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浮士德年届百岁,已走到生命的尽头,用中国人的话说就是到了“阎王不请自己去”的时候;且他的死不过是应验了当初与魔鬼赌赛的誓言,但这种赌赛或者说死法仍大有深意。浮士德是在请求正在消逝的时间停留一下时倒地而死的,这可看作一个意象,即表意之象,所要表达的大约是作者对于时间与生命关系的看法。
时间当然不会停顿,但假如时间停顿,又将如何?《浮士德》通过浪漫主义的艺术表现告诉人们:假如时问停顿,死亡随即到来。因为时间作为物质运动的形式,当然也是生命的形式,而且“是生命的本质的形式和条件”,离开时间的生命是不可想象的。正如费尔巴哈所说:
实际上时间完全不只是直观的形式,但它是生命的本质的形式和条件。如果没有顺序继起,没有运动、变化和发展,那也就不会有生命,不会有自然界;因此时间是与发展不可分离的。发展着的东西就是现在存在着的东西,但这一现存的东西,以前不是这样,而将来也不会是这样。从而,如果由我夺去时间……那你就由血管中夺去我的血液,由身体中夺去心脏,由头中夺去脑,结果不待言,除了死和佛教的虚无以外,我不会剩得什么东西。(《幸福论》)
在这里,费尔巴哈将时间与“顺序继起”、与“运动、变化和发展”看作同一的东西,因为时间无非就是物质运动、变化、发展的顺序和持续性,时间就存在于四季的更迭、日月的推移这些自然变化之中。运动离不开时间,没有什么物质可以在时间之外运动;时间也离不开运动,也没有什么时间可以独立于物质运动之外。“时间是与发展不可分的统一体,与自然界不可分的统一体,与暂时存在物不可分的统一体。”(同上)所以,当费尔巴哈说“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时候,他也是在说时间;当他说“没有顺序继起,没有运动、变化和发展,那也就不会有生命”时,他也是在说没有时间就没有生命。
人常说“生命在于运动”,其实生命本来就是一种运动,生命运动与物理运动、社会运动构成物质运动的三种基本形式。生命在于运动,而运动与时间不可分,所以生命与时间也不可分。生命在时间中产生,从无生命的物质形成最初的生物体有赖于时间;生命在时问中进化,从最原始的生命形式到细胞和多细胞有机体的进化有赖于时间。生命存在于时间之中,生存就是生命在时间中持续的运动。人生在天地间,也生在时间的长河里,人拥有生命,其实就是拥有时间,拥有年月日时分秒这些生命的本质形式和条件,所以说“时间就是生命”。
生命在于运动、发展和变化,而“发展着的东西就是现在存在着的东西,但这一现存的东西,以前不是这样,而将来也不会是这样”(费尔巴哈)。我们曾经是孩子,将来还会变成老人,正如有个谜语说,早晨四条腿走路,中午两条腿走路,到了晚上就得三条腿走路了。
P4-5
本书其实没有写多少自我,却与作者平淡一生的各个时期密切相关。如果不是从大山深处来到都市,如果没有学过哲学,没有做过副刊编辑、报纸评论员,没有编辑和写作过杂文,总之,如果没有从那时到现在的读书写作,就不会有这本书,有也不会是这个样子。所以,书中虽然没有写自我,从中却可以看到自我。
人所以会有不一样的自我,在很大程度上缘于不同的阅历,包括读过不同的书。学过哲学却没有从事学术工作,注定了我一生的走向。正由于此,我能读费尔巴哈,却不能读黑格尔。费尔巴哈对我的影响,这本书可以作证。他的唯物主义和人本学观点,他的著作中丰富的人文资料,以及他的缺点——“美文学的、有时甚至是夸张的笔调赢得了广大的读者”,这在恩格斯看来是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一书的缺点。总之,费尔巴哈的哲思、渊博和美文,无不适合我的胃口。读书如此,写作亦然,特别是从职业中解脱,可以随自己的爱好写点东西后,就希望能写出自己喜欢读的那种书。这当然是追求,所谓“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能做到多少另当别论。
