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处安身,四处飘零
我把脸贴在雾气朦胧的车窗玻璃上,深吸一口气,车内夹杂着柴油味、烧木材的烟味、雨水浸湿的树叶味,还有汗湿了的衣衫发出的味道。窗外的人行道上,人流涌动,熙熙攘攘:有身着鲜艳民族服装的老妇女在嘶哑着嗓音劝人购物,有穿着拉链雨裤的背包客们睁着好奇的大眼睛,往返穿梭,东来西往。耳边萦绕着熟悉的曲调:“呃危地——马拉!呃危地——马——马——马拉!呃索洛——拉!哦酾——拉,哦酾——拉,哦咻——咻!”①我的心在怦怦跳,感觉皮肤也一阵战栗。因为我感到,自己也总是这儿那儿地东奔西走,总在四处漂泊。或许因为我上错了公交车。洛斯恩昆特罗斯看上去很像夸特罗卡米诺城,也和其他所有拥挤不堪的枢纽城市大同小异。无论是乘“艾尔玛德”号,还是“艾尔圣地亚哥”号,坐在车内黏兮兮的塑料座椅上,窗外的情景都别无二致。公交车载着我从一个目的地赶往另一个目的地,从这个尘土飞扬的集市前往那个玛雅金字塔,从那处不可错过的瀑布景点,到如今突然意识到,我早已把漫游散心当成了目的地,而其实我心里根本漫无目的。
我身边的戴夫在鼾声中突然停顿了一下。我回过脸来,看到他头歪向一边,口水顺着下唇流下来,险些滴在他褪色的棕色T恤上。在这样的环境中,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能睡着的。“艾尔玛德”号发出剧烈的咳嗽,喷出一阵烟雾,在剧烈的震动中恢复了动力,蹒跚前行。车又开始动了,那首该死的歌又开始在我脑海中循环播放:“公交车轮儿——转啊转——转啊转,轮儿转啊转……”
我一下将额头撞在车窗上,响声弄醒了戴夫。他挤了挤眼睛,睁开来,脑袋靠着座椅来回晃动。
“快到了吧,巴尼?”他打着哈欠问。
我两年前在麦迪逊认识了戴夫,之后他很快就把我的名字忘在了脑后。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称我“巴尼·博斯沃思”。从那以后我就成“巴尼”了。
我点点头:“估计还有差不多15英里①就到酾拉城了。”
“这么说还要三个小时。”
“对。”
他从包里拿出一本破旧的平装书,翻开书签所在的那一页开始阅读。我一下蜷起身子,将双腿高高曲起抵在前座的靠背上,两眼望着车外的路边市场,看到有癞皮狗、烤玉米、堆叠在一起的烤玉米饼、卖七美分的鳄梨,还有人,很多的人。他们有的朝着这里、有的朝着那里,朝着四面八方走。说实话。我再也无法弄清他们究竟在往哪里走。
一年前,我从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毕业,完成了所有课程,拿到文科双学位,心中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激情,深信自己注定会成为一名工会领导者,或者成为一名高中历史老师,或是当作家,要么是切·格瓦拉再世,最好是以上所有的理想同时实现。但是我没赶上工会夏季招聘的最后期限。要拿到教师资格证,好像也要很费功夫,而且我除了在校写过学期论文,给学生报刊投过杂评随笔什么的之外,什么也没写过。所以,把《摩托车日记》①这部片子看了三遍之后,我决定,我真正需要做的是像电影里说的那样:如果你想改变世界,先得让世界改变你。于是,我靠自己的学位证,谋得了一份在郊区中国餐馆当服务生的工作。那一年里,我把收到的小费都存起来,和戴夫一起在《孤独星球》厚厚的旅行指南页面上标记下我们喜欢的地方。不久,我们俩就开始买机票,打包行李,开始了长达一年的史诗般的旅程,从墨西哥北部到阿根廷南部,然后再回到现实生活中来。
我将身子在座椅里又往下滑了滑,整个人都陷在座椅中,膝盖高过了我的头。这才刚过了四个星期,我就痛快地承认:我真是恨透徒步旅游了!我恨那些瀑布,我恨那些古迹,我讨厌和冥顽不化的斯堪的纳维亚人一遍遍重复同样的言谈。我最恨的是,我明明身处在自己选择的、应该感兴趣的地方,却感到如此孤独,如此犹豫,如此有负罪感。我有负罪感,因为我花了一年时间从事狗屎一样的工作,结果却……成了这样。我有负罪感,因为我明明拥有大学文凭,无债务压身,笃信社会正义,然而,却混到了这般田地——不仅成了个自我放纵的游子,还是个放纵之后依然不开心的背包客。
我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我需要停下来,做点事情。需要感受到,去往某个地方是真正有意义的。P3-5
一本柔情、性感的书,你可以把它带往任何地方,只要一打开书,保管你拿得起放不下。
——谢丽尔·斯特雷德,畅销书《走出荒野》的作者
不可抗拒……(本森)是个极有天赋的作家,善于观察生活中的点滴细节。并知道如何最佳地展示出来。
——《书单》(Booklist)
真实、富有表现力、十分性感。
——亚马逊读者
买的是一本非虚构的旅行回忆录,却惊讶地发现内容趣味盎然,故事可爱无比,真希望我就是写书的人。
——亚马逊读者
奇幻之旅,结局充满悬念。
——亚马逊读者
这是一篇叙述文。它是真实的,也具有故事性。在讲述故事时,我使用了分节符、当下流行的过渡手法、叙述距离等特殊表现手法,这些是真实经历中没有的。在不篡改旅程经历和当时心态的前提下,我尽可能巧妙地使用上述手法去把故事讲好。
