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爱德华·布里斯编著安雯编译的《邵武四十年(美国传教士医生福益华在华之旅1892-1932)》讲述的是作者父亲在中国的故事。作者通过信件、与父亲的长时间交谈,以及一些第一手资料——因为作者本人也参与了他的中国之旅——重构了他的一生。书中记载的大部分事,都发生在中国福建省一个叫作邵武的小城之内。城墙环绕的邵武,坐落在美丽但凶险的闽江江畔。而闽江发源于邵武之西的崇山峻岭,穿过福建大地,向东南奔流人海。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福建和其他省份之间还没有铁路。三面高山为屏障,一面面对天然护城河台湾海峡,福建曾经在一千年的时间内高傲地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没有屈服于北方的王朝。
中国是作者父亲的生命。他所从事的工作可以说是和平队的先驱——为了上帝的荣耀和人的尊严,他行医,垦殖,为婴儿接生,饲养奶牛。他在中国服务的岁月自晚清王朝的末年开始,一直到毛泽东时代的初期(1932年)。
小爱德华·布里斯编著安雯编译的《邵武四十年(美国传教士医生福益华在华之旅1892-1932)》讲述了:晚清以来,中国海禁重开,大批西方传教士采华,在这片充满苦厄与动荡的土地上拓荒、布道。其中,有一位传教士医生医人也医牛,颇受瞩目。
爱德华·布里斯,出生于美国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家庭。1892年,他申请来到中国闽江上游的邵武——一个盗匪猖獗、民生艰辛的偏远山城。接下来的岁月里,他以一人之力,为该地200万人口提供医疗服务。他学习方言,抢救难产孕妇;创办学校,建造诊所;从美国引进名种家畜,建立奶牛场,与瘟疫斗争,成为“牛瘟免疫的一位先驱”……他是邵武人口中的“福先生”——福益华。福益华在中国结婚生子,经历了远方亲友亡故的悲伤,见证了战争的血腥和残忍,最终迫于时局离开中国。然而,直至生命结束,他仍梦想有一天能重返这片土地。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热爱中国人民”。
第五天,刮起了北风。爱德华在信中报告:“大多数时间,天气实在寒冷,除了把自己裹在毯子里面,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当我们经过一些江段,船只几乎无法前行时,我也拿起船篙,略尽薄力。这样的工作立即就让我暖和起来。”他说的显然是在帮助撑船。
一过南平,闽江立即显露出它的凶险。在他们船队前面,一只大型盐船正在过滩。20名纤夫拉着至少300英尺长的纤索,他们用力前倾的身体,几乎已经和地面平行,但还是无法拖动沉重的盐船。突然,似乎像是一声清脆的枪响,纤索崩断了。盐船立即被急流裹挟着顺水冲下来,正对着跟在后面的传教士的船队。纤夫们惊呆了,一动不动地望着,盐船上的舵手奋力挣扎着要将船控制在航道内。传教士船上的船工们挺起他们的船篙,如果盐船不是撞向他们的船头的话,他们可能还有机会将盐船推开。
爱德华眼看着大船像醉汉一样朝他们的小船扑了过来。大船上,两名船工爬到舵工的身边,帮助他抓紧舵把。如果他们能掉过船头,他们还有可能控制住盐船。大概有半分钟的时间,他们似乎就要成功了。但紧接着,传来了木板断裂的声音,一块礁岩划破了盐船的底部。船工们被甩出舵台,就在他们挣扎着试图抓住船篷时,盐船倾翻,接着就沉没了。
爱德华看见一名船工正向他游过来,他不能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想到他童年时的游泳训练也许就是为了今天的用场,但就在他甩掉鞋子的那一瞬间,船工消失了。人们心里都明白,盐船上没有人生还。沃尔克说,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几乎没有船工会游泳。