我特别提到做思想副刊编辑,因为我在专业或者说学问上的方向,从那时形成以后一直未变;便是知识积累,也是从那时开始的。那个思想副刊的“思想”二字,在学术上对应的主要是人生哲学,这促使我从工作需要出发看书学习;既然是副刊,借用鲁迅先生的说法,就要给人以娱乐和休息,所以讲究生动形象,这是我爱好美文的一个缘由。后来做了评论员,这些因素或多或少带到评论工作中去,体现在编辑、写作杂文、言论的编辑思想、写作方法上,直至影响到评论的思想和文风,以及评论文体的创新。无论是编副刊、编专栏,还是写杂文,直到近年来写作系列文史随笔,共同的一点就是不想空说,而力求用事实、形象和文史知识说话。
用文史知识说话,也不是完全没有问题,“掉书袋”就被视为一个弊端。但以此为忌,或许适用于某些文学性较强、创新含量较高,虚构以及标新立异、独树一帜的作品,要么高不可及,要么是体裁本身的要求,或者不过是奇思异想乃至怪诞而已。对于那些只求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前进的读书人而言,则吸收前人的思想、引证前人的言论、引用前人的资料,不仅难以避免,而且是一种老实的态度,分清哪些是前人的,哪些是自己的,以免掠人之美;同时,又可避免自说自话,使自己的思想见解获得丰富有力的佐证,有利于自圆其说,并增强雄辩力;此外如上所述,还显得生动形象、知识性较强。继承前人的写作,古今中外汗牛充栋。如果把“掉书袋”作为否定的尺度,那么能留下来的文化成果将十分有限,古代学术笔记的标杆如《容斋随笔》之类,当代大家钱钟书的《管锥编》,都可能被沙而汰之,遑论大量“述而不作”的古籍!至于本书,如果有人愿意看作读书随笔,也未尝不可。
宋朝有个宗杲禅师,以临济宗杨岐派传人名震京师(从汴京到临安)。他论禅有言:“譬如人载一车兵器,弄了一件又取出一件来弄,便不是杀人手段。我则只有寸铁,便可杀人。”此说深得朱文公(熹)认同,想必以为同样适用于儒学。如果说寸铁杀人者已经登堂入室,那么弄一车兵器者就可能尚在街头卖艺。但笔者不揣简陋,如果不怕抬高了自己,自认为就属于那弄一车兵器的人。为什么?因为不想杀人,既不想用禅学杀人,也不想用儒学杀人,更不想用道学杀人。何况对我来说,儒学禅学也如黑格尔,从来没有正经下过工夫,偶有涉猎,也不过是作为人文史资料来读。
其实,就算弄一车兵器,也并非多么不堪。清人褚人获在其《坚瓠丁集》中,举圣贤之徒的例子说:“盖自吾儒言之,若子贡之多闻,弄一车兵器者也;曾子之守约,寸铁杀人者也”。不过将弄一车兵器归结为“多闻”而已,评价还算正面。笔者当然不可与圣贤之徒相提并论,就算街头卖艺吧,倘若有人围观,说明还能满足人围观的需求,说好听点是娱乐需求,也算是一种价值,也算创造了一种价值。
这是一本读书人也许会感兴趣的书,即便书中的许多故事,也须是读书人方能读出味来。这就够了,借用路遥《人生》中的说法:天下读书的,一茬人呢。对文化有兴趣的读者,未必有多少时间和条件去涉猎许多书,倘若能从一本书中窥见较多的书,那么,即便是些只鳞片爪、吉光片羽,也应有些助益;倘若兴犹未尽,就可以找原书来读。笔者年轻时希望见到这样的书,有同样兴趣的读者,或许也可以接受这样的书。
如果把“生·死”比作一扇窗户,那么打开这扇窗户,庶几可以窥见人生的些许风景;又因为毕竟是一家之言,难免带有主观色彩,所以是“我眼中的”。
焦加编著的《我眼中的风景(生死)(精)/博雅文丛》以生死为主题,写入的生命短长、死生问题兼及不死观念。
本书以散文形式表达文化内容,有些内容或许超越功利,但未必不适合读者口味。作者曾主修哲学,对文学、历史、宗教也有涉猎,尤其对正史野史和历代笔记乃至西方文化历史涉猎较广。本书内容不限于哲理,而以哲理相统属;不求渊博,因旁征博引而使文章厚重;虽非文化专著或美文,却较文化专著多些美文,较美文多些文化含量。
焦加编著的《我眼中的风景(生死)(精)/博雅文丛》以散文形式表达文化内容,有些内容或许超越功利,但未必不适合读者口味。作者曾主修哲学,对文学、历史也有涉猎,尤其对正史野史和历代笔记乃至西方文化历史涉猎较广。本书内容不限于哲理,而以哲理相统属;不求渊博,因旁征博引而使文章厚重;虽非文化专著或美文,却较文化专著多些美文,较美文多些文化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