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他们家的姑娘们啊,总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这可能是因为父亲把她们保护得太好了,对这些女孩来说,父亲就是个移动的大屏障。
如果说人生是座城堡,大多数人是用妥协来建筑城垛,用明智来搭构主楼,用隐忍来升降吊桥,至于打发敌人,则是采用酸葡萄心理战术。
但是贝格斯法官的城堡却没有这么复杂,打从年轻开始,他就正直古板,一砖一瓦全部是理性打造,身边的朋友都知道,这位法官的城堡周围可从来没有什么秘密小径,不管你是善意的牧羊人,还是来势汹汹的大人物,他一律不予通融。在他辉煌的人生中,这种不易亲近可算是一种瑕疵,否则他也许早就飞黄腾达了。
事实上,这个社会已算是宽容的了,本人混得不错,孩子们就可以少奋斗好多年,不像别人家的孩子,想要有立足之地,必须从零做起。对一个家庭来说,有这么一个能干的就够了。
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特别是称职的男人,肩上总有千斤重担。他必须深谙适者生存的道理,为自己的家族费尽心机。在这种氛围之下,贝格斯家的孩子们一早就被严格教育,要有紧迫感,这个社会瞬息万变,好像追着你屁股的小恶魔,她们必须适时而动,父亲负责给她们规划人生方向,她们懵懵懂懂,想不太明白,但也只好跟随。
蜜莉·贝格斯的一个同学曾经说过,她从来没见过谁家孩子跟贝格斯她们家孩子似的,这么小就活得这么麻烦。如果她们大哭大闹,那肯定是父母故意不满足她们的要求。医生会说这叫“征服冷酷”,没错,这世界就是这么设计的,不过对小孩子们来说,这多少有些可怜。而父亲奥斯丁·贝格斯跟她们又缺少亲近,他刻板理智,为了家庭生计,夜以继日地保持冷静头脑。
蜜莉每天早上三点准时叫醒孩子们,虽然她自己也有些不忍心。她轻轻摇晃床头的小铃,尽量对孩子们温柔些,还要小心别打扰了她们的父亲,否则他就会大发脾气,没完没了的抱怨可以写满一整部《拿破仑法典》。
他曾经说过,“总有一天我要找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最好是悬崖顶上,砌一座墙,围起铁丝网,养上一群野兽,那些乱七八糟的破事再也别想打扰我了。”他不是在开玩笑。
奥斯丁是爱孩子们的,但是他的爱总是若即若离,孩子们渐渐长大,有时他也会反省,想想自己年轻那会儿,那个时候他还没有被训练成生活斗士,一切都柔美平静,好像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
后来,唯一的儿子在襁褓中死去,奥斯丁跟家庭的关系就越来越疏远了,他常常陷于焦虑之中,这也许是他摆脱失望的一种方式。丈夫的举动让蜜莉也很痛苦,他们常常好久不讲话,终于开口了还是关于钱的事——他把葬礼的开销扔到她腿上,“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让我怎么付这样的账单。”一边说一边哭得心碎欲绝。
蜜莉从来都不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她实在想不通那么高贵公正的一个人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简单粗暴。她觉得自己失去评价别人的能力了,既然不能改变别人,就只好改变自己,渐渐地,她更加娴静宽容,浑身充满圣洁的温柔。
她曾经跟朋友说过:“我的孩子也许并不完美,但在我眼里没有比她们更好的宝贝了。”
跟丈夫的坏脾气打交道久了,她也就学乖了,特别是最后一个孩子出生之后,她渐渐移情。奥斯丁会为各种理由发脾气,不管是文明的停滞不前,还是人类的劣根性,有时干脆就是为了钱,都会让他嚷嚷得没完没了,这真让蜜莉头疼,每当这种时候,她就压下怨气,把注意力转移到孩子身上——琼发烧了,或者蒂克西扭伤脚踝了。
生活虽然自有其痛苦,但她天生带有一种天使般的悲悯,面对并不如意的现实,她反而更加坚忍乐观,再多痛苦也尽量不为所动,以此精神支撑自己度日。
女儿们一生下来都有黑人嬷嬷们细心照顾,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她们都乖巧温顺,十足的淑女。
遥想当年,法官还是个小伙子的时候,他坐着叮叮咣咣的电车来到这个城市,口袋里除了薄荷糖什么都没有,市中心的野餐广场刚刚粉刷一新,他摇摇晃晃地下了车,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迷茫和隐隐的踌躇满志。而现在呢?他摇身一变,成了城里的大人物,他代表法律,建立制度,他决定人们的命运,名声赫赫。
