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透口气(乔治·奥威尔小说全集)》是乔治·奥威尔的一部长篇小说,最初出版于1939年6月。小说的主人公乔治·保灵是一个卖保险的中年胖子,有妻子和两个孩子,住在伦敦郊区,工作和生活都平淡无奇。有一天,他从赛马中赢得十七镑,突然感到需要去透口气。他避开家人溜去他童年时住过的小镇,但小镇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他童年时候钓鱼的池塘也成了一个垃圾坑。
小说写于二战前夕,奥威尔表现出了对往昔岁月的留恋,通过主人公探寻童年旧地时的发现,抨击了现代社会之“发展”带来的种种弊端,揭示了现代人类生活物质及精神方面的困境。
《上来透口气》是乔治·奥威尔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乔治一保灵是一个卖保险的中年人,住在位于伦敦郊区的座普通房子里,有妻子和两个孩子。有一天,他拿到了新做的假牙后,突然感到需要“上来透口气”。
拿着从赛马中赢得的十七镑,他避开家人溜去他童年时住过的小镇,还去了他惦记了三十年的个池塘里钓鱼。只是他所看到和经历的,既出乎他的意料,又不可避免。
真正说起来,那个念头是我在拿到新假牙的当天想到的。
那天早上的事我记得很清楚。七点四十五左右,我悄悄下床,刚好赶在孩子们前头进浴室,还锁上了门。那是个要命的一月早晨,天空是脏的,有点黄灰色。从浴室的小方格窗户往下看,能看到一块十码长、五码宽的草坪,围着它的是女贞树篱,中间有块不长草的空地,那就是我们所称的后院。艾里斯米尔路上每家房后都有同样的后院,同样的树篱,同样的草坪,除了一点——哪家没有小孩,哪家的草坪中间就没有空地。
往浴缸里放水时,我用一把有点钝的剃刀刮胡子,照在镜子里的那张脸也看着我。往下,水盆上方的小架子上,盛在平底酒杯里的,是属于那张脸的假牙,是我的牙医华纳先生给我暂时用的,直到新假牙做好。我的脸从来没那么难看过,真的,就是那种砖红色,配黄油色头发和浅蓝色眼睛的脸。感谢上帝,我的头发没有变灰白也没掉光。等我戴上假牙后,大概会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些,我可是四十五岁的人了。
得记着去买刀片,我这样想着进了浴缸开始打肥皂。我往胳膊上打了肥皂(我的胳膊属于又短又粗的那种,从手到肘部都有些斑点),然后拿刷背用的刷子给肩胛骨处也打上肥皂,不借助什么东西我是摸不到那里的。这有点烦,不过我身上的确有几个地方现在用手是摸不到了。事实上,我的身材现在略微显胖,但不像在集贸市场上表演节目的那种胖子。我的体重也就是十四英石①多一点,上次量腰围时,不是四十八就是四十九英寸,我忘了是哪个数。可我的胖,不属于人们所说的“叫人反胃”的那种,我也没有长个往膝盖那里滴溜溜垂着的大肚子,原因不过是我有点横向发展,有点像桶形。你认不认识那种胖子?他们活跃又健壮,像运动员一样蹦蹦跳跳,外号叫“胖子”或“胖哥”,总是聚会时的生气和灵魂之所在。我就是那种人。“胖子”,他们几乎总会这样叫我。胖子保灵,而乔治·保灵是我的真名。
但是那会儿,我没有作为聚会时的生气和灵魂的感觉。我突然想到近来一大早总感到郁闷,尽管我睡得很好,胃口也不错。当然,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那副操蛋的假牙。它盛在平底酒杯里,样子被放大了一点,好像是骷髅的牙齿,正对着我咧嘴而笑。套上牙龈后,它能给你一种很糟糕的感觉,挤压着使不上劲的感觉,就像啃了口酸苹果。再者,随你怎么说,假牙是个里程碑。等你掉完最后一颗牙,你调侃自己是个好莱坞帅哥的日子,毫无疑问地算是过到了头。我四十五岁,也长上了膘。站立着往大腿根打肥皂时,我看了一眼自己的体形。胖人要是看不到自己的脚可就糟糕透顶,事实上站直身子时,我只能看到自己脚的前半部。往肚子上打肥皂时我心想,没有哪个女的会多看我一眼,除非给她钱,否则不会看我第二眼,不过那会儿,我也不是很想让哪个女的多看我一眼。