余下的航程是平静的。在南平,沃尔克礼节性地拜访了一个卫理公会的传教点。次日,小船队穿过城门廊,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这一段闽江的江面狭窄,两岸峡谷高耸,穿行其间就如同在城门洞内行走一般。峡谷中的岩石倒垂向水面,在江面上投下灰蒙蒙的影子。沃尔克已经养成了用探测索测量水深的爱好。虽然当时正是枯水的季节,但他还是测到了一处50英尺的水深。如果是在雨季的二三月,城门廊会变得激流翻滚,迫使来往的船只停航,有时要等待数天,甚至数星期才敢开航。但在这个季节,水面平静如镜,在两岸黑沉沉的巨岩之下,传教士的小船队轻舟如叶,四周是一片令人不安的寂静,能听到的只有船头水浪的低语和有节奏的划桨声。
穿过峡谷之后的第一个城市是洋口,到达洋口时,已经是他们出发后的第十一天了。洋口是清军驻防的城市,爱德华一提洋口就会说到它的那些碉堡。在第一次路过洋口时,他从船上望见清兵沿着护墙巡逻,仿佛是看到了一幅中世纪的图画。沿着江岸,黑瓦顶房屋的后墙空悬在水面上。晃漾在江边的小船像一群饥饿的小猪崽儿一般挤成一堆。
次日,他们经过顺昌。四十年前,顺昌曾经因为抵抗狂热的太平军而被定为县城。在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曾经占据了半个中国。在后来的四十年间,爱德华曾经许多次地经过城门廊、洋口和顺昌。他熟悉这条水路,就像熟悉从麻省家乡到耶鲁大学之间的铁路一样。
沃尔克告诉他,过了下一个险滩,他们可能会在一个叫作公鸡斗的地方遭遇土匪。和城门廊一样,这个地段也是一个瓶颈。江中心矗立着两堆岩石丛,侧影如同两只斗架的公鸡。自古以来,土匪就利用这一地形拦路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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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欧美国家有大批传教士涌入中国,其人数之多,现在想起来令人不可思议。据教会内部统计:“1889年有1296名新教传教士在华。”到1905年,在华新教传教士已经达到了3445名,其中有1432名男性、1038名传教士妻子、964名单身女性。1910年,新教在华的外国传教士人数增加到5144名。还有一个数字,统计美国“学生志愿海外传教运动”:1886年到1918年间他们派出了8140名传教士,其中有2524名到了中国。按那类“无利不起早”的物质主义思维方式,自私自利的西方社会怎么派得出这么多的传教士来华传教?还带来了那么多钞票?既然难以想象,于是“精神鸦片”“文化侵略”“思想毒害”等各种各样的阴谋论就发明出来。
其实,倘若追究大量传教士来华的原因,主要动力是精神性的,那就是英、美民族在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的社会发展中,出现了持续不断的道德主义运动—“灵性奋兴”(Evangelical Movement)。教会历史学家赖德烈说:19世纪,是一个灵性奋兴的时代。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初期,反而刺激了基督教的复兴。当时,基督教会动员出很多人来从事社会服务,他们不但服务本国,还愿意献身其他民族,当然是以上帝的名义。在高等教育并不普及的时代,他们大多受过良好的大学教育。这等的宗教热忱,在20世纪后半叶的欧美社会忽然消失了。现在有余力向国外输出传教士(或曰“宗教渗透”)的民族,不是英、美、德、法、意等“西方国家”,而是有着充足信仰活力的韩国、菲律宾、印度等亚洲国家。不可思议的现象是,现在世界各地的传教士较少白人,较多黄人和黑人。
有时候,信仰热忱确实是危险的。过于炽热,会灼伤传教对象,让人避之唯恐不及。但是,回顾19、20世纪的西方基督教传教运动,我们并没有发现特别过分、需要严厉谴责的传教行为。传说中传教士“傲慢”“阴险”和“毒辣”,毁灭中华文化,多半是因为误会和无知,是在碰撞、冲突后形成的民族敌对情绪,是添油加醋的意识形态。近几十年来的中国内地、台湾、香港、澳门,以及新加坡的中华学者,多半都认为传教运动是一场“中西文化交流”,基本面是健康的。别的不说,近年来经常进入“全国十佳医院”排行榜的上海瑞金医院(原天主教耶稣会广慈,1907年),仁济医院(原基督教伦敦会仁济,1844年),北京协和医院(原基督教平信徒洛克菲勒捐助,1919年),四川华西医院(原英美基督教仁济、存仁,1892年),都是当年传教运动留给我们的有用遗产,这个必须承认。
