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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红字(精)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纳撒尼尔·霍桑
出版社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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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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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撒尼尔·霍桑著的《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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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撒尼尔·霍桑著的《红字》讲述了出身于英国破落家庭的海丝特·白兰被迫嫁给了一个老学者,婚后丈夫却在移民美国的路上失踪了。独自来到波士顿的海丝特在两年后与当地牧师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一个女儿。由于拒不说出女儿生父的身份,海丝特被判终生佩戴一个表示耻辱的红色字母作为惩罚。她承受着世俗的蔑视和侮辱,坚持行善。饱受秘密归来的海丝特丈夫折磨的牧师在临终时也终于向世人坦承了一切。

目录

译序

前言 海关

一 狱门

二 市场

三 相认

四 会见

五 海丝特做针线活

六 珠儿

七 总督府大厅

八 小精灵和牧师

九 医生

十 医生和病人

十一 内心深处

十二 牧师夜游

十三 海丝特的另一面

十四 海丝特和医生

十五 海丝特和珠儿

十六 林中散步

十七 教长和教民

十八 一片阳光

十九 孩子在溪畔

二十 迷惘的牧师

二十一 新英格兰的节日

二十二 游行

二十三 红字的显露

二十四 结局

试读章节

二市场

二百多年前,一个夏天的早晨,波士顿监狱街大牢门前的那块草地上万头攒动,众人的眼睛都牢牢地盯着布满铁钉的栎木大门。要是在其他居民区,或者在时间上推迟至新英格兰后来的历史时期,这些蓄着胡须的男子脸上的严峻表情,一定会被人认为是将要发生某种可怕事端的先兆,很可能预示一个臭名昭著的罪犯要给押出来受宣判,尽管当时对人的宣判只是确认一下公众舆论对他的裁决而已。但是在清教徒清规戒律非常严厉的早期,这种推测往往就不尽恰当。也许,受惩罚的是一个偷懒的奴仆;或者是一个不守规矩的顽童,其父母把他交给当局,让他在笞刑柱上受管教。也许,是一位唯信仰论者、一位贵格派①的教友,或者其他异端的教徒,他们要被鞭挞出城。也许,是一名游手好闲的印第安人,喝了白人的烈酒在大街上胡闹,为此要挨鞭打,然后被赶进终年不见阳光的森林中去。也完全可能是一个巫婆,就像那个地方官的遗孀西宾斯老太太一样刻毒的老巫婆,要被判处死刑,送上刑台。不管属于哪种情况,前来观看的人总是摆出肃穆庄严的姿态,那种跟他们的身份相一致的姿态。他们把宗教和法律几乎完全视为一体,而两者在他们的性格中又完全融为一体,不分彼此,因此一切有关公众纪律的条例,无论是最温和的,还是最严厉的,他们全都看得既神圣又庄严,恭而敬之,不容违犯。确实,一个站在刑台上的罪人从这些旁观者身上乞求得到的同情,只会是微乎其微,冷淡漠然。此外,在我们今天只会引起某种冷嘲热讽的惩罚,可是在当时却如死刑般被赋予令人望而生畏的威严。

就在我们的故事开始的那个夏天的早晨,有一个情况颇需注意:挤在那人群中有好几个妇女,看来她们对即将发生的任何宣判惩处都抱有特殊的兴趣。那年月没有那么多的讲究,这些穿着衬裙和圈环裙的女人毫不在乎地出入于大庭广众之间,而且只要有可能,还扭动她们结结实实的身躯向前挤,挤进最靠近刑台的人群中去,毫无有失体统之感。在英国本土土生土长的那些妇女和少女,比之相隔六七代之后她们的漂亮后代,无论在体魄上还是在精神上,都具有一种更粗犷的品质,因为在世代繁衍的过程中,每代母亲遗传给她们女儿的,就体质而言,往往要比她们自己纤弱一些,容貌更为娇嫩,身材更为苗条,纵然在性格方面其坚毅顽强的程度未必逊色。当时站在狱门附近的妇女,跟那位堪称代表女性的、具有男子气概的伊丽莎白女王①相距不足半个世纪。她们是那位女王的同胞乡亲,家乡的牛肉和麦酒,以及丝毫没有经过加工的精神食粮大量地进入她们的躯体滋养助长。因此,灿烂的晨曦所照射的是她们宽厚的肩膀、丰满的胸脯和又圆又红润的双颊——她们都是在遥远的祖国本岛上长大成熟的,还没有受到新英格兰气氛的熏陶而变得苍白或瘦削些呢!再者,这些妇女,至少是其中的大多数人,说起话来都是粗声粗气,直截了当,要是在今天,无论是她们说话的内容还是嗓门的大小,都会使我们瞠目结舌,叹为观止。“娘儿们!”一个凶相毕露的半百老娘先开了腔,“我要跟你们说说我的想法。要是我们这些上了年纪、在教会里有名声的妇道人家,能把像海丝特·白兰那样的坏女人处置了,倒是给公众办了一件大好事。你们是怎么想的,娘儿们?要是把那个破鞋交给我们眼下站在这儿的五个娘儿们来审判,她会获得像那些可敬的地方长官给她的判决,而轻易地混过去吗?哼,我才不信呢!”

