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阐释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法律构架的基础上,以不同实例展现了人大代表选举的制度化程序、特别程序(少数民族地区的选举)、程序变量、程序比较(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比较)及选民实际参考、代表的身份构成等内容,对现行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既有实证分析,也有理论探讨,不但深化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研究,还对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基层民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政治学研究的一项重要成果。
一 直接选举的制度设计
二 制度化程序——城乡结合部人大代表选举: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三 特别程序——少数民族自治区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四 选举程序的微型变量——城区人大代表选举:天津市河西区
五 基层选举程序比较——农业地区人大代表选举: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
六 选民对选举程序的认知:——北方经济开发区人大代表选举: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
七 现有选举程序下产生的身分代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大代表选举: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市
八 几项有特殊意义的制度变革——首都北京市区、县人大代表选举
九 非程序运动——选举违法行为
十 直接选举:现状与发展
后记
1986年第二次改选法,将“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也应有代表参加”改为更为明确的说法: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