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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章节 每天早晨,阿汗是村里起床最早的人。 阿汗起床后,便等待太阳出来。太阳出来后,他就开始笑。但阿汗不知道自己一直在笑,他对笑已经习以为常,笑着笑着便忘了自己在笑。 村里人很反感阿汗没心没肺的笑,如果不是他说话还算清楚,做事还算利索,他们会认为他是神经病。村里人不会关注太阳,反正天亮了太阳就升起,天黑了太阳就落下,谁会像阿汗一样盯着太阳傻乐呢? 今天的太阳又出来了。 阿汗又笑了。 村里人还没有出门,每家屋顶上都飘着炊烟,向栅栏外弥漫着浓浓的奶茶味。这时候,村里人大多在喝奶茶,他们吃饱喝足之后才会出门。阿勒泰的山又高又长,一天中不论干什么都很费力气,所以一定要吃好喝好。那些已经知道要被骑出去的马,在栅栏边东张西望,它们知道自己又要在外面奔跑一天,所以它们迫不及待,四蹄不停地踢着草地。草地上有露珠,在阳光中闪闪发光,像铺了一层星星。 阿汗笑着,看着闪光的露珠。山里潮湿,一夜间便让草地铺满了露珠。村里人同样对露珠视而不见,天黑了,空气潮湿,草地上就会有露珠,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是阿汗像喜欢太阳一样喜欢露珠,太阳出来后,他觉得露珠像眼睛一样在眨动,在看着他。他很喜欢这个过程,便一直看着露珠,直到露珠慢慢消失。 阿汗看了一眼已经脱离了山冈的太阳,笑了。他的笑容里充满欣慰,他每天都在等待这一时刻。 远处有东西在动。 因为远,阿汗只能看见动的东西是两团影子。它们在阳光中动着,在露珠中动着,越来越接近村庄。阳光变得更加明亮,露珠反射出更为刺眼的光芒。在村中没有人走动,也没有人看见有两团影子在动。 两团影子近了。 是两只狼! 阿汗很吃惊,它们已经走到了村庄边上,但仍在往前走着。阿汗想,早晨的阳光和露珠太漂亮了,让这两只狼被迷惑,忘记了自己是狼。阿汗不笑了,他看着两只狼,觉得它们不但忘记了自己是狼,而且不知道危险,所以才神不守舍地走近了村庄。 村里人不会在意太阳,村里人更不会在意太阳的变化。所以,除了阿汗外,没有人看到这两只狼。 两只狼在走动中,显得很亲密。 阿汗明白了,是一只公狼和一只母狼。 很快,它们走进了村子中央的草地,但仍然没有反应。这时阿汗发觉,露珠在阳光中更加明亮,它们看了一眼露珠,便走进了草地中。阿汗想,露珠一定弄湿了它们的爪子,一定有一股凉意浸入了它们体内。阿汗看见它们用嘴去舔露珠,它们变得不再像狼。 阿汗想,它们很欢快,似乎变成了别的什么。 到底是什么呢? 阿汗一时想不明白,但阿汗不着急,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想出答案。 两只狼走进了草地,除了阿汗外,仍没有人发现它们。它们沉迷于露珠,一副陶醉的样子,以至于走到村子中间才有了反应。它们是狼,走进人居住的地方,会有危险的。 阿汗想叫一声,让它们发现有人,赶快回去。 但阿汗还没有来得及喊叫,村里人已经看见了它们。村里人不会在意露珠,但是看见了两只狼,他们十分惊讶。狼的家在荒野里,人的家在村庄里,人可以去荒野,但狼不能进村庄,狼进了村庄就冒犯了人,人是不容许发生这样的事情的。村里人叫喊着,村里乱成了一团。村里人的声音起初是惶恐,但很快,这种声音变得兴奋起来,村里人多,他们不怕狼。于是,所有的声音变成了一个声音——打狼。 阿汗也叫了一声,他为两只狼担心,他的声音里充满恐慌。但他的声音很小,被人们喊叫的声音淹没了。 两只狼被村里人包围了。 村里人举着木棒和刀,那是要打它们和砍它们的,他们要置它们于死地。它们想往前>中,但前面有人,冲上去就是冲向人手里的木棒和刀。