青春与苍老,就好像液压输送的缆车,此消彼长。苍老之后,就全忘了自己年轻时候的离经叛道,转而要求孩子们个个都合辙押韵。这事儿正发生在贝格斯法官一家人身上。女孩儿们渐渐长大,特别是成为少女之后,她们越发黏着妈妈,因为父亲的管教日渐严格,严厉的目光一天到晚如影随形,妈妈这个保护伞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门廊上的弹簧门在吱吱作响,一只萤火虫正在门口的铁线莲上疯狂盘旋,客厅的灯光透出来,虫子们蜂拥而至,在光芒里飞成一团。阴影笼罩着这南方的夜晚,漆黑闷热,如同一个又沉又重的拖把,月亮慢腾腾地追随在黑暗之后,面容慵懒,像一个吸饱了水的垫子挂在棚架的上面。
“跟我说说小时候的事吧。”最小的那个女孩央求妈妈。她腻在妈妈身边,亲昵地搂着她。
“哦,阿拉巴马,你小时候可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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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去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时,采访了两位老人。他们还记得很多年前,泽尔达高中毕业了,坐在一辆轰隆隆的车里招摇过市。她穿着连体的肉色泳衣,若无其事地把腿翘在椅背上,一路上的男生们都在冲她欢呼。她看到他们,站起来,伸出双臂大喊:“我的小糖豆们。”老人在追忆完后看着我说:你要知道,对我们来说,泽尔达是点石成金的女神。
——1970,南希·麦尔福德,泽尔达传记的作者
我不认为泽尔达对菲茨杰拉德有什么好的影响,相反,他百分之九十的麻烦都来自这个女人。我常常在想,他可能是我们有史以来最好的作家之一,但是他娶了一个毁他一生才华的人。可怜的司各特,早在泽尔达五六年前最疯的时候,他就应该换人了。在我们这个血腥的时代,眼睁睁地看着他浪费才华不啻为一场大悲剧。
——海明威,1932年
可恶的泽尔达毁了菲茨杰拉德,这个女人竟然说她从来没有从菲茨杰拉德那里得到过性满足,因为他的生殖器太小。有次吃午餐的时候,菲茨杰拉德告诉我,我几乎气坏了。我拉着他去了洗手间,他完全正常。这个可恶的女人。
——海明威,1950年
泽尔达和她的小说
美国人心里有点不喜欢泽尔达,觉得她耽误了她丈夫的才华,要不是她挥霍无度,她丈夫本该有大把的时间去写传世之作,而不是码小专栏挣钱养家,她的丈夫就是写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
泽尔达出身名门,父亲是阿拉巴马州的大法官,母亲也是大家之女,外祖父一支里有好多显赫人物,比《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小姐还要体面。
泽尔达是家里最小的女儿,从小就是掌上明珠,这样家庭里的女孩儿多少有些憨傻,她们不见得多物质,只是从小就过惯了讲究日子,不大会过别的日子,最拿手的本事就是花钱。
娶了这样的太太,菲茨杰拉德是有压力的,他家世平平,全靠写字挣钱,第一本小说《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出版后大获好评,他才有了资本娶法官的千金。
这桩婚事开始差点儿黄了。普天之下岳父母的心情都一样,一听女婿并非出身门阀世家,心里先凉了半截,再一听是“自由职业者”,几乎就要拔腿走人了。但看到小伙子温柔体贴,是个暖男,看起来脾气蛮好的,再加上自己家的小姐是个什么秉性,老两口也明白,虽然长得漂亮,但一脑子奇思怪想,全没有大家闺秀的消停样子,一般人把这样的闺女娶过去是没法过日子的。
以前的大家小姐都是职业化程度很高的主妇,斯嘉丽的妈妈一人掌管几百奴隶,一季棉花下来,过手账目几十万,按现在的价值换算上百上千万也是有的,可她却纹丝儿不乱,绣着花养着娃就把事情全搞定。因为大家族的女儿从小都是当CEO培养的。按这个道理,贾府不大会娶林妹妹,她没有将人之才,小宇宙里只有me me me,当家只会搞得鸡飞狗跳,还是宝姐姐才对大家族的口味,一身烟火气,是个万事做得周全的妙人。
泽尔达嫁给菲茨杰拉德之后确实在家务上一塌糊涂,两口子到欧洲生活后,佣人们报虚账,一个月吃了十四公斤的黄油,泽尔达仰着漂亮的小脸说:“十四公斤是多少啊?很多吗?”贴身保姆都看不下去了,旁敲侧击地说:“夫人,您没发现佣人们最近手头宽裕,竟然买了新自行车吗?”
