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什么是真正的微商
基于微信的广泛应用,一个依傍于微信的电商群体已悄然兴起,那就是“微商”。一提到微商,大多数人潜意识里会将其定义为通过微信平台进行营销的商家,实际上,真正的微商是指一种透明、公正、公平的新兴商业营销模式,在营销过程中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考虑问题,不以欺骗的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
1.微商的实质
微商可以理解成利用互联网工具、通信工具,将自身的社交关系转化为影响力,并产生进一步商业行为的个人或组织。微商的实质就是一种商业模式,更加贴近消费者,也更符合现代消费者的消费理念。
微商发展到一定规模就形成商业模式,通常而言,微商的最终发展形态是一种商业文明。不同的定义就代表着不同的发展阶段。
就目前的发展阶段而言,微商主要是指构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在形成初期,微商的力量非常薄弱,大部分微商都是一个人赤手空拳打天下,而发展到今,微商已经形成一种潮流、一种趋势,从最初的微信朋友圈发展到一个零成本的营销平台。
如果创业者想要玩转微商,首先要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力量,构建基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新型营销模式;其次是构建营销战略模式,从商品文案撰写到营销推广,从商品成交到客户关系维护,从商品的细分与定位到代理商的合作。这一系列的运营流程是每个创业者都必须要了解的,微商绝不能按部就班地做表面形式的运营,要有战略战术,找准发力点进行深耕。
2.微商与传销的区别
我们经常会看到朋友圈中千篇一律地销售同一类型的商品,且发布的频率较高,广告语也极具诱惑力,并不断号召朋友加入其销售队伍。有人认为这是微商传销的陷阱,但是也有人认为这是微商营销的模式。那么,该如何区分“微商”和“传销”呢?
(1)实质不同
微商是指合法的企业建立的一套销售体系。企业通过销售体系精准掌握客户的信息,并不断提升客户对品牌和企业的忠诚度。
传销本身就属于非法组织,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是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国家有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打击一切传销行为。
(2)进入条件不同
微商不需要缴纳任何入门费。商家想成为某品牌的代理商,只需要根据品牌制定的规定进货,如各级代理商分别需要进多少钱的货、分别享受什么样的价格优惠。
传销的入门费较高,且强制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一定的费用才有代理的资格。
(3)分配模式不同
微商主要是按照商家的销售业绩计算利润分配,采取“多劳多得”的分配模式。
传销是指组织者经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作为销售业绩的依据,因为传销发展一个会员需要缴纳高额的会费或购买其“商品”。
综上所述,微商与传销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商品的终端消费链是否为消费者,在获利的同时,是否设置有配套和持续的服务措施。微商是合法的,且是未来移动电子商务生态圈中的重要商业模式。
实际上,微商的出现和发展主要依托于社交网络。从QQ到微博,从微博到微信,社交网络逐渐实现移动化,而微商正是利用移动社交工具将自身的社交关系转化为影响力,并产生商业行为的个人或组织。
在互联网时代的每一个发展阶段,企业都会根据市场变化对营销战略进行相应的调整。纵观互联网的3个发展阶段可以看出,企业的营销战略由传统的粗犷式广告投放转变为精细化的微营销。微商营销凭借精准的用户定位、低营销成本、用户参与度高以及投资回报率较高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的青睐。
1.2微商的爆发
微商是基于各类移动社交平台发展起来的一种“去中心化”的电子商务形态,是企业或个人基于社交化媒体展开的新型电子商务模式。简言之,微商=移动终端+社交平台+电子商务。
移动通信技术、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进步和社交平台的开放化,为微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技术和平台的支持,进一步扩宽了微商的发展渠道。相对于传统的购物方式而言,微商有着许多不可比拟的优势:中国网民在线网购和移动终端购物的消费习惯已经形成,为微商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微商以各类社交平台为依托,各类社交平台的分享功能是微商发展的重要推力;微商的门槛低、运营成本低,商家的营销模式逐渐由被动营销过渡为主动营销。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微商的出现提供了“温床”,微商初期的营销模式依托于微信营销。严格来讲,微信营销仅是微商的一部分,微信只是微商的一个载体。微商的溯源应该从互联网时代说起。
互联网发展至今,按照主要流量来源和用户行为目标为划分依据,主要经历了三大阶段,如图1—1所示。
图1—1互联网发展的三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传统互联网以“内容为主、服务为辅”为主要形态,内容提供方式主要是以信息块为主。该阶段的缺陷较明显——用户分散、账号体系缺失、用户的互动频率低。在该阶段,以搜狐、新浪、网易等传统互联网网站为代表。
在第二阶段,即Web 2.0时代,互联网与社交网络相结合,仍然以“内容为主、服务为辅”为主要形态。其中,信息流以内容流为主,消息流为辅。在该阶段,人人网、开心网等成为典型的社交媒体。
在第三阶段,移动APP与消息流型社交网络并存,传统的互联网网站开始逐渐走“下坡路”。在该阶段,服务与内容并重,借助于各种移动APP直面用户,极大地提升了用户体验,微博和微信成为第三阶段的产物。
在互联网发展的第二阶段中,社交化营销的雏形已经形成;在第三阶段中,互联网的形态逐渐衍生为移动化和终端化,而微商行业正是在该阶段中产生。
传统营销模式和电子商务的门槛高、成本高、区域性强等因素,限制了一部分没有雄厚经济实力以及分工明确的团队的创业梦,而微商刚好解决了这些问题,这也是微商迅速发展的前提条件。P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