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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我的川菜味道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石光华
出版社 四川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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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肉感的红烧肉

用猪肉做菜,什么菜最好吃?四川人会说是回锅肉。若要问全国人民,绝大多数人一定会异口同声:红烧肉。中国人吃红烧肉究竟有多少年,闲来无事的人可以考考。它在中国人堆里出大名,倒也因为一个四川人,那就是苏东坡。大名鼎鼎的东坡肉,其实就是红烧肉。想当年,东坡先牛贬至黄州,写下歌谣《食猪肉》,为红烧肉定下千年美名:

黄州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曰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从这首歌谣里,我们可以想见东坡在世的北宋,天下富足得无耻。六畜之首的猪肉,而且是好猪肉,竟然沦落如粪土。有钱人不屑一吃,所谓穷人,我想也就是没有富得流油的人,愿意吃,却不懂怎么做才好吃,于是也不吃。这是中国吗?中国有过这样的时候吗?只要是好猪肉,有什么解不解煮的问题?那时的猪肉,放在今天,只需要清水煮熟,就香得腻人,就是当今富豪们抢着一掷千金的人间至美珍馐。可见那时中国人的嘴刁,还要麻烦深谙饮食之道的东坡先生亲自教大家怎么做,才能够吃吃。

“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十三个字,说透了烧肉的天机。其实,从人类开始吃熟食起,烹饪的根本就是火与水的故事。最早,祖先们打到肉食,该是直接在火上炙烤。后来有了陶器,陶中盛水,肉放进去,再在火上炖煮煨烧,水的多少、火的大小、时间的长短,烹饪便有了讲究。懂得这些讲究的,就是厨师。我不是厨师,不过,我做红烧肉,多少也有些讲究,毕竟我也写点诗,马虎算是大诗人东坡先生的后学,自然不敢违了先生的食训。

五花肉是做红烧肉的正宗。当然,你要坐墩肉或者槽头肉红烧,也没人敢声讨。用五花肉,是它肥瘦相问,做出来,恰到了红烧肉肥不腻口、瘦不塞牙的好处。五花肉要三肥二瘦或者二肥三瘦的那种,而且要墩厚紧实。松泡的,虚薄的,万万不行。

做什么菜,首先都是摘洗。做肉,自然没有摘的问题,但是一定要洗,而且要很讲究地洗。很多人以为,洗菜是最简单的事,用水洗干净,谁不会。洗干净肯定是必须的。不同的食材,怎么洗才能真正干净,却有了不同。更何况,有些食材,洗干净还不是唯一标准,例如许多蔬菜,洗的时候,不伤菜,不坏味,也是为厨者要上心的。洗五花肉,先要用刀口将肉皮反复刮洗。然后将肉皮在火上炙烤,烤到肉皮焦黄,再用刀口下劲,把焦黄的一层刮洗干净。之所以炙烤,一是为了把肉皮内的毛根彻底刮掉,去尽毛腥;二是炙烤会使肉皮初步胶化,烧出来更加糯口;三是通过炙烤,能让肥肉里的部分油脂溢出,算是做红烧肉的第一次解腻。

这样洗净的五花肉,案板上切成两厘米见方。我们不是图好看卖钱的餐厅,边角有些参差,也可以将就。做红烧肉,什么地方都不能将就,就这里可以。处处尽心中,有一些随意,才有人世的、家里的味道。切好的肉,先要汆水。水中放厚姜片、大葱节子、花椒,烧开后,再放些料酒。做菜放料酒,最讲先后、时间、火候。但有一个天注定,就是不能冷水放。冷水放酒,不香,有酒臭。水烧出姜葱的香味,肉方下去略煮两分钟,除去血沫,断其腥臊,千万不要久煮。捞起后,一定要晾干水汽。不然,下锅人油,就会油水爆溅,搞得锅灶狼狈,还达不到过油的效果。

起锅吧。中火,锅热后,倒入黄菜籽油,油烟散开时,放入厚姜片、大葱段,炼出香味,拣去姜葱。然后把肉方皮下肉上排列在锅底,让熟油温炸肉皮。炸的时候,要慢慢旋转炒锅,让每一块肉方都能均匀地浸炸。很多人做红烧肉没有这个过程,做出来就总是不够香糯,总是还有些油腻。浸炸过的肉方皮更胶化,炸的过程中,肉的油脂也会再次溢出。这算是做红烧肉的第二次解腻。

