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极为紧密。在西方,刑事诉讼法被誉为“宪法的适用法”、“宪法的测震仪”。本书对刑事诉讼的宪政基础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性缺陷进行了深刻检讨。
本书共分四章:宪法与宪政、权力控制与刑事诉讼、人权保障与刑事诉讼、法治与刑事诉讼。第一章系总论,通过探讨宪法与宪政的基本原理,抽象出宪政的基本要素:权力控制、人权保障与法治。后三章系分论,分别从以上三个维度探讨宪政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刑事诉讼与宪政的关系极为密切,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国家权力内部侦查、起诉、审判三种权力的关系格局归根结底是由宪法设定的。
我国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末以审判方式的改革为切入点、以诉讼程序对抗制因素的引入为基本内容的司法改革迈入2l世纪后举步维艰,关键原因即在于宪法所设定的刑事诉讼中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关系的格局未能与时俱进,进行相应调整与改革。
本书在对宪法、宪政的内涵进行剖析的基础上,从宪政的三大要素,即权力控制、人权保障、法治三个维度,对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刑事诉讼中公民权利的宪法保护、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的合理界分、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规范与制约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同时从以上视角,对我国刑事诉讼在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架构方面的缺陷进行细致剖析,以求为我国陷入泥沼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和刑事司法改革找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