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不自己去看东京铁塔
第一次知道“东京”这个词,缘于一部老旧的电视剧,《东京爱情故事》。
偶像剧的鼻祖,纯爱戏的师奶。青葱年少时,就为永尾完治和赤名莉香的爱情感动得涕泗横流,连带东京在我心中,也变成了个爱情的圣地。
彼时就傻乎乎地以为,相爱的人就得去东京朝圣。好比穆斯林一定得去麦加,佛教徒一定得去拉萨一样。
第一个爱上的人,在我MSN里的备注名就是——赤名莉香。
何其有幸,在我十几岁的年纪里遇上了她。在电影女主角一边落泪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烤鸭时,我和她接了吻。我红着眼睛盯着她看,全身粉成了一只出了锅的应季阳澄湖大闸蟹。当时我脑子一热,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我一定要带你去东京,看东京铁塔。
这个词似乎有特殊的魔咒,比民政局的一纸结婚证书还管用。有了它,人心即可不坏,爱情便可不朽。她慢慢把脸挪开,嘴角微微一抖,浅笑着说,好啊。
2013年的夏天,我在日本和歌山大学做交换生。周末,自己背着双肩包就来到了东京。曾经在脑海里幻想过无数次的,和身边的朋友念叨了无数次的,非和你一同去看不可的东京铁塔,真的,不过如此——不把过多的爱和期望放诸在他人身上,是我在爱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没有人会永远爱你,与其过分期许与等待,不如自己爱自己。
我的初恋。
那会儿她下课给我传纸条,放学陪我回家,生日送我礼物,跟我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我是真的特别喜欢她,想起她就像偷藏了一块糖。那会儿我们放学一起回家,趁着没有人的时候牵手,在她家楼道里偷偷接吻。我害羞得抬不起头,眼球四周瞎转,就不敢看向早恋故事里的另一个主角。已经沸水冒泡壶嘴吐气壶盖冲起,心里的小人更是尖叫蹦跳激动的冲去报名马拉松。早晨醒来想起她,都觉得今天是阳光明媚的星期六。
高三她要去加拿大。彼时我根本不知道出国读书是什么概念,也没钱可以携巨款陪她去资本主义烧。
我在机场哭哭啼啼的说分手。当时我想吓吓她,说,既然你离得那么远,不如咱们分手吧。我本以为,她下一秒便要扑上来紧紧抱住我,告诉我说,她是如此爱我,她不走了,我们永远不分开。可是她看了我一眼,抬手擦干了眼角的泪痕,冷静地说,好的,我们分手吧。最后一次逼问她那些已经问了三千多遍的问题,却依然得不到我想要的答案的时候,我只能完全失控地大哭。
像所有狗血故事里的前任一样,在提出分手后的下一秒钟,我就后悔了。在她刚到加拿大的那一个月里,我无数次地丢掉自尊心,求她原谅我的无心之失一时口快,祈求她破镜重圆。我不知道在爱情面前自己可以这样的卑微,可是她怎么也不愿意和好。我因着那一点点人潮汹涌的回忆,那一点点自命不凡的高傲,那一点点不愿认命的自私,忍受不了下一段路程的孤独,所以狠狠地抓住不放。直到把所剩的美好回忆都糟践成难看的曾经。
其实啊,所谓爱情,不过是一句平和与安宁,哪里会有这样那样狗血式的拯救。说白了只是她不爱你了啊。他人的不爱不是言语,而是行动。抑或说人爱前程永远胜过爱你,从此没有身后事,只有眼前路。
东京亦是如此。我觉得那铁塔是如此一般,若真带挚爱来看了,怕是会尴尬。东京的好风景多的是,没有东京塔,还有天空树——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什么是不可取代的。就像永尾完治和赤名莉香,再如何天雷地火,最终还不是以分手告终。
当我发觉早已没有人依靠,看世界的窗口反而大方起来。我默默的健身,读书,出国,实习。
不再发冷时盼望暖手,卧病时吞咽菜羹粥。不再分别后痴等问候,走不下去咬咬牙也熬到胡同口。望着繁华的霓虹夜景,数着渡过的春夏秋冬。想起那些时而现时而灭的目标和信仰。在夜里醒来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年龄越大,怀里拥有的越少。
多年以后,我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温哥华。
在我的印象中加拿大是多雨的。手中需要常拿一把伞。我在朋友圈象征性的上传了几张照片。说「STANLEYPARK很美,也很大气。基本大一点的景点都跑了个遍,除了比较偏远的地方,没有时间去。搭BIGBUS还是很划算的,酒店还给了优惠券。因为看过更美的风景,觉得城市里的风景大同小异。也许多伦多会好玩些。」