可是我又突然想到,按说那天早晨我有理由情绪更好一点。首先我不用上班,那天,平时在我的管区用来“代步”的老爷车(我得告诉你我干的是保险这行,在飞火蛇公司,人寿、火灾、盗窃、孪生胎②、船舶失事——无所不保)正在大修。虽然我还得去位于伦敦的办公室看一眼,送去几份文件,不过那天肯定是不用工作了,我要去取新假牙。另外,那一向我脑子里时不时在琢磨一件事,那就是我有十七镑,谁也不知道——我是说家里没人知道。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有个叫梅乐斯的家伙弄到一本书,名叫《赛马实用占星术》,里面论证了赛马的结果全由各行星对骑手所穿衣服颜色的影响所决定。时不时参加赛马的,有匹名叫“科塞尔新娘”的母马,从来跑得都是无缘前几名,不过它的骑师穿的是绿色衣服,刚好跟一颗正在上升的行星的代表色相同。梅乐斯对占星术五迷三道,他在这匹马上投了几镑的注,还死皮赖脸非要我也在它身上下注。到最后完全是为了堵住他的嘴巴,我才下了十便士的注,但是我的一贯原则是不赌博。果不其然,“科塞尔的新娘”轻而易举跑了第一。我忘了准确的赔率是多少,但是我那注赢了十七镑。好像是灵机一动——非常古怪,大概又代表了我这辈子的另一个里程碑——我只是把十七镑悄悄存进银行,谁也没告诉,以前我可从来没干过这种事。如果我是个好丈夫和好爸爸,就会拿这笔钱给希尔达(我老婆)买套衣服,再给孩子们买双靴子。可是我当好丈夫和好爸爸已经当了十五年,开始觉得当够了。P5-7
乔治·奥威尔的旗帜(代序)
2010年英国有项调查表明,乔治·奥威尔仍然是当今最受同行热爱的作家之一。在20多年的写作生涯中,奥威尔发表了200多万字的作品,翻译成中文的,还是其中的少数。
现在说起奥威尔,大家都会想到《一九八四》和《动物庄园》。从这两本书来看,奥威尔是位反极权主义的先驱。但在美国作家杰弗里·迈耶斯写的《奥威尔传》里,他却是个典型的左派知识分子。这方面的知识,恰恰是我们的读书界欠缺的。
奥威尔前期的著作有明显的左派特征。他的Down and Outin Paris and London(《巴黎伦敦落魄记》,1933)和The Roadto Wigan Pier(《通向威根码头之路》,1937)都带有自传成分。威根是曼彻斯特和利物浦间的小城,有运河码头,是工人阶级聚居的地方。这些作品呈现了英国下层社会的贫困,跟恩格斯描写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著作有点像。奥威尔愿意到社会的最下层去了解老百姓的生活,这种态度本身就带有英国式社会主义特色。他从伊顿公学毕业后,去英属缅甸当了好几年警察,可谓出乎想象的选择。奥威尔经常穿着粗呢子外套,没有一点当时的“绅士”派头,显现出他的平民意识以及对劳工阶级的同情。但奥威尔家实际上也算是中上阶层(即所谓的upper·middle class),他自称在那阶层里属下层。
英国精英阶层出左翼,这是出了名的。19世纪的基督教社会主义运动和工党的产生,离不开社会和文化界的杰出人士。20世纪30年代的知识分子里有很多左派,奥威尔特立独行,跟标准的左翼也不大一样。有些人在文字上同情工人阶级,在生活上依然坚持中上阶层的标准,奥威尔则不然,他好像有意拒绝所谓的体面生活,有时候甚至自讨苦吃,比如只以土豆果腹,绝不抱怨,大概这是有人称他为“圣人”的原因。但是,这也是英国清教徒的传统。英国最优秀的公学(在我国,这些世界闻名的学校被称作“贵族学校”)对学生管束极其严格,从来不提倡奢华之风。奥威尔没有“食不厌精”的恶习,他的母校伊顿公学也会以此为荣。
奥威尔用他的笔树立了一面特立独行的政治的旗帜。他在《我为什么写作》的最后自信地写道:“回顾我的作品,我发现在我缺乏政治目的的时候我写的书毫无例外地总是没有生命力的,结果写出来的是华而不实的空洞文章,尽是没有意义的句子、辞藻的堆砌和通篇的假话。”但是,当我们看到奥威尔在《一九八四》和《动物庄园》的成就之后,再回头读他早期的作品如《缅甸岁月》《巴黎伦敦落魄记》等,也会欣赏他平铺直叙甚至打破故事情节直接评头论足的风格。评论家弗里德里克·卡尔就说到,奥威尔作为新闻记者或社会历史学家的成分要远大于艺术家的成分。
奥威尔提倡新鲜活泼的文风,厌恶陈词滥调,并说一切装腔作势的文字都“暗含欺诈”。他在英国文学史上留名,更多是跟他顺畅、明晰的写作风格有关。二战结束后,他对语言的退化尤其警觉。他在《政治与英语》一文(1946)引用了五段文字,说明“意象陈腐”“意义含糊”的文风如何败坏英语,败坏政治。《一九八四》中颠倒黑白的“新语”无非是这篇文章所揭示的语言“坏习惯”的极端表现形式。奥威尔还指出,语言败坏的根本原因是为无法辩护的事情进行辩护,然后他列出三项应该予以谴责之事: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苏……联的大清洗和流放、美国在日本投掷原子弹。这三件事涉及奥威尔自己的祖国和二战后世界上最重要的两个国家,可见奥威尔并不是可以用冷战时期美国“政治立场正确”的概念来归类的作家。
