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会典》是清朝官修典章制度的汇编,详细地纂辑了清王朝中央文武衙门的编制、职掌、官员品级、统属关系以及各项办事制度,是当时国家机构及其职官处理公务的法律依据,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完备的具有“大经大法”性质的法典。
伊桑阿等撰的《大清会典(康熙朝共4册)(精)》是清朝编纂的首部会典。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五月,康熙皇帝鉴於“条例、事宜多散见於卷牍,在百司既艰於考衷,而兆姓亦无由通晓”(康熙《会典》书首《皇帝敕谕内阁》),敕命纂修《会典》。二十九年(一六九。)成书,共一百六十二卷,载崇德元年(一六三六)至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中央五十个文武衙门现行的典章制度,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孝庄文皇后丧礼以特例附载“礼部”。此书仿明万历重修《会典》体例,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典例合一;“因事分类,因类分年,每一事例,略叙数语,以见大竟”(雍正《会典》书首《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