为什么说19、20世纪的中华传教运动会是一个积极的文化事业?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一看实践,二明学理。从学理上来说:当时各大基督教会都进入“现代性”(modernity),都在自己的传教学(Missiology)中加入了“世俗主义”(Secularism);从实践中来看:来华传教士大量借助了文化工具,在神学知识之外,还掌握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有时候甚至不清楚他们的第一职业到底是传教士,还是医生、教授、科学家、出版家……这样的“学术传教士”太多了,近年来的华人学者们还原历史,做了大量研究,现在对这些人在中华近代文化事业中的积极贡献已经相当清楚了。比较知名的来华传教士有:合信(Benjamin Hobson, 1816—1873)、理雅各(James Legge, 1815—1897)、丁韪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 1827—1916)、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 1836—1907)、傅兰雅(John Fryer, 1839—1928)、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 1845—1919)、李佳白(Gilbert Reid, 1857—1927)、福开森(John Calvin Ferguson, 1866—1945)……然而,这其中也包括在传教士群体中
籍籍无名、却在自己的岗位为华人默默奉献的福益华(Edward Bliss, 1865—1960)。
爱德华·布里斯给自己起的中文名字叫“福益华”,时刻提醒他“为什么在中国”,证明他来华的初衷是想造福异族、利益中华。一些人喜欢对所有的外国言行都做“阴谋论”的猜测,却故意忽视他们的“动机”。像“福益华”这样的人,都已经把自己的来华动机刻在名字上了,总应该考虑一下吧?一些批评家还会继续指责地说:不能只看动机,他们虚伪,说一套,做一套,我们要看功效!然而,即使从“动机与功效的统一”来讲,福益华这样的医学传教士也没有任何针对中国人的恶言恶行,只是一视同仁地治病救人,活人无数,且默默无闻。传教史上有一些“布道英雄”的名字有人提及,但“福益华”这样的乡村医生却籍籍无名,一般的人名辞典上都查不到。普通志愿者成千上万,他们的事迹并不都来得及载入史册。但是,故意地漠视,甚至抹黑他们,还用曲解的方式来记录,那就是另一回事情了,殊不公正。
《邵武四十年》是一部家族传记,儿子小爱德华·布里斯在自己的晚年,为他父亲的在华活动写了一部历史,讲述了一个动人故事。波士顿附近新伯利港的布里斯(Bliss)家族是公理会(Congregational Church)信徒,这个不算有名的新英格兰家族中也出了不少人物,其中好几个是著名传教士。布里斯家族和人文思想家爱默生(Emerson)是沾亲带故的姻亲关系。爱默生上了哈佛,爱德华则选择了耶鲁,上医学院,立志出国,当传教医生。在地域隔绝的19世纪,欧美的某些偏僻小镇上却会有国际主义精神,这是非常神奇的现象。Johnson家Lee家,在教堂里谈论亚洲、非洲、印度、中国……全镇的人们跟着就眼界开阔、思想解放。新伯利镇上的人喜欢往外国跑,不是“通商”,就是“传教”。反过来看,明、清正统儒家缺乏“探求”(adventure)精神,顶多是以中华为“天下”,固守“父母在,不远游”的戒律,除非做官,不离乡土。中西文化之间的差异,最终是由各自的信仰和宗教决定的。19世纪的基督教确实比儒教更加“国际主义”,儒教却一步步地陷入了“民族主义”,这是中国文化的悲哀。当时,欧美的青年基督徒们,很多人都志愿告别双亲,携妻带子,跨洲跨洋地加入“外方传教”(Foreign Mission),福益华是万千之畴中的普通一位。