为回忆起那些经历和心态,我几乎把骑行日记背得滚瓜烂熟,花了大量时间在谷歌街景地图上重塑我们的骑行路线,骑自行车或者开车重温了其中大部分路程。打电话问候了每一位在骑行中遇到的人,看看他们的回忆是否和我的有出入,以确保自己不是胡说八道。
然而,故事的大部分都源于我的回忆。肯定会有出错的地方。如果你居住在蒙大拿州里奇镇,不赞同我说那些山丘是“蓝褐色”,或者你只是想帮忙却被我误认为是一位连环杀手,感觉非常沮丧,又或者你就是那个在明尼苏达州潜伏在我们帐篷外的不明物体,绝对不认为自己喘气粗重,那么,非常抱歉,我已经尽力了。
文中有些对话是精确引用,但大多数都是根据我的记忆和咨询当事人后再创造的——尤其是瑞秋,她多次坐下来和我闲聊,分享她骑行日记中的内容,甚至回应了她前男友的调查,这次荒谬的调查中还有“我觉得我想问的是:你为什么会爱上我”这样的问题。
在前两章中,我稍微压缩了时间,以便尽快切入骑行正题,但没有凭空建构场景,也没有编造任何人物。事实上.本书中出现的所有人物名字都是原型在生活中的真实姓名:这些人是如此慷慨又善良。只是听到他们的声音.我都想放下一切,再次开始骑行。一遍又一遍。
因为翻译,我有幸成为这本书的首批中国读者之一。这是一本关于冒险、爱情和自我思考的好书。
人们常说,一生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和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年轻英俊的作者在异国他乡遇到了红玫瑰一样娇艳动人的瑞秋.决定追随瑞秋实现她骑行穿越美国的梦想。他们约定从作者的家乡威斯康星州北部一路向西.以瑞秋的家乡波特兰为终点。这场浪漫的爱的冒险将如何结尾?作者用直白真实、通俗易懂的语言,事无巨细地将这场骑行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身临其境.跟随两人一起走过茂密的北方森林,走过北达科他州和蒙大拿州的荒凉平原和陡峭山地.这一路有令人陶醉的美景、爱人相伴的幸福、陌生人的善意和自我思考的顿悟,也有疲惫不安、争吵沮丧和自我怀疑。即使没有悬念迭起的剧情.我也被深深吸引.迫切地想知道他们下一站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会有怎样的经历,担心他们会中途放弃,想象这场旅行会如何结束。
作者的文笔真实自然又幽默风趣。就像一位老友在向你讲述他的旅行经历,时不时会把人逗乐。他对沿途景观和骑行感官体验进行了生动细致的描写,看完之后,不禁也想体验一把骑行。作者有着难得的真诚,没有过度美化自己,而是坦白表现出性格中的负面因素,甚至说自己是自私的混蛋,他在骑行中不断地进行自我思考和成长,就像每一位年轻人一样。
本书算不上辞藻华丽、大气磅礴之作。但像是叮咚作响的春日山涧,一股清新的气息萦绕人心。如果你喜欢旅游,喜欢骑行,喜欢浪漫的冒险和遇见陌生人,想了解美国的风土人情,或者想在闲暇时候读书休闲放松,本书就是最佳选择。
张晓斐
2015年春于济南
4000英里单车路,60天朝夕相伴的温柔,布莱恩·本森著的《为了爱我们穿越美国》一本青春萌动的单车日志,一次荡气回肠的环美穿越之旅,一个奋不顾身为爱走天涯的动人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有美丽的开头,本森与瑞秋在异国相遇,一个是处于人生转折点、对未来充满迷茫的旅行青年,一个是漂泊异乡的乐队女主唱。他对她一见钟情,为了和她在一起,他留下来加入她的乐队,走入她的世界,决定一起完成她的心愿:骑上单车穿越美国。
他们从本森的家乡波特兰出发,前往瑞秋的家乡俄勒冈。旅行途中,他们追逐打闹,一起欣赏沿途的湖光山色、体验各地的风土人情,晚上时而在野外露营扎寨、时而寄宿陌生人家中,尽情享受了两个人的甜蜜与自在。然而,旅行并非只有欢乐,长时间的骑行状况频频:单车爆胎、突发疾病、无处落脚、第三者插足……面对突发情况,两个人的矛盾也在发酵、升级。
在这一场浪漫而艰辛的旅行中,他们彼此都得到了成长,更真切地倾听了内心的声音,两个人的感情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只是他们还会在一起吗?
作者布莱恩·本森的文笔真实自然又幽默风趣。就像一位老友在向你讲述他的旅行经历,时不时会把人逗乐。他对沿途景观和骑行感官体验进行了生动细致的描写,看完之后,不禁也想体验一把骑行。作者有着难得的真诚,没有过度美化自己,而是坦白表现出性格中的负面因素,甚至说自己是自私的混蛋,他在骑行中不断地进行自我思考和成长,就像每一位年轻人一样。
《为了爱我们穿越美国》算不上辞藻华丽、大气磅礴之作。但像是叮咚作响的春日山涧,一股清新的气息萦绕人心。如果你喜欢旅游,喜欢骑行,喜欢浪漫的冒险和遇见陌生人,想了解美国的风土人情,或者想在闲暇时候读书休闲放松,本书就是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