“听人说,”另一个妇女说,“她的教长、尊敬的丁梅斯代尔牧师,为他自己的教会里发生这样的丑事伤透了心。”

“那些地方长官都是些敬畏上帝的好好先生,心肠太软——那倒是实话。”第三个老气横秋的婆娘接着说,“最最起码,他们该在海丝特‘白兰的额头上烙上个印记。我敢说,这个海丝特小贱人才会有点畏忌。但是,现在他们在她衣服的胸口上贴个什么东西,她——那个贱货——可不在乎呢!嘿,你们等着瞧吧,她会别上一枚胸针,或者异教徒爱佩戴的其他什么装饰品,把它遮住,然后照样大模大样地在街上走动,招摇过市!”

“啊,不过,”一个手头牵着孩子的年轻妇女比较温和地插嘴说,“随她把那个记号遮起来也罢,痛苦还总是留在她心里的嘛!”P66-68

序言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他的小说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上都独具一格。他把严肃的道德和历史内容与卓越的艺术表现形式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把天赋的想象力与高超的语言技巧融为一体。他是一位真正富有个性与创造力的作家,因而一直享誉英美和世界文坛,至今盛名不衰。

霍桑同时代的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在一八五〇年写的一篇题为《霍桑和他的<古屋青苔>》的评论文章中,深情地表达了他对霍桑的崇敬和赞颂,甚至认为霍桑和英国的莎士比亚不分轩轾。他对美国的读者大声疾呼:“同胞们,提起与我们有血肉之亲的优秀作家,除了霍桑之外,还有谁更值得我向你们推荐呢?霍桑不模仿他人,而他人也模仿不了霍桑。”次年(一八五一年),麦尔维尔把他刚写就的长篇小说《白鲸》题献给霍桑,“以表达我对他的天才的仰慕”。值得注意的是,麦尔维尔在写那篇文章时,还没有见到过霍桑,也还来不及对刚发表的《红字》做深入细致的评论。

十九世纪后期的著名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对霍桑也赞美不已,说“他的作品将世代相传……他的名字将流芳百世”。

进入二十世纪,美国文学日趋成熟,涌现了一大批有成就的作家,如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克纳等。这些作家无不从霍桑那里深受教益,无怪乎有人称霍桑是“作家的作家”。那么,是什么使霍桑及其作品具有这种强大的生命力和魅力呢?

一百多年来,许多传记家和评论家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几乎涉及他的生活和作品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很多评论家指出,他的力量的源泉是他对新英格兰地区生活的深切了解。有人说他是“从新英格兰土壤中土生土长起来的——从那里坚硬的花岗岩的裂缝里发芽、开花”。美国文学批评家布鲁克斯等主编的《美国文学:作家和作品》在评论霍桑时这样写道:“霍桑是美国文学中第一位这样的小说家,我们在其作品中能够充分意识到生活与小说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使我们深切地感到小说远非只是一种高雅的娱乐、一种新闻报道或稀释了的历史记录,也不是在客厅里故作斯文的谈天说地。”霍桑用他激越的感情和丰富的想象力使自己同塑造的人物、叙述的故事和探究的问题患息相关、血脉相通,从而感染了读者,打动了读者的心。

《美利坚合众国文学史》的主编罗伯特-斯皮勒明确指出:“要研究霍桑的艺术,必须了解他的人生经历,因为两者是因和果的关系。”要读好他的重要作品《红字》,也完全有必要知道一些有关作家的生平。