19世纪末20世纪初,先是英国,后来是美国,向中国输出了大量的传教士。英语世界的“维多利亚时代”,“既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大城市如伦敦、纽约、波士顿、芝加哥、旧金山都在急剧发展,社会动荡,矛盾突出,城市家庭和教会少有余力支持传教。相反,一些小城镇、小城市的古老、虔诚、富裕的家庭,却能够贡献出受过教育的优秀子弟,到海外传教。所以,我们在中国看到很多传教士来自欧美的小镇、小城,并不说明他们来自贫困乡村,只能像商人那样到东方来赚钱求发展。相反,福益华和林乐知、李提摩太等著名传教士一样,都是来自有身份、有教养的家庭。在福益华的时代,只有1%的男子是大学毕业。耶鲁大学毕业之后,完全可以服务同胞,福益华却来到了中华。可见,“传教”与“通商”的动机完全不同,“信仰”和“牟利”的做法有天壤之别。
传教士来中国,当然是要传播基督教的信仰,这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如果一个宗教的教义是“国际主义”“人道主义”的,而且与自由、民主、道德、科学等具有“现代性”的价值观念并不对立,也不故意去伤害一个正常的社会、文化与个人,为什么就不能传播呢?19世纪后期,是英语民族海外传教的高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教会收到大笔捐款,也有大批年轻人踊跃报名,志愿出国。1795年,英国建立“伦敦会”,发誓要把福音书传遍全世界;1924年,美国布道家穆迪更是提出口号,要实现“一代人之间的基督化”(Christianization within This Generation)。英、美基督徒的这些口号,是一种强势表达的“野心”(ambition),一个人、一个组织在信心满满的时候自然就会有种“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的高调。问题是,“国际主义”来到了当地是怎样落实的?19、20世纪的基督教会在中国的海外传教,并没有采用“圣战”“专政”“XX斗争”等暴力手段。相反,他们采用迂回而柔和的“间接传教”方式,对于中国近代社会的“新科学”“新文化”都有重要意义。
19世纪欧美基督教会发明了许多新的传教手段,传教差会一般不是采用传统的“属灵”方式直接宣教,而是采取“医学”(Medicine)、教育(Educational)和出版(Printing)等方式,称之为“间接传教”(Indirect Mission)。教会开办医院、学校、报社、杂志社、出版社、学会、博物馆、图书馆等等世俗机构,传播基督教的价值观念,逐渐皈依信徒。这样的话,来华传教士们往往都有双重职业,他们兼任医生、教师、出版人、学者,就像福益华这样,担任着医生职务,是一些用医学作为手段传播福音的“医学传教士”。按当时人的看法,这是一个光荣使命、崇高职业,是传教士中的技术精英,“从伯驾(Peter Parker)时代起,医生就是宣教队伍中受人尊敬的成员”。他们的人数不少,1905年在华西方传教士3445人,有301位是医生,其中男医生207位,女医生94位。当年,各大传教会开办医院166间,药房241间;经这些医院治疗的住院病人是35301名,门诊病人更达到1044948名。[1]1905年的“间接传教”成就,已经表明基督教会是中国近代医学的开创者。在“间接传教”事业最为发达的上海,早期医院和早期大学都是由教会创办的,如仁济医院、公济医院、广慈医院、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等。
如果说“间接传教”是现代传教学上的发明,那“社会福音”(Social Gospel)就是20世纪神学上的创新。20世纪初,以纽约协和神学院为代表,美国基督教会提出“社会福音”的主张。这种神学思想认为:福音书不但可以拯救人的灵魂,还应该发挥作用,去拯救每个人的身心,以及由人类群体构成的社会肌体。这是一种接近于“社会主义”理想的社会改造思想,有些派别甚至明确提出了“基督教社会主义”。在英、美基督教徒看来,中国是最应该实行社会拯救的国度:现代医学不发达,卫生条件落后,瘟疫和疾病丛生;清末社会改革失败以后,动乱、革命和内战摧毁了原来的社会秩序,各项制度有待重建;还有,很多中国人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逐渐丧失了原有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不懂得用正确的信仰来维持自己的文化和文明。种种弊端,正是基督教会十分愿意加以改良的,只不过这种改良还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借以皈依民众。
