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或者从正常的天色看来,应该是黎明以后不久,阿特·赛姆勒先生睁开他浓眉下的那只独眼,察看着他在纽约西区那间卧室里的书籍和文件,他非常怀疑这些就是他需要的东西。从某个方面来说,对于一个七十多岁的人,而且是闲居在家的人,这并没有多大关系。坚持什么都是对的,你就得变成一个怪人。对还是不对,这主要是一个解释的问题。聪明的人已经变成一种专门给人解释的角色了。父亲给孩子解释,妻子给丈夫解释,演讲人给听众解释,专家给外行解释,同事给同事解释,医生给病人解释,人给自己的灵魂解释。这事的根由,那事的原因,事件的起因,历史,结构,其所以然的理由,等等。但大多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灵魂自有它需要的东西。自有它与生俱来的知识。灵魂,这只可怜的鸟儿,抑郁不乐地栖息在解释的上层建筑之上,不知道往哪儿飞去才好。
眼睛暂时闭一下。这是一件荷兰人的苦差事,赛姆勒忽然想到,你得用抽水机抽啊抽啊,才能保住几亩干燥的地。向陆地侵袭的大海是对于事实和感觉的增加的比喻。陆地则是比喻观念的一块土地。
他想,既然没有事情需要他起来干,他可以再给睡梦一次机会,来富有想象力地为他解决某些困难的问题,于是他把那条没有接上电源、里面尽是筋筋块块的电热毯盖上身子。他的手指尖触摸到毯子的缎子滚边时感到很舒服,他睡意犹浓,但并不真的想睡。到了神志清醒的时间了。
他裹在电线圈里坐着。昨晚临睡的时候,水已经准备好了。他喜欢察看那些灰白的金属丝起变化。它们愤怒地复苏过来,进发出纤小的火花,在派拉克斯试验瓶下面变得通红而坚硬。颜色越来越深。畏缩着。他只有一只好眼睛,左眼只能分辨明暗。但是那只好眼睛却乌黑明亮,像某些品种的狗那样,透过垂挂下来的眉毛,观察力非常敏锐。就他的身高来说,他那张脸显得小了。这样的组合,使他颇为惹人注目。
现在他老想到自己的惹人注目,并为此感到担心。一连几天傍晚,赛姆勒先生从第四十二街的图书馆回家时,在他平常搭乘的公共汽车上总看到一个扒手在扒窃作案。这个人在哥伦布圆广场上车,到第七十二街附近下手干这扒窃的勾当。赛姆勒先生如果不是一个拉着吊带站立的高个儿乘客,也许就不会用那只好眼睛看到这些事情的发生了。但现在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挨得太近了,他是不是也给人看见他在看呢?他戴着墨镜,为的是随时随地保护视力,但他不可能给人当做是瞎子。他不用那种白色的手杖,只是颇有英国风度地带着一把卷拢的雨伞。而且,他没有双眼失明的神态。扒手也戴着深色的太阳镜。他是个强壮的黑人,穿着一件骆驼毛上衣,衣着异乎寻常的雅致,仿佛是出自伦敦西头的菲什先生的手艺,或者是杰明街的特恩布尔和阿塞尔公司的出品(赛姆勒先生对他的伦敦很熟悉)。这个黑人那用悦目的黄金镶边、龙胆紫色的滚圆的眼镜,正朝着赛姆勒转过来,但是他那张脸却流露出一只巨兽的厚颜无耻。赛姆勒并不胆怯,但是他在生活中碰到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有一大堆麻烦还在等待着被消化吸收呢,然而他可能永远也不会适应这类东西。他认为这个罪犯已察觉到有这么一个高个儿白种老头儿(冒充是个瞎子)的观察了,看到了自己犯罪作案的详尽细节了。居高临下地俯视,好像是观看体外循环心脏手术。尽管他装做没有看见,而且当这个窃贼瞧着他的时候,也决定不转过头去,但是他那上了年纪、结实、有教养的脸却涨得通红,短短的头发竖了起来,嘴唇和牙龈都感到刺痛。在头颅底层,神经、肌肉和血管紧密交织在一起的地方,他感到有一种收缩,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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