20世纪30年代,各国左翼人士以不同方式卷入西班牙内战(1936—1939),奥威尔也不例外。他站在民选的共和政府的一边与弗朗哥的国民军作战,受过伤,但是他稀里糊涂地加入的“马克思主义统一工人党”并不属于国际纵队,据说是托派组织,受到打压。左派里面关系复杂,有时内部的派系斗争太残酷。奥威尔对苏联的失望是从这时开始的。他把他的西班牙经历写在《向加泰罗尼亚致敬》里。我国至今没有研究西班牙内战的著作,是非常令人遗憾的,说明学界对二战错综复杂的缘起还缺乏比较基础的认识。当时支持弗朗哥叛军的主要是法西斯德国和意大利,美英的相关政策其实也间接损害了共和政府的利益。奥威尔不满于苏联,绝不意味着他的政治立场转向了后来得到英美承认的弗朗哥政权及其背后的支持者。要深入了解奥威尔是不容易的。他反对民族主义,反对不择手段维护英国的利益,反对权欲,不论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不过他在1949年也与英国情报部门合作过,提供了一份名单。著名英国马克思主义者、文化研究创始人雷蒙·威廉斯在20世纪70年代初写过一本介绍奥威尔的小书(收入大名鼎鼎的“现代大师”系列),数年后编辑了一本奥威尔的评论集。威廉斯对晚期奥威尔提出过深刻的批评,他的观点在英国左翼知识界是有代表性的。
《动物庄园》和《一九八四》为奥威尔的传世作品,其影响绝不仅仅局限于文学界。他在小说中创造的“老大哥”“新话”“双重思想”等词汇,皆已收入英语词典;而由他的名字衍生出的“奥威尔主义”“奥威尔式的”等新词,也常见于报章。《一九八四》直到1985年才有简体中文版刊行,且出版初期被列为“内部读物”,只允许特定人群购买阅读。《一九八四》英文版进入中国,却相对较早。该书于1949年6月在《一九八四》,我觉得很多场景离我们太远,我自己经历的“文革”更像无政府状态。我们当时一些套话可以用奥威尔所说的newspeak(新语)称之,但是它们完全没有控制我们的思想。书中有的部分是勉强读过去的,比如戈尔斯坦关于“寡头集体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的长篇大论。戈尔斯坦是犹太人的名字。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翻译出版了很多外国文学经典,整个“文革”期间大家都拼命看这些书,起码我的朋友们都是这样。当时我们还爱写日记,日记里的东西或许可以反映我们的意识形态,它绝对是个人的。到了上大学的时候,我们读过的世界文学,不会比一般欧美同龄人少。有了那样的阅读经验,不可能轻易被一位作家征服。
如果非要给奥威尔贴一个清晰的标签,那么大概可以说他是个尊崇个人自由、主张平等、反对极权和传统权威但是又有着鲜明英国社会主义信仰的作家。他还是反宗教的。《一九八四》里的“老大哥”代言人叫0’Brien(奥布兰恩),这是爱尔兰名字,爱尔兰人基本上都信天主教。这就比较隐晦了。著名英国小说家、《发条橙》作者安东尼·伯杰斯的一句话十分有名:“多一个人读奥威尔,就多一份自由。”其实未必。《发条橙》发表于1962年,也是一部反乌托邦小说,小说中绝对的、带有反社会意味的个人自由与高科技主导下不容一点独立个性的社会规训机制形成尖锐的冲突。奥威尔的自由礼物并没有使伯杰斯对人类的未来乐观,伯杰斯无法在《发条橙》所呈现的两个极端之间作出选择。真正的反乌托邦小说并不是站在善的一边谴责恶,它必定包含一种恐惧的意识,而引起恐惧的现象带有极大的普遍性,或具有四处弥漫的潜能。
单从文学艺术上来说,我觉得奥威尔最好的作品是他的文章(essays),他的文笔清爽流畅,见解独到,每一次阅读都是充满惊喜的旅行。这些文章绝对不是单纯的“文学艺术”,也不是单纯的政治,但是渗透了他的道德敏感性。奥威尔对自己很警觉,这可能和很多中国作家不一样。他在《我为什么写作》里说,他写作的第一条动机是想显得聪明,纯粹出于虚荣心(sheer egoism)。这种对自己十分警觉的态度也是一种道德品质。D.J.泰勒在《奥威尔传》中,对奥威尔作品中的道德观大加赞赏:“奥威尔著作中的独特风格完全可以进入‘好书指南’之列……最重要的是,奥威尔有一股道德力量,它像一道黑暗中闪射的光线、一条穿越晦暝的大道。作为一种道德试金石,他的个人行为举止并不是源于所谓‘体面正派的举止’,也不是源于被层层盔甲包裹的一般西方生活方式所要求的体面举止。”(文汇出版社,2007年第1版)
云南人民出版社推出的《乔治·奥威尔小说全集》,收录了奥威尔的七部小说,这是目前国内关于奥威尔作品最集中的一次出版活动,在翻译风格上较之其他已面世的译本也有新意。云南人民出版社能尽可能全面地、集中地将奥威尔的作品介绍到中国来,功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