在上海等大城市受过新式教育的中国籍医生,通常都不愿去乡镇执业。新式医疗、现代教育最为匮乏的地区是地处边远的农村地区,社会破产状况严重。看到了这一点,国外差会便组织本国的医生前来中国内地志愿传教。靠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借助现代医学的先进手段,“医学传教士”几乎无远弗届,非常受人欢迎,传教效果也很好。派遣福益华的差会是“美国海外传教委员会”(American Board of Foreign Mission,简称“美部会”)。爱德华从耶鲁大学医科毕业后,应聘来中国传教,招募的广告上就写明不是留在上海、汉口、天津、北平等大城市,而是要下到福建的贫困山区邵武。福益华的儿子小爱德华·布里斯说,他父亲更愿意成为一位医生,而不是传教士。也就是说,福益华的第一身份是医生,而不是牧师,他是为了治病救人才来中国的。福益华当然是有宗教精神的,但他确实首先是一位“人道主义”者。清末民初的传教史充满了这样的例子,来华传教士们都比较偏向于“世俗主义”,更乐于从事社会、人文和科学事业,而不是“宗教狂热”。无疑,这样的医生,多多益善;这样的基督教,有益无害。
福益华真的是一位普通医学传教士,尽管《邵武四十年》中的故事很是动人,但主人翁的经历并不曲折。1891年,他从耶鲁大学医学专业毕业;1892年,他跨过美洲大陆,在旧金山登船来中国;1892年到1932年,他用福益华的名字在福建邵武行医。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里,他一个人,每年预算只有350美元,却要为闽北地区的200万人口服务。他在1898年用自己的工资,加上在美国募集的款子,建造了当地第一家医院。福益华是闽北地区现代医疗事业的奠基人,本想终身留在这里,服务病人。
但是当地被工农红军占领后,作为一个“帝国主义分子”,他不得不离开。福益华答应他在四十年中积累起来的闽北病人,说一定会回来。事实上,回到新英格兰家乡以后,福益华和他的夫人一直在努力,随时准备回到中国,回到他的病人中间。
由于本书是用个人的日记、书信和档案资料写成的,因而保留有不少有意思的细节,很多是我们容易忽视的。比如,当时的传教差会派出教士的时候,非常注意他们的婚姻(恋爱)情况,尽量要求他们配对而行。福益华没有把波士顿未婚妻带来,却在福建找到所爱。来华传教士人数中,女性比例超过了男性,让男性能够较容易地找到妻子。为此,我们看到当年传教组织者的用心之细致、组织之严密。1901年,福益华在福州爱上了一位女传教士梅·波兹;1902年这位女教士改名为梅·布里斯,嫁给了福益华。如此一例,我们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传教士夫人,还有单身女传教士—目的当然是为了不给当地社会造成负担,或者弄出绯闻和丑闻。
1911年,小爱德华·布里斯出生在福建,大清王朝在这一年变成了中华民国。短短的十几年里,闽北地区陷入动乱之中,比清末更加糟糕。袁世凯政权、北洋军阀、广州军政府和苏维埃政权在这一地区变换拉锯,政局混乱。变换的政权,越来越民族主义;排外的浪潮,使得外国传教士无法生存。回国以后,小爱德华的职业是新闻报道,他成为CBS著名栏目的编辑。在他的描写中,中国清末民初的政治、社会和信仰状况都栩栩如生。按他整理的家族史料,他父亲好几次从军人的枪口下脱险,劫后余生。溃败的北洋军阀士兵,从他们身上抢劫戒指、眼镜;占领当地的国民革命军人,要求把北洋伤兵扔出医院,专门治疗他们的人员,一位革命军官用手枪顶住了福益华的脑门,只是在最后关头没有扣动扳机。回到病床前的福医生“感到了恐惧”,几乎瘫在地上。1932年,两名圣公会的女传教士在邵武被杀害。在民族主义的狂热中,救死扶伤的外国医生也会被当作“帝国主义的走狗”,无端被杀害。中国的问题明显地是出于“内乱”,而各方追究的原因却都是“外患”,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打断了还处于萌芽状态的国际主义,令中国陷入更大的困境。