死亡是一张大张的嘴,正等待着它们呢!它们蹲下身子,发出绝望的嗥叫。 阿汗急得乱口叫,但是他没有办法阻挡人们。 阳光暗了下去。 露珠也顷刻间不见了。 阿汗看见两只狼只好后退。前面没有路,它们便只好从后面选择路。在这一点上,狼和人是一样的。它们向后退一步,人们向前逼好几步。人举着木棒和刀,它们无力应对,只能后退。 阿汗想,它们很快就会无路可退了。这个该死的早晨,是阳光和露珠发出迷幻的光彩,让它们丧失理智,走到了人们的包围中。以往,它们是多么谨慎,闻到人的气味,看到人的行踪,都会果断地离去。至于与人相遇,总是它们主动出击或离去。但是今天,它们却被太阳和露珠迷醉,完全丧失了警觉,进入了人居住的村庄,被人们包围了。阿汗这样想着,心疼了起来。 两只狼绝望地嗥叫着,声音越来越大。 阿汗知道,它们的叫声越大,说明它们越绝望。(P3-P5) 后记 后记:十三只狼的来历 《阳光照亮狼的眼睛》一文有真实的出处。在新疆阿勒泰的一个村庄,有一天一前一后出现了两只狼。人们都很惊讶,狼居然有如此大的胆子,敢在众目睽睽下进入村庄?人们围过去打死了它。没有过多久,另一只狼又进入村庄,它嗥叫几声,露出上下4颗獠牙,要扑过去咬人。人们吓坏了,纷纷转身逃窜。那只狼慢悠悠地走出村庄,进入了树林。人们猜测被打死的第一只狼是公狼,而第二次进入村庄的则是母狼,它不知道公狼已被打死,所以是来寻找公狼的。 我听到这个故事后,想象着那两只狼进入村庄时,应该轻松自如,有几分陶醉。为此,我觉得人们的猜测是美好的,我想顺应人们的猜测,虚构了两只狼的爱情,把它们放置在早晨的阳光和露珠中,让它们为之迷醉,如同行走在幻景中,最终导致它们被人们包围,并使公狼丧命,被剥皮剁肉。母狼为抢夺公狼皮子,最后因无法实现愿望,撞死在公狼的皮子下面。 这个爱情故事是凄关的,但我发现,我同样喜欢早晨的阳光和露珠,并为之心动。因此,我又虚构了一个人,他目睹了两只狼的命殁过程。在心动的一刻,世界幻化,人和狼为之迷醉。 《行走的狼尸》来源于一张照片,发生地在帕米尔高原。十余年前我在一本刊物上看到过那张照片,只可惜没有记住摄影家的姓名,否则还可以找到原照。在照片中,帕米尔高原的一头牦牛双角上挂着一具狼尸,由于时间太长,狼的皮肉已腐烂脱尽,唯留下一副骨架,使牦牛看上去犹如戴着一具王冠。其实,这具狼尸是牦牛的荣耀,牦牛用双角将一只狼刺死后,狼的尸骨变成它的“战利品”,永久留在了它头上。 那张照片颇为震撼,让我久久难忘。这次要写关于狼的书了,我根据照片虚构了一个故事:一只狼潜藏多时,意欲偷袭撕咬一头牦牛以解决饥饿。但它低估了牦牛的战斗力,在它发起偷袭后,不但没有把牦牛咬倒,反而被牦牛逼得无路可逃,最后被牦牛用双角刺死。因为牦牛用力过猛,其双角刺中狼后,再也拔不出来,从此狼尸便留在了牦牛头上。 一具狼尸挂在牦牛头上,这是一个极具冲击力的细节,由此改变了牦牛和狼的命运。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挂在牦牛头上的狼尸,昭示了动物界弱肉强食的永恒法则。生与死,犹如星火,明明灭灭而已。但无惧于生死的争斗,又是多么荡气回肠。 《恐惧的狼》有真实出处,亦有虚构成分。20世纪80年代,新疆的冬天很冷,而以奇寒著称的可可托海,则更为出奇,可达到零下四十度左右。据说有人在雪地里方便,撒出的尿尚未落地,居然被冻成了冰棍。一只狼因饥渴去河中喝水,喝完水发现爪子被冻入了冰中。它苦苦挣扎,终无法动一下,最后被冻死于冰河中。这是一件真事,人们每每谈及都一脸骇然,似乎天一下子又要冷下来。 一只狼被冻死时,是一个它看不见的敌人,慢慢打败了它,它非常恐惧,但却没有任何办法挣脱。所以,这是一个恐惧的故事,若如实写,会让故事如履薄冰,显得很危险。为此,我虚构了一个人,让他恐惧于狼随时会扑过来咬他。他整整恐惧了一夜,而狼整夜也只有叫声而不见身影。