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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广铭、漆侠、朱瑞熙、王曾瑜、陈振所著的《宋史(大字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名家文库》是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宋史》重新排版而得来的一本服务于低视力人群的无障碍阅读大字版图书。
邓广铭、漆侠、朱瑞熙、王曾瑜、陈振所著的《宋史(大字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名家文库》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角度全面而简要地介绍了宋朝历史的各个方方面面,中间还穿插介绍了众多知名历史人物和历史知名事件,内容丰富而饱满。该书原样保留了原书的内容,只是在版式编排上稍作改动。
社会阶级结构
宋朝将全国居民分为主户和客户两大类。乡村主、客户的差别,主要是以土地资产的有无来划分。主户是土地和资产占有者。依照占有数额的差别,分为五等。第一等户大致是占有土地三、四顷到几十顷、上百顷的大地主,第二、三等户是土地较少的中、小地主,三等户中也有自耕农。上三等户习惯上称为上户,大致上属地主阶级。上户中还包括官户和形势户。官户可以免除差役和杂税等。第四、五等户,习惯上称为“下户’’。第四等户仅有少量田产,第五等户田地更少,很多是半自耕农,第四、五等户占主户的大多数。乡村客户主要是佃农,他们全无田地,主要依靠租种地主的田地为生。宋朝的客户一般不是地主的“私属",也被编人户籍,成为国家的正式编户,交纳身丁钱和负担夫役,部分客户直接负担二税。宋廷逐步明确规定了客户的迁移手续和社会地位。客户在户口统计中,约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北宋的户籍
北宋时规定,每逢闰年就推排家产、升降户等,以县为单位重造户口版籍(所以户籍又被称为“闰年图”)。上门登记核实的内容包括各户籍贯、户主、丁口等(登记二十岁至六十岁的男丁,不登记妇女),同时注明已服的差役名目,然后张榜公布,有不符合实情的可更改,最后编造成册。同时,北宋政府还根据户籍数的多少为标准,将县划分为五等:四千户以上为望县,三千户至四千户之间为紧县,二千户至三千户为上县,一千户至二千户为中县,一千户以下为中下县。
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客户的主要手段是收取地租。租佃关系已经成为宋朝主要的剥削形态。地主和佃客之间订有口头或书面租佃契约。宋初比较通行的剥削方法是分成租制,地租一般都占收获的五成以上。少数客户自有耕牛,耕种所得一般与地主对分。相当多韵客户没有耕牛或农具,向地主租赁,一般要把收获物的六成以上交给地主。另一种剥削方法是定额租制,由地主规定地租定额。在租佃制下,佃客对生产有较多的支配权,但地主可以随意增租。
工匠是手工业中的直接生产者。宋朝官营手工业大都采用一种介于征调和雇募之间的“差雇”制,轮流征调工匠服役,给予雇值和食钱,民营手工业则普遍采用和雇制,雇主和工匠之间一般出于双方情愿。官营手工业也有采用和雇制的。有些经济发达的地区还出现众多的机户,如梓州(今四川三台)有几千家,但机户常被官府或官吏强迫织造匹帛,而且少给或拖欠工钱,以致破产失业。
州县城郭内还居住着许多富裕的商人。汴京资产达百万的富商很多,超过十万者“比比皆是"。如著名的“大桶张氏”,“以财雄长京师",许多士大夫也利用一切机会贩运货物,牟取暴利,“日取富足"。社会上逐步改变了贱视商人的传统观念,商人成为封建国家的“四民”(士农工商)之一,取得了“齐民”的资格。国家允许商人中的“奇才异行者"参加科举。商人还可通过接受朝廷的招募为封建国家管理税收;向官府进纳钱粟,充当出使随员,跟宗室或官员联姻,交结权贵等途径获得一官半职。商人一般都要购置土地,把部分商业资本转化为田产,使自己变成单纯的地主或商人兼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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