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风流”、“彼时正年轻”、及“杂色”里的一些,是我在乡时无事所写。当时正年轻,真的是年轻,日间再累,一觉睡过来,又是一条好汉。还记得当年队上有小两口结婚,大家闹就闹到半夜,第二天天还没亮,新媳妇就跑到场上独自大声控诉新郎倌一夜搞了她八回,不知道是得意呢还是愤恨。队上的人都在屋里笑,新郎倌还不是天亮后扛个锄头上山,有说有笑地挖了一天的地?这就叫年轻。
文章是状态的流露,年轻的时候当然就流露出年轻的状态。状态一过,就再也写不到了。所以现在来改那时的文章,难下笔,越描越枯,不如不改。状态原来是不可以欺负的,它任性之极,就是丑,也丑得有志气,不得不敬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