直至天亮,他才知道狼被冻死在了冰河中,它叫了一夜,它才是最恐惧的。至此,我觉得故事变得有味道了。 也许正因为狼没有露面,所以狼在最后的出场才更为激烈。短篇小说的结尾,应该使几分力呢?我以为使五分力足矣,留五分力的余地,使其具有弹性最好。 《跟在女人身后的狼》的出处,来自于牧民们的讲述。我发现,牧民们都有原生态意识,喜欢把故事放置在特殊场景中,然后设置出场地、气味、色彩以及地理形状,把一个故事讲得绘声绘色。听他们讲故事,可感受到民间故事的色彩和魅力,让人听后为之沉迷。 在这个故事中,一只狼跟在一个女人身后,女人没有发现它,它亦从不接近女人,只是远远地跟在她身后。狼为何会跟在女人身后?这个问题直至最后都没有答案。但这是一个并不让人急于寻找答案的故事,吸引人并让人急于想知道的,是狼跟在女人身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样的期待,远远要比得到答案有意思得多。 《奔跑而死的狼》是我最早写下的狼文章。1993年,我从西藏阿里调入驻新疆疏勒另一支部队,心里装满藏北的人和事,在写一部有关藏北的长篇散文。一天,在部队值班室,我铺开一本每页有300方格的稿纸,打算写一件自己亲身经历的真事。当时在阿里,我们的车子在一片开阔地驰骋,突然发现一只狼在车外奔跑,似乎要和越野车比赛。这样的情景颇为离奇,司机加快速度,看它如何追上我们。因为路况好,我们的车子开得很快,不一会儿便将它甩在后面。我们停车等它追上来,以展开第二轮比赛,但它却再也没有露面,我们只好失落地离去。后来我们知道,在藏北高原上经常会出现动物追车的情景,有时是黄羊,有时是牦牛,有时则是一群欢快呜叫的鸟儿。我们很幸运,遇到了一只狼。 离开阿里后,那块土地在我内心变得透明起来,我于是产生写作的冲动。但初次写狼,我不知从何下手,以至于忙乎半天,稿纸上未着一字。后来我想,除了它在我们车外奔跑,和我们的车赛跑这件真事外,可否虚构一些情节写成小说呢?思忖一番,我虚构了那只狼的死。 …… 这个故事被一位牧民亲眼目睹,他给我讲述时因为被母狠感动,其话语极富诗意,似乎在朗诵一首诗。我也很感动,觉得那只母狼的行为,配得上被人用诗意化的语言来讲述。 《没有故事的狼》是一个纯粹虚构的故事,用的是隐形叙述方式。我想在不动声色之间讲一个故事。或许,隐约的东西更有力量。但是我又有些犹豫,故事本事的隐约,和文本的隐约,到底哪个更重要呢?写这个故事时,我发现人为的东西都是徒劳的,大地上发生的事情,永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远远要比我们的虚构精彩得多。所以,关于这个故事,我不能说更多,在此打住。 《白狼留下狼髀石》出自一个传说,与居住在阿勒泰白哈巴村的图瓦人有关。据说,成吉思汗当年西征欧亚返回时,带回一批图瓦士兵,路过阿勒泰的喀纳斯湖时,看见湖水像乳汁一样诱人,便命令那批图瓦士兵留守。 我对这个传说很着迷,一直想把它写成一部长篇小说。有一天,我开始写这个小说,只写下了成吉思汗和一只白狼的几段话,便停了’下来。我发现,从一个传说开始,会让小说陷入无可适从的境地。就像在房顸上栽树,它永远都无法吸取到地上的养分,最后只能被干死。我停下来,写那些士兵被成吉思汗授予狼髀石后,他们视其为至高荣誉,佩戴狼髀石在喀纳斯湖边巡逻执勤。后来,成吉思汗一去不复返,他创造的帝国如一轮夕阳陨落,那些图瓦士兵从脖子上取下狼髀石,变成了老百姓。再后来,他们一个个死去,狼髀石一个个消失。 我迷恋狼髀石的故事,于是便决定以狼髀石消失为线索,写一部图瓦人的长篇小说。我虚构了十余个狼髀石消失的故事,作为长篇小说的提纲。后来,我发现这个提纲颇好,有点像笔记体小说。我遂将其当作中篇小说,单独放了下来。此次收入书中,我发现自己因为很喜欢这个东西,仍愿意将其视为中篇小说,不想写成长篇小说。 