老友看到我的微信定位问:“嘿,你记得吗,某某某也在加拿大”。经朋友提及。我才想起来。喔,原来她也在这里,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春光乍泄》里,梁朝伟和张国荣相约去看看南美洲大瀑布。他们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迷了路。黎耀辉想安下心来过日子,无奈何宝荣于夜夜笙歌中放纵着自己的生命,以期找寻更多的刺激,只当黎耀辉是他受伤后的港湾,两人争吵越来越多,心的距离越来越远。
既不见得救赎,也不见得沉沦。生活不过如此而已。然而,香港的灯火比布宜诺斯艾利斯更为辉煌,可以一个人坐在公车的最后,拥有一整幅大玻璃,拥有一路辉煌的灯光。可以从此不再想念瀑布。
那些你承诺过要跟你一起看的灯火,那些承诺过要跟你一起走的路。我都已经自己一个人走过了。
我再也不会被你口中描述的天地所震撼,
因为天地已在我心中。
P2-6
亲爱的远方
HELLO你好,我是进宝。
O型血摩羯座。
我一直有许多古怪的想法,过段时间我就要来你那里读书了。请多多照顾。
我好像还不太了解你,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还是因为喜欢的乐队告诉我他们出生于你的边远小镇。听说你有海,你有风,你像一个童话。我从来没有,被飓风卷起,被海浪吞噬。在我的世界里,云絮或清风、柔波或弱柳,仿佛一切自然的馈赠来到我的身旁,便轻声细语,蹑手蹑脚,除非等我惊喜地发现,否则永远不声不响,温存相伴。
可能我会,在你那里遇到可爱的人,听到好听的歌,吃到不一样的食物。
我时常在想赚钱和读书是为了什么,赚钱可以让人生活得体面,但读书才能让人具有消化不幸和痛苦的能力,当坏事降临时,不走极端,仍然相信人类,有力量对抗和有信念挺过难关。
不管你是谁,你在哪里,谢谢你读完了这本书。如果有一句话,或者一篇文章打动、温暖了你,我都是感激的。
这本书的大多数文字,是在我半生漂泊的聚散无常、相逢别离中自眼泪幻化而来。留学最吸引我的,是无限种可能,我不知道自己若干天若千年后将会在哪里。
写这本书的大半年,几乎是生活的最低潮。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怯懦的人,但也愿意相信,在任何时刻,自己都有从零开始的勇气。马上又要出发,心里有对新学期的期待,有对家人的不舍,看着我妈昨晚在收拾行李的时候偷偷抹眼泪,现金支票,转换插头。这个要收拾那个要准备,一头乱绪。
好像到了年末大家都过得不太好,天气越来越冷心也越来越冷。看到一句话,说出了我这半年来的荒凉心声。送给你:人如浮萍,哪有那么多可以选择,谁不是身不由己,举步维艰,走到现在。所以如果难得遇到,希望不要因为外因,放弃自己喜爱的事情和喜欢的人。记得坚持,唯有坚持。
今年回福建了,我爸来接我。今年他的白头发又多了,穿的还是去年我给他买的风衣。从前总是埋怨他老旧的消费观和市侩的价值观。今天有一个瞬间我突然明白,许多事赖不着父母,只能赖我们自己不会赚钱,总是索取却不曾创造过一分财富。想要快点毕业快点挣钱,然后让他过得特别特别好。
我会勿忘初心,背上行囊。除了我自己,不相信任何人。
2016.3.31
PART 1.是谁发明的,留学这么孤独的事儿啊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看东京铁塔
我辍学这件事儿
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温哥华
未来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小少爷
我想去冰岛住一整个夏天
德不孤必有邻,有灯就有人
莫里斯
小胖子
PART 2.你拿刀我执剑,敢把背后的敌人交给对方
偷渡故事三篇
伦敦第一辍学美少妇
伦敦第一已婚美少妇
纽约第一辍学美少年
乌鲁木齐第一大长腿
我的朋友蔡世伟
PART 3.春风十里,不如前任暴毙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
春风十里,不如前任暴毙
还活着就必须得自拍
欧洲十日
姥姥的馄饨
长不过一晌贪欢,短不过人走茶凉
你好啊董小姐
斩龙日记
PART 4.送你一颗原子弹
不爱
物欲
凉薄
世故
悲秋
不谅
后记 亲爱的远方
刚认识进宝的时候,他还是个猫一样的高中男孩。穿洁白的衬衫,笑起来酒窝会一起陷下去,谈甜甜糯糯的恋爱然后受伤,被困在匪夷所思的地方不知所措。喜欢他因为曾喜欢他天真懵懂,带着最新鲜的傲气与最狡黠的好奇活在世上。