泽尔达小姐对黄油没概念,对鲜花和美酒却如数家珍,特别是在巴黎这种销金窟,打发时间主要靠花钱。有一阵子她看见花就买,一出手就是上百法郎。她觉得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扎马蹄莲的丝带断断不能用白色的;上好的芭蕾舞鞋可遇不可求,一旦碰到必要囤上一百双才可以;而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应该看今天是什么样的天气,万万马虎不得。
菲茨杰拉德深爱泽尔达,由着她任性,他天性温暖安静,不喜欢约束别人,但他那时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写《了不起的盖茨比》。泽尔达无所事事,就有了一场外遇,她自己写在小说里了,对象是个漂亮的法国空军中尉,一头金发,半夜里开着飞机送情书,别提多拉风了。
菲茨杰拉德知道后气得直哆嗦,握着拳头去决斗。泽尔达站在中间拦着她情夫,她没来由的觉得自己丈夫缺乏男子气概,决斗什么的一定输,她情夫偏偏又含情脉脉地说:“你放心好了,我不会打死他的。”这简直把菲茨杰拉德气疯过去,但也没有办法,他是文弱书生,根本不是法国飞行员的对手。
菲茨杰拉德的苦闷于是只能跟海明威说说。
20世纪20年代,巴黎左岸聚集了好多艺术家,随便进个咖啡馆就能碰到文坛的半壁江山,但当时他们都是一副倒霉相,一边喝咖啡一边琢磨怎么赊账。拿泽尔达的话说,巴黎乌烟瘴气,全世界的牛鬼蛇神都在这里了。
泽尔达瞧不上他们,对所谓的文艺圈、上流圈感到厌倦透了,觉得他们又虚伪又做作,除了吹牛没什么别的本事。
伍迪·艾伦应该是不同意她的看法的,他认为20世纪20年代是最好的年代,为此他在2011年还专门拍了一部电影《午夜巴黎》,向他心目中的这些大师致敬。
这部电影讲一个好莱坞编剧穿越回20年代巴黎去朝圣的故事。男主角怀揣一颗小粉丝的心一一见了菲茨杰拉德、海明威、毕加索、达利、马蒂斯。他每见一个人都激动得不能自持,冲上去满脸都是“我要做你门下走狗”的表情,搞得这些巴黎落魄文人都蛮不自在的。
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就是泽尔达,她在一个小酒馆里喊他,操浓重的阿拉巴马口音,劈头就是一句“You look lost”。这是一句双关语,字面意思是,“你迷路了吗”。但文学老炮儿听到这里都会嗨起来,因为导演直接点题“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
泽尔达在电影里活泼热情,喜怒无常,菲茨杰拉德英俊斯文,完全被泽尔达左右,两个演员都找得神似。海明威一副混不吝的样子,跟条大虫似的盘在角落里,两眼直勾勾地看着那些显贵。虽然穿越回去时间挺紧凑的,导演还是因为过于偏爱菲茨杰拉德夫妇,让泽尔达跳了一次河。
这部电影属于知识分子的意淫之作,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好片子,但它精巧有趣,充满了小机锋和小典故,非常适合小范围内把玩,但奥斯卡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还是把那一年的最佳编剧给了伍迪·艾伦。
实际上,海明威在巴黎混得并不如意,没人知道他,他的《太阳照常升起》还没有完成,满脑子都是疯狂的想法。菲茨杰拉德和他一见如故,两人一度互相欣赏,但海明威讨厌泽尔达,泽尔达小姐也不喜欢海明威,她觉得这个所谓硬汉是个“假货”、“骗子”,而且换老婆的频率未免也太快了。 泽尔达那时正在迷另外一件事,她想成为一名芭蕾舞女演员,不是说说而已,她是认真的。
她找到一个俄国芭蕾舞女演员教她芭蕾,高傲的女演员看了她一眼就摇头说:“亲爱的,你已经27了,太晚了,而且你有钱有名,还有个疼爱你的丈夫,何必要来吃这种苦头?”