《与狼对视三十天》是一篇较长的叙述。我虚构了一位牧民从狼窝中掏了一只小狼崽,几经辗转到村中喂养,直至长成大狼,暴露出狼性,便不得不将它拴住。从此,它便成为村中特殊的一员。 我无比心仪村中喂养一只狼的情景,设想如果自己当时在场,该是多么美好。时间长了,便用虚构的办法,完成一个小说。 全文的叙述文本,以与一只狼的对视展开。初见它时,因为未及细看,我以为它是一只狗,后来才知道它是狼。我既为无意识接触它而后怕,又因可以零距离看狼而欣喜。我天天观察它,遂对它产生关爱之情。在这期间,它遭受地震、电击和雪暴,还忍受了烦躁和痛苦,甚至被人误解,但它仍然体现出生命的美丽。再后来与一只狗相爱。并经常显示出对大自然的天性之爱。最后,它被放生回到大自然.拴过它的地方不留一丝痕迹,似乎它从未来过这里。 这一篇比较长,可视之为一个小长篇。 以上十三只狼的故事,狼都是真实的,故事有一半亦为真实,另一半则为虚构。即使虚构,也是真实的自然生发。 由此坚信,真实只有经过虚构,才能变得更加完美。 王族 2014年2月5日,乌鲁木齐奇寒 目录 狼志(代序) 第一只 阳光照壳狼的眼睛 第二只 行走的狼尸 第三只 恐惧的狼 第四只 跟在女人身后的狼 第五只 奔跑而死的狼 第六只 两个山坡上的狼 第七只 觅食的母狼 第八只 狼狗、狼或者狗 第九只 两条腿的狼 第十只 食子的狼 第十一只 没有故事的狼 第十二只 白狼留下狼髀石 第十三只 与狼对视三十天 后记:十三只狼的来历 序言 狼志(代序) 熟知狼的猎人或牧民都知道,在雪野或密林中,如果突然传出几声嘶哑的嗥叫,很快就会有狼群出现。狼群出现的动作很迅速,几乎嗥叫声刚落,它们便浑身裹着寒风,用前仰后蹲的姿势站在了你面前。这时,狼的眼睛里闪动着骇人的寒光,在短短的时间里,这股寒光会变得像洪水,要将它看到的东西一一淹没。 同一件事,人看两眼,狼看一眼。一群狼发现猎物后,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击。它们依靠凶残的习性和高超的捕食本领,在出击的一瞬间,就已对猎物判断得一清二楚,会让对方遭到致命一击。狼的记忆力超群,看过一次动物饮水或吃草的地点后,会牢记在心,然后在草丛或大树后面潜伏下来。那些动物在清晨或黄昏出现时,狼会迅速出击,准确致其毙命。 狼大多时候在外游走,无固定居所,但在母狼怀孕时,公狼会挖出长达三四米的狼洞,里面有两室,可供大小狼分居。狼洞前往往有一大堆土,或者一堆树叶,可对狼洞起到遮掩的作用。 狼主要依靠肉食活命,但在夏天也吃青草、嫩芽和浆果。狼不喝流动的河水或山涧溪水,以防自身气息传向远处暴露了行踪。它们只喝湿地中的积水或泉水,如果没有这样的水源,它们便忍受饥渴去寻找,直到找到为止。所以,狼艰辛奔波大多并非为了捕食,而是为了寻找水。 狼的奔跑速度极快,一小时可穿越55公里左右。狼的持久性在动物中首屈一指,爬山时速度并不会减缓,往往从一块石头可以跳到另一块石头。狼走过空旷地带时,会快速穿行而过,以免让自己暴露。狼一旦被人或者其他动物发现,它们不会用遮掩物隐藏自己,而是会与其对视,随时准备搏斗。如果它们不想搏斗,会选择有利的道路迅速离去。狼的记性很好,每走过~处都会牢记其形状和地理分布。如果需要从原路返回,它们会根据记忆选择捷径,并准确无误地到达目的地。 狼是群居动物。一群狼的数量至少有5只,一般情况下在12只左右,在下大雪的时候,狼群数量会骤增到20只左右。狼群通常由一对有地位的配偶领导,它们可与狼群中的任何一只狼交配。狼群各自有明确的领域,且自觉遵守活动范围,从不踏入他者的领域。狼群会因为小狼出生或别的狼加入需要扩大领域,它们会因此向别处迁移,去寻找新的栖身之地。如果狼群之间发生领域冲突,它们会发出嗥叫声向对方宣告主权。