福益华在华生活的四十年,正是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故的时代。由于他在偏僻的邵武、福州地区生活,没有在上海、北京、南京等中心城市度过,就不像林乐知、李提摩太、福开森那样遇到很多重要人物,见证到一系列重大事件。但是,福益华四十年的偏僻生活,其实并不平凡,他同样经历了中国社会在清末民初的重大转折。一个比较开放的“维新”事业,艰难地引进了一些西方的医院、学校、新闻出版等现代文化机构。几十年的“民教冲突”酿成“义和拳”运动之后,清朝也没有完全关闭“传教”通道。然而,“革命”以后强大起来的民族国家却越来越不能容纳基督教的传教活动,哪怕是像福益华这样的“间接传教”。这一切都是怎样发生的?福益华在华四十年经历正好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案例可以分析。小爱德华·布里斯使用的资料,绝大多数是父亲、母亲留给他的信件。这些资料,被处理成了非虚构文学,写成了动人故事,供一般读者阅读。然而,注重实证的历史学家也可以一看,因为从这样一种私家的记载中,我们也能发现一个公共的历史。
作者系复旦大学宗教学系教授
十几年前,我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了半部讲英国传教士在中国服务的黑白影片《六福客栈》(Six Happiness Inn)。最初是屏幕上洋人扮演的中国人的吊眼化妆让我诧异,但随着故事的进展,我被英格丽·褒曼饰演的女主人公——英国传教士艾韦德在战火中带着中国孤儿徒步逃难事迹所震动。从追踪艾韦德的故事开始,我到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县的中心图书馆搜索有关传教士的图书,在不多的几本书中,找到了爱德华·布里斯医生的传记Beyond the Stone Arches:An American Missionary Doctor in China 1892一1932。
我一边阅读一边翻译,完全没有考虑任何出版中译本的可能性,也没有做过尝试,直到2013年将译稿交给严搏非先生的出版机构三辉图书。而在交稿前的十年中,我一直在琢磨如何翻译书名。
邵武城外的山岭上耸立着几道石牌坊,爱德华·布里斯绕过半个地球,从麻省的海港小城奔赴福建山乡,他一次又一次,无数次地从这几道石牌坊下走过,前后历时四十年。英文书名中的beyond,是超越,还是穿越,是走过,还是走进,抑或都有一些?最后我选择了不能更直白的翻译——“越过石牌坊”。但我一直相信,一定有一个更为贴切的译名,只是我没有找到它。最终,中文版的编辑将其定名为“邵武四十年”。
我也想过,是不是该用原著的副标题——“一位美国传教医生在中国,1892—1932”——做本书的主标题,可以说,“邵武四十年”非常接近原书的副标题了。对于略有一点历史知识的读者,如果能够想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个时代的交通、医疗、战乱、瘟疫和贫困,也许会有足够的好奇,愿意去追随爱德华的脚步,看一看是什么精神、什么追求、什么力量,让一位美国常春藤盟校毕业的青年医生,离开父母家乡,来到在中国华南的穷乡僻壤,行医半生……
成功描绘了一幅个人眼中的世界历史变革时期的画像。
——《出版人周刊》
从美国传教士医生的角度看到的奇妙中国,这位不声不响的英雄有着不平凡的一生。
——严君玲,《落叶归根》作者
福益华用了三年时间,跟随三艘小河船的船队完成闽江航行。这是他的第1次邵武之行,在此后危险、动荡的四十年间,这里成为他的家。他的儿子根据大量的家信与谈话,以细腻的笔触,讲述了父亲的非凡一生及其工作。
——唐纳德·麦克英尼斯,卫理公会传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