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大志投身革命——孙中山
孙中山,名文,字德明,号逸仙,1897年在日本时曾化名中山樵,中山之名由此而得。他是中国近代伟大的革命先行者、政治家、思想家。
孙中山出生的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市)翠亨村是一个美丽富饶的乡村。但孙中山家境贫寒,因此常受有钱有势的人欺凌。生活教给他最早的一堂课就是苦难,也正是这苦难的幼年经历培养了他坚强的品格,并从小在他心底埋下了奋斗和抗争的种子。
有一年,他家在一块园地上种了红豆,临到收获时,却被邻村一家有钱有势人家强行霸占。他父亲只得忍气吞声,私下问儿子:“你看这块土地以后还会归还我们吗?”当时,孙中山幼稚而坚决地回答:“能!我长大了,一定要争回来。争不回来,我誓不罢休。”虽只是天真的童言,却可见幼年孙中山的抗争决心和勇气。
1864年太平天国运动被彻底镇压,但在中国南方,特别是珠江流域,革命之火仍在地下潜行。孙中山就生长在这块仍具革命觉悟的土地上,从小深受革命意识熏陶。翠亨村有位老人,年轻时参加过太平天国运动,每到傍晚,就给村童们讲革命中的故事。孙中山总是听得最认真,有一次他不禁自言自语道:“要是洪秀全灭了满清就好了!”待故事讲完,他仍在那儿自己想。老人问他想什么,他脱口而出:“我要做‘洪秀全第二’。”这是少年孙中山的不同凡响,同时体现出他萌发了革命之志。
12岁那年,孙中山去美国檀香山留学。在那里他有机会接受更先进的西式教育,特别是深受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立宪政府观念和英国人民反封建斗争故事影响,也开始熟悉西方历史,了解到西方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这样他初步确立了民主、自由、民族的观念,体现出对西方近代民主政治的热衷。归国后,孙中山目睹家乡的贫困落后、国家的衰败沉沦,更加强了变革国家、救国救民的信念。这时他一方面深入探索、研究理论,另一方面摸索现实革命道路。
最初,孙中山想做一名医生来解救人民疾苦。在学医期间,他仍格外关注政治、社会问题,并广交朋友,传播思想。很快他发现学医不足以实现他的理想和抱负,“医人”并不能“医国”,于是开始了他挽救民族危亡的政治生涯。
长期熏陶终成大器——黄遵宪
黄遵宪,广东人,字公度,号“人境庐主人”。近代著名的外交家、政治思想家和诗人。
黄遵宪3岁的时候,因为家里新添了一弟一妹,他便由曾祖母李氏抱去抚养。李氏本人是个民间文学爱好者,常于夜晚命人演唱当时的一些流行弹词。黄遵宪到了李氏那里以后,李氏就常常抱着他听弹词,有意识地让他接受文学的熏陶。
当黄遵宪咿呀学语时,李氏就对他口授儿歌:
月光光,秀才娘。骑白马,过莲塘。莲塘背,种韭菜。韭菜花,
结亲家。亲家门口一口塘,放个鲤鱼八尺长。
这些儿歌形象生动,语词简短,适宜于儿童记忆。李氏往往在茶余饭后,一边逗弄小遵宪,一边吟哦,她总是边吟边打出各种手势,并配以丰富的表情。李氏往往在自己示范过几遍之后,再让小遵宪自己学。小孩子是极好模仿的,总是不过多久,他就学得挺神似了,从李氏那抑扬顿挫和丰富生动的表情、手势中,遵宪开始了他最初的对于知识文化的领略和学习。
黄遵宪长到十来岁,李氏又对他口授《千家诗》。这是旧时颇为流行的一种蒙塾诗歌读本,所选的都是绝句和律诗,比较浅显易懂。黄遵宪以童声高吟的第一首诗是杜牧的《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他兴致盎然的吟诵,给大人们带来了许多惊喜和欢乐。怀着“收获”的幸福,李氏又想出一法刺激孩子的学习欲望。她每餐饭前让黄遵宪背两首诗,在饭后检查,或为饭后消食作谈资。这样小遵宪一天就能背6首诗了。这个把教育和日常生活结合起来的方法,黄遵宪分外感兴趣,很快,他就能背诵整本《千家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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