狼依靠声音传递信息,熟知狼的牧民往往根据狼的叫声,可以判断出狼隔着好几座山和别的狼群在交流。 在狼群中,有地位的狼不论走动还是站立,总会将身躯高挺,四腿直立,两只耳朵直立向前,似乎在警觉周围的动静。这样的狼在狼群中是头狼,其权威和领导地位不可侵犯。而那些没有地位的狼则显得唯唯诺诺,往往尾巴卷曲,一副很听话的样子。 狼是最富肢体语言的动物,玩耍时会将全身伏于地,嘴唇不停地蠕动,有时还会伸出舌头舔着爪子。没有人知道它们为什么那样做,但它们却自得其乐,忘乎所以。狼愤怒时双耳会竖起,背上的毛也会在瞬间竖立,嘴张开后双唇卷起,将尖利的门牙露到外面。同时,它们也会弓起背发出尖利的长嗥。狼恐惧时会迅速把身子缩小,或低下背防守,将尾巴收回。狼这样做是为了让自己不显眼,易于利用遮蔽物隐藏。狼高兴时会不停地摇摆尾巴,舌头也会伸出嘴外动来动去。狼做游戏时,尾巴会高高的竖立,并不停地舞动。狼做游戏时,会随心所欲地在一处转圈跳跃,一会儿低头,把身体低低地伏在地上,一会儿又抬高臀部摇晃。狼的这种游戏有些类似于家犬的嬉戏行为。 有人说,狼是动物中会数数的动物。它们围住一群羊时,往往要前仰后蹲逼视很长时间。它们这样做有两个目的,其一在等待羊群慌乱,那是最佳的出击时机:其二为数清面前的羊群有多少只,以选择最肥硕的攻击对象。狼袭击羊时,往往会选择羊的肚子和脖子。攻击羊的肚子是为了扯出羊的肠子,因为狼的偷袭经常会很快被人发现,所以它们会先将羊肠子叼走,而羊肠子又是狼最喜欢吃的东西:攻击羊的脖子是为了把羊咬死,然后背走。狼咬死一只动物后,并不立刻吃掉,而是要叼(拖)回狼群中_o狼咬死羊后,会钻到羊的肚子下面把羊背起来,然后逃离。狼将咬死的动物运回狼群后,在狼群面前高高兴兴地跑上几圈,然后才开始将其吞噬。任何一只狼都不会上前与它争食,只是看着它津津有昧地享用。但是狼不吃病死或得瘟疫而死的动物。在牧区,牧民会把非正常死亡的牲畜弃之山谷,狼从气味上判断出是死畜后,会怪叫几声离去。这样的情景在它们饥肠辘辘时也会遇到,但它们毫不动心,很快会转身离开。 狼的跟踪术和隐藏术堪称一绝,它们选定捕获目标后,会长时间跟踪,从不轻易放弃。遇到最佳出击场地,它们会像闪电一样扑过去,猎物们这才知道自己被狼跟踪了很长时间。忽略狼的结果是极其悲惨的,顷刻间,它们便毙命于狼的利齿之下。狼从来不毫无目的地去追逐猎物,它们总是要弄清楚捕捉对象的身体和精神状况,然后才决定是否出击。 狼可以为了内心需求去冒险,也可以为了高贵精神而选择死亡。有一只狼被牧民打伤后,觉得自己无法逃出包围,一头撞向石头,一声闷响后,它的脑袋变成模糊的一团。在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上,流传着一首只有四句的长调:“一只狼在仰天长啸,一条腿被猎夹紧咬,它最后咬断了自己的骨头,带着三条腿继续寻找故乡。”狼的精神由此彰显得淋漓尽致。 但在更多的时候,狼很灵活机智,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从来不盲目出动。一位牧民说,有一次,一群狼围住一只鹿,一只狼冲过去咬伤鹿腿后,随即快速返回狼群,让另一只狼冲过去咬伤鹿的另一条腿。狼群之所以不凶猛进攻,是因为鹿高大于狼好多倍,而且善于用蹄子攻击,如果踢得准,一蹄子便可把狼踢死。所以,狼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咬伤它的蹄子,让它大量失血,没有了反抗的力气和意志。鹿终于不行了,身躯轰然倒地。狼群一拥而上,撕扯开它的皮肉吞吃起来。 在狼身上,孤独和骄傲并存。狼的最佳生存状态是在绝境中独自觅食。狼不会在任何一个地方长久停留,即使吃东西时也不细嚼慢咽。正因为狼保持高度亢奋,所以它们的精力始终都很集中,一有风吹草动便一跃而起,将身影闪入旷野之中。