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在从西卵去往纽约大约一半路途的地方,那条汽车公路与铁道匆促相交后,就和它并排向前延伸了四分之一英里,以便避开一大块荒凉之地。那俨然是一块由灰烬堆成的谷地,你也可以将它想象成一个造型奇异的大庄园,因为灰土就像小麦一样疯长,长成山脊、小丘和怪诞的花园,长成房屋、烟囱乃至冉冉升起的烟雾。透过烟雾定睛看去,你还会看到一些人的形状——是的,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活人,他们正在影影绰绰地移动,与飞扬的灰尘几乎完全融为一体。偶尔会有一列灰色货车沿着若隐若现的轨道徐缓而行,发出可怕的嘎吱声并停下来,于是,那些满身灰尘的人立刻又出现了,带着铅灰色铁锹蜂拥而上,搅起一阵浓密的漫天烟雾,将他们本就模糊难辨的举动完全遮蔽在你的视线之外。
不过片刻之后,透过弥漫在这块灰色地带上空的阵阵尘埃,你会清楚地看见T.J.埃克伯格医生的那双眼睛。埃克伯格医生的眼睛又蓝又大,光是瞳仁就足足有一码来高。它们并非从一张脸上,而是从那副悬架在半空的巨大黄色眼镜后面向外窥视。这显然是某个眼科医生一时头脑发热的疯狂之举,想用这个广告牌为他在皇后区的诊所招揽客户,他后来大概是自己永远闭上了眼睛,要么就是撇下广告牌搬到了别处。经过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那双眼睛变得有点儿暗淡,却依旧凝望着这个气氛压抑的“灰尘谷”。
这个荒凉地带的一侧紧挨一条污浊的小河,每逢那座吊桥升起让驳船通过时,途经这里的火车就不得不停下来等候,这样一来,车上乘客被迫凝视这片惨淡景色的时间,有时甚至可达半个钟头之久。通常情况下,火车至少也要停上一分钟,正因如此,我才第一次见到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他有情妇这件事,熟悉他的人都言之凿凿。据说他带着情妇出人时髦餐厅时,经常把她晾在餐桌旁,自己却走来走去的,与所有认识的人攀谈,这让人们都深恶痛绝。我对他的情妇是何等样人也颇感好奇,却毫无去拜会她的欲望,可我还是见到了她。那天下午,我和汤姆坐火车去纽约,途中受阻于那个灰尘谷。他忽然一骨碌跳起来,抓住我的上臂,不由分说就拽着我跟他下了车。
“咱们就在这儿下!”他很坚决地说,“我要带你去见见我那位。”
我猜想他是午饭时喝多了,所以才坚持让我陪他同去,这简直是强人所难。他竟然霸道地以为,在那个周日下午,我肯定不会有别的更要紧的事可做。
我跟着他跨过铁道边一排涂着白油漆的矮篱笆,在埃克伯格医生持久的注视下,顺着公路往回走了一百多码。进入眼帘的建筑物,仅有荒地边缘一排很小的黄砖房。这儿大概算是此地配套的迷你商业街吧,周围基本上是空荡荡的。街上有三家店铺,一家店铺在招租,另一家是昼夜餐厅,门前有条炉渣铺的小道。第三家店铺是一个汽车修理店,挂着“乔治·B.威尔逊汽修一兼营汽车买卖”字样的招牌,我跟着汤姆走了进去。
店内光秃秃的,看上去冷清而萧条;唯一能看到的汽车,是蜷缩在一个阴暗角落、满是灰尘的破旧福特车。我不禁怀疑这个貌似汽修店的所在只是遮人耳目的幌子,楼上也许隐藏着可以金屋藏娇的豪华浪漫的公寓。这时,店主本人出现在一个办公室门口,拿一块破布擦着手。这是个金发碧眼、显得萎靡不振的男人,虽然面无血色,却有几分英俊。他看见我们,那双浅蓝色眼睛闪过一丝希望的光彩。
“哈哕,威尔逊老兄,”汤姆愉快地拍拍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
“还过得去吧,”威尔逊不太自信地回答,“你打算啥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呀?”
“下礼拜吧。我还在让我的人维修呢。”
“那他工作干得可有点儿慢啊!”
