侦探》这个书名会让人联想到谁?应该有很多人的答案是柯南漫画中的《毛利小五郎》。然而看到原文书名《The Little Sleep》,有识之士应可马上想到钱德勒1939年的处女作《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没错,《嗜睡侦探》确实是冲着《长眠不醒》来着。我们都知道钱德勒笔下的硬汉侦探自成一套高贵传统。在小说《长眠不醒》中,菲力普·马罗生活贫困潦倒、精神委靡不振,社会地位并不高,言语上世故尖酸,内心里却有决不退缩的坚持与尊严。其实就冷硬派这个体系来讲,这些私家侦探可说是一脉相传,他们从不把仁义道德挂在嘴边,却可以为一丝丝希望和理想奉献自己,出生入死去拯救弱者和无辜之人。某种程度上,他们宛若现代版的无名游侠,案子上门就出手救人,正义得到伸张之后便飘然离去。
在《嗜睡侦探》这本书里头,男主角马克·詹尼维奇和菲力普·马罗一样,故事开场就接了一桩委托案,要从一张少女裸照去追查幕后谜团。和列位享有大名的先贤一样,詹尼维奇在查案过程中屡屡碰壁,他不但被暴徒殴打成伤,而且还被地方上的权贵显要威胁恐吓,自己的事务所也难逃被捣成废墟的悲惨宿命。即便如此,打落牙齿和血吞的詹尼维奇,面对恶徒时仍是俏皮话照说不误;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依旧是绞尽脑汁奋力突围。是的,这一切桥段大家都耳熟能详,看来崔布雷只不过是另一个格斯·范·桑特罢了。
不,且慢!崔布雷帮詹尼维奇加了一种身份:嗜睡症患者(narcoleptic),这就可能导致所有的情况全部翻盘。按照病理学所称,嗜睡症又称猝睡症,此类患者容易疲劳,频频想睡,白天随时嗜睡,经常无法保持清醒状态,在安静或不喜欢的环境中几分钟内便会入睡;情绪亢奋或失控时,身体会突感无力而猝倒,意识却清醒,发生时间仅在数秒至数分钟之内;某些患者睡着时仍能感觉到外在的变化,但睡前有时会产生幻听、幻视、幻嗅、幻触等幻觉,因而分不清生活中的虚实界线。
基本上,嗜睡症不是什么大病,但发作起来有时还真会要人命,比方说开车途中突然发病倒趴在方向盘上,这会儿车会往哪去你就控制不了啰。一般人只要小心谨慎多半没事,但是在枪口和拳头下讨生活的侦探若得了这病可特别棘手,诚如詹尼维奇在发病时见了客户,几分钟后醒来只见桌上摆着两张少女亵照,其他印象全都模模糊糊,哪一部分是真实的,哪一部分才是幻觉呢……这案子不但要找雇主和幕后黑手,还得弄清楚谁是委托人,当下难度立刻增加一倍。走笔至此,《The Little Sleep》所涉及的意涵已呼之欲出,这当然是指詹尼维奇隔三差五便陷入几分钟的“小眠”,使得原本稀松平常的小事变得像轩然大波。不过这小小的设定,却大大颠覆了冷硬派侦探的英雄形象。大伙儿可别忘了,平克顿侦探社的商标便是一只睁得晶晶亮亮的大眼睛,下面镌着“我们从不合眼”(We never sleep)的字样!没错,私家侦探是不能睡觉的,可是詹尼维奇动不动就合上双眼。崔布雷这玩笑开大了!要知道侦探是纯粹理性的产物,他可以怀疑周遭所有的当事人,却不能动摇自己的理念和判断。一旦自身的生活经验都不能可信时,侦探又如何能厘清真假难辨的蛛丝马迹,从中作出客观且正确的推论?
