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曾预想过,也没有任何思想准备,1980年2月我从武汉大学哲学系毕业后被分配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不说专业不对口,且直接从大学门走进了省直机关门,对我这个出生在农村里的“山里娃”,不仅国家机关让我陌生,省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更是让我感到十分神秘。
可当我报到后,让我没想到,省法院机关在武昌首义路,办公楼是50年代初建成的旧房,且只有60多人。一楼是家属区,各种杂物堆放堵住通道,四家共一间厨房;走廊灯光昏暗,墙壁灰黑色,碰壁沾灰;二楼靠东边的一间50平方米的房间就是我们新报到人员的宿舍。二楼、三楼属办公区。每间办公室挤着七八个人,任何一个人细微的小动作或者咳嗽声,整个办公室都被打扰。我刚进机关,非常谨慎,处处小心,不敢在办公室走动,就是感冒了咳嗽也只能用手帕捂着嘴,生怕咳出声影响他人办公。在办公室没有人随意走动,没有人敢大声喧哗,就是一张拟稿纸正反两面都得使用,否则就会以不知道节约受到批评。
那时的省法院,虽说人员不多,但是机构设置齐全,业务庭主要分为刑事、民事,特别是刚刚恢复不久的政法机关,刑事为主导,分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不受人待见。我被分配到刑一庭工作,被同学羡慕。正当我上班时,刚恢复不几年的法院正遇上“文化大革命”后期的平反冤假错案,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涌进法院。每天上访人员排成大队,上访信件堆积如山。对来访人员采取简单询问登记式,来信进行分拣,除由省法院受理管辖的申诉案件外,分区域一袋一袋地寄往管辖地法院,所以有人总结叫“看、转、留”,即看地域,按区域管辖转出,属省法院的留下来。由于信访量大,信访科急需扩充人员,我刚到刑一庭,政治处又通知我,说我在大队任过党支部书记,懂得做群众工作,为此调到信访科工作。
信访科隶属院办公室,6个人除了我是年轻人外,其他人都在50岁左右,不是老弱就是病残,工作量很大。每天要接待几十个上访人,千封左右的信件需要分区域整袋整袋地邮寄,光用剪刀剪开信件,手指都被磨破皮。没有一点休息的时间,脑子高度紧张,吵闹声、骂人声震耳欲聋,有时遇到上访人把“文革”时期和“三反、五反”、“四清运动”所受的气,一起发泄到我们工作人员身上,吵得人心烦意乱。碰到有的闹事者,还不时被院领导指责,真可谓“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当年我到省法院才24岁,血气方刚,觉得工作累不说,反而在信访科挨骂被指责,心还很累。同到省法院来的同学都分配在业务庭工作,通过办案学了很多审判业务。而我在信访科业务学得少,还受气挨骂,有种动摇心理,要求回业务庭工作。愿望没有实现,反倒受到了批评。
在信访科工作了两年,由于平反复查申诉案件大幅度上升,各业务庭案件突飞猛进,需要大量年轻干部充实到业务庭办案,我相对也是年轻人,业务庭机构扩编,我又被调回刑一庭。不料就这一调,在我10多年的工作中,被当作不服从安排的典型,连副科级多年也没有被提拔。同来省高院工作的25个大学生中,这时有的已任副厅级的院领导多年。
在刑一庭,我主要负责调研工作,全年要办理各类刑事请示案件50余件,还要拟写各类讲话、材料汇编等。写作成了我腾飞的梦想。
在刑一庭工作不久,院里成立了《湖北法院司法志》办公室,隶属研究室,我又被抽调到《湖北法院司法志》办公室写湖北法院志,一写就是三年。1985年全国法院业余大学成立,各省高级法院为分校,学校需要大量的经最高法院培训的专职和兼职老师。因我在大学学的是哲学专业,“业余大学”有法律逻辑课,我又被抽调任“业大”老师。在任兼职老师期间,我既要办理50多件刑事请示案件,还要完成巡回全省的教学任务,一个人要完成两个人的工作任务。由于业绩突出,1985年我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的先进工作者。
在36年多的工作中,我20余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荣立一等功二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1992年晋升一级工资,并被评为湖北省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被评为全国立案信访先进个人。曾先后在《人民司法》、《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知音》等10余种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50余篇,其中有的获法制好稿征文一等奖、法制宣传一等奖;出版专著和合著《犯罪醒世录》、《偏离准星的欲望》(1、2版)、《金钱情爱掩卷思考录》等5部作品。先后任立案庭副庭长、审判监督第二庭(现改为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巡视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2006年9月27日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被《中国人才辞典》、《中国优秀领导人才大典》、《中国世纪专家》等书库载人。我撰写的《我们是怎样把好死刑案件复核关的》被载人《当代专家论文精选》一书中。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