“你错了,他一点儿也不慢,”汤姆冷着脸说,“你要是嫌慢,那我卖给别家好了。”
“我没那个意思,”威尔逊赶紧解释,“我只不过是……”
P24-26
谈谈原著的“味道”
在各种文学译著中,涉及译者作序,我们所见的多是用大段文字,对作者一生做全方位多角度回顾(有时连其祖上几代都要细致交代上一番);其次,便是一定要对作品基本内容加以概括,对中心思想加以总结,甚至对主要人物形象做深度解剖,大有代替读者进行思考之意。有的译序多达数十页,光是这部分就占了大量篇幅,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意味更加明显。
译者以适当笔墨交代作者经历和成书背景之类倒也无妨(虽然只要上网搜索,这类东西都可轻易查到),但对那种动辄洋洋万言的内容分析和明显的“剧透”做法,我一向不以为然,是以借着为本书撰写译序之机,宁可反其道而行之,打算以粗浅之见约略谈谈翻译问题。
毫无疑问,翻译文学作品,就要力求辨识原著的“味道”并尽量将其译出。何谓“味道”?概括来说,就是作者的文风。就文学著作而言,各人有各人的文风,譬如,有的作者惯于精雕细琢,有的措辞朴实无华,因此对于译者而言,同一句话使用直译或意译,多一字或少一字,用这个词而不用那个词,即便其中并无对错之分,实际阅读效果可能有所差别,有时甚至大相径庭。这就对翻译工作者提出了较高要求。翻译界一向有“诗歌不可译”一说,就是对文学语言在转换过程中,常会发生某种语义偏离或缺失的一种感叹,小说翻译同样存在相似情况。要译出原著的“味道”,就要尽量在翻译上做到准确无误。
有鉴于此:我个人的观点是,首先,译者务必在明确作品基本风格的前提下,在翻译过程中采取灵活方式,该用直译则用直译,该用意译则用意译,该添字便大胆添字(哪怕原文无),该减字便果断减字(哪怕原文有),切勿死板拘泥,毫无变通。其核心目的就是,要让翻译语言更贴近母语传统而非“外语”风格,尤其要避免那种生硬晦涩、不中不洋的“欧化中文”,要让读者经由“母语”的地道措辞而感受原著的真实“味道”。其次,译者务必认真对待英语“一词多义”现象,尽量减少文本出现各种错译(其他所谓“漏译”、“误译”皆可归入此类),这自然也是保证作品“原汁原味”的重要前提。
另外,就文学翻译而言,正确对待作品注释也很重要。注释虽然司空见惯,其作用却往往被某些译者严重忽略——不是省略不注,就是言不及义,如蜻蜓点水般一笔带过,从而难以充分增强读者对作品的理解。
总而言之,我以为要“如实”传达原著品格,上述标准几乎是唯一可行的途径。笔者在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过程中,便深刻体会到这一点,在此不妨具体举例说明——
比如,本书第一章有部分相对抽象的叙述,其中有“personalit),”一词,包含“个陛、名人、人格、品格”等多种含义,它在原句中似乎更适合作为“人格”或“品格”理解,指的是人的行为和心理特征的总和,在汉语里显然属于中性词,于是,有的译者便不假思索地直译为“人格”——“人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行动”云云,这就显然读不通了,须知人格有好有坏,有优有劣,怎能—概日之“成功”呢?另外将人格直接描述为“行动”也甚为奇怪。这是译者只考虑到该词表面含义,而忽视它在英语中深层意思的缘故。
如同汉语一样,英语也有很多一词多义现象。有的译文使用的词义乍看貌似合理,殊不知与原著相去甚远,甚至闹出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读者若不对照原文,也很容易被蒙混过去。笔者还是以《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为例,列举出某些译本的部分常见错译:
“我家主人的车?”人人都能听见管家对着话筒大吼,“我很抱歉,夫人,现在我们真没法提供——晌午太热了,金属皮烫手啊,碰都没法碰!”(见本书第七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the master's body”译成“主人的尸体”或“主人的身体”。
……
当黑色花环还挂在门上时,子女们就卖掉了他的房子。(见本书第五章)
分析: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社区,某户人家门上放一个黑色标志物或黑色花环,表明这家新近有人去世。简单地译成“丧事的/哀悼的/吊唁的黑色花圈还挂在门上”,同样让人感到迷惑。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似乎是小说多个译本普遍存在的问题。最后还需指出的一点是,英语中表达“我和某某人”时,使用的都是“and I”或“and me'’这一语序,译成汉语时就要颠倒过来,即译成“我和某某人”。这本该是通晓英语者的基本认知,但翻阅包括《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内的多种文学译著,往往满目皆是“某某人和我”,却少见“我和某某人”,完全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读起来颇为别扭。另外,译著对于人称代词“he(他)”、“she(她)”以及“it(它)”的灵活处理也很重要,毕竟英语和汉语不同,前者仅从读音便可区分,后者只能从字形加以区分。笔者以为,文学作品除理所当然地要供读者阅读之外,也应适合于直接朗读和聆听,并确保读者不会被连续出现的“他、她、它”弄糊涂,因此译者在翻译时也要联系上下文,以相应的人名或物品名称酌情取代人称代词。
以上细节看似不大起眼,从出版和读者角度考虑,却不该有丝毫忽视。诚然,任何译文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这是在所难免的,而且翻译不易,笔者深知其中甘苦,因此,本人在不揣冒昧指出上述文本瑕疵的同时,也由衷地向所有同行的辛勤工作及其成果表示敬意。另外,由于时间紧张加之水平有限,本书若有任何纰漏或不当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电子邮箱:chineseyhs@aliyun.com)。
最后,感谢四川文艺出版社吴鸿社长,以及刘芳念和邓敏女士的充分信任与支持,为本书翻译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证。
于海生
2016年5月28日
于北京昌平·保利罗兰香谷
《了不起的盖茨比》为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最有代表性的长篇小说。
本书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1925年所写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及长岛为背景的小说。故事通过普通小职员尼克的叙述展开。尼克从中西部来纽约闯荡,租住的房子凑巧在盖茨比的豪宅旁,由此结识了富豪盖茨比。了解到盖茨比五年前与他的表妹黛西有一段感情,但那时他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穷军官。第一次世界大战被派往欧洲,两人因此分手。几年后盖茨比在东部闯荡,心里依然深爱着黛西,偶然机会成为暴发户后,盖茨比建起豪宅,经常在别墅里举行盛大的晚会,想以此吸引黛西的注意。而黛西此时早已嫁给了富少汤姆,两人婚后并不幸福,汤姆在外面有其他女人。盖茨比与黛西经过重重设计后终于相见,旧情复燃。一天,黛西开车不小心撞死了人后逃逸,这人恰好是与汤姆相好的威尔逊太太。在汤姆的挑拨下,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作为盖茨比唯一的朋友,尼克在葬礼的操办过程中目睹了人们在盖茨比死后的漠视无情。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F.S.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
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空气里弥漫着欢歌与纵饮的气息。一个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亮处,住着让他魂牵梦萦的黛西。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