我们不禁要问:詹尼维奇为何得了嗜睡症?追溯源头,原来当年二十出头的他抛书辍学,决心改当私家侦探。在取得侦探执照的那一天,和好友开车返乡途中发生事故,结果詹尼维奇虽保住小命,但是必须动好几次手术。为了遮盖脸上的伤疤,他留起络腮胡子。他的左眼变得比右眼小很多,位置也略低,看起来像在对人猛眨眼。胡子既然遮不住那不对称的双眼,他只能把帽子压得更低。这真是荒天下之大谬!以往私家侦探的外貌是尝遍人情冷暖的象征、历经沧桑岁月的痕迹;然而詹尼维奇的容颜却是交通事故所致,他的面无表情并非意谓内心冷静,而是因为面部神经受损。最糟糕的是,那场车祸的后遗症是让他患上了嗜睡症!
一场车祸所衍生的嗜睡症,让我们得以重新检视侦探詹尼维奇与小说《嗜睡侦探》。他当侦探是因为已取得证照,而且那是他唯一的谋生之道,却受迫于嗜睡症而不敢任意外出,只好接些无需出门的小案子,在家靠着上网搜寻找人,久而久之自然成为宅男一员,平日最大的困扰是不时与瞌睡虫抗争,幸好有独居老母从旁协助生活起居。老实说,这算哪门子的冷硬派侦探?他不粗犷而神经质,爱耍嘴皮子但不算柔情;大半时日窝在家里,偶尔在大街上与坏人勉强周旋,却不知自己的信仰何在。别的硬汉是死撑到底,他自己则是随时猝倒在地。两者之间的对比落差,不仅推翻了硬汉侦探的优良传统,而且也踩坏了美国革命的命脉。言谈至此,崔布雷的意识形态已昭然若揭,他一手创造的侦探并非“带枪的圣者”(Saint with a Gun),反而是具备周星驰式无厘头意味的“带衰的睡者”(Sleeper with a Trouble)。故事中充斥着非理性的生活空间、拼贴的过往记忆、碎裂片断的梦境、穷极无聊的贱嘴毒舌,并强烈质疑现代生活中的“秩序”,这般种种带着嘲讽口吻的书写,一一透露着后现代风格的趣味性。
后现代的“后”有反对之意。崔布雷的《嗜睡侦探》既向钱德勒与《长眠不醒》致敬,同时也嘲弄了私家侦探的形象与传统。这一褒一贬之间的不协调感,再加上打破常规的Kuso作风,不正是后现代主义的重要特征?所幸的是,崔布雷在颠覆之余仍不忘建设,他由大变小(把“大眠”改为“小眠”),在小说中融入网络、文明病、“美国之星”电视选秀节目等贴近现代社会的情节描绘,赋予晚七十年诞生的《嗜睡侦探》令人惊喜的新意。
希区柯克若有幸观赏1998年的新版《惊魂记》,不知他会作何感想,很可能还是以那句口头禅“这不过是部电影”一语带过。然而雷蒙德·钱德勒若有机会拜读《嗜睡侦探》这部小说,相信这位素以难搞闻名的推理作家,理当会抽着烟斗、翘起大拇指说“硬是要得!”
构思巧妙,语言诙谐,让人爱不释手。崔布雷的新作融黑色幽默、犯罪和神秘的医学为一体,具有很强的可读性。高度推荐。
——《图书馆杂志》
它是如此地与众不同,如此地富于原创性,与久违的雷蒙德·钱德勒的传统有着某种异曲同工的妙处。
——《出版家周刊》
《嗜睡侦探》是我这些年来读到的最好的作品之一。崔布雷打破了私家侦探故事固有的套路,成功挑战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小说语言简洁凝练、诙谐幽默,情节惊心动魄、引人入胜。神秘的真相随情节推进层层剥开,带来与传统侦探小说截然不同的全新体验。
——汤姆·皮奇里利(畅销小说《最冷的一英里》和《冰点》的作者)
我们欣喜地看到,大师钱德勒后继有人。《嗜睡侦探》是一部讽刺犀利、妙语连珠的“冷硬派”侦探小说。跟乔纳森·勒瑟姆的《布鲁克林孤儿》一样,保罗·崔布雷将“新黑色”的表现手法切割研磨,有机地融入自己独特奇异的笔触之中。全书节奏明快、轻松活泼,会为你带来百分之百满意的阅读感受。
——斯图亚特·奥南(美国著名推理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