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蛾》作者岁惟作为北京大学文学系学生,对于爱情与亲情的思考有着深刻的见解,引人深思。
明笙从小被父母抛弃,由小姑抚养长大,进入平面模特圈后迅速走红。但是看似光鲜的她,有着许多辛酸不堪的经历,成为她不能摆脱的阴影。彼时的她走在人生分岔路上,无处皈依。江淮易就在这时出现在她的生命里。随着深一步的接触,她渐渐地发现,这个突然降临在她生命里的男人,很有可能是她的表弟。举目无亲的她渐渐对这个隐藏的亲人产生了好奇,放任江淮易的接近,从他身上汲取一点有关亲人的温暖。小姑临终前发现了明笙和江淮易的关系,并痛心疾首地骂她居心叵测。这让明笙更确定了他们有血缘关系的想法,自责之下,不得不以强硬绝情的姿态离开江淮易。三年后,江淮易归国,曾经的纨绔子弟变成自律的投行精英,而明笙却因为他人的恶意中伤退出了模特圈,经营起他留下的酒吧。两人再度重逢,怀着芥蒂相互靠近,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
岁惟著的《夜蛾》讲述:生性纯良,淡泊名利的少女明笙,自幼寄人篱下,成年后独自在社会漂泊奋斗。她从未感受过亲情的温暖,心中对亲情的渴望成为她生活的唯一羁绊。自幼的亲情缺失,让明笙对亲情的渴望达到了一个极致的程度,犹如飞蛾扑火,哪怕前方是一片冰凉的月光,她也甘之如饴。当她发现小姑的秘密——儿子江淮易的存在,也许是为了报复,也许是为了亲情,她带着一点恶作剧的意味放任江淮易闯进自己的生活。然而,明笙却没想到,她的世界由此开始倾塌,她是该面对还是该逃离?
是夜有风。
男人好似厌倦了推杯过盏,开始若即若离的刮蹭。
明笙不动声色地抬头。
偌大的包厢被彩色的灯光浸没,香烟的烟雾在光下塑形,像一出荒诞的舞台剧。
孙小娥尖利的铆钉鞋噔噔噔踩开烟雾,走到明笙跟前,指甲上的水钻掠过原封未动的一桌啤酒:“哎哟,你们这边怎么都没动啊?阿笙,你陪着点人家赵哥啊。”她挤眉弄眼,像个老鸨一样招呼完,两手抓起四个啤酒瓶,娇笑着走了。
明笙面容淡漠,出神地盯着孙小娥交错扭动的大腿。
正值五月,暮春冷雨,孙小娥穿着一条牛仔短裤,走路的时候能从边缘窥见臀部的赘肉,一荡一荡的,皮肤白却没有光泽,像两团没有生气的息肉。
赵哥低咳一声。明笙突然站起来,男人的手猝不及防地从她腿上滑落。
“我去补个妆。”明笙嫣然一笑,拿着手包推门出去。
会所的走廊弥漫着雨夜的潮气,从高跟鞋底一直浸到心尖。
明笙透了一口气,胸肺仿佛被碎冰堵住。她迈着步子往前走,包厢里中年男人鬼哭狼嚎般的歌声渐行渐远,逐渐能听见其他包厢客人的哄闹声,以及青年男女甜丝丝的对唱。
她脑子里过着各种利害关系,走路的时候没怎么注意,旁边包厢的门突然被撞开,有个醉鬼跌出来,直往她身上扑。明笙躲闪不及,眼看着就要被扑个满怀,那个醉鬼突然被人拽住了。
一张年轻白净的脸从醉鬼背后探出来,看得出来他的不耐烦,但对她还算有礼貌,痞痞地给她道歉:“我朋友喝垮了,没撞着你吧?”