肉皮炸得显出金黄,然后把肉方炒开,在油中煎炸肉块,让肥肉进一步煎出油脂,瘦肉初步收紧。肉已六成熟时,就可将肉出油。锅中的油一定会太多,要倒出一半,留作他用。剩下的油晾到温热,放人碎烂的冰糖。喜欢吃甜的,多放些;腻甜的,少放些。半斤肉方,25克算是中庸。一定小火,慢慢将糖炒化,糖浆炒出棕红。专业的术语叫炒糖色。有些人做红烧肉,全靠酱油起色,为了甜味,也是加水后放糖。这样做,看起来,吃起来,也像红烧肉。可惜一个像字,便让红烧肉的风情逊了许多。以糖色相施,做出来的肉方,红中透亮,色才诱人。炒过的冰糖,才不只是甜,还有了糖香。炒糖色最讲火候,炒不到时候,糖色不红;炒过了,糖便焦煳。拿不稳火候的,糖色宁嫩不宁老。色嫩,只是成菜颜色淡些;老了,就坏了肉味。两害相权取其轻,毕竟我们大多不靠做菜找伙食。P3-6

目录

我为什么喜欢吃

上卷 厨房随笔

 肉感的红烧肉

 因为土豆而烧牛肉

 兄弟喜欢烧肥肠

 有秘密的魔芋烧鸭

 野山椒风味的酸辣蹄花

 水煮就很江湖

 水煮牛肉的点点滴滴

 无中生有的鱼香肉丝

 三个鱼香的不同

 鳝丝也可以鱼香

 为麻婆豆腐而奋斗

 豆花的花招

 夫妻肺片没有肺

 可以待客的担担面

 几道老川菜的小写法

 养花一样养泡菜

 新盐水的老起法

中卷 食物本纪

 春天里的几个吃食

 青笋这个傻菜

 折耳根或者猪鼻拱

 土豆和酸菜二三事

 茄子让我们开口而笑

 我有秋菠

 谢谢苦笋

 苦瓜的滋味

 秘炼红油

 又是花椒好时节

 豆瓣定江山

 让我们的饮食有点醋

 微说素菜放盐

下卷 饮食杂言

 川菜大师黄敬临

 人说麻辣在四川

 天堂的厨房是成都

 夜吃成都

 自在江湖大滋味

 火锅就是江湖

 冰镇夏天

 岁月知腌腊

 正在消失的怪味

 被误解的和被遗忘的

 川菜“欧起”耍“洋盘”

 穷饮食,富饮食

 酒和菜的闲话

 我们的饮食还能多土

 让我们在食物中春心荡漾

序言

自序:我为什么喜欢吃

石光华/文

《我的川菜生活》出版后,这么多年,有三个问题总是被媒体,被好奇的人反复问起:一,为什么喜欢吃?二,为什么喜欢做?三,为什么喜欢写?对后两个问题,我的回答非常简单。第一句话,没办法。我不做,谁做?家里人要吃饭,就该家里的男人去做。做饭烟熏火燎,能让女人经常去做吗?第二句话,要挣钱。我没有其他本事,就会写些文字。写吃的文字,比我写其他文字好卖钱。我有一句常说的话:在伙食中找伙食。对第一个问题,我就会多说几句。不是我与大多数人相比,更加喜欢吃。好吃的,谁不喜欢?我是对食物更敏感一些。这种敏感,并不是我对食物有什么特殊的感情,或者有异于常人的禀赋。我的敏感,源于饥饿,源于在过去时代中,绝大多数中国人都身心俱痛地经历过的,对食物深深的渴望,甚至是呼喊。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人在过去一段并不久远的年代中,经历了食物匮乏、很匮乏到极端匮乏的时期。曾经,我们把这个时期叫作三年自然灾害,现在,更多的人,将其定名为“大饥荒”。探究这个时期的真相,深入到粮食荒诞性急剧减少带来的疾病和死亡,都不是我这个诗人,或者说饮食作家力所能及的事情。我记得并想说起的,只是一些记忆的片

断,一些被童年生活决定的味觉感受和饮食态度。

在我记事以后,奶奶和父亲会偶尔讲起一些事情。印象最深的是那样一个场景:那时,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父母和刚出生的弟弟住在矿山深处。生活在成都的祖孙三人,每天只能有一顿可以煮点粥,其余两顿只能是一点杂粮和蔬菜熬的糊。说是粥,其实,就是有一点煮烂的饭米的米汤。奶奶总是先给我舀一碗稍稍多一点米粒的粥,剩下的,基本就是米汤。我吃碗干实点的,两个老人,就只能喝点米汤。每次,我急呼呼地吃完这碗还能够叫粥的晚饭,放下碗,却并不下桌子。也不敢再要,只是眼睛死盯盯地把面前的空碗看着,不说话。爷爷奶奶,看着我幼小的、青瘦的、没有一点血色的脸,看着我可怜巴巴的眼睛,只能偷偷流泪,却绝对不敢因为我的饥渴,多煮一点米。今天多煮了,明天就没了。那时,爷爷奶奶的两腿,浮肿得像两只木桶。极度饥饿与极度缺少营养,总是让人先浮肿,然后再干瘦下来,然后死去。要不是那年冬天,父母从矿山背回来两大背篼玉米、土豆和红薯片,我的爷爷奶奶,肯定就活不成了。这些救命的粮食,是我父母在山里,春天的时候,自己开荒种的。我父亲说,他们回来,看见我苍白瘦弱的样子,看见他们的爹妈浮肿得几乎走不动路,一家人都哭了。但是,不敢大哭。大哭,也是一种错误。