可是大概因为是鸟,羽翼不肯被收进肩胛,它们挣扎着想要呼吸与翱翔,所以不会安于笼中的狭小一隅。
那时我就觉得,他不会是被困在一座北方小城的那一个。
他是辞藻绚烂的一段诗,并不该存在于任何粗糙潦草的语境。
2013年,这个小弟弟给我写邮件,说自己准备要申请国外的学校,
他说他不敢回家租了公寓一边打工一边查资料写申请。
他说他卖掉单反凑钱,最惨的时候睡过机场。
他说他在混乱的夜场上班,抽空还要看一眼英文单词。
他说,姐姐我坚持不下去了。
可是啊宝贝,你温柔叉真诚,你嚣张又桀骜。你是披荆斩棘的勇士,却不再是为了拯救困于高塔的公主,而只是为了站在生活这只巨龙面前,直视它血红的眼眸与它决一死战。
我知道你倔强勇敢假装不在乎输赢。我也知道你会赢。
而彼时的我也一样曾有一颗敏感脆弱的心,也曾因为世间我所不能理解的狼狈繁杂而恐惧。
是他曾给我勇气。
于是目睹这个柔软的小孩像破茧的燕尾蝶,挣脱一切冗杂的束缚,血液流进翅膀的脉络。
他开始去看最光怪陆离的风景,走遍世界每一个角落。
他还是会写长长短短的句子,却未曾因生活的曲折而有怨言,相反他那么挺拔又骄傲。
也开始有人羡慕他的生活,觉得他是坚强勇敢百毒不侵的钢铁小怪物。也许他有了铠甲与武器,不会再轻易向生活低头认输,可是我却明白,他还是那个可爱天真的小孩,未忘初心才得以从容前行。
黑色的翅膀闪着光,柔软却能飞到最远的地方。
他好像总是活在最畅快淋漓的剧本里,快意恩仇嬉笑怒骂,每一个情节都跌宕起伏,字里行间都是蓬勃的无忧无惧。我曾旁观过的那些属于他的故事,如同这个巨大的时代里每一个小小的我们的故事一样,也许只是宇宙的须臾与惊鸿,但是却在属于我们自己的时光里荡气回肠。
他也同每一个这个年纪的小孩一样,会有犹豫彷徨,会因父亲转身后日益苍老的背影怅然,会在背井离乡的远方收养一只瘦小的、同样需要陪伴与爱的流浪猫。 懵懂却赤诚热烈的爱意,走在城市中被淹没与吞噬的无力,漂泊流浪的自由与寂寞……他的故事就是我的故事。
这些故事就好像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二十一岁的悬崖上,将每一个迷途的孩子送回山脚。
他的故事也一定曾是、或将会是你的故事。
喜欢他也因为喜欢他迎风而行,不曾因暴雨雷电而放慢脚步。
这样写来好像也并没有多久,寥寥几年却仿若隔世。可是大概这就是青春的意义,从欢乐中告别,从悲伤中复原,遇见谁离开谁,那些以为会念念不忘的都渐渐褪色,新的情节却又在毫无防备之时接踵而来——在二十几岁的年纪没有人能够幸免。
我们都是一只只在飓风与怒浪中挣扎航行的小船,并没有目的地却还在奋力前进只要心里集中,只为去路过一场极光、追赶一次日落、在短暂泊岸的港口去爱几个人。有那些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海水的时刻,也曾在暴雨中恣意欢笑、纵身潜入深海去触摸庞大的鲸鳍。我们瞥见彼此的一叶白帆,或许不能靠近,但是因知道这段路上有人同行而安心。
于是今夜并不饮酒,只燃一豆烛火。夜幕上挂了明月,难得天高海阔。
听他再讲一次那些轰轰烈烈的故事,在彻底告别与忘却之前。
你听啊,那也是属于你的年少,有海浪阵阵也有人鱼歌唱,有最尖锐的犬齿与最温顺的睫毛。
就让风将它们带走,就让它们与夜色一同黯淡,就将所有惨淡与炽烈通通抹平再藏于深海。
庆幸我们相识于彼此惨绿的岁月,在最为颠簸与坎坷的路上曾经并肩。也是因为透过那些乌云密布的夜晚,才得以瞥得彼此最为剔透的眼神。
我们都要活成最美的姿态,才对得起来路上被猛兽鬼怪撕破衣衫的艰难。
生活曾予我们以利刃,可我们偏偏要将那寒光变成前进的灯盏。
——我不是盆栽啊
进宝著的这本《少年路不回头》是一部随笔作品集,讲述的都是情感故事。这些故事告诉我们:
如果你要去的是远方,想要做什么,你就去,你就做。
你想要生活是怎样的,生活就是怎么样的。
忘记和放下都是一种生而为人的能力,随着时间过去,并不是所有伤害都要我们去原谅才显得大度。
你快不快乐,孤不孤独,想活成什么样,永远都不需要别人来成全。
愿你再也不会被谁口中描述的天地所震撼,因为天地已在你心中。
愿你今后的眼泪,皆不是因为伤痛和悲哀流下,而是对于震撼。为宇宙,为自然,为美的震撼而流。
朝前走吧,别回头。
随笔集《少年路不回头》中的大多数文字,是在作者进宝半生漂泊的聚散无常、相逢别离中自眼泪幻化而来的。在生活的最低潮时期,作者领悟出:有些事你要学着自己懂,有些路你要学会自己走;看清自己,其实你没那么牛B,也没那么无能;……
阅读此书,或许也能让你领悟人生真谛,走出自己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