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叶编著的《认罪书》是一个关于“复活”的故事。和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相比,本书展示了让我们足够惊喜的东西:对人类精神生活的关注、尖锐的洞察力和批判力、深刻的自省气质——这是它们共有的;而扎根国土的民族特征和时代感、引人入胜的故事、时时迸发的感性气质——这是《认罪书》所独有的。
对“灵与肉”“罪与罚”的探讨,对灵魂和信仰的触及,已经使《认罪书》进入了一个中国文学一直所不太擅长的领域。
《认罪书》探究了中国普通人的恶,用德国思想家汉娜·阿伦特的话,也就是“恶之平庸”:当一个恶行的链条足够长,长到看不到链条全貌时,每个环节的人都有理由觉得自己很无辜。而所谓人性觉醒,是从自己隐身的集体中抽身出来,恢复成独立、完整并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个人。“认罪书”一名,由此而来。
《认罪书》由乔叶编著。
《认罪书》描写了身为某地官员的中年男士梁知在省委党校进修期间,与一名个性叛逆的80后女孩金金发生婚外情。两情缠绵至深时,梁知进修结束,抛弃金金回到家乡。已经怀有身孕的金金由爱生恨,决定报复梁知终生。通过嫁给梁知的弟弟梁新,金金顺利进入梁家,在步步为营的报复计划中,她惊讶地发现这个家庭里还存在过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女孩,名叫梅梅。围绕梅梅的身世,金金不仅挖掘出这个家庭里的一段隐秘家史,更在逐步接近真相的过程中,将每一个人都逼到了生死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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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最让我觉得没办法的就是上学。到了年龄不上学肯定不是那么回事儿,可上了学就得守学校的规矩,这让我有了些小小的烦恼。不过我很快就把这个烦恼克服了:除了在老师面前虚伪地收敛一下,我的强悍没有任伺实质性的改变。当然,我不胡来。作为女生中的男生,或者说男生一样的女生,我从不欺负男生,只欺负女生。——男生不好欺负,关键是打不过他们,自然不能去讨亏吃。女生里,可得我说了算。欺负女生我从来都不含糊。谁瞪了我一眼,我敢拽掉她的裤子。要谁替我写作业,她一定就得写。听说肚脐眼儿大的女生爱哭,我强拉住很多女生,欣赏过她们的肚脐眼儿,结论是:无论肚脐眼儿大不大,都爱哭。
那时候,所有的女生都怕我。那时候,所有的男生都对我敬而远之。那时候,所有人都说我不是一盏省油的灯。那时候,作为一盏不省油的灯,我最大的享受就是以鹤立鸡群的姿态用强光照得鸡群睁不开眼睛。——鸡群,这当然是鹤立的前提,如果没有这种集体背景映衬,只是孤单单一只鹤,那还有什么意思?
至于学习成绩,这对我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和所有的农民在女孩子学业上的心理一样,母亲对我的期望,就是从来不抱什么期望。女孩子嘛,胡乱认得几个字,会算一百以内的加减法,不是个睁眼瞎,就成了。反正也就是一门亲戚。于是我也就乐得自在,于是上学的意义对我来说就是趁着上学找乐子。——一个孩子学习成绩优劣的最佳证明就是他所上的上一级学校的档次:小升初时我考的是全乡最差的初中,初升高时我考的是全县最差的高中。后来我发现自己居然也算是不错,因为随着我学历水平的提高,村里和我一起上学的同龄女孩子越来越少。小学有十之七八,初中就只有十之五六,到了高中就只有十之三四了。
这可不妙。
高三上半学期结束,我回家过寒假,大年初三,在走亲戚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初中同学,她和我一般大,却已是拖儿带女。看到我仍然一副不知好歹的模样,她在凛凛的寒风中痛心疾首地和我说了一句话:“要是考不上个什么学,你就得回家嫁个农民,盖房子种地躲计划生育吃苦受累穷到底,和我一样。”
醍醐灌顶。剩下的几个月里我竭尽全力,但终归底子太差,就像一个手里没几块好布的裁缝,怎么能做出一件漂亮的衣服?我最终没能被任何一所正规的大专院校录取。正当我卷起铺盖卷儿准备滚蛋的时候,县卫校成立了,几乎是无条件地招收所有的高考落榜生。作为一个落榜生,我和这个学校的关系可谓是“捡到篮里都是菜”,互为篮子也互为菜。这样的菜篮子自然也是宽进宽出,上下通透,也就是说,别指望它会在给你发毕业证的同时再给你保证一份工作。但自从踏进了县城的大门,我就没打算再回到杨庄去。尤其是在卫校的最后一年,母亲中风偏瘫后,我便更明确了要留到县城工作的目标。当然不是为了逃避伺候母亲,我只是不想再回到杨庄。因为一旦回去,很可能就再也逃离不了那个地方。我告诉自己一定要以最陕的速度在县城站住脚,然后把母亲接过来,一个人养。
