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林奇著姚向辉译的《绅士盗贼(卷3盗贼联盟上下)》有剑与魔法的永恒抗衡、壮丽和堕落并存的奇幻城市;有成人世界的黑暗、暴力和死亡,有复仇与犬儒,有黑色幽默还有更苍凉的世事无常;它还有惊悚小说式的情节,有让人拍案叫绝的高超骗术、帅气的动作场面和机智到极点的唇枪舌剑。奇幻小说中充斥拯救世界的伟大战士或魔法师,但还从来没有一个像拉莫瑞这么魅力四射的骗子主角:他是小偷、诈欺艺术家和冒险家,他天真、浪漫、自大、狡猾、机智、诡计多端、满口谎言,而且时刻令人忍俊不禁。总之它具有一个让人无法释卷的精彩故事、一个鲜明而独特的叙事声音,机智脱俗,瑰丽神奇。 一个新鲜、原创、引人入胜的故事;一个年轻、聪明、焕然一新的叙述声音。
斯科特·林奇著姚向辉译的《绅士盗贼(卷3盗贼联盟上下)》讲述了:拉塞因,盟契法师栖身的巢穴,一处可以金钱交易万物之地:身份、爵位、名声……甚至生命!洛克身中无解之毒,走投无路的绅士盗贼们已将这儿视作最后的希望所在。
法师愿意与盗贼们和解,甚至为洛克挽回一命,条件是为他们赢得一场关乎拉塞因未来政局的选举。洛克质疑对方的目的,但随即又发现,这场游戏的对手,居然是自己十余年来心心念念的童年好友萨贝莎……
曾经最亲密的情人,如今最可怕的敌人,当两强相遇,绅士盗贼们又有几成胜算?
爱恨纠葛,步步惊心,洛克的身世之谜也随着这场赌局一步步大白于天下……
“王八蛋,”金推开套房内间的门说,“没爹妈教养的拉塞因小爬虫,贪得无厌的小崽子。”
“我对微妙口吻的敏锐嗅觉告诉我,你似乎非常生气。”洛克说。他坐了起来,看样子已完全清醒。
“又被狗眼看人低了。”金皱眉道。尽管窗口吹来清风,但内间还是散发着臭汗和鲜血的气味。“索代斯蒂不肯来。至少今天不行。”
“那就祝他下地狱吧,金。”
“我还没见到的著名医师只剩下他了。其他人里有几个称得上难题,但他完全不可理喻。”
“这座城市里那些天杀的疯子,但凡曾把药丸塞进过别人的喉咙,就来捏打过我的身体,给我放过血了,”洛克说,“多一个少一个也没什么要紧。”
“但他是最优秀的。”金把大衣挂在椅背上,卸下短斧,从壁柜里取出一瓶蓝酒,“一位炼金术专家,但也是个耗子操的势利小人。”
“那就算我运气好了。”洛克说,“我找一个操啮齿类的家伙看病,邻居看见了会怎么说?”
“我们需要他的看法。”
“我受够了当稀奇的医学展品,”洛克说,“他不肯来,那就别来了。”
“我明天再去试试看。”金倒了两个半杯的蓝酒,兑水,直到颜色变成赏心悦目的午后天色,“我总能想办法让那个自以为是的孙子听话。”
“你能怎么做?要是不肯看病,就折断他的手指?搞不好会让我更难受呢,尤其是万一他想切掉什么东西的话。”
“他也许能配出解药。”
“哎呀,诸神在上。”洛克烦闷的叹息变成一声咳嗽,“不存在解药。”
“相信我。明天我说服别人的口才会好得出奇。”
“以我之见,只花几枚金币就已经发现我们有多么不受欢迎了。在我看来,大多数社交败局会招致多得多的开销。”
“天底下,”金说,“肯定存在某种病症,能让患者温顺、听话和容易交流。我迟早要找出来,让你成为它的重症病人。”
“我确信我是天生免疫的。说到容易交流,那杯酒能在今年之内来到我的手里吗?”
洛克看起来很清醒,但声音含混不清,而且一天比一天虚弱。金不安地走到床边,递出酒杯,仿佛那是祭礼,要献给某种陌生而危险的生物。
洛克也曾陷入过现在这种境况,过于瘦削和苍白,几个星期不刮胡子。但这次没有明显的创伤要处理,没有刀口要上绷带,只有马克西伦.斯特拉戈斯的阴险遗赠在悄然起效。洛克的被单上星星点点满是血迹和高热发汗的深色污渍。他的双眼在黑眼眶里闪闪发亮。
金每晚都埋头苦读一大堆医学书本,但他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字词来描述洛克的病情。洛克在自内而外解体,血管和肌肉逐渐分崩离析。鲜血像是起了歹意,从他体内向外渗出。这一个小时他也许在咳血,下一个小时则从眼睛或鼻子里淌血。
“真该死。”金悄声说,洛克伸手去拿酒杯。洛克的左手满是鲜血,像是曾把指尖泡进了血池。“这是什么?”
“没什么稀奇的,”洛克哧哧笑道,“你走了以后开始的……从我的指甲底下向外渗。好吧,我换只手拿杯子一一”
“你难道还想不让我看见?是谁给你换这些该死的被单的?”
金放下酒杯,走向窗口的桌子,桌上放着几摞亚麻毛巾、一壶水和一个洗脸盆。壶里的水被血染成了锈红色。
“又不疼,金。”洛克喃喃道。
金没有理会他,拿起洗脸盆。这扇窗俯瞰苏贝拉宫的内庭一一运气不错,底下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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