霍桑一八O四年七月四日(美国国庆日)出生在马萨诸塞的塞勒姆镇。塞勒姆镇是殖民地时期的一个重要港口,也是清教徒势力张狂猖獗之地。他的家庭曾是名门望族,几代祖先都是狂热的清教徒。据说他的五世祖约翰·赫桑是审判一六九二年声名狼藉的塞勒姆驱巫案的三大法官之一。这一事件在霍桑幼年的心灵上留下了很深的伤痕。他在写完《红字》后曾写过一篇自传性的文章,题为《海关》,用作小说的序文。他在该文中写道:“我,一名作家,作为他们的代表,却为他们深感羞愧。我祈求,这些由他们招来的诅咒——如我听到的诅咒,也如多少年前人类凄凉悲惨的境况充分说明其存在的诅咒——从此以后消除殆尽。”这种负罪感还促使他在上大学时在自己的姓氏Hathorne。里加进一个w,变成Hawthorne,以示有异于不光彩的祖先。不难理解罪恶问题成了霍桑许多作品中经常出现的主题,也是《红字》的主题之一。

到了霍桑的童年时代,家道中衰。一八〇八年,霍桑四岁时,当船长的父亲患病死于荷属圭亚那(今苏里南)。于是,他在十二岁之前一直跟母亲和两个姐妹住在舅舅家里。九岁时,在一次和同伴玩耍时扭伤了腿,致使他的足有点跛。足疾使他增加了一份自卑感,以读书自遣,并决心当一名作家。显然,家境的衰落、父亲的去世、寄人篱下的生活,以及身罹足疾对霍桑的性格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里还特别要提及的是,他母亲失去丈夫后,一直落落寞寞,离群索居,甚至与家人极少交往。正如霍桑描述的那样,“她的忧伤至死犹存,成了一种顽症,痛不欲生。”霍桑深受母亲这种心情的感染,也养成了“可恶的孤寂独处的习惯”。这种孤寂感一直伴随着他,在他的创作中随处可见。《红字》里的海丝特·白兰就是一个被摒弃、被孤立的牺牲品。

一八二一年,霍桑进入鲍登学院就读。这是一所很小的学校,但在他的同学中有一些后来成了知名人物,如亨利·华兹渥斯.朗费罗、富兰克林’皮尔斯、霍雷肖·布雷奇、乔纳森·西利等。其中有些人,特别是后来成为美国第十四届总统的皮尔斯,给了他很大的帮助。霍桑在学业上表现并不突出,但是他的文学才能已初露锋芒,颇得赞扬。这就进一步加强了他成为作家的决心。

《红字》很早就被介绍到我国来了。韩侍桁先生在四十年代就把它译成了中文。新中国成立后,分别于一九五四年和一九八一年经修订后出版。近年来,据我了解,又有几个译本问世。那么,为何我还要承诺重译呢?《红字》是我年轻时接触外国文学以来最喜爱的小说之一,尤其这十多年来因教学需要反复阅读,每读一遍,我的心总会受到一次震颤,对作者“丰富、复杂和深刻的想象力”叹为观止;每读一遍,我也总感到有一点儿新的理解,真可谓“百读不厌,开卷有得”。因此,我一直希望有机会能把自己的理解通过翻译与读者交流。可是,翻译伊始,翻译界和出版界对于当前外国文学名著重译问题展开了一场颇有声势的讨论。我认为一种翻译代表着译者对原作的一种理解,对于像《红字》这样的优秀外国文学作品,在客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多几种译本是一件好事。只要译者是严肃认真的,重译名著的努力应该肯定,因为正如最近的调查表明的那样,读者的审美习惯和要求是多元的,多种译本就可以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需要。有鉴于此,译者坚持把《红字》译完了。现在不揣拙纳浅陋,把它奉献给读者,愿它能对读者理解这部美国文学的经典著作有所帮助。

最后,附带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个译本与我所见到的其他中译本略有补充,那就是译者把霍桑于一八五〇年三月三十日为《红字》第二版写的序,以及题为《海关》的前言全文译了出来。前言原文有一万五千多字,译成中文约三万字,相当于小说本文的五分之一,占的篇幅确实不少,但是小说原文的各种版本,包括各种选读本,都照收全印。遗憾的是,历来的中译本均略去不译,因为有人认为前言与小说没有多大关系,只是其中有几个段落讲述了《红字》一书的起源。事实不尽如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深感这篇前言蕴含着极丰富的内容,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经历、思想情感、写作风格和技巧,以及小说的背景等都提供了大量的材料,是研究霍桑与《红字》不可或缺的资料,把它译出来使这部名著在我国有一个较完整的译本,聊复尔耳。

姚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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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0: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