目标明确之后,我开始行动。我很清楚以自己的境况想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得靠两条腿,一条腿是打铁还需自身硬。以前的荒唐也就算了,现在学的可都是以后要用的,不能含糊。于是我开始发奋努力。另一条腿就是嫁人。对一个长相并不难看甚至还可以算得上可爱——也就是那个摄影师所说的“乖”的女孩子来说,这种机会总还是有的。和我同届有好几个男孩子的父母在县里几家医院当领导,我虽然对他们通通毫无感觉,但还是在理性的支配下勾引过几个。最接近成功的是中医院院长的儿子。我凭直觉判断,和那几个男孩子相比,满脸青春疙瘩痘的他好像更厚道一些。厚道的人,当然就更容易欺负一些。于是,在他对我示爱之后,我便开始以最自然的状态有条不紊地操控起和他之间的进度:牵手,吃饭,拥抱,亲吻……爱情?所谓的爱情对当时的我来说就是一个工具,就是一场戏。在这场戏里做女主角,我可不能白演。要知道,每被他亲一次,那些油腻腻的青春痘都要让我恶心半天。
一份理想的工作,这就是我开出的演出费。
当然,我也和他上了床。上床对搞定他很重要,我知道这个。但这在我看来并不是多么严重的事情。或许是母亲的态度给我打下了一个不错的底子,也或许是在卫校的见识让我对人的身体早就没了敬畏感:外科手术室简直就像屠宰场的流水线,整天开膛破肚,人们视若珍宝的零部件在医生们的手术刀下无异于猪牛羊的杂碎。处女膜是什么?阴茎是什么?阴道是什么?男人女人的物质属性而已。当然,我也听说过灵肉交融这回事。能碰到爱情之灵从而交付出爱情之体自然最好,可是有多少人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如果没有爱情呢?白留着肉不是也很可惜吗?因此不如这么打算:姑且相信有灵肉交融这回事,在这种信任的前提下,就让肉等着灵。但是,如果到了某个需要用肉的关键时刻,灵在此时也仍然没有出现,那就得让肉先行一步,恕不奉陪。青春的肉不能死等在自己的锅里发臭,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有权利更有义务适时适地地把它做成一道好吃的菜。
上床的时候,我让他准备了避孕套。当然要用这个。避孕套会让他和我隔上一层,让他的阴茎不会真正地接触到我的阴道。或许有点儿自欺欺人,但这个对我很重要。那一层薄薄的塑料膜,哪怕只有零点零几毫米,也可以让我在心理上把他冰封到千里之外。——类似于很多卖凉食的摊贩用的那些碗,所有的碗上都套着一个塑料袋。一个食客吃完,摊主把塑料袋一换,继续接待下一个食客。避孕套对于我的功用,就是这样。
在和他上床后的第三天,我工作的事情就彻底地定了下来——被分到了县人民医院。以他的初衷,其实是想要我去他父亲所在的中医院,被我断然拒绝。这怎么可能?!戏快要演完了,我都要卸妆了,怎么能把舞台当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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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两年前认识金金的。她的供职单位源城市旅游局当时要出一本关于源城旅游的宣传用书,书稿里的图片选用和文字斟酌等琐碎事宜一直由她负责和我接洽。首次见面的时候,我清楚地记得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的名字很俗气,除了钱就没别的了。”这话有些幽默,可她的样子却是让人笑不起来的。她很瘦弱,气色不大好,虽然神情平静,可是看她的眼睛却能让我隐约感觉到,她是经历过一些什么事的人。随着接触次数的增多,我们除了谈稿子,也会说点儿别的。有一次她忽然问我,如果她将来想出书,找我可以吗?我问她哪方面的,诗歌、小说还是散文?她说都不是,就是她自己的一些事。我说那应该是自传吧,普通人的自传我们社一般是不出的,出自传的大多是有成就的人。她说自费可以吗?花个三五万她能负担得起,只要能出就行。我说这个可以。不过这些话当时也就那么说说,我没想到她还真写了这么一本书。