“没有。”明笙只看了他们一眼,都是很年轻的打扮,至多二十岁出头。
她走到洗手间,把手包放在洗手池上,拿出粉饼扑粉。
那两人随后而至,接着是一阵歇斯底里的呕吐声。江淮易拍打着那个醉鬼骂粗口:“你怎么还没吐完!”镜子里映出他无奈又不好放之任之的脸。
她一笑置之,那张堪比小鲜肉的脸突然抬起来,眼神在镜子里跟她交会了一下。
明笙仍挂着一丝笑,凑近镜子观察自己的眼线有没有晕开。
那人好像并没有把这短暂的交集当成一次萍水相逢,一直没挪开眼。那眼神里分明写着:一晚上都太糟糕,好不容易看见一样令人眼前一亮的东西,他不愿意放过。
江淮易漫不经心地拍着他朋友的背,一边饶有兴致地看她极为细致地补妆,眯起眼说道:“本来就这么漂亮,化这么仔细做什吗?”
明笙闻声回过头,眼神空茫茫地打量他。
她确实在拖延时间,所以磨磨蹭蹭的,却被他当作故意逗留。
坦白说,他的相貌很好。这个眯起眼的动作,稍不留意就会显得轻佻猥琐,可他的眼睛黑亮,漂亮的轮廓清爽的短发,再轻佻也有种邪气的俊朗,令人觉得值得原谅。
明笙轻笑了声,没搭话,又转身去描眼线。
旁边那个醉鬼吐得差不多了,有两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走过来,对着江淮易点头哈腰,问了两声“江少好”,再帮忙把喝醉的人架走。
这么年轻,又这么有头脸,非二世祖不作他想。明笙轻笑一声,收了化妆包离开,刚走到走廊,就遇上了来上厕所的孙小娥。
对方扬起蜘蛛腿一般的长睫毛,冷嘲热讽:“哟,补个妆补了这么久?”
明笙懒于应付:“遇到了个朋友。”
孙小娥冷笑:“咱们明女神朋友是多。”
明笙冷冷地笑了一下。
她年初拍了一套民国写真照,在网上意外走红。网友们在微博上冲着她“民国洛神”地喊,她的微博粉丝暴涨几十万。
“不就有几个破粉丝,真把自个儿当明星了。”孙小娥趾高气扬地经过她,“瞧你那矫情劲儿,不就是个卖笑的!”
她把某个词念出五个调,损人不怕损己。
“卖笑也得有那个姿色。”明笙的手机震起来,她低头回着短信,精致的侧脸即使带着漫不经心的神情,也依然为她的话提供着有力的证据。“你……”孙小娥还在咬字,明笙已经径自推门进了包厢。
明笙笑得自然且妩媚:“赵哥。”
赵哥眯起眼,眼神意味深长:“舍得回来啦?”
她瞟了眼他的手,拿起半瓶啤酒,说:“今晚是真不舒服,得早点回去。广告的事咱们下次再谈。”她昂脖子把酒瓶喝见底,往前举了举,“给赵哥赔个不是。”
手机又震起来,她晃着给赵哥看:“这不家里又来催了。”
“男朋友啊?”来电显示被她晃得看不清,只约莫看着是个男人的名字,赵哥吐了个烟圈。
明笙但笑不言,接电话的时候演技一秒上线,满脸糟心地报出一串房间号。她的搭档林隽过来救场时,演技比她还浑然天成,一股高冷的正宫男友范儿,径自把她带出包厢。
走廊依旧空旷。
林隽无奈道:“以后少跟来历不明的男人出来,我不是每天都有空来救火。”
明笙没心没肺地点了一根烟:“也不是来历不明,老相识了,发迹做了广告中介,说有活给我接。谁知道还是老样子。”
林隽:“你真打算一直这样?”
“什么?”
“你自己清楚。”他眉心蹙了蹙,“你现在有了名气,以前那些活没必要再做。这些人也早断早干净。”
明笙呼出一口烟气:“那我做什么?”
林隽沉默了好一会儿。
彼此心照不宣的怪异氛围在两人之间酝酿。
“送你回去?”他妥协。
明笙笑了:“我家离你家多远啊,林大律师,你明天不是还要上庭吗?先回去吧,我还要找个朋友。”
“还有什么朋友?”