泽尔达小姐不肯罢休,每天睡觉之前做四百个小踢腿,然后劈着大叉睡觉。她天天去舞蹈室,连着做上百个小跳,一有空就在家拉筋,肌肉疼得好像要从骨头上剥落下来一样,她不在乎,只要能跳《猫》,脊梁断了也没什么。
当一个人有了目标的时候就会特别迷人,虽然整天疲惫不堪,但眼睛里有鬼神之气,俗世一下子不沾身了,自己可能也不觉得,但别人看着她就好像一朵花儿一样在使劲绽放,泽尔达写的唯一一本小说Save Me the Waltz就给人这种感觉。
泽尔达的文学功力虽比不上她丈夫,她懒得布置大局,下手很散,但偏偏又喜欢在细节上停留很久,尤其爱用华丽的词藻,很考验读者的词汇量,但是她写到舞蹈的时候自有动人之处,让人心生爱慕之情。
画家看了《红楼梦》,会对宝钗说画画那一大篇特别留意,因为行家难免要较真,发现全是行话,就心里释然了。泽尔达说到舞蹈的时候,也都是行话,怎么运用肌肉,怎么引领音乐,怎么在旋转的时候保持重心,虽然草草,但格外好看。
后来泽尔达真的可以跳女主角了,她把丈夫和孩子扔在瑞士,自己跑到意大利,因为太刻苦,把腿跳坏了。菲茨杰拉德飞奔去意大利接她,一进医院倒吸一口凉气,泽尔达躺在床上被裹得像个木乃伊,那时还没有抗生素,医生都过来拍着他肩膀,让他做好准备。
他把头埋在泽尔达的床上,紧紧抓着她的手,泣不成声。泽尔达已经快不行了,满脑子幻觉,看到老公这么哭就想:这是哪个世界的人啊,这么元气充沛!没想到就这么又活回来了。
泽尔达跳不成舞,大概生命也就此被抽空了,她曾经说过,“能不能把芭蕾和我的生命放在一起,这样我就可以一起放弃了。”
后来她精神出了问题,今天看来也许只是患了抑郁症,或者焦虑症,可惜30年代的医术跟巫术也差不许多,她直接就被关到精神病院里去了。在医院没事儿的时候泽尔达开始写小说,自传体,每天写三个小时,很开心,最后取名Save Me the Waltz。
最终她竟然死在她丈夫后头,菲茨杰拉德因为长期酗酒,死于心脏病,那一年他才44岁。
泽尔达在精神病院里一直精精神神的,她比他晚死了八年。如果没有精神病院那场火灾,她应该能活得更久些吧。
这本书是首部中文译本,之前凡是引用这部小说的,要么是直接用英文书名,要么就是翻译成各种形式。有叫“永伴华尔兹”的,有叫“为我留下那首华尔兹”的,没有一个重样的,可见这个书名不好翻,而且大家也都彼此不满意。斟酌再三,我将译名定为“最后的华尔兹”,原因在于,这一书名首先是端正厚实;其次是大方,而且扣题;且“最后”二字恰体现了这本书的二十年代沉沦色彩和悲剧实质。
因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语言风格与风俗习惯都与今天的美国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泽尔达自有其独特的性格魅力和文学乐趣,想要捕捉,殊为不易。这本小说与传统意义的小说也不同,它不靠情节取胜,没有强烈的戏剧冲突,它丰富、感性,充满另类智慧和流动的情感,整本书给人以强烈的画面感,如色彩斑斓的调色板。所以在翻译的过程中,我努力寻找出一种文学风格一以贯之,试图让文字本身更加耐看,使情节上的枝蔓更加丰满,以期为读者提供尽可能大的阅读快感。
阿拉巴马小姐是一位出身美国上流社会的富家小姐。她有着让人艳羡的美貌和令人费解的神经质,许多男孩儿为她着迷,甚至有飞行员为了讨她欢心而殒命。阿拉巴马小姐一直在爱情边缘游走,直到遇到了英俊而才华横溢的画家大卫。然而与大卫的婚姻和女儿邦尼并不能让阿拉巴马小姐安于平静的生活,她痴迷芭蕾舞,在芭蕾舞的世界里阿拉巴马小姐忘记了一切,她近乎疯狂地练习超出了自己的身体负荷,最终断送了舞蹈生涯……
《最后的华尔兹》以泽尔达·塞尔·菲茨杰拉德的真实生活为原型,读者或许可以从这部小说中探寻泽尔达的内心世界,找寻她与菲茨杰拉德爱情悲剧的答案。
《最后的华尔兹》是泽尔达·塞尔·菲茨杰拉德唯一公开出版的自传体小说。泽尔达是菲茨杰拉德一生挚爱,他几乎所有作品的女主角都有着泽尔达的影子。可以说泽尔达既是菲茨杰拉德的缪斯却又一手将这位天才作家毁灭,然而她本人其实也极具语言天赋,这一点在《最后的华尔兹》里便可探知。这部小说丰富、感性,充满了另类智慧和流动的情感,给人以强烈的画面感,如色彩斑斓的调色板。
本书是首部中文译本,英文原名Save Me the Waltz。译名最终定位“最后的华尔兹”原因在于这一书名首先是端正厚实,其次是大方而且扣题。“最后”二字又恰体现了这本书二十年代沉沦色彩和悲剧实质。