有过如此饥饿的我,怎么会对食物不敏感,不发自全身心地喜欢呢?所以,从小到现在,我从不挑食。一切能吃的东西,对我几乎都是美味。至少,在我粗浅懂得一点做菜的方法以后,都可以尽量把它们,做成美味。我有女儿后,对她的其他方面,都基本没有什么要求。唯有对食物,我从不允许她挑食,更不允许她对食物不尊重。她今天是什么名校毕业,是什么公司高管,都不是我自豪的。我最引以为骄傲的,是她也喜欢做菜,并以此影响了她的表妹。明年春节,两姊妹说,要联手为一大家人做年夜饭。过去,基本上是我做。一个珍惜食物、喜欢美食的女儿,才是我最大的成就。虽然,我不想她经常下厨房。

那时候,偷吃家里一切能吃的东西,是我经常的快乐。偷吃了,没有被发现;发现了,没有挨骂,就是巨大的幸福。从农民地里偷来生莴笋、生萝卜,小沟里洗洗,啃掉皮,大口大口啃吃,那就是水果。把家里的大蒜,偷几个,埋在滚热的炭灰里焖熟,剥皮后吃得满嘴蒜香,那就是点心。至于我和弟弟,经常在父母厂区的河边野地里,采到的桑葚、蛇莓子、野桃子,挖到的野生洋姜、芋子,用簸箕捞到的小鱼虾,捉到的螃蟹,那都是足以让我们欢天喜地的美食大胜利。

当然,整个社会的食物短缺,家庭的贫寒,促使我父亲几乎把他一生的聪明,都用在了为家里人做饭菜上。我记得,仅仅是红薯,父亲就能做出十多种吃法。红薯干是过年过节的哄嘴小点;红薯煮烂,捏成圆子,油锅里炸香,外酥内糯,足以媲美糖油果子;红薯磨浆,做成粉皮,泡软后,用炒回锅肉的手法和调料,加上青蒜苗,炒出来的香味与口感,简直就是吃肉打牙祭;红薯粉,加玉米粉、面粉、糯米粉,和揉成团,发酵后,蒸出来的四粉香馍,可叫天下所有馒头羞怯三分。

在我的印象中,父亲能做很多很多种面食,可惜我好像只继承了下面这一点。许多人对我每天几乎都会吃一顿面,感到奇怪。一个地道的成都人,怎么如此喜欢吃面?其实,我每天不是一顿面,而是两顿。只要在家,深夜两点过,我还会去下一碗面。不是消夜,而是三餐中的一顿。这碗面,吃起来是最舒服的。因为,这经常是一碗剩菜面。我觉得父亲煮的面条中,最好吃的,就是剩菜面。上学以后,我和弟弟基本上星期天上午都去父母那里。中午,父亲总是会想方设法做好几个菜,有荤有素。晚饭,就常常是用中午吃剩的菜,和着剩菜里的汤水,再加上调料,加上房前屋后自己种的蔬菜,给每人下一大碗面。剩菜里的各种滋味,调和了新加的各种佐料,真是又香又够味。成都的老人说,下面的诀窍就是三句话:汤宽,油大,臊子多。对于我,剩菜里的油和菜,才是面条霸道的大招数。

正是顽固地留在心中的饥饿感,和家庭积淀在我生活中的饮食经验,使我对食物,对做菜,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加上很早就独立生活,必须从购买到烹饪,都亲力亲为。近四十年的饮食生活,多少让我对于饭菜,有了些心得和知识。至于说什么中国文人古有热爱美食的传统,从而影响了我;说什么自己作为诗人,对美食有什么文化层面上的见地,都是虚头巴脑的搽脂抹粉。经常在说饮食的时候,夹杂几句天下家国的感慨,只是酸腐文人抑制不住的嘴滑和自以为是的聪明。

吃和做,更多的是让我原本平淡的生活,有了一些滋味;让我这个有些寡淡的人,多少有了一些趣味。至于写出来,能得到同好之人的认可与喜欢,能换来几个养家糊口的银子,博得一点虚名,当然,明里暗里,我都是欢喜的。并且,还想继续欢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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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