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回声泉
闲话不叙,直奔主题。1973年,爱荷华城。两个男人,一辆车,一辆辉煌不再的破旧福特猎鹰。冬天,严寒深入骨髓,直达五脏六腑,关节冻得通红,鼻涕流个不停。要是你神通广大,能在他们颠簸而过时伸长脖子往车里细看一番,就会发现副驾驶上那个年纪大点儿的男人忘了穿袜子。他一双赤脚蹬着乐福休闲鞋,身受酷寒而无动于衷,好像学龄前的小男孩暑假出来短途旅行似的。事实上,你还真可能错把他当成个小男孩:瘦小的身上穿着“布鲁克斯兄弟”的粗呢衣服和法兰绒裤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但一看脸就不行了,沟壑纵横,皱巴巴的一脸苦相。
另一个人要高大强壮一些,三十五岁上下。留着络腮胡,一嘴坏牙,穿一件破烂的运动衫,肘部都开了口。还不到早上九点,他们驱车下了高速,进入一家酒水商店的停车场。店员就在前面,手上的钥匙叮当作响。一看到他,副驾驶上那个男人就猛地推开车门跳了出来,完全不顾车还没停稳。“等我到了店里,”很久以后,另一个男人这样写道,“他已经拿着半加仑苏格兰威士忌在结账了。”
他们继续驱车前行,酒瓶在两人手里来来回回传递着。几个小时后他们就回到了爱荷华大学,在各自的课堂上慷慨激昂,舌灿莲花。很明显,两人都有酗酒的毛病,而且病得不轻。两人都是作家,一个已经声名显赫,另一个在成功之路才刚起步。
年长些的男人叫约翰·契弗,他写了三本小说,《瓦普肖特纪事》《瓦普肖特丑闻》《弹丸山庄》。还有一些短篇,都是文学史上少见的风格,天马行空,独树一帜。契弗今年六十一岁,五月份的时候,他因为扩张型心肌病被紧急送医院抢救,酒精对心脏的致命打击可见一斑。在重症监护室待了三天以后,他突发“震颤性谵妄震颤性谵妄,又称撤酒性谵妄或戒酒性谵妄,为一种急性脑综合征,多发生于酒依赖患者突然断酒或突然减量。”,胡言乱语,情绪激动,看护为了固定住他,只好给他穿上一件束身皮衣。他在爱荷华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在著名的“作家工作坊”有一学期的教职。这让人看到美好生活的希望,但实际上他却并不如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出于种种原因,他没带自己的家人,像个老光棍一样,住在爱荷华大学酒店的单人房里。
年轻点的那位叫雷蒙德·卡佛,他也是刚刚谋得“作家工作坊”的教职。他的房间和契弗的一模一样,而且就在契弗楼下,两个人房间的墙上甚至都挂着同样的画。他把自己的妻子和十几岁的孩子留在加利福尼亚,也是孤身一人来到此地。能成为作家,是他小半生的夙愿,不过他一直觉得时运不济,怀才不遇,酗酒的毛病已经持续了很久,不过就算被这杯中物消耗折磨,他也已经写了两卷诗歌,小说也写了不少,很多都发表在一些小杂志上。
初看上去,两个男人天差地别。契弗的穿着打扮,一举一动,都是一副家境优越的中上层做派。不过,要是跟他再熟一些,就会发现这一切都是让人眼花缭乱的“障眼法”。而卡佛,则来自俄勒冈克拉兹尼卡市的一个工人家庭。多年以来,为了支持儿子的写作事业,父亲一直做着看门人、勤杂工和清洁工等卑微的活计。
1973年8月30日,两人相遇了。契弗敲响了240房间的门。当时在场的学生乔恩·杰克逊回忆,来客大声嚷嚷,“不好意思,我是约翰·契弗,能要点儿苏格兰威士忌喝吗?”这厢卡佛终于见到偶像,赶忙拿出一大瓶斯米诺伏特加,兴奋得连说话都结巴了。契弗接过一杯酒,但对往里面加冰块或者果汁的建议嗤之以鼻。
因为对酒的共同爱好,两个男人立刻变得亲近了。他们在一起时,基本上都泡在只提供啤酒的“米尔酒吧”,畅谈文学与女人。每周两次,他们会开着卡佛的猎鹰去酒水店买苏格兰威士忌,拿到契弗的房里喝个底朝天。“他和我什么也不做,就是喝酒。”卡佛后来为《巴黎评论》撰文时写道,“就是说,我们在各自的课上都滔滔不绝,但我俩在那里待了那么久……估计两人谁也没把打字机的防尘罩扯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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