旁边包厢的门口,江淮易推开门,和门口的两人面面相觑。
明笙其实只是想一个人走走透气,胡编个借口,结果江淮易站在她身边不走,林隽显然误会了。
但林隽这人好奇心匮乏,淡淡地看了江淮易一眼,叮嘱她:“那你自己小心,有事打我电话。”
明笙顺水推舟:“好。”
她目送林隽离开,一转头,江淮易还在。还是那副邪气的笑容,明笙一眼便能看透他的花花肠子。但他丝毫不避讳,非常坦荡地向她传达他对她的兴趣。
江淮易意有所指地瞥了眼走廊拐角:“不是男朋友吧?”
P2-5
江先生和明小姐是我写文至今私心里最爱的一对。
写江淮易的初衷,是想写一个目无尘埃的男孩子。他可以看世间霓虹光影声色,可以安逸享乐玩世不恭,但他的心是干净的。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的苦痛。虽然也经历过父亲的死,见过家族的偏私,但他从不争抢,也不会黯然神伤。他好像永远意气风发,永远璀璨明亮,永远蓬勃到连脑子都不需要长。
《夜蛾》总体而言是个破镜重圆的故事,一个成长的故事。连载的时候很多读者期待江淮易若干年后可以成为一个冷峻腹黑的霸道总裁,但结果是,除了表象体面了几分,多年后他依然是一只幼稚的小狼狗。很多人表示很失望,但这些失望却是我乐于见到的。
写他的时候脑子里总会想起张岱的《自为墓志铭》:“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
好似鲜衣怒马的少年总会抵达“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的颓唐中年。但我总是爱在故事里做一些不可能的事。既然深情可以不老不死,那么少年也可以永远留在神采飞扬的盛年。
后来我有续写《夜蛾》第二代的故事,不日也将会付梓。故事里的江先生和明小姐已经到了中年,主角换成他们的儿女。即使人到中年,江先生依然是一位不着调不靠谱,帅气自恋的“老公主”——这是江怀雅小朋友送他的爱称。
他从来不是完美的,我写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要求过他完美,他只是一个永远的少年。
记得二〇〇几年的时候还是博客盛行的时代,有一个早已关闭的小站叫“宠儿”,首页有一句话,大致意思是:被宠爱的孩子会更容易爱人。这句话很适合江淮易。因为明笙对待感情的真心实在匮乏。她的世界里最欠缺的情感从来不是爱情,是亲情。她对后者偏执的求索让她在感情上是很冷漠的一个人。除了又蠢又美好的江淮易,我想不出有第二种人能够爱她,也愿意爱她。
融化一个人需要太多的热情,不是每个人都给得起这份耐心。所以他们两个人的初衷都不是那么认真,好像只是行路上途经一盏烛火,汲取一时一刻的温暖。要到走近了才知晓,今生只有这一道月光。
两年前我写《夜蛾》的前传《遥遥相望矣》,给当时的女主谢芷默设定了摄影师的职业,然而没有仔细调查行业,对旅拍、策展等方面部所知寥寥的情况下草率地下笔,因为职业只是个布景板。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我终于对这一行有所了解,回头看看有诸多漏洞甚至无法填平,羞赧之余却也释然,因为当年我只想写一本合格的“小言”。合格与否无法评判,但它确实很言情,所建构的是一种虚无的美好。事隔经年,我再写系列文《夜蛾》,终于在一开始就抛开了所谓言情式的光鲜,去写一种我理想中的情感纽带。这时候的人物乍一看会不那么美妙,网络版甚至有读者惊讶地留言说男主居然是一个学渣,这种情况身为作者也说不出别的话,可能只能暗自发笑。我实在是个太宽容的亲妈,对江淮易同学所求甚少,他只要一直这么漂亮天真愚蠢急躁,我就很开心。
小言的世界里有太多美好的主角,江先生和明小姐却都不是多美好的人。他们的缺陷显而易见,我只能做到让他们互相需要,做不到让太多人爱他们。但这本书断断续续地写,也有幸收获了一些读者,能包容角色的缺陷,包容作者笔力上的不足。你们都是很善良的人。
这个系列一共有三本,是我写得最久的一个故事,甚至写到了第二代。在《夜蛾》即将出版之际,我也完成了江怀雅小朋友作为女主的系列文第三本。也许要向这个故事彻底说再见,向过去的自己说再见了。
是很感谢今晚的相伴。
岁惟
于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