这本书稿我是在半年前接到的。快递公司的送件员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银川参加第22届全国图书博览会。我让同事替我接收了快递。等会开完,我又在沙湖和沙坡头等地方玩了玩,回到郑州已经是一周之后。同事把快递转给我的时候,社里的财务也来告诉我,说收到了一笔五万元的汇款,汇款人是金金,附言栏里的留言说我知道这笔钱的用途。我深感意外,连忙打开了快递。快递里有四样东西:一封信。一个软面抄,一袋灰白色粉状物,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我先读信。金金的信写得很简单,除了告知稿子在电脑里的什么位置之外,另一个意思就是请我替她处理有关她和书的一切未尽事宜,主要有这么几样:一、书出版之后把软面抄、电脑和一本样书转交给钟未未,给粱远也转交一本样书;二、其余的书请我替她捐赠出去,随便给什么单位或者什么人都行,只要有人看,不立马打成纸浆就好;三是最难办也最让我难以拒绝的:请我到火葬场接收一下她的骨灰,并把她快递给我的这袋灰白色粉状物放在她的骨灰盒中——我后来才知道,这是梅梅的骨灰——然后埋在梁家坟里。她说她知道这件事情委托给我很过分,如果我不想做就算了。“千万不要勉强。反正我也已经成了一把骨灰,不会埋怨你的。”她还在信中这么幽默了一下,“但是,如果你要做的话,请一定记住,要保持那个袋子的独立性,不要和我的混合在一起。”最后,她这么强调。她说她交给社里的五万块钱单单做书应该花不完,我在处理这些事情时,所需的花费都可以从这笔钱里支取。如果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了钱还有剩余,也请我都买成我认为好的书捐赠出去。
读完信,我愣了半天才厘清了这么一个基本信息:此时的金金应该已经死了。我在德庄找到了金金最后栖身的那个出租屋,房主说民政部门早就收过了尸,我又找到德庄所属的北林路派出所,确认了这个事实。
书尚未出,作者已逝,‘这在我的工作经历中还是第一次。把稿子全部看完后,我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应该把它看成散文还是小说。既然金金说写的是她自己的事,那似乎应该是散文。但根据它的故事性来看,也完全可以当成是小说。犹豫了两天,我和几个同事商量了之后,决定还是把它当成小说。于是半年之后,就有了这本《认罪书》。
另有几点需要说明:
1.书名是我起的。金金没有定书名,但书总得需要一个名字来统领全篇。以我的感觉,《认罪书》无疑最为合适。
2.原稿是笼统一体的。按照读者的一般习惯,我觉得还是应该划分一下章节,于是就简单划分了一下。至于注释,则是遵金金所嘱。“你一定觉得这些词语很陌生,那就请你注释一下。”金金在信中说,“一定有很多人和你一样,觉得它们很陌生。我也曾经觉得它们很陌生。也许有人会觉得它们不陌生,不过我知道,那也只是他们的自我感觉而已。他们的记忆没有多么精确,即便是亲历者也往往会记得颠三倒四。对于历史,尤其是让他们不快的历史,他们很容易糊涂。我也知道很多人读的时候一定会把这些注释跳过去,那也只好随他们去。那是他们的选择。我请你做的,是我的选择。” 金金说的没错,那些词对我而言果然很陌生。于是我查找了一些资料,给它们做了注释。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生僻的专业词汇和地方方言我也一并做了注释。释文的方言部分取自于河南文艺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豫北方言集萃》一书,其他均取自于“中华解词网”,在此特别说明且一并致谢。另外,原稿中有一些零散段落,虽然和主线相对游离,却也有点儿味道,弃之可惜,我便做了适当的保留,安插在文中,以“碎片”命名。
3.刚刚得到的消息:出版社已经和省里的“心香工程·社区图书室计划”项目办公室达成协议,将向心香工程捐赠一部分图书。考虑到这本书的特殊情况,我向社里提出了申请,经社领导同意,这本书已经列入了捐赠书目,作者负责包销的所有图书都将捐赠出去,这本书印制结束后还没有花完的余款也将全部置换成书捐赠出去。我很安慰。想来金金如果地下有知,应该也会觉得很安慰吧。
再谈几句我对这个作品的感受。虽然把它当成了小说来出版,但在读的时候,我是按照自传来读的。这里面所写的一切,我都不得不相信是真的。说实话,金金让我很无语。她出生在1980年,我出生在1986年,都是80后,可她经历的一切却让我觉得非常陌生和遥远。我能读懂却不好理解,难以接受却并不厌恶,无法评价却也心怀戚戚。总而言之,这个作品超出了我的阅读常规。我只能说:如果这是个自传的话,那就是个很特别的自传。如果这是个小说的话,那就是个很特别的小说。
最后交代一下金金的骨灰。虽然她这个委托对我而言确实有些过分,但鉴于和她这种特殊的编作之谊,我便遵照她的嘱托,经过了一系列虽不复杂但也足够琐碎的程序,将她的骨灰从火葬场接收了出来,把梅梅的骨灰袋放在了她的骨灰盒里,埋在了源城市方庄镇梁家庄的梁家坟。她的坟墓。在粱知和梁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