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问题
房屋征收中的被拆迁人是谁?
拆迁中需要符合的“公共利益”有哪些?
什么是房屋征收中的强制拆迁?
什么是保障陛安居工程建设?
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哪个部门来组织实施?
房屋的征收部门可以申请其他部门协助房屋的征收工作吗?
基于危房改造的目的实施的房屋征收行为合法吗?
在哪些情况之下,政府征收房屋的行为是合法的?
应何时准备房屋征收补偿费用?
谁应该是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
在房屋被征收的同时,被征收入是否也丧失了土地使用权?
召开房屋征收听证会的程序规则是什么?
房屋征收部门是否应该公开房屋征收的补偿情况?补偿费
用是否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在被征收时,是否全部需要补偿?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在法律规定中是什么意思?
征收与征用有区别吗?征用财产使用完毕后是否应返还?
征用消耗品使用完毕无法返还致使财产遭受损失的,怎么办?
第二章 拆迁决定的作出
哪个部门有权决定对公民的房屋进行征收?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征收公民的合法房屋吗?
政府是否有权因建设轻轨而征收公民的房屋?
对城区老平房地区进行改造属于公共利益的范围吗?
因扩建体育场馆而征收居民房屋的行为合法吗?
在涉及人数众多的房屋征收中,政府应该如何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
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是否还需要进行公告?
当被征收入对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时,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寻求救济?
第三章 补偿方案的制定
第四章 补偿范围的确定
第五章 补偿方式的选择
第六章 补偿协议的签订
第七章 补偿决定的作出
第八章 房屋评估
第九章 依法强制拆迁
第十章 被拆迁人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