但它们伫立在高处对着圆月发出长嗥时,让人觉得它们精神振奋,浑身激荡着一股股难耐的热流。 狼对大自然中的朋友充满友爱,总是不动声色关心着林中百兽。它们在吃猎物时总要把一些骨头、皮肉和残渣剩屑留在路边,而那些在寒冬或陷入无助境地的狐狸、秃鹫、鹰、乌鸦等,往往会把这些东西当作救命稻草渡过难关。受狼的启示,新疆牧民在沙漠中吃完西瓜后,将瓜皮反扣在地上,使其保持一定的水分,以供以后路过此地的受困者或饥渴的鸟儿能得以解救。乌鸦是狼的好朋友,一旦发现猎物就会给狼报信。接到信号后,狼会欢快地嗥叫,快速向目标疾驰而去。 在赤野千里的荒原上,一群狼走动时,走在最前面的是头狼,它将积雪或草木用头顶开,辟出一条小路,以便让后面的狼顺利通行。在漫漫长途中,狼群会遇到突如其来的另一支狼群,它们会咆哮,龇牙咧嘴,怒目相视,但却很少搏斗,狼一般不去侵害别的狼,它们喜欢和平沟通。最后,一群狼会为另一群狼让路,让它们通过。 为群狼出去打探消息的狼,不光要肩负起为整个狼群负责的使命,而且还必须具备冒险精神。所以,这样的狼在很多时候其实是独狼,它往往勇敢、睿智,具有超凡的本领。它找到目标后把嘴插入地缝,发出一声低缓嘶哑的嗥声,狼群听到后便马上汇聚过来。如果独狼在外遇到危险,便只能独自解决,解决了危险便能归队,若解决不了便命殁荒野。所以说,独狼是狼群中的敢死队员。 深夜,狼的嗥叫会让人惊骇不已。它们的叫声阴森、凄楚、嘶哑而有力,犹如山中滚石在撞碰。狼对声音的个性要求十分严格,不论嗥叫还是呼唤,绝不重复,以此来强化自己作为狼的高贵。谁也不知道狼为什么嗥叫,大自然赐予了它们这一禀赋,它们从中享受着自己独有的快乐。 狼最无可奈何的敌人是蚂蚁。在树林里,蚂蚁在松树下的落针中密集成团,有时候狼并不知详情,会卧到落针中,成团的蚂蚁便咬它身体的各个部位。最后,狼被蚂蚁咬得全身溃烂,倒地而亡。 野生的狼因为一直在荒野生存,其寿命在12—16年之间,而人工饲养的狼因为生存条件好,则可以活到20年左右。狼死亡的原因有很多,但大部分会死于其他狼的侵害。所以,狼最危险的敌人并不是人类,而是狼本身。另外,疾病是导致狼死亡的一大原因,狼捕食时并不知道被捕食的动物是否有病,所以会被传染上狂犬病、细小病毒和犬瘟热等流行病。 一只老狼在临死前会大声嗥叫,尽量多的召唤一些狼到自己身边来。它在死之前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恐惧死亡,而是要将自己以前经常光顾的巢穴、河水、牧场等信息告诉同类。这是每一只狼都会严格遵守的传承规则。 狼死后,同类会把它吃掉,不让它的皮肉和骨头遗失于荒野。这是死去的狼所享受的最好的葬礼。 内容推荐 这里有十三个世人难以猜度的“狼故事”,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为作者旅居草原多年创作而成,很大程度上颠覆了我们对于狼的偏见与误解。这些故事,各自讲述了狼对爱情的坚贞、狼对自由灵魂的不屈追求、狼笃深却又决绝的亲情、狼的超常智慧和才能、狼的非凡意志、狼和草原万物相生相克的密切关系……无不给人以震撼与感动。 且看狼族如何在严苛的生存环境下尽现奇迹,如何谱响一曲曲直击心灵的生命之歌。 请看由王族所著的《十三狼》。 编辑推荐 狼的影子,一直潜藏在人的生命中,并不时从我们心灵的僻隅中跳出,牵引出我们不可抑制的狼性,让我们像狼一样安身立命。 对于狼,我们究竟理解多少?血性,残忍,狡猾?……王族所著的《十三狼》讲述了13只性格迥异,处境不同的狼的故事。作者善于从细节着手,语言朴实而蕴满感染力,尽情展示了边远地区动物的兽性和兽性中的人性,淋漓尽致地展示着动物